7.鼓励和支持机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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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2004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4468
颗粒名称: 7.鼓励和支持机关
分类号: F590.3
页数: 1
摘要: 鼓励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采取其它形式从事民营经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愿提前离岗或退休从事民营经济的,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辞职补助费标准是: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6个月的基本工资,计发年限最多不超过20年。辞职后可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停薪留职从事民营经济的,停发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继续按原渠道缴纳,工龄连续计算,人事关系由原单位管理,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年度考核定为称职。
关键词: 民营经济 企业发展

内容

鼓励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采取其它形式从事民营经济。机关工作人员主动要求提前离岗、提前退休从事民营经济的,可享受我市 2001-2002年机构改革期间制定的优惠政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愿提前离岗或退休从事民营经济的,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办理。机关和除教育系统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愿辞职从事民营经济的,距法定退休年龄6年 (含6年)以上的辞职人员,可一次性发给辞职补助费。辞职补助费标准是: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6个月的基本工资,计发年限最多不超过20年。辞职后可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停薪留职从事民营经济的,停发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继续按原渠道缴纳,工龄连续计算,人事关系由原单位管理,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年度考核定为称职。

知识出处

2004中共济宁年鉴

《2004中共济宁年鉴》

本书主要讲述济宁市2004年的政治岗要、市委工作状况、工青妇工作、党组工作、武装工作、法院工作、执政论坛等等一些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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