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2004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04445 |
颗粒名称: | (三)严格考核奖惩 |
分类号: | F313 |
页数: | 1 |
摘要: | 严格考核奖惩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各级各部门都要担负起应有的职责。市里对各县市区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产业化经营进展情况,一月调度一次,一个季度督查一次,半年考核一次,年终对经考核处于先进行列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先进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记二等功;对后进县市区和职能作用发挥不好的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职予以诫勉。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
关键词: | 农业发展 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