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税收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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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4213
颗粒名称: 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税收工作的开展
分类号: D05
页数: 2
摘要: 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建市国税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为重点,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党风,带政风, 促行风,实现了税收收入与经济的同步增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承担落实责任,支持党建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形成了完善的领导分工机制。济宁市国家税务局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机关党员活动室被市委宣传部授予了“先进党员活动室”荣誉称号。
关键词: 党的建设 行政建设

内容

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建市国税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为重点,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党风,带政风, 促行风,实现了税收收入与经济的同步增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一、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党建合力济宁市国税局从抓好党组织建设入手,逐步建立与税收工作相适应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 各单位一把手都是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两责”,对党建工作负全责,承担整体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承担落实责任,支持党建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形成了完善的领导分工机制。为保持党务队伍的稳定性、先进性,济宁市国税局以专职党务人员为骨干,成立了机关党委,建立了党务队伍网络,规范党务运行机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组织协调机制。济宁市国家税务局认识到,党建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因此,该局十分重视党员、老干部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广泛调动他们做好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各展其长,形成合力,创造一个大家关心、支持和参与党建工作的生动局面。机关党建 525二、突出“三个重点”,端正党内风气(一) 抓制度,夯实党建工作基础首先,狠抓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的落实。济宁市国家税务局建立和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做到年度有计划,月度有安排,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其次,抓好党建内部工作制度的建立。在进一步明确和严格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发展制度的同时,还先后建立了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组织生活制度》、《政治学习制度》、《党课教育制度》以及《领导班子监督考察》、《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党员领导干部述廉评廉》等20余项党建工作制度。 通过制度,使机关党建工作有了“章法”,工作步入了规范,为党建工作上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 抓阵地,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从市局机关到各直属单位都建立了党员活动室,购买了党员教育理论书籍、辅导材料、录像带等,配齐了党员教育活动所需的录音机、录像机、电视、VCD 机等硬件设施。经常组织机关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认真过好每一次组织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使党员干部学有重点,做有规范, 干有目标,达到了在学习中提高,在生活中提高的目的。济宁市国家税务局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机关党员活动室被市委宣传部授予了“先进党员活动室”荣誉称号。
  (三) 抓“创做”,争当工作标兵、表率为更好地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济宁市国家税务局在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广泛开展了“创五好支部,做优秀党员”活动。党组一班人率先叫响了“基层向机关看齐,下级向上级看齐,群众向领导看齐”的口号,自觉做到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同时提出了机关党员干部要做学习的表率,真正把讲学习作为自觉行动,不断充实提高自己;做勤政的表率,自觉树立公仆意识;做高效务实的表率,效率优先,立说立行;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和上级局制订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通过抓“创做”活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抓好三个结合,谱写文明硕果(一) 党建工作与促进税收工作相结合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到征收一线,协助征收单位抓收入、抓清欠,确保了收入任务的连年超额完成。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党员干部踊跃报名,带头参与竞争,有效地解决了干部能上不能下,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党员个个身先士卒,连续奋战,经过顽强拼搏,金税工程、CTAIS等先进管理系统都得以及时运行。
  (二) 党建工作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济宁市国家税务局在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广泛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以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岀问题为主线,以强化教育、深化整改、建章立制为重点,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使党员的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性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市国家税务局被市政务公开活动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单位。
  (三) 党建工作与推进工作创新相结合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衡量党员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能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济宁市国家税务局提出了“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奋斗目标,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济宁市国家税务局专门制订了《特殊贡献奖励办法》,对在工作中有创新项目并产生良好效益的单位和人员,从物质、精神两个方面给予重奖,有力地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自1994年全市国税系统成立以来,已组织税收收入220多亿元,市年均增长15. 44%,为国家财政收入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全系统被评为“全省'三五'普法先进单位”; 2002年4月,被中央文明办、国务院纠风办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2002年11月, 被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等四部门评为“全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截至2002年底,全市国税系统有2个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1个省级文明单位,58个市级文明单位,12个省级青年文明号,12个省级巾帼建功示范岗,55个市级青年文明号,22个市级巾帼建功示范岗。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主要反应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识和研究济宁市情、交流社会信息,指定政策、指导工作等重要资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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