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图书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02699 |
颗粒名称: | (六)必须坚持党对武装工作的绝对领导 |
分类号: | E121 |
页数: | 1 |
摘要: | 必须坚持党对武装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提高党委领导工作效能“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各级认真做到听招呼、守纪律,模范执行上级党委指示,坚定地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注重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发挥党委集体领导效能。自觉坚持军地双重领导原则,正确摆正自身位置,主动接受地方党委的领导,为地方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参加和完成地方中心工作任务。贯彻党管武装原则,坚持党领导武装工作制度,是我军民兵预备役工作确保打得赢、不变质的根本保证。 |
关键词: | 军事工作 工作概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