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宁市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刘培宜失职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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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2680
颗粒名称: 一、济宁市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刘培宜失职案
分类号: G261
页数: 2
摘要: 济宁市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刘培宜失职案刘培宜在担任济宁市建筑工程公司经理、 党委书记期间,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公司30万元资金被骗取;本公司贷款本息1861万余元至今无法收回;16万元工程保证金至今无法收回。同时还收受他人礼金有价债券3500元。构成失职和收受礼金错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撤销其享受的济宁市建筑工程公司正职待遇。1995年6月23日,刘培宜再次贷款1000万元, 又借给了青岛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杜用该1000万元归还了原来的贷款500万元。致使其中的16万元至今无法收回。④2001年刘培宜收受下属单位公款2000元。1999年至2000年春节,接受他人1500元购物卡。
关键词: 档案资料 典型案件

内容

济宁市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刘培宜失职案刘培宜在担任济宁市建筑工程公司经理、 党委书记期间,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公司30万元资金被骗取;本公司贷款本息1861万余元至今无法收回;16万元工程保证金至今无法收回。 同时还收受他人礼金有价债券3500元。构成失职和收受礼金错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撤销其享受的济宁市建筑工程公司正职待遇。 ①1994年8月16日,刘培宜在未考察北京台海国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信情况下,将30万元资金转到该公司经理黄X X在北京市大兴县北藏村的信用社帐户上,造成该30万元资金被骗。②1994年12月,刘培宜在未考察青岛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信的情况下,决定将银行贷款500万元借给了青岛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杜X X,贷款到期后杜X X未偿还。 1995年6月23日,刘培宜再次贷款1000万元, 又借给了青岛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杜用该1000万元归还了原来的贷款500万元。致使借款本息1861万余元至今无法收回。③1998 年5月刘培宜等人去郑州考察,在没有到工程建纪检工作 151设方考察的情况下,盲目的与自称是工程建设方负责人的刘X X签定了工程建设协议书,并将 20万元作为前期费用交给了刘XX。致使其中的16万元至今无法收回。④2001年刘培宜收受下属单位公款2000元。1999年至2000年春节,接受他人1500元购物卡。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主要反应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识和研究济宁市情、交流社会信息,指定政策、指导工作等重要资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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