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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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2678
颗粒名称: 第十四条
分类号: G261
页数: 1
摘要: 对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需要作岀组织处理的,由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调离、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解聘、辞退等组织处理。
关键词: 档案资料 行政工作

内容

对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需要作岀组织处理的,由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调离、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解聘、辞退等组织处理。
  组织处理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党纪政纪处分合并使用。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主要反应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识和研究济宁市情、交流社会信息,指定政策、指导工作等重要资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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