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年李毓昌叔叔李泰清携诉状进京告至清廷都察院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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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即墨县文史资料第九辑》
唯一号: 150032020220010852
事件名称: 1809年李毓昌叔叔李泰清携诉状进京告至清廷都察院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408/001
起始页: 011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809年

事件描述

1809年古历五月,其叔李泰清携诉状进京告至清廷都察院。命案受理后,嘉庆皇帝新自批阅,并立下两道圣旨:一是命山东巡抚吉纶立即组织公正精干大员“提棺验尸”;二是责成两江总督铁保及江苏巡抚汪日章将原报案卷及涉案人犯火速解京候审。

知识出处

即墨县文史资料第九辑

《即墨县文史资料第九辑》

本书收入大沽河畔备战洞、即墨县第一座变电站及第一条35千伏输电线路、李毓昌命案审理原委追述、黄培文字狱始末、追述丈儿山庙会、.马兆基崔希珊孟吉方口述、龙塘埠大庙考、即墨乡间的基督教堂概况、抗战回忆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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