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长城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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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沂水县文史资料第二辑》
唯一号: 150032020220007876
事件名称: 1978年长城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63/001
起始页: 015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8年1月
结束时间: 1978年
发生地点: 沂水县

事件描述

为了做好关、城遗址的保护工作,山东省人民政府于1978年1月明令公布齐长城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拔款由沂水县文物管理部门在马站镇关顶村(穆陵关旧址)村东的益新公路左侧修建了 “齐长城遗址”保护标志。

知识出处

沂水县文史资料第二辑

《沂水县文史资料第二辑》

本辑记述了沂水抗日战争时期的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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