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李理等同志途中被王洪九二大队逮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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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文史资料第四辑》
唯一号: 150032020220007700
事件名称: 1941年李理等同志途中被王洪九二大队逮捕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58/001
起始页: 0017.pdf
事件类型: 军事事件
起始时间: 1941年6月8日
结束时间: 1941年6月

事件描述

王洪九在矿坑二道街、五道街,分设两座监狱,每座监狱都经常关押着数十人,主要是共产党员、八路军被俘人员和抗日群众。被关押的人员,带着镣铐,经常遭受酷刑折磨。有的惨遭杀害。操纵被关押人员命运的,是王逆司令部“执法处”。法官庄衍中(字子范),是一个活阎王。“执法处”下辖“执法队”。执法队员配匣子枪,一个个凶神恶煞一般。特别是四郎宅子刘八楼地主刘某,更为凶狠。他们对“犯人”使用五刑:棍子、鞭子、杠子、灌辣椒水、坐老虎凳。此外,敌人还用饥饿,跳蚤、蚊虫叮咬……等折磨被关押的人员。一九四一年六月八日李理等两同志去鲁中联系工作,途中被王洪九二大队逮捕,进行非刑吊打,而后转解王洪九司令部矿坑监狱。副司令王福宜审了第一堂,因李理同志不承认是共产党员,当即砸上了铁镣。后来“法官”庄衍中亲自刑审。先用棍子打,后用杠子压(将上身衣脱光,将双臂左右平伸,绑在扁担上,双腿跪在砖上,将杠子放在腿弯内压),二人杠、四人杠、六人杠,最多时用八人杠,杠子上站八个人,上千斤重,压得一次一次的昏过去,再用冷水喷过来。不仅如此,还用皮鞭沾水抽打,直抽得浑身鲜血淋漓,血肉模糊。当时李理同志才十七岁,十分坚强,义正词严地斥敌:“干八路军是抗日的,抗日无罪”。始终未暴露党的任何机密,未写自首材料。他还团结狱中难友,几次组织越狱。终于在一九四二年一月十二日同其他被关押的四名难友,一起带着铁锁英勇逃出。

知识出处

临沂文史资料第四辑

《临沂文史资料第四辑》

《临沂文史资料第四辑》收录了在临沂会见陈毅将军、忆抗日战争时期,临沂军民五次讨伐王洪九、临沂阻击战、诸葛亮与琅琊诸葛氏...王汝涛刘家骥、临沂地下瑰宝要述等13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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