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莒南县实行与公安110联动服务制度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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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文史资料》
唯一号: 150032020220006643
事件名称: 1997年莒南县实行与公安110联动服务制度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28/001
起始页: 0153.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7年
结束时间: 1997年
发生地点: 莒南县

事件描述

1997年,莒南县实行与公安110联动服务制度,并结合承诺服务,开展了创建文明供电行业活动,推行40句文明服务用语,使电力服务有了质的突破。加强了对用电管理人员和抄、核、收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了电费抄、核、收程序和质量,对动力用户和照明用户实行村电工交叉抄表和电能表实抄率达100%;电费实现微机制单,并严格“四统一”管理,站抄、核、收电费上榜率达100%,全县各类电价全部控制在上级核定的最高限价以内。

知识出处

莒南县文史资料

《莒南县文史资料》

出版者:山东省莒南县文史资料委员会

莒南县文史资料《农业专辑》下册从1998年11月开始征集资料,其间,县政协主席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成立了县文史资料《农业专辑》编纂委员会,提出了编写意见。经宣传发动、搜集资料、征集稿件、修改审核,形成初稿,并送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政协各主席及有关人员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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