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的命令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莒南文史资料第三辑》
唯一号: 150032020220005859
事件名称: 1955年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的命令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26/001
起始页: 007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5年
结束时间: 1955年
发生地点: 山东省

事件描述

1955年执行国务院《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和改行货币工资制的命令》。从7月份起,按中央规定的30个职务等级线,全部改行货币工资制。当时最高定为15级,最低定为30级。改制后,全县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734人,标准工资32.230元,物价津贴1910.12元,共计34140.12元,人均工资46.52元。至此,终止了供给制与薪金制并存的局面。

知识出处

莒南文史资料第三辑

《莒南文史资料第三辑》

莒南文史资料第三辑为莒县经济史料篇,下设领袖与莒南、商业与财政、工业与矿产、农业与水利、特产与工艺、经济与科教、集贸与民俗等栏目。

阅读

相关地名

山东省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