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贯彻山东省府指示试行薪给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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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文史资料第三辑》
唯一号: 150032020220005857
事件名称: 1946年贯彻山东省府指示试行薪给制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26/001
起始页: 006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6年5月
结束时间: 1946年
发生地点: 山东省

事件描述

1946年5月,贯彻省府指示,试行“薪给制”。后因形势紧张,只对个别技术人员实行,其他工作人员仍采用供给制。1947年9月后,县委书记、县长除普通菜金外,从特别经费中每月发猪肉5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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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文史资料第三辑

《莒南文史资料第三辑》

莒南文史资料第三辑为莒县经济史料篇,下设领袖与莒南、商业与财政、工业与矿产、农业与水利、特产与工艺、经济与科教、集贸与民俗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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