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高恩洪任胶澳商埠督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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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岛文史资料第九辑》
唯一号: 150032020220003378
事件名称: 1924年高恩洪任胶澳商埠督办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02/001
起始页: 015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24年
发生地点: 青岛

事件描述

1924年吴佩孚派高恩洪任胶澳商埠督办。高恩洪到青后,为督办署公款周转便利,筹办了青岛地方银行,租用保定路隋石卿房作为行址。派郭大中做行长,隋石卿充副行长,规定资本金为100万元,官方担任51%,商方担任49%,但必需先筹25万元。官款虽已交足,而一般商民多数认为国民党官吏是经常压迫商民的,因此投资者很少,仅有与自己有营业关系或想当银行董监事的人,应付督办公署的面子而参加了投资。如:商人中的隋石卿、郭大中、李莲溪、刘子山、成兰圃等;军阀中褚玉璞、毕庶澄等,各以若干股。银行成立后,因为资本少,信用簿弱,商号存款极为寥寥。

知识出处

青岛文史资料第九辑

《青岛文史资料第九辑》

青岛文史资料第九辑,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订完成。其内容主要包含抗日战争时期的著名革命人物、学者、企业家等相关人物的历史事迹;私塾的发展及相关重要产业经济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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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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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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