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29日罪犯段宝国被判处死刑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安丘文史资料》
唯一号: 150032020220002450
事件名称: 1998年1月29日罪犯段宝国被判处死刑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064/001
起始页: 0447.pdf
事件类型: 安全事件
起始时间: 1998年1月29日
发生地点: 安丘市

事件描述

1998年1月29日,段宝国(男,23岁,景芝镇太平村人)为敲诈钱财,将其亲外甥闫继平(11岁,景芝镇景阳东村人),绑架至景芝镇小付岗村东一看鱼屋内杀害。破案后,罪犯段宝国被判处死刑。

知识出处

安丘文史资料

《安丘文史资料》

本书为山东省安丘市公安的史料专辑,内容利用综述、案例、英模事迹、大事记等形式,忠实记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安丘公安机关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客观地总结了工作中的成就、经验及前进道路上的失误与挫折,重现了各个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事件,讴歌了广大公安工作者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斗争中,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严以律己、刚直不阿的高风亮节和不屈不挠、坚韧不拔、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精神风貌。

阅读

重要人物

段宝国
相关
闫继平
相关

相关地名

安丘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