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11月12日山东革命党人发动起义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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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辛亥革命在山东》
唯一号: 150032020220000591
事件名称: 1911年11月12日山东革命党人发动起义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039/001
起始页: 004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11年11月12日
发生地点: 山东

事件描述

1911年11月12日革命党人认为时机成熟,发动起义。当晚革命党人聚集于《渤海日报》社内,由栾忠尧、李风梧、王耀东、宫仁山、宫锡德、宫锡恩、杨新亭、张雨臣、丁训初、李士元、李旭堂、由芝贵、肖仕生、王锡之、孙锡纯、刘德亭、曹维新、倪显廷等共同议决:兵分三路,以放火为号。一路由李凤梧等急驰东山,迫使东山警卫队二营与海军练勇一营投降。一路在海防营处放火,乘清兵救火时,革命党人持十三太保枪一支,手枪五支,没有枪的就用手帕包着苹果当炸弹,包着小条帚当手枪,由毓璜顶直扑海防营,遥见火起,即在火油桶里点燃爆竹鸣枪,奋臂振呼,声吼如雷,势如万马奔腾,奔驰途中,摇旗呐喊:“革命党大军来了!”守岗警兵纷纷逃遁。由哨官宫树德作内应(宫系管带董宝泰的内弟),他见火起后率兵闯入管带董宝泰室内,用手枪对准董的胸膛大喝道:“奉民军命接管队伍,我们虽系亲戚,不能因私误公,只要你立即集合队伍,将兵权移交于我听候调遣,我保证你安全出境。”董为表示欢迎,遂将所部点齐,鸣枪两排,随王耀东、孙锡纯直攻道署,道台徐世光闻声潜逃至海关税务司英人梅尔公馆(后乘英轮由英人护送到青岛)。一路由李士元、李旭堂、刘德亭、曹维新等前往大清银行放火助威,该行存有现银8万元,纸币10余万,提出给各军警发饷一个月,并用电话召集东西炮台警卫队进街,余者清军弃枪躲藏。

知识出处

辛亥革命在山东

《辛亥革命在山东》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展现了从初期同盟会员的酝酿活动到促成山东独立及各市县的起义和光复,短短几年中,接连不断,此伏彼起,声震北方大地。它是全国辛亥革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揭示了山东革命的特有风貌与在全国革命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山东革命者为推翻帝制、建立共和,为中华振兴、社会进步而创造的光辉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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