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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郯城京剧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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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文史资料第十六辑》
唯一号:
150031020220002570
机构名称:
郯城京剧团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411/001
起始页:
0133.pdf
起始时间:
1948年8月
机构描述
郯城京剧团的前身即是以孔贵元为领班的“共和班”。1948年8月,孔贵元为首将郯城和江苏邻县各科班出身的演员及京剧爱好者组成了一个“共和班”,在郯城,马头一带进行演出活动。1949年建国后,人民政府将孔贵元组织的“共和班”改编后命名为“大众剧团”。剧团设在马头镇,剧场在民主街(镇政府南)租赁梁家的一个空院,演职员36人。1951年1月,“大众剧团”更名为“郯城县京剧团”。下半年又在马头和平街建了一座能容纳六、七百人的简易剧场。同年8月,特邀山东省京剧团著名演员徐泽民(祖籍郯城县人)来郯演出了《千里走单骑》、《武松与潘金连》、《苏武牧羊》、《未央宫》等剧目,轰动了郯、马一带。1953年到1955年,为培养新演员而招收三批学员,共24人。1954年2月,该团由马头镇迁到郯城,剧场设在老文化馆西院(现在的电影公司老家属院),面积只有400平方米的广场上,露天舞台。1954年底,全国进行职业剧团登记,郯城县京剧团成为合法的职业剧团。1956年6月,在当时的采购站(现第一百货商店处)破土动工建造一座能容纳近千人的草棚剧院,8月竣工交付使用。1960年1月,郯城县京剧团由集体所有制单位,改为全民所有制单位,称为“国营郯城县京剧团”,演职员58人,实行定级分配的固定工资制,演员最高月工资为110元,最低为31元。同年7月,投资1万元建房301间,总面积为446平方米的宿舍,改善了演员的居住条件,同年将原来的草棚剧场转让给电影队,剧团演出改在新建的县委礼堂内。1936年,为了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剧团到各村镇进行演出。并到苏北一带各县和山东的日照、莒县、莒南等地演出,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知识出处
《郯城文史资料第十六辑》
本书收入郯城县文化机构设置与沿革、郯城文艺界基本情况概述、郯城风景名胜、郯城地名考、郯城姓氏浅谈、郯城古代文化遗址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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