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爱委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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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文史资料第四辑》
唯一号: 150031020220001846
机构名称: 郯城爱委会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52/001
起始页: 0188.pdf
地址: 郯城县
起始时间: 1982年冬

机构描述

1982年冬,在郯城县委统战部领导下,召开了第一次耶稣教代表会议,选举九人,成立郯城“爱委会”,由汤建荣(女)丁奉召为正副主任。通过了五项决议: 一、高举爱国主文旗帜,坚持“三自”道路,带领广大信徒与全县人民一道,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作出贡献。 二、遵守国家宪法,执行国家法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正确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强迫别人信教,不收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入教。反对封建迷信,不诈骗钱财,不造谣惑众,不扰乱社会治安。不准医病赶鬼,损害人民身体健康。不准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特权和宗教压迫剥削制度。 三、按照分片定点,进行每周一次礼拜和宗教节日活动,不晚间聚会,不随便聚会,按照教义过宗教生活。 四、不随便外出传道,不接待外来自由传道人员,发现披着宗教外衣搞破坏活动的坏人,要及时报告政府处理。 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坚决抵制外国教会中的一切敌对势力的渗透。全体信徒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为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贵献力量。

知识出处

郯城县文史资料第四辑

《郯城县文史资料第四辑》

山东素称“文物之邦”,据《中国古方志考》统计,宋、元以前,山东地方志就有三十六种之多。明、清以来,山东省、府、州、县所修志书达五百多种,在全国名列前茅。郯城古县,历史悠久,春秋时为郑子国。“溯所自出,郯子为少暤氏苗裔,武王分封茅胙,为鲁附庸,由来最古。”据《春秋左氏传》记载,郯子曾两次朝鲁。前525志源于史,古郯的历史文化对后世的巨大影响,是自不待言的,秦置郯县,郡县治所皆在郯。自明初设郯城以来,六百余年,县名无改,政区亦较稳定,修志之举,代不乏人。郯城地方志,明朝以前无可考。初志成于万历十三年,由县令颜若愚创体命意,教谕邱问礼编纂。其序文仍可向我们传递当时修志的某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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