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孔嘉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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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岛文史资料第七辑》
唯一号: 150030020220020299
人物姓名: 王孔嘉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401/001
起始页: 0129.pdf
性别:
非亲属: 催北川;向云鹄

传略

王孔嘉,男,时任川东日报社记者。1949年5月万县女中向云鹄先生介绍王孔嘉到七二二团工作,在王来七二二团的前一天中午,在报社办公室被捕。事情发生以后,向先生致电告催北川,催北川当即派第一营副营长衡量带着致警备部的公函去万县,同时催北川把发生的事情电告罗司令。经交涉,第三天王孔嘉获释,即到七二二团,担任机要译电工作。

知识出处

青岛文史资料第七辑

《青岛文史资料第七辑》

青岛市,山东省辖地级市,别称岛城、胶澳,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  、特大城市,  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 。青岛市地处中国华东地区、山东半岛东南、东濒黄海,属温带季风气候;是山东省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发展先行区、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海上体育运动基地;地处中日韩自贸区的前沿地带;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青岛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道教发祥地。 因树木繁多,四季常青而得名。 1891年清政府驻兵建制胶澳,1897年,德国租借建设港口和铁路,遂因“一港一路”而兴 ,民国十九年(1930年)改称青岛市。  青岛是中国帆船之都, 世界啤酒之城、联合国“电影之都”  、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全国文明城市、  中国品牌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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