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三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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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历城名人》
唯一号: 150030020220001451
人物姓名: 李秉三
人物异名: 原名:陈守训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052/001
起始页: 0157.pdf
出生年: 1922年12月
卒年: 1982年12月28日

传略

李秉三(1922.12-1982.12.28)原名陈守训。他出生在一个贫农的家庭,从小就深受旧社会的剥削和压迫。因而,秉三同志在青年时期就向往光明和解放。他在1944年10月抗日战争的艰苦岁月中。即投身革命。参加了山东省泰历县抗联工作,同年11月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参加革命后,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山东省泰历县卧龙区委工作员。泰安县委组织干事。泰安县樊镇区委组织委员、区委付书记,泰安县支前委员会组织股长,付教导员。团政委,支队政委。全国解放后,秉三同志于49年11月任四川省江津县第七区区长。区委书记。城关区委书记。1953年3月任江津专区公安处秘书科付科长、科长。1956年2月任四川省公安厅五处科长。政治协理员。1960年10月任合江县公安局局长、县委付书记。1970年3月任合江县革委付主任,党的核心小组付组长,县委付书记。1975年3月,任中共合江县委书记,1979年任中共合江县顾问。 李秉三同志。参加革命38年来,一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为党为人民工作,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由于他作战勇敢,对敌斗争坚决,1945年曾荣立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1947年,在口镇、莱芜战役支前工作中,他不怕苦,不怕死,成绩优异。被华东支前司令部评为支前模范。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李秉三同志保持和发扬了战争年代的革命精神和优良作风,不计较个人得失,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服从党的需要。忠心耿耿,任劳任怨。忘我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党为人民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十年内乱中,李秉三同志坚决反对和抵制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打击迫害干部,残酷镇压群众的罪行。因而,遭到批斗和迫害,但他坚持原则,坚持斗争。粉碎“四人帮”后,李秉三同志虽然身患多种疾病,但长期带病坚持工作。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住院治病期间。李秉三同志还经常想到党的事业、党的工作。关心领导班子的建设,关心革命接班人的成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李秉三同志坚持拥护党中央制定的一系列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祖国的四化建设。同时,发扬了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与病魔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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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名人

《历城名人》

本书辑录了近50年(1949.10至1998.6)来去世的历城籍及在历城颇有影响的外籍著名人物的史料114篇,补遗建国前去世的历史名人的史料5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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