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基层医疗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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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郯城文史资料第十七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12593
颗粒名称: 五十年代基层医疗机构
分类号: R197.6
页数: 4
页码: 54-57
摘要: 联合医疗机构的组织形式分私人联合及公私联合二种。联合之目的为发挥集体力量,做到分工专业,充实设备条件,以发挥更大的医疗预防效能。建国前,我县尚未建立公立的卫生机构。1950年2月,郯城县沐河区建立了第一处联合医疗机构——问庄联合诊所,谢方坤任所长,医药人员有5人,该所由于技术办量较强,在群众中享有一定的声望。联合诊所业务隶属本区卫生所,行政受当地区、镇人民政府领导,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合医疗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当地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卫生宣传等项工作。随着人民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部分联合诊所,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转为公立诊所。
关键词: 医疗机构 卫生组织

内容

联合医疗机构的组织形式分私人联合及公私联合二种。联合之目的为发挥集体力量,做到分工专业,充实设备条件,以发挥更大的医疗预防效能。建国前,我县尚未建立公立的卫生机构。1950年2月,郯城县沐河区(今大尚庄乡)建立了第一处联合医疗机构——问庄联合诊所,谢方坤任所长,医药人员有5人,该所由于技术办量较强,在群众中享有一定的声望。
  1951年,郯城县人民政府卫生科根据(51)卫医字第733号文“中央卫生部关于组织联合医疗机构实施办法”的规定,从1951年起,区、镇的部分个体开业者,采取自愿申请,县卫生科批准,医生个人集资的办法,建起集体所有制的联合诊所至1957年全县先后建起联合诊所82个。联合诊所业务隶属本区卫生所,行政受当地区、镇人民政府领导,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合医疗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当地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卫生宣传等项工作。
  随着人民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部分联合诊所,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转为公立诊所。
  二、试办卫生所
  1953年,我县在龙门区(今郯城镇)、杨集区、重坊区建立了三处试办卫生所,系由热心于为群众解除疾苦的个体开业医生集资、自愿联合组成之。其中龙门区范鸣歧任所长,医药人员9人。杨集区王维斌任所长,医药人员7人、重坊区王友任所长,医药人员9人。均于1956年转为全民所有制的区卫生所。
  三、公立诊所公立诊所,是由部分物质基础,技术水平较好的联合诊所经卫生行政机构整顿,由县卫生科核准而转建。1954年,全县有公立诊所8处。公立诊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固定工资制,每年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数量的公积金和公益金,用于本所扩建及职工福利。1965年,各公立诊所先后转为区、镇卫生所。
  四、区卫生所
  区卫生所,属全民所有制性质,是国家卫生事业在农村的综合性基层卫生事业单位,是本区、镇的卫生工作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对于在农村防病治病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953年3月我县首先在马头镇、郯五区(涝沟区、同年10月划归邳县,今郯城花园乡)、郯九区(桃林区、今江苏东海县)建立了区卫生所。至1956年,全县14个区镇除郯四区外均建起卫生所。区卫生所业务隶 属县卫生科,行政受当地政府领导。担负着全区镇的卫生行政管理和卫生业务工作。各区、镇卫生所人员由少到多,技术力量由弱到强,设备逐年增加,医疗质量逐渐提高。至1958年全部改建为人民公社卫生院。1962年改为集体所有制。
  卫史办

知识出处

郯城文史资料第十七辑

《郯城文史资料第十七辑》

《郯城文史资料》第十七辑分十篇详细记述山东省郯城县医疗卫生业从古至今的发展状况,并以近现代为重点。这十篇分别为:行政机构、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医疗工作、疾病防治、妇幼保健、医学教育、医林人物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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