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即墨县文史资料第九辑》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12195 |
颗粒名称: | 李毓昌命案审理原委追述 |
分类号: | DF718 |
页数: | 14 |
页码: | 111-124 |
摘要: | 对于该案蒸骨验尸之监验者,嘉庆皇帝十分满意,即擢升朱锡爵为山东布政使,张彤为山东按察使,并谕:“着吉纶查明彼时随同朱锡爵在场检验者系属何员,与朱锡爵一并具奏,候朕降旨奖励。”继而,知府徐日簪、金国宝、石俊及知县王嵩、周复端、王吉、周以勋等均受朝延褒扬恩加。李毓昌命案之审理,自嘉庆十四年五月至九月历时仅五个月。自此,本命案已告结束。 |
关键词: | 案件审理 李毓昌 |
本书收入大沽河畔备战洞、即墨县第一座变电站及第一条35千伏输电线路、李毓昌命案审理原委追述、黄培文字狱始末、追述丈儿山庙会、.马兆基崔希珊孟吉方口述、龙塘埠大庙考、即墨乡间的基督教堂概况、抗战回忆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