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草野清大队长离开惠民县城来讨伐……草野清对我们大讲军纪,其实他天天在高楼上喝酒玩女人。当官的扣我们的甘味品、酒、糖、甚至粮食,我们吃不饱,就免不了偷点东西去换,偷汽油,偷子弹,爬过墙去找老百姓换钱。
一个月十二元五角的饷,扣下一半以上的储蓄金,那里还有零花钱,中队长或副容常常扣我们家里寄来的钱,使下面大大反对。......
草野清一个副官出身的家伙,到底没有资格带部队的。我骑着草野清的马跑到一个村庄,我实在太累了,我下了马,我的步枪挂在马鞍上,一个青年老百姓和善的过来,我以为这是治安区,我就把马交给他,他很好地去蹓马去了。我进了门,我要喝水吃东西,他知道了意思。我脑筋里想着,我到了治安区了,要不然我化装的好,中国老百姓认我不出来。
我刚一坐下,一个给我蹓马的青年人又来了,他突然把我腰间的刺刀夺过去了。我的手被过来的一大堆人反捆起来……。后来出我完全意料之外的,我被松了绑,我被招待吃了很好的饭,比在惠民任何一顿饭都好,接着有八路军用日语和我谈话,说明这里是根据地,这些老百姓是善战的民兵,而我是这次草野清大卫,歼灭战中被俘的第三十一名。
我就在表上写着:川上釜吉三等兵,草野清的马伕,关东地方厅琦玉县人,今年二十四岁。
(1944年10月21日《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