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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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沂文史资料第六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10837
颗粒名称: 后记
页数: 3
页码: 168-170

内容

《临沂文史资料》自问世以来,深蒙各界朋友、同志的厚爱与支持,先后收到大量有一定史料价值的稿件。这些稿件,有的已整理出版,有的已报送上级政协文史部门,有的由我会整理保存。为此,乘《临沂文史资料》第六辑出版之机,谨向广大撰稿者,致以深切谢意。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市政协文史工作,今就几项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政协文史工作,系由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生前所首倡。几十年来,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重视和国内、外各界人士的关注。在各级领导关怀下,我市政协文史工作,为统一祖国和振兴中华的大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党的十三大精神指引下,我们决心进一步搞好这项工作。希望广大撰稿者,应始终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坚持“秉笔直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从维护和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愿望出发,积极撰写更多更好的史料,翔实可信、文字质朴优美的史稿,把我市政协文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当代,遗惠于后人。二、按照上级文史部门的有关规定,现阶段征集的文史稿件,应尽量不突破“上自我戌变法”,“下至文化革命”的时限。凡逾此限者,在接到上级有关新的规定之前,恕不刊用。
  三、凡是“三亲”(亲见、亲历、当时亲闻)性稿件,应写照撰稿者当时的身份,在事件中所处地位,所起的作用或者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凡是根据已有史料整理而成的稿件(包括综合的和专项的),请注明原始材料来源,以便于查对;凡根据“三亲”人员提供的口头或文字资料整理而成的稿件,作者署名时,请注明“XX 口述(或供稿)、X X整理”字样. 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纠纷,由撰稿人自行处理。
  四、按照上级文史部门有关规定,我会有权对所征集的稿件进行史料核实和文字方面的整理工作;根据“多说并存”和“文责自负”的原则,凡在已刊用稿件中,出现有争议或者确系失实的文字,原则上由撰稿人负责答询和订正。
  五、来稿请注明发稿时间,并请勿一稿两投。凡寄送我会稿件,我会即同时获得刊用权。如确系对上级和外地政协文史部门有一定史料价值的稿件,由我会负责推荐和转递。凡我会已经刊用的稿件,其他部门编用,应事先征得我会同意。凡因“一稿两投”引起的版权纠纷,由撰稿人负责。
  六、来稿请寄送“临沂市政协文史科”,切勿寄送个人。否则,文史科不承担编审失误责任。
  七、来稿一经刊用,即奉薄酬;有一定史料价值,但未刊用者,编审后,亦奉一定资料费;如本会认为无保存必要者,将原稿璧还。
  欢迎大家赐稿。
  临沂市政协文史委员会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廿日

知识出处

临沂文史资料第六辑

《临沂文史资料第六辑》

《临沂文史资料第六辑》收录了忆山东省立第四联合中学、“虎穴”纵谈“捉放曹”、人民将军人民爱、“三人小组”在临沂活动纪要、解放战争时期,临沂军民同王洪九的斗争、王春台剿捕临沂城西“安清邦”始末、联庄会围城纪略、抗战期间,沈鸿烈任山东省政府主席前后等20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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