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农村经济改革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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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郯城县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10041
颗粒名称: 我对农村经济改革的回忆
分类号: F320.2
页数: 8
页码: 104-111
摘要: 离休前,一直从事农村工作,对农村经济改革比较了解,回忆起来,大体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投。这是一次最根本的突破。
关键词: 农村经济 经济改革

内容

我离休前,一直从事农村工作,对农村经济改革比较了解,回忆起来,大体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投。
  1949年解放后,在党中央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下,对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改变了生产关系,生产力得到解放,农民从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这是一次最根本的突破。
  农民分得土地后,为防止农村出现新的两极分化,使广大农民彻底翻身。先后成立互助组,农业生产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民引向了集体化道路。
  随后,由于天灾人祸接踵而来,使农业生产走向困境,曾一度造成生产滞后,产量徘徊不前,许多生产队形成了“吃粮靠统销”、“花钱靠贷款"、“任务靠减免”的三靠现象。但由于党的领导,集体化的优越,这一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对农田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达到田成方,路成网,抗拒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增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村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改革又一次实现了根本性的突破。在这里,我着重回忆郯城县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
  先说当时的思想动态,常在农村工作的干部,思想通,接受这一改革行动快,因为他们对农村的情况比较了解,特别是后进队的情况,在经营管理方面,千方百计地研究改进,效果不大,基层领导班子,年年调整,也不见大的起色,干部年年换,年年软,生产年复一年上不去,上面说的“三靠”帽子年年戴。这一时期,我和分管农业的负责同志,经常到下边调查研究,对上述情况比较熟悉,因此,就大力支持在后进队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生产队的干部,直接掌握财物的分配权,即使不贪污,多吃多占的现象时有发生,他们不愿推行这一制度,因为分田到户,个人无利可沾。广大社员,急切盼着分田,因为他们亲身体会,仅仅种一点自留地的收获,几乎就等于全年挣工分的分配,要是每人分到一、二亩地,不但能吃饱饭,还一定有余粮。而中层干部,由于常期受批“三自一包”、“割资本主义尾巴"、讲“一大二公”的优越性思想的影响,怕犯错,当时农村经济改革又没有具体明确的模式,因此,不敢冒然赞成分田到户。这里用我亲自参加地区一次会议的经过更能说明这一点。81年秋,临沂地区召开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经验交流会,主持会议者,先叫日照的同志介绍先进生产队,如何发挥人民公社优越性,搞好集体经济的经验;还有的单位介绍如何制止分田到户,领导很感兴趣。接着又指名郯城发言,我谈了如何总结后进生产队自发分田到户,产量大增加的做法,由点到面地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分田到户占全县生产队总数40%的时候,对与会者震动很大,也把主持会议者吓了一跳,要我不要再往下说了,由于我的力争,才把话说完。所以,当时就出现了这样两则顺口溜“上边放,下边望,中间有个顶门杠"、“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下面说说我县推行承包制的做法:过去各项工作,多是先由县里搞点,总结经验,推广到面上,而这次推行承包责任制,却是从下面发现后进队自发分田到户,产量大幅度增加的经验,很快向107面上推广的。例如,杨集公社,有一地处郯南涝洼湖的宋庄生产队,全大队不满百户,四五百口人,人均占有土地一亩多,分两个生产队,自入社以来,年年交不上任务,人均口粮只在200斤左右,年年吃统销粮,种子、肥料靠贷款买,可说是出名的“三靠”单位。组织涣散,管理不善,社员没干劲,干部没威信。这里一听到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有分田到户的消息,于79年底,没经任何人批准,干群一商量,就偷偷地把全队土地,按人口平均,分到各户,承包种植,当年获得大丰收,人均口粮400多斤,完成了征购任务还卖余粮,也还上了贷款,彻底甩掉了“三靠”的穷帽子。社员高兴地说,定出上交任务,大队提留,余下的全归自己,越干越有劲。土地分到户,家长是干部,男女老少自分工,活多活少都轻松。这一典型是从实践中来,是从群众中来,我们发现后立即总结,宣传推广。自79年底至80年有大约20%的后进大队分田到户,81年至82年,先后逐步推广小宋庄的经验,约有700个大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占全县总队数的80%,至83年,全县859个大队,基本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苍山县,同是全临沂地区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最早的县份。而宋庄生产队是全地区分田到户较早的一个村,当时有这样的顺口溜:''包产到户如蜜甜,不吃糠,不咽菜,小麦煎饼家常饭,赶集上店逛大街,腰里不缺零花钱,骑着车子去干活,逍遥自在赛神仙。”在完善责任制的过程中,又做了不少的工作,主要的有以下几项:1、土地搭配不能过于零散,开始时,都怕吃亏,有几块地,每户都得分到,这样不利管理,后经调整,每户不得超过三块地,东西南北湖以住户靠近为宜,土质好坏兼顾;2、协调好各业之间的关系,使农副业多种经营得到全面发展;3、管好、用好各种农具和田间水利设施,实行责任制;4、照顾好五保四属困难户,留出少量的土地,以备丧、娶增减人口之用;5、土地承包的时间,开始以三至五年为宜,不能年年调整土地,越是长期不动越有利生产。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式,是由包工包产联产计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包产到户大包工等逐步发展完善的。如1981年,全县859个大队,4011个生产队,春季有2995个生产队实行了联产计酬责任制,占总队数的75%,到秋季又有新的发展,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的3138个生产队,占总队数的78%,其余873个生产队,实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的责任制,占总队数的22%。1982年5月,全县实行几统一大包干的有331个大队;统一经营、联产到劳的有14个大队;专业承包的2个大队;定额计酬小段包工的10个大队。到83年12月,全县实行大包干责任制的已发展到99.8%,由农业扩展到林、牧、副、渔、工各业,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农业的全面丰收。粮食总产达到七亿多斤。经济作物普遍丰收。粮油征购任务超额完成。多种经营总收入完成一亿一千八百五十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农业生产责任制在稳定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在振兴农村经济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回顾当年的情况,喜看今天的现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经济改革的根本出路,是广大农民进入小康的可靠保证,是稳定农村形势的法宝,是邓小平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农村的具体体现。

知识出处

郯城县文史资料

《郯城县文史资料》

本书从农业、水利、林业等不同的侧面,记述了50年郯城建设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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