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解放区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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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沂文史集粹 第一册》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9262
颗粒名称: 沂蒙解放区土地改革
分类号: D651.1
页数: 10
页码: 479-488
摘要: 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中国经济的根本问题是土地问题。清末以来,大地主阶级的土地兼并趋势加剧,沂蒙山区一带尤为突岀。清咸丰三年(1853年),任沂水县令的云南人吴树声,在调查了沂水的乡土民情后,不无感慨地说:“沂境虽辽阔,则壤成赋之地甚少,其风俗又富者连阡陌,贫者无立锥。
关键词: 沂蒙解放区 土地改革

内容

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中国经济的根本问题是土地问题。清末以来,大地主阶级的土地兼并趋势加剧,沂蒙山区一带尤为突出。清咸丰三年(1853年),任沂水县令的云南人吴树声,在调查了沂水的乡土民情后,不无感慨地说:“沂境虽辽阔,则壤成赋之地甚少,其风俗又富者连阡陌,贫者无立锥。”本世纪三四十年代,莒南县大店庄氏地主拥有土地5万余亩,遍及鲁苏豫皖4省,占据7县,70多个佃户村,2万余佃户。苍山县长辛桥宋氏地主,从明朝末年其先祖任宰相发家,世代官宦,到抗战时期还拥有方圆几十里的土地,5个佃户村1700余佃户。苍山庄坞杨家、郯城涝沟窦家、沂水县城刘家、临沂东=王家等累世大族,都有几十顷至几百顷土地。窦家土地最多时达800余顷,几欲挂千顷牌,以炫耀其财富。近代暴发的临沐县韩村大地主王英标曾夸口说,给穷要饭的吃顿饭不打紧,反正拉屎还在我的地里。当时占农村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却拥有40%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90%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只占有60%的土地。地主阶级利用土地这一生产资料,通过地租等形式剥削没有或很少有土地的农民,过着不劳而食的寄生生活。甚至到了20世纪40年代,沂蒙山区的许多地方,仍保留着地主对其佃户女儿的“初夜权”这一古代遗留下来的野蛮腐朽的旧制,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占有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当时沂蒙山区民谣说:“穷人头上三把刀;租子重、利钱高、苛捐杂税如牛毛;穷人出路有三条:要饭、上吊、坐监牢。”封建制度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已使广大农民濒临死亡的边缘,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中国共产党在沂蒙山区建立了敌后抗日根据地。根据地内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封建剥削。
  抗战胜利后,沂蒙解放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了土地制度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全面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土改运动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945年8月至1946年6月进行反奸清算、减租减息;1946年6月至12月进行土地改革;1947年进行土改复查。
  反奸清算减租减息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力争和平、团结建国,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因此没有立即实行土改政策。八路军山东部队在1945年夏季攻势和抗战大反攻作战中,收复了许多失地。新区解放后,日伪残余、汉奸恶霸一时尚未肃清,也未来得及实行减租减息、增加工资的政策。
  根据上级指示,沂蒙新解放区开展反奸清算和双减斗争。这两种斗争性质不同,斗争方式也不同。反奸清算是解决民族矛盾,斗争对象是汉奸和恶霸地主,政策是没收他们的土地和财产,斗争方式是批判、控诉和清算,对有血债的予以镇压;双减则针对封建地主,斗争方式为说理、算账、减租和增加工资,以和平方式进行。为搞好反奸清算和双减斗争,华东局、山东省政府和鲁中、鲁南、滨海区党委及各地委抽调了大批干部到沂蒙新区,协同当地党政机关开展工作。这次运动声势浩大,被称为“八个月群众运动”。
  鲁中沂蒙地委抽调的干部进入新泰、泰宁县新区试点;鲁中区抗联主任刘建中、农救会长耿启明率工作队到沂山地区益都贾家庙村试点;鲁中区党委书记向明亲自到临朐、益都检查工作,总结经验。试点工作结束后,反奸清算、双减斗争全面推开。从1946年2月至5月,鲁中所属沂蒙各县有10万人参加这一斗争。
  滨海第二地委抽调1600名干部进入新收复的临沂、郯城、日照等县40个区、250个村庄,开展工作。1946年6月15日,莒南县政府在大店召开大会,处决了伪军师长许树声(原国民党莒县县长)。临沂县在运动中,相继召开了全县教职员会议、士绅座谈会和群众大会,控诉了日伪残暴统治和汉奸恶霸韩绍九、寇荫蒲、周砚台、许官章等人的罪行。1946年2月,艾山、义堂两个区和温河县二区群众万余人,在东=举行了争取和平反对内战大会,公审处决了伪纵队副司令王福宜、暗杀团团长陈洪玉、支队长李以锦和前国民党临沂县县长王星纬等一批罪犯。3月14日,临东区7000多群众在尤斜坊公审处决伪区长尤少轩、汉奸刘茂林。截止到1946年2月,临沂县13个区974个村,有600个村掀起高潮,召开斗争会500多次,没收汉奸土地4500亩,粮食90万斤,现金55万元,处理斗争果实700万元,有2万余人获得斗争果实。减租佃户589户,减租地14580亩,增资工人655人。全县有80%的村子摧毁了伪政权,选举了人民政权。组织发动起来的群众达15.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0%。
  经过这场运动,基本上摧毁了沂蒙新解放区的日伪残余势力,惩处了汉奸恶霸;减了租息,地主土地减少一半以上,富农土地减少1/4以上。土改运动在反奸清算、双减斗争中组织起来的农民迫切要求政府彻底废除封建剥削,解决土地问题,许多地方,已有群众直接从地主手中取得了土地。
  1946年5月,国民党全面进攻解放区的方针已定。人民群众同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上升为主要矛盾。为顺应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完成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中共中央于5月4日发出土地改革指示,把“双减”政策改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6月,国民党军向沂蒙解放区发起全面进攻,因此,沂蒙解放区土地改革是在反击国民党全面进攻的同时穿插进行的。广大人民群众一边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一边斗地主分田地。
  “五四”指示发出后,中共华东局积极响应,鲁南区党委决定老解放区赵镈、费县、平邑、麓水等县争取在秋收前完成土改;鲁中区党委也决定冬季前基本完成。区党委工作团团长张汝琦率队到新泰试点,沂蒙地委在沂源县鲁村、北麻和泰宁县东良庄试点。滨海地委决定一律于10月完成,试点选在莒南县筵宾区。
  临沂县县长张云榭率队在册山区王家对河村试点带面,工作大体分五步进行。
  第一步进行土地、物资统计。首先清算土地,除给29家商贩、小地主留出342亩外,共清算出土地559亩。然后按户登记人口、劳动力、劳动工具、自田、佃田、房屋、场园等人力、物资情况,再根据以上情况计算全村人口和地亩比例。全村708人,自田872亩,人均1.16亩,分五、六两级,若加上清算出的土地,则人均2亩,分九、三两级(级指土地的质量,好地级高,甭地级低)。此外,房屋6间,场园10亩,过去双减斗争剩余果实及地主夏收余粮计款1.3万元,小麦2960斤。
  第二步,继续进行“大家翻身”教育,反复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确定合理的分配原则和标准。人均地按九级2亩;军烈属按十二级分,分好地、近地;凡自田不满九级的贫农补足九级;超过九级至十五级的中农、富农一律不动;当过小汉奸的本人不分地,其家属仍按九级分,人口少的汉奸户则酌量增加,或本人也算,标准按八级分。劳动力多的,级低量多。
  第三步,逐户审查,评定各户分配土地、物件数量,制定初步分配方案,张榜分布,不合理者调整。
  第四步,将调整后的方案在群众中宣读,再次征求意见,以求公平合理。
  第五步,分配果实,解决秋季庄稼的收割和土地清丈问题。
  这个村的最后分配结果是:全村除留下30余亩地作学田、复员军人耕种地及调剂预备田外,其余全部分配下去。有105户贫农分得土地559亩,34户分到场园,1户分到房屋。全村除4户小地主、富农和被斗争对象外,有33户中农分到粮款合1.32万元。
  王家对河的土改试点工作,由于直接提出“要回土地”的口号,深入调査研究,从阶级教育入手,走群众路线,进行充分的说理斗争,从而取得了十分成功的经验。1946年9月27日,《大众日报》发表了题为《学习王家对河经验教训,迅速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社论,推广其经验,推动了沂蒙解放区的土改运动。
  同年9月,华东局发出《关于彻底实现土地改革的指示》,要求在年底以前全部或大部完成土改。并制定了土改各项原则。随后,华东局批评了土改中固守据点,细打慢敲的倾向,强调中心区、边沿区都要迅速进行土改,要“一手拿枪,一手分田”,把土地迅速分给群众。华东局的两次指示,对沂蒙土改的迅速开展起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之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大革命全面迅猛地开展起来。
  土改是在算帐对比的和风细雨中进行的,但是,它是一场根除封建剥削基础的阶级斗争。地主阶级不愿放弃封建剥削,老老实实地被剥夺政治、经济特权。他们在乡村中还有着相当大的势力。个别乡村政权还被他们把持着,甚至个别地方还保存着地主武装,他们依仗这些势力,运用各种手段,千方百计抵抗、破坏土改。如有的偷偷分散财产,隐瞒土地、房屋,宰杀耕畜,破坏农具。说“宁肯毁了,也不给穷光蛋”。有的造谣威胁说“蒋介石快回来了,那时再算帐”。有的见我军力量强大,不敢公开对抗,便伪装开明,表面上拥护土改,向农会交枪、交地契,但心怀仇恨,妄图反攻倒算。有的隐瞒成份,伪装进步,混入农会和民兵队,掌握领导权,并用美女、金钱腐蚀收买贫雇农和村干。阴谋得逞后,即歪曲土改政策,打击贫雇农和积极分子,进行阶级报复。还有一些地主采取有组织的暗杀、放火、投毒等破坏活动,甚至组织武装叛乱。
  对此,沂蒙解放区党政组织加强阶级教育,使广大农民提高觉悟,明白受苦受难的根源,知道是农民养肥了地主,打倒地主阶级、“土地回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觉悟了的农民纷纷加入农会、民兵队,掌握基层政权。农民有了自己的组织和队伍,就向地主展开说理斗争,并根据其罪恶大小分别进行处理。对极少数血债累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坚决予以镇压。针对其破坏土改的阴谋,民兵、农民还开展了抓逃亡地主、査分散财物、挖黑枪、揭发地主拉拢收卖干部阴谋的斗争。斗争中,有许多党员、干部、积极分子献出了生命。
  经过大半年的斗争,到1947年初,沂蒙山区初步完成了土改。广大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房屋、粮食、耕畜、农具、衣物和钱财。赵镈县第八区,在战火中进行土改,计有35个村子向地主讲理算帐,要回土地6000亩,分给800户贫雇农。莒县招贤镇有6户大地主,清算时,全镇居民539户,有304户参加斗争。经过算帐,农民损失折价5000万元。地主在群众大会上认帐表示退赔,但是其全部财产仅抵群众损失的1/5。为了照顾其生活,农民做了让步,给地主户留了高出一般中农户的土地财物。清算出土地1578亩、房宅50处、场地8亩、菜园30亩,浮财折价43万元。此外,没收汉奸土地77亩,开明地主献田135亩,同小地主谈判得地404亩。群众共得地2194亩。全镇有315户农民分得了土地和财物。
  在这一阶段的运动中,由于正确贯彻执行了《五四指示》和《九一指示》,许多地主富农在土改政策感召下,主动献田,并积极参加生产、支前。荣获陈毅担架队称号的平邑县第一区担架队的354人中,有20%的队员是主动报名参加的地主富农。他们在前线冒着枪林弹雨抢救伤员,争相立功。其中八埠庄地主“刘善人”,在宿北战役中连续从火线上救出两个伤员,被评为抢救模范,县区领导表扬他,新四军首长给他戴大红花,《鲁南时报》《大众日报》还登载了题为《访刘善人》的文章,表彰他的英勇事迹。
  土改复查
  1945年6月至12月的土改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对封建势力斗争不够彻底。在政治上,未能彻底摧毁封建势力,部分豪绅恶霸未受到惩罚,他们还十分猖獗;个别被封建势力控制的村庄,组织假土改,欺上瞒下;个别地主组织武装暴乱,进行阶级报复,无法进行土改。在经济上,由于地主自愿献田成为“土地还家”的主要方式,许多地主留好地、近地,献孬地、远地;土改初期,由于国民党尚未发动全面进攻,政策上对地主富农照顾标准过高,致使土改后,他们仍有过多的土地、房屋及大量浮财,生活条件仍大大优于贫苦农民;少数未觉悟的农民,怕反攻倒算和阶级报复,根本不敢要斗争果实。因此,有相当一部分贫苦农民既未分到一定的土地耕种,又没有获得浮财安家,生产、生活仍有许多困难。二是土改果实分配得不够合理,存在一定问题。
  1947年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由毛泽东起草的《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的指示,指出在未进行土改的地方,必须继续努力,放手发动群众,实现“耕者有其田”;在已实行了土改的地方,还有解决不彻底的缺点,主要是因为没有放手发动群众,以致没收和分配土地都不彻底,因此必须认真检查,实行填平补齐,务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都能获得土地,而豪绅恶霸则必须受到惩罚。同时指出,在复査中绝对不许侵犯中农包括富裕中农的利益。华东局为贯彻中央指示,先后发布了关于土改复查的 《二·二一指示》、《四月指示》和《五四指示》等文件。
  从1947年初到6月,沂蒙解放区进行土改复査。在这期间,国民党军继全面进攻后又发起重点进攻,战火烧到沂蒙腹地,随国民党军跟进的还乡团开始复辟倒算。因此,复查是在十分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鲁南区所属各县后方人员和部分基层干部于4月下旬撤往渤海,6月,干部、军工家属、村积极分子5万人突围转移到滨海,土改复查基本没有开展。滨海地委在3个月的复查中,解决了许多空白村的土改问题,清理出大批土地、财产,打击了地主、特务的嚣张气焰。莒南、莒县、日照3县,共复查出土地7.9万亩,山场1.85万亩,房屋3万间,浮财51万元,使10万户赤贫和贫农分得了土地,7677户农民分得了房屋。占总人口60%的人分得了浮财。全地区破获反动组织、特务案件23起,处理1727人,其中处决575人。但由于当时对特务的破坏活动缺乏正确的分析和估计,提出过 “左”的“从反特入手搞复查”的方针,以致形成了普遍的反特活动。
  平邑县通过复査,穷苦农民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1.2万亩,查出各种土地3700亩,除留出部分作为学田、复员田外,农民共分地1.3万亩。其中雇农3425人,得地3983亩;贫农14896人,得地8167亩;中农3521人,得地793亩。
  从1947年6月开始,沂蒙解放区的土改复查转入第二阶段。在此期间,国民党军占领了沂蒙大部地区,还乡团对解放区人民进行疯狂地反攻倒算,大肆屠杀共产党员、基层干部和农村积极分子,杀害人数每县均在千人以上,有的达数千人。最大的还乡团头子王洪九,从1947年2月回到临沂,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屠杀穷苦群众达2万人以上,临沂城区出现了3个“万人坑”。滨海各县的地主竟挑着割下的人头赶集上店。这一阶段的土改复查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阶级斗争尖锐化、复杂化的恃定局面,人民群众受复仇心理支配,出现了一些过火行为。一是侵犯了部分中农利益;二是违反了党的民族工商业政策;三是对地主富农、地主中的大中小和恶霸非恶霸不加区别,一律扫地出门,有的地方甚至一度发生了乱打乱杀现象;四是大反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富农路线”,打击伤害了一批党政军领导干部。
  1947年11月,华东局在五莲召开会议,发出《关于暂停土改及禁止乱杀的指示》,严告各地一律停止土改,禁止乱打、乱抢、乱杀,规定错杀人者应予偿命。沂蒙解放区立即贯彻这一决定,停止了土改复查工作。
  毛泽东主席发现土改“左”倾错误后,于1947年12月在陕北米脂县召开会议,指出绝对不允许重复历史上所犯过的“左”的错误。之后,在毛主席主持下,下发了一系列土改、整党指示,大力纠正党内的“左”倾思想,沂蒙解放区贯彻上级指示,纠正错误,落实政策,领导了老区、半老区的结束土改,恢复区的土改、处理地权、农作物工作,以及新解放区的减租减息、土改试点工作。到1950年底,沂蒙山区基本上完成了土改。
  沂蒙解放区的土地制度改革运动,是临沂近代以来第一次翻天覆地的社会大变革。它从根本上摧垮了封建制度的根基,彻底消除了农民遭受压迫和剥削的经济根源,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长期遭受地主阶级残酷剥削和压迫的穷苦农民大众获得了土地所有权,从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这是以前任何朝代、任何政党都不曾有过的丰功伟绩。
  经过土改,人民政权得到巩固和壮大,解放区的农业生产和工商经济蒸蒸日上,翻了身的广大人民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支援解放战争,参军、参战,保家支前,为全国解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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