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沂水縣文史資料第七辑》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9033 |
颗粒名称: | 一九三五年前后沂水县的区划及乡级政务情况 |
分类号: | D63 |
页数: | 8 |
页码: | 89-96 |
摘要: | 1934年,沂水县取消了区级建制,全县划分为125个小乡,直属于县政府。125个乡,每乡所属村庄在十至二十个之间。每乡设乡长一人,副乡长一人,副乡长兼文书、会计。正副乡长都是无给职,乡长大多由地方士绅充任。每个乡准许按本乡地亩每年摊筹办公费大洋100圆。1935年冬,县长张里元任职期间,将全县125个小乡合并为30个大乡。 |
关键词: | 行政区 行政区划 政务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