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五年前后沂水县的区划及乡级政务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沂水縣文史資料第七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9033
颗粒名称: 一九三五年前后沂水县的区划及乡级政务情况
分类号: D63
页数: 8
页码: 89-96
摘要: 1934年,沂水县取消了区级建制,全县划分为125个小乡,直属于县政府。125个乡,每乡所属村庄在十至二十个之间。每乡设乡长一人,副乡长一人,副乡长兼文书、会计。正副乡长都是无给职,乡长大多由地方士绅充任。每个乡准许按本乡地亩每年摊筹办公费大洋100圆。1935年冬,县长张里元任职期间,将全县125个小乡合并为30个大乡。
关键词: 行政区 行政区划 政务情况

内容

一、区划
  1934年,沂水县(包括现在的沂南县大部、沂源县大部及蒙阴县一小部分)取消了区级建制,全县划分为125个小乡,直属于县政府。125个乡,每乡所属村庄在十至二十个之间。每乡设乡长一人,副乡长一人,副乡长兼文书、会计。正副乡长都是无给职(不发薪金),乡长大多由地方士绅充任。每个乡准许按本乡地亩每年摊筹办公费大洋100圆(当时大洋一元兑换法币一元)。
  1935年冬,县长张里元任职期间,将全县125个小乡合并为30个大乡。全县约2千多个村庄,每乡所属村庄,最少的50多个。最多的80多个。一区(城关)划为沂城、黄山;斜屋三个乡;二区(高桥)划为高桥、道托、葛庄三个乡;三区(东里店、现属沂源县)划为东里、张家坡、韩旺三个乡;四区(夏蔚)划为夏蔚、崔家峪、金星头三个乡;五区(依汶,现属沂南县)划为依汶、界湖、孙祖三个乡;六区(苏村,现为沂南县)划为苏村、铜井、姚店子三个乡;七区(马站)划为马站、崖庄、圈里三个乡;八区(悦庄,现属沂源县)划为悦庄、南麻、神清宫三个乡;九区(岸堤,现属沂南县)划为岸堤、崖子、垛庄三个乡;十区(河阳,现属沂南县)划为河阳、葛沟、左泉三个乡。
  每乡设乡长一人,乡长发薪金,月薪大洋20元。乡长以下设副乡长一人,由乡公所驻地小学教员兼任,除领教员薪金外,职务补贴每月大洋4元。办公费每乡每月大洋5元,包括乡公所购置办公用品、乡长开会、巡查差旅等项费用。这样由县政府财政支出的经费,每乡每月大洋29元。每乡设乡丁三至四人,主要任务是送文件、下通知、催交教育费、乡丁费等,乡丁多由县里裁撤下来的警兵充任,月薪大洋8元,此项经费由本乡按地亩摊筹。有的乡设会计一人,月薪同小学教员,由乡筹教育经费中支付。也有的乡指定一个有文化的乡丁兼任会计。
  全县三十个乡长的人选中,教育界人士22人(其中有民众教育馆职员刘节斋、孙星一,其余20人均为小学教员),由原乡长中提升8人。
  1936年2月,县长召集新乡长开会,令各乡长到乡任职。当时虽规定每乡经费月支大洋29元,但由于事先未造预算,财政科不支付。这时由教育科长刘瘦岑以个人名义向财政科暂借300元,发给乡长每人10元到乡办公。那时有人编了个顺口溜“可怜乡长作事难,每人借给10元钱”。
  各乡长按县长指示到任接受乡公所铃记(每个乡下属四五个小乡,即原125个小乡时的建制),留下本乡铃记,其余几个小乡铃记送交县玫府注销。
  各乡长到任就绪后,按县政府规定,编造经费预算表,上报县政府财政科批准,然后按支付令到财政科领取当月经费,扣除所借10元,尚余19元。
  新划乡后,办公还不到两个月,省以下设专员公署,县以下恢复区级建制,区改名为乡农学校,定名为某某乡区乡农学校(政教合一,校长即原区长)。沂水县设立10个乡农学校,每区辖4个乡,共40个乡,乡农学校校长兼任所在乡的乡长。这样就有10个乡的乡长职位需留出来由乡农学校校长兼任。为了安排这10个乡长的位子,决定每区各增划一个乡,沂城区新增葛子铺乡,高桥区新增诸葛乡,东里区新增中庄乡,夏蔚区新增王庄乡,依汶区新增明生乡,苏村区新增苗家曲乡,马站区新增杨庄乡,悦庄区新增石桥乡,岸堤区新增塘子乡,河阳区新增张庄乡,全县共计40个乡。
  二、乡村政务情况
  (一)民政。乡公所在民政工作方面主要负责调解处理民事纠纷、禁售禁吸雅片。禁睹等事项。
  (二)财政。县政府征收田赋(即农业税),县里有专人发由单(即田赋通知单)交上田赋领出来的收揭叫串子)由单发给地方(乡持专管发由单的),地方再分发到各户。这些事项都不用乡长负责,乡长仅负督促之责。本乡的教育费、乡丁费、事业费等,。由乡公所分派到各村,按地亩摊筹。一年分春秋两季交乡公所,统r使用。
  (三)建设。1936年春,国家开始修建益益都)新(新沂)公路沂水段。先由建设科勘察测量,计算出方量,每100米为一段,每段中心插一小木牌,牌上写明填高或挖深尺寸及本段方量数,县政府分段划分到各乡,乡公所再按人口划分到各村。各村村长领到任务后,即带领修路民工到工地附近村庄找民房住宿。有的村按丁出夫、按地亩筹擋膳费,在工地立伙房吃饭,有的村按地亩筹款雇人修路,生活自理。那时有的村长贪污腐化,在工地上用从农民手里筹集的钱大吃大喝,增加了农民的负担,而有些村长则是清廉为本,实事求是,公平摊派,合理开支,不揩农民的油水。
  当时修路,乡长的职责,主要是督促进度,检查质量,以保证全乡各村都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县建设科发给乡长每人每天四角法币(当时银泽一圆兑法币一元)的生话补贴。乡长在工地上修路,乡公所公务由副乡长负责。益新路沂水段修了二十多天,即告竣工。
  1937年春修泰(泰安)石(石臼所)路沂水段,仍如修益新路那样,把工程分段划给各区乡,区乡再划到村。多数区乡二十多天到一个月即完成任务,唯马站区修摩天岭一段,因需凿眼放炮,开山劈石,任务异常艰巨,苦战了三个月才完成任务。
  那时修沂新路、泰石路沂水段,南京国民党政府都拨发的修路经费,民工修路应该有报酬,但那时之所以还得向民众摊派集资,是因为修路经费被省主席韩复榘挪作扩军经费了。
  (四)教育。当时的教育经费,除县城小学和每区一处完小由县财政拨款外,其余农村小学的教师薪金(月薪一般大洋12元),完全由乡公所向所属村摊派筹集。财政局分文不给。教育经费的摊派,有学校的村和无学校的村一样拿钱,一年分春秋两季上交乡公所,由乡公所统一开支。学校办公费由学校所在村负担.这样学校多的乡,农民负担就重,如沂城区有小学的村在一半以上;学校少的乡,农民负担就轻,如崔家峪乡43个村,只有10处初小。这样的规定对发展教育事业是很不利的。
  那时教育科长刘瘦岑(后升任县长)原打算用教育界人士当乡长,可以促进农村小学教育的发展,但由于农村小学教员的薪金,财政不拨款,全由本乡筹集,所以当乡长的为减轻农民负担,都不愿意增建学校,以保持原有学校处数为满足。所以战前那几年,农村小学处数增加的很少;与此相反,那时尽管县里下令取销私塾,改设学校,但农村私塾仍然不少,因为私塾教学生识字,对扫盲很有作用,他们自筹经费,不向县乡要钱,因此那时农村私塾还是照常开办。
  (五)自卫。全县成立了十处乡农学校以后,一项重要任务是训练壮丁,保卫家乡。主要内容是军训和政训。县里将受训数目分期划分到乡,每乡每期10名,乡里将名额先向土地最参的户划分,依次往下挨。第一期受训完结坐(期限4个月)后回乡当教练,将全乡18至45岁的壮丁分批集中到乡驻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训练。受训者自带口粮,早上集合,晚上回家。训练期满后,以村为单位,编成班、排、连,选出班、排、连长,负责保卫家乡。所以那几年拦路、抢劫、盜窃事件发生较少,农村社会秩序相对出较安定,乡农学校搞的军政训练确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1992・7朱学民整理

知识出处

沂水縣文史資料第七辑

《沂水縣文史資料第七辑》

本书收入“沈、于矛盾二三事”、“沈洪烈办的干校于他的”八大政策"“、”记五十一军与八路军沂水县政府的一次摩擦事件“等十余篇文章。

阅读

相关人物

张之栋
责任者
朱学民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张里元
相关人物
刘节斋
相关人物
孙星一
相关人物
刘瘦岑
相关人物
沂水县
相关地名
沂南县
相关地名
沂源县
相关地名
蒙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