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丘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8457 |
颗粒名称: | 参议制 |
分类号: | D693.22 |
页数: | 3 |
页码: | 204-206 |
摘要: | 1945年,国民党军队分割占据了安丘县城及周围部分地区。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在安丘的西南和东南部。因此,全县出现了两种不同性质的参议会,即国民党县参议会和解放区县参议会。国民党县参议会共进行了两届。其职责是向县政府提供意见,监督县政府的施政方针。县参议会设常委会,每月举行一次会议,参议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讨论审查县政事宜和财政预算,通过县政府施政工作报告和财政决算及有关决议案。当时有24人参加了在济南举行的安丘县首届参议会成立大会。各界各阶层人民均选举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依“三三制”原则选举县参议员21名,组成县参议会。参议会设在县政府机关院内,主要任务是向各界人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协助县政府推行工作。 |
关键词: | 安丘县 议会制 参议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