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州文史》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8116 |
颗粒名称: | 三、解放战争时期德县征收制度的改革 |
分类号: | K295.23 |
页数: | 2 |
页码: | 112-113 |
摘要: | 解放战争期间,渤海地区号称“山东粮仓”,德县当时也是粮仓的组成部分。1946年底,德县开始设立正式粮食机构。德县第一任粮食局长由县委书记阎川兼任,副局长由行署委派。征收的粮食也由过去农村分散存粮,改为由国家粮库直接保管。德州解放初期,大部分土地仍掌握在地主、富农手里。出了大量不在册的“黑”地,掌握了确切的土地实有数量。第二步,根据土地的好坏肥瘠,划分为三等九级,并预定产量。这一规定一直延续到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由于当时的工作量很大,经研究抽调300人组成工作队,大干了一冬、春,才完成了这两项艰巨任务。总之每人平均占有土地亩数越多,缴纳公粮也越多。 |
关键词: | 德州市 解放战争 征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