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州文史》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8094 |
颗粒名称: | (二)寡妇改嫁 |
分类号: | K295.23 |
页数: | 2 |
页码: | 73-74 |
摘要: | 寡妇改嫁在旧社会被认为是妇女违背“三纲五常”大逆不道之事,而越是“名门望族”、“大家”的妇女被禁锢的越厉害。上述这些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丈夫死后她们没有别的选择,只有遵循着“从一而终”的信条,活着甘当“未亡人”,梦想死后争取后人为其立座贞节牌坊,借以光宗耀祖留芳百世。活无着落;或因无力抚养孩子;或因没有亲儿热女,为了活命,迫不得已才背着他人偷偷托人找主儿改嫁。旧社会,鳏夫接后婚,寡妇改嫁,手续简便,只要经媒人,或中间人暗中牵线介绍,讲明条件,双方同意便可成婚。结婚日期,一般是密而不宣。结婚时间多在晚上。女方的子女一般都是在生母改嫁后三天才到继父家认亲。 |
关键词: | 德州市 封建婚姻 寡妇改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