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德州开展的三项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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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州文史》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7944
颗粒名称: 解放初期德州开展的三项运动
分类号: K250.652
页数: 13
页码: 92-104
摘要: 德州市于1946年6月解放后,中共德州市委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于1946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从减租减息改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的土改政策”,决定立即在全市深入开展土地改革运动。为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运动的顺利开展,于10月4日至17日召开了全市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五四”指示,结合德州的实际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德州是一个商业城市,一些地主的土地都分布在市郊,其佃户都是周边邻县村庄的农民。从实际情况来看,德州的恶霸、残匪、汉奸、特务等这些恶人所犯的罪行与地主阶级有过之而无不及。
关键词: 德州市 三项运动 解放初期

内容

一、土地改革运动
  德州市于1946年6月解放后,中共德州市委(现德城区,下同)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于1946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从减租减息改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的土改政策”,决定立即在全市深入开展土地改革运动。为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运动的顺利开展,于10月4日至17日召开了全市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五四”指示,结合德州的实际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德州是一个商业城市,一些地主的土地都分布在市郊,其佃户都是周边邻县村庄的农民。从实际情况来看,德州的恶霸、残匪、汉奸、特务等这些恶人所犯的罪行与地主阶级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亡命之徒,在日伪和国民党统战时期仗势横征暴敛,高利盘剥,欺压良民,强霸民女民财,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滔天罪行,是广大市民切齿痛恨的罪魁祸首。如果采取农村斗争地主的模式,势必造成顾此失彼的不良后果,不但使这些恶人消遥法外,而且使那些深受其害的市民也就不能报仇申冤,翻身得解放的愿望也就不能实现。为了全面彻底的打击敌人,揭露和斗争地主、恶霸等剥削阶级和各种反动势力压迫和剥削人民的滔天罪行,为此决定开展以反奸、诉苦、清算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改革运动。
  遵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各街道分头宣传贯彻,层层发动,在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的基础上,以城市贫民为骨干,成立了街道民主政权——农民协会,简称农会。下设基干民兵队、职工会、妇救会、贫民小组、儿童团、姐妹连等群众组织。为了区分敌我,明确打击目标,各街道在“农会”统一领导下,于1946年冬开展了划阶级定成份的工作,由街道知情老住户组成的贫民小组具体负责,按照每个住户所拥有的土地、财产和剥削程度,罪恶大小及其经济来源,分别划分为地主、富农、小资产(中农)和城市贫民等阶级成份。个别的还有被划为恶霸地主、地主兼资本家、破落地主、房主、恶霸等成份的。这是根据他们特定经济状况而产生的不同阶层。
  划定阶级成份工作,到1947年初已基本结束。广大贫苦市民无不扬眉吐气,奔走相告,他们满怀幸福的喜悦,深感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人的骄傲和自豪。过去那种地主阶级和反动派残酷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在劳动人民倍受鼓舞,热血沸腾地欢声中,也就给地主阶级和各种反动分子敲响了丧钟,在他们灭顶之灾将要降临的紧急关头,有的口蜜腹剑妄想蒙混过关;也有的孤注一掷,作最后的垂死挣扎;罪大恶极者,为了免遭不幸而妄想逃之夭夭。不管他们耍什么花招,农会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等待他们的将是人民民主专政下的血泪控诉和人民的审判。
  为了确保反奸、诉苦、清算运动的顺利开展,各街道的基干民兵每人手持大刀片,加强本街自卫,开展邻街联防,实行昼夜巡逻,控制敌人动向,防奸防特,维护社会治安。儿童团员手持红缨枪,在各出入道口站岗放哨,盘查疑犯,发现坏人立刻扭送农会处理。姊妹连配合宣传,书写黑板报,开展“土广播”宣传土改政策。妇救会组织妇女积极分子走街串户,动员妇女冲破封建家庭的束缚,走向社会参加土改运动,帮助苦主消除疑虑,积极投入反奸、诉苦运动,向地主、恶霸、反动分子讨还血债。
  土改运动来势迅猛,势不可挡,广大市民怀着满腔怒火,义愤填膺地行动起来,开展了带有民主革命性质的土地改革运动,向那些在旧社会作恶多端,残酷剥削和榨取人民的地主、恶霸、残匪、汉奸、特务和封建把头以及帮会势力的恶棍等展开了强大的政治攻势。各街道分别召开了不同形式的斗争会,采取公开举报与秘密投诉相结合的方法,向罪大恶极分子进行了彻底揭发和斗争。在有苦的诉苦,有冤的申冤,有仇的报仇口号鼓舞下,一场反奸、诉苦、清算为主要内容的土改运动在全市全面展开。一些苦大仇深的苦主纷纷走上斗争地主、恶霸的宣判台,面对面地进行了血泪控诉,所揭露的罪恶事实,罄竹难书,催人泪下,台上台下怒潮澎拜,泣不成声,更加激起了广大市民的阶级仇、民族恨,振臂高呼“打倒地主、恶霸、反动派!”、“血债要有血来还!”等口号声响彻云霄。那些罪恶累累的地主、恶霸、反动分子在群情激愤的怒潮下,被吓得屁滚尿流,为了逃避人民的惩罚而化装潜逃者也不在少数。面对此情,各街民兵加强了戒备,首先把那些作恶多端、血债累累、不杀不平民愤的分四批进行了镇压。有的被执行枪决,也有的游街示众后被乱棍打死。由此而转入清算阶段,凡是受到镇压的,其家产全部没收。罪恶较清、民愤不大的地主分子,斗争后被扫地出门;没有民愤的仅给他们留下人口所需的住房,其余的房产和财产以及家庭物品全部没收,连同被受到镇压分子的全部财产,作为胜利果实按等级分给了所在街道的贫苦市民。当贫民们领到这些胜利果实后,无不欢欣鼓舞,奔走相告,深感这是穷人翻身,向地主、恶霸、反动分子讨还血债,进行斗争所获得的胜利果实。对于发展生产、改善市民生活、提高贫苦市民的政治地位,解放妇女的生产力,开展各项民主改革,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面对上地改革出现的新形势,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各街道纷纷更改街名。如解放街、翻身街、民主街、平等街、团结街、胜利街、光明街等新街名应运而生。这些街名充分反映了广大市民的心声,符合翻身市民的要求和愿望,同时也体现了土改运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符合当时社会改革的实际。但是,在平分胜利果实之后,也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在反动地主分子“秋后算帐论”的阴风煽动下,有些市民产生了一些疑虑,只好把所分得的胜利果实拿到市场上卖掉,才是免遭“货归原主”之良策;但也有的认为所分得的东西摆在自己家里很不协调,有些衣服穿在身上也很不合体,不如变卖为好。所以,不长时间,一些古玩、故衣充斥到马家大井街旧货市场,把一个小小的巷道围拢得水泄不通。一些古玩商也风聚云涌地赶到此地,妄想以廉价购买价值连成的古玩真品,然后转手倒卖,从中牟取暴利。但也有一些古玩爱好者,他们不昔重金购买珍品收藏。如中医名家孙先生就以600斤玉米的价钱购买了一把丝绸折扇儿,扇面上有四个名士状元题字,据孙先生说“此扇另一个珍贵之处是扇的骨架是一种海洋动物的壳皮制做,有一种异味可阻止蚊蝇进入室内”,此扇可称为罕见珍品。有的市民根本就不懂古玩,把分得的古玩当作生活用品使用。如有一个出卖早点的小商,把分得的一个陶瓷罐子当作筷子筒使用,摆放在摊桌上,被一个古玩商发现后,用一把新买的茶壶给换走了,业主还自以为占了便宜而粘粘自喜。这位古玩商于1963年拿到北京博物馆去卖,到那里管吃、管住,还报销往返火车票,最后还以600元的价格成交。这个600元在当时就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如果再和一把新茶壶的价钱相比,这个卖早点的业主也就吃大亏了。
  1947年9月,在农村开展了土地改革的复查工作。德州市各街道也错误地仿效农村“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的政策”,一夜之间把全市130余家较大工商业户全部没收归所在街道所有。采取“换神不换庙”的方法,驱逐业主,选派贫民代表进店充当掌柜。接着又将理发、照相、修车,夫妻老婆店等小商一律按资本家来对待,将其营业用户全部没收后,分给了贫民所有。这种“左”的行动,对于刚刚解放、心情还不十分平静,加之对土改政策怀有疑虑的工商业者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为了逃避被斗,先后有127户工商业者离家仓皇外逃。由于贫民代表进店后不懂业务,也就出现了开张不经营,有货难进销的瘫痪状态,使全市本来就不十分活跃的商业市场,显得更加冷落、萧条。这种现象并非德州独有。
  为了改变这种“左”的冒险行动,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任弼时在1948年1月召开的西北野战军前委扩大会议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对工商业不要采取冒险政策”。中共中央华东局也作出了《关于加强城市工作管理的规定》。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以上指示精神,渤海行署于1948年5月11日召开了所属市长、县长会议,由王卓如主任传达贯彻了任弼时的《报告》和华东局的《规定》,并提出了改进方案。德州市市长董焕章遵照行署的统一部署,于1948年6月15日亲自主持召开全市工商业者大会,认真传达贯彻了行署会议精神,并主动承担责任,当众作了检讨和道歉,接着宣布“把1947年秋没收的私营店铺及小商的营业用房全部返还给业主”。到会的工商业者听了后无不激动万分,
  掌声雷动,热烈欢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方针政策鼓舞下,极大地调动了全市工商业者的积极性,市场经济开始复苏,出现了商贾云集,货流量倍增的可喜局面。据1949年初统计,全市私营工业(含手工业)已发展到308户,私营商业已发展到1001户,服务业178户,摊贩千余户,工商贸易呈现一派繁荣景象。
  通过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冲击着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和剥削制度,荡涤着一切污泥浊水。那些与黑帮势力有着密切联系的20余家毒品店、48家妓院全部关闭了门户,毒商、鸨儿和300多名妓女大部弃业逃窜,从此消声灭迹,一切丑恶病害得到了有效治理。虽然在运动中出现了一些“左”的偏差,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得到了及时纠正,使运动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取得了土地改革运动的彻底胜利。从而使社会面貌焕然一新,社会风尚发生了根本变化,为稳定社会秩序,支援解放战争,恢复和发展工商业,开展各项民主改革开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镇压反革命运动
  德州解放后,翻身市民满怀对剥削阶级和各种反动分子的深仇大恨,向罪大恶极的地主、恶霸、残匪、汉奸和国民党残余分子开展了反奸、诉苦、清算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改革运动。这次运动由于偏重于解决民愤问题而对于那些伪装、隐蔽、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却没有引起重视,致使这些反动分子乘机潜伏下来,有的混入各行各业,也有的打入国家机关和企业内部。在这些反动分子中,既有妄想变天复辟的反革命分子,也有受国民党派遣而潜伏的特务,还有打着民间组织的旗号暗中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的反动道会门。这些反动分子,时刻窥测动向,伺机反扑,为国民党扬幡招魂,死灰复燃,呼风唤雨,推波助澜。
  韩鲜战争暴发后,败逃在台湾去的蒋介石认为“反攻大陆”的时机已到,便凶相毕露地摇旗呐喊,而潜伏于德州的国民党残渣余孽以及反动道会门和全国各地反动势力摇相呼应,进行造摇破坏之能事。特别是分布面较广的反动道会门“一贯道”打着民间组织的旗号,到处设坛、布点,发展道众,并以架机扶乩,神灵附体之骗术,编造谎言,蛊惑人心,向道众灌输盼蒋反共思想,一时间闹得全市乌云密布,群魔乱舞。
  为了打退国民党反动势力的嚣张气焰,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各地“坚决纠正在一些地区存在的对反革命分子宽大无边的偏向,全面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即“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对罪大恶极、怙恶不悛的反革命首要分子,实行坚决镇压。运动的重点是土匪、特务、恶霸,反动道会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
  在明确任务,分清打击重点的基础上,广泛进行了宣传发动工作,各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以及各街道层层召开各种不同形式的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镇反工作的指示,号召广大群众对各种反动分子和一切反动道会门的破坏活动进行明查暗访,逐一排查,采取公开举报与秘密投诉的方法,发现线索,顺藤摸瓜,深挖细找,除恶务尽。在掌握确凿证据,摸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为法律武器和量刑标准,对反动分子给予严厉打击。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指示精神,于1951年4月1日全省统一行动围剿反革命分子,在这次行动中,我市共逮捕反革命分子55名。为了发动群众,震慑敌人,以便把运动引向深入,于15日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判处7名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死刑,有力地痛击了各种反革命分子的嚣张气焰。自从德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市开展镇压反革命,取缔反动道会门的决定》以后,在全市掀起了检举揭发各种反革命分子和“一贯道”反动道会门的群众运动。各街道分别召开不同形式的群众会、小组会、举报会、攻心会,向一切反革命分子和“一贯道”头子进行揭发和批判。在强大的政治攻势压力下,有的坦白交待了自己所犯的罪行,有的“一贯道”、“三才”翻然醒悟,大杀回马枪,当众以架机扶乩的实际操作来揭露“神灵附体”的骗术。为了再次掀起镇反运动的新高潮,于5月10日全市统一行动,逮捕“一贯道”反动坛主35名。
  1951年5月,中共中央及时决定立即实行谨慎收缩的方针,集中力量处理积案。在处理中,强调要注重调查研究,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反对逼供信,重点打击那些罪大恶极,为人民群众十分痛恨的反革命分子,对罪行较轻,愿意悔改的反革命分子采取宽大方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于7月18日召开了全市宣判大会,分别对53名罪大恶极但又不思悔改的反革命分子和反动道首进行了宣判。
  镇反运动于1951年底基本结束,运动中共逮捕反革命分子433名,其中54名受到镇压,95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7名被判处管制,其余都根据他们认罪表现受到宽大处理,有80余名道首悔过自新,有3500名道众声明退道。
  通过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深入开展,纯洁了干部队伍,肃清了反革命分子,取缔了“一贯道”反动道会门。那些猖獗一时,为蒋介石扬幡招魂的反革命分子受到了应得的惩处,社会秩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稳定,保证了抗美援朝运动的顺利进行。
  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我国已进入了由新民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历史时期,国内的主要矛盾已转变为工人阶段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的五种经济(国营、合作社、个体、私人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并存,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和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政策。1949年11月召开的德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上作出了《关于德州市发展工商业的方案》。先后成立了职工、群益、德兴、工人、公兴和大众等六个消费合作社。1950年又相继成立了百货、花纱布、粮食、油脂、盐业、土产、食品、烟酒专卖等国营公司,直接控制了批发和零售市场,对于稳定物价,打击投机经济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通货膨胀而出现的商品滞销,市场萧条,工人失业,劳资关系紧张等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方针和政策,合理调整了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1950年下半年,对私营工业的产供销进行了指导,在商业方面缩小了国营、合作社的经营范围,让出部分商品由私营经销,并合理调整了税率。通过这些调整,不仅帮助私营工商业度过了难关,而且使他们得到了很快的发展。特别是通过贯彻执行《山东省市场管理试行办法》以后,保障了私营工商业的合法经营,取缔了投机经营,对于发展生产、繁荣经济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为了贯彻执行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在1950年4月召开的德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七次会议上,传达贯彻了政务院颁布的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于1951年7月对全市私营工商业进行了财产重估,从而澄清了私营工商业的资金状况,使大部分账外资本投入了生产经营,对于促进私营经济走合法经营的道路奠定了基础。
  1951年为了稳定物价,限制不法私商的违法活动,帮助那些投机性较大,而且濒临倒闭的9家经营土产、粮油的货栈组成了土产联营社;并把9户经营代理业务的货栈联合组成了货栈联营社,为私营工商业走联营的道路树立了榜样。
  1952年初,根据“三反”运动中揭露出来的问题,在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了以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资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为内容的“五反”运动。这场运动在中共德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户和市民,向违法的资产阶级分子开展了大规模的斗争和反击。通过宣传发动,检举揭发,坦白交待,至1952年5月进行结案处理。计有守法户280户,基本守法户820户,半守法半违法168户,严重违法7户,完全违法3户。通过“五反”运动的开展,揭露了不法资本家向党进攻的“五毒”罪行,使广大工商业者受到一次深刻的由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的思想教育,“五反”运动到1952年6月结束。
  1952年,党中央按照毛泽东主席的建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党在历史的关键时刻采取的一个重大战略步骤。1952年6月召开的德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上,由中共德州市委宣传部部长常玉作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总路线和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大力开展互助合作以及对资本主义工业逐步纳入合作形式的报告。会后有10家私营铁厂组成了联营社并逐步纳入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代销的国家同资本家企业外部的合作形式。
  1953年9月召开的德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六次会议上,由市工商管理科科长刘维汉传达贯彻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赴南京、上海考察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概括为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1954年1月,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关于有步骤地将10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成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同年9月份政务院颁布了《公私合营工业暂行条例》。自3月份贯彻执行了《关于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及《粮食市场暂行管理办法》,有力地推动了私营粮商粮贩改造的步伐。将全市57户粮商粮贩组成了12个粮油代销店,帮助11户粮油商转营零售店。从9月15日起实行棉布的统购统销政策,居民凭布票购布。由此开始,我市的对私改造转入了重点发展公私合营这种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途径。首先对39家中小批发商划分为棉布、百货、杂货、颜料、文具、竹货、粗瓷、五金、医药等9个行业,做作业人员178人分别纳入了联营、转营或归口兼并的方式进行了改造,接着对铁工联社升为公私合营后定名为建新铁工厂。同年12月,中央提出“统筹兼顾,归口安排,按行业改造的方针”。各行业以大带小,以先进带滞后,首先对中小企业进行改组、合并,然后实行公私合营。
  1955年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率先实行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从全国来看,私营工商业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已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消息传到德州,全市的工商业户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自发地联合起来向市政府提出加入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申请。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后,于1956年1-2月份全市共有22个行业,586家工商业户,做作业人员1099人,分别纳入了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其中:参加国家的27户,113人,公私合营300户,676人;经销代销91户,119人,保留个体168户,191人。为了欢庆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以表达工商业者们的喜悦心情,于22日各合营商店门前悬灯结彩,标语醒目,工商业者们身着节日的盛装,喜笑颜开,奔走相告,纷纷走向街头,敲锣打鼓,鸣放鞭炮,振臂高呼“热烈庆祝赎买政策的伟大胜利!”“热烈拥护对私改造的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的欢呼声响彻云霄。由工商业者自扮自演组成的宣传队、报喜队往来如梭,红旗招展,人流如潮,到处洋溢着一派节日的喜庆气氛。
  公私合营后,按行业分别成立了棉布、百货、文具、茶食、烟酒、煤炭、中药、五金、陶瓷、竹货、酱园、旅栈、福利、饮食等15个总店和一个土产经理部,下设196个门市部,91个经销店。
  为了澄清合营资产,对私方财产进行了清产核资,经评估审定,私方资产总额为644,557元。按照赎买政策规定:私方应以资产定股计息,年息五厘七年不变,期至还可以延长。公方占有相当股权,公私双方共同管理经营,公方居领导地位。企业利润分配按“四马分肥”的规定计算,即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资方红利四部分。
  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之后,把企业和人看作是资本主义工商业留给我们的两项财富,在坚持改造企业的同时,按照中共中央提出的“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有所不同,一视同仁”的方针和“五不变”(定息、高薪、安排、学衔和教育)政策,对资方从业人员妥善安排了他们的工作。在合营的377名资方经理中,安排总店副经理职务的有27人,总店股长、组长职务的20名;安排门市部经理、副经理职务的231名。三个合营铁厂每厂安排1-2名副厂长,另有5名分别担任科长或车间主任等职。凡是经市人事部门任命的私方人员不论职各高低一律享受同级国家干部的待遇。这些政策和规定,有力地解除了私方人员的后顾之忧。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在公私合营的推动和影响之下,全市的摊贩也提出了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要求。全市共有摊贩1033户,其中纳入国营的10户;参加公私合营的87户,为合营经销代销230户,为国营推销14户,其余分别组成了合作社或合作商店,另有661户仍保持个体经营。
  在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中,我市遵照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形式和赎买政策,正确运用了统一战线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改造的方法,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废除了剥削制度,并把资产阶级中的绝大多数逐步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的光辉胜利,也是统一战线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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