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州文史(五)》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7892 |
颗粒名称: | 五、合营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福利待遇 |
分类号: | F121.1 |
页数: | 2 |
页码: | 76-77 |
摘要: | 私营商业由于行业性质不同,经营范围不同,资金多少不同,其经营管理极不合理,福利待遇差距很大。企业合营后,必须尽快予以改进,使之接近国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福利待遇的标准,以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的优越性。其中有37人的工资高于国营企业的标准,则一律不予降低。对31名辅助劳力则由原月平均工资15.22元调增至月平均工资18.03元,每人平均月增加工资2.81元。至此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对资本家阶级的思想改造这个历史任务胜利完成。 |
关键词: | 德州市 合营企业 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