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济阳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7119 |
颗粒名称: | 三、县城修筑 |
分类号: | K295.2 |
页数: | 4 |
页码: | 67-70 |
摘要: | 《续山东考古录》载、济阳“县系析临邑、章丘于标竿镇置”指明济阳县城建在标竿镇。金人何弼《创修县衙记》一文中也说。“标竿之名移于职方氏实天会七年冬十月七日也。”在这里,“标竿”一词是用县城的名子指代济阳县的,可见也是说济阳置县时县城是在标竿镇的。标竿镇原为章丘县地,至今在章丘县仍有“济阳县大堂修在了章丘地上”的说法。也有说标竿镇是今曲堤镇的。此说不确,一者,曲堤在宋代已经置镇,《宋史·地理志》中即名“曲堤”,不见又有标竿镇的称说;二者,济阳自置县以来县城从未迁徙,既然开始是在标竿镇,今天仍是在故地,那末今天的济阳城就应当是金代的标竿镇。阜昌七年,徐弼出任济阳第二任知县,于次年才开始修建县衙。 |
关键词: | 县城 修筑 济阳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