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山东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6826 |
颗粒名称: | 十八、何镇为临案责任对外的措施 |
分类号: | K295.2 |
页数: | 2 |
页码: | 28-29 |
摘要: | 何镇为临案责任对外的措施,临城劫车案发生后,案情重大。它的责任有分析的必要,深恐外人不明真象,发生误会,当天夜间即派心腹军官携带田督电令前赴上海乃兄何丰林护军使处。详述了一切。这个疏防责任完全在田中玉督军一个人的身上。当由何护军使在署中邀请了在上海的有关各国领事召开了一个联欢茶话会,在联欢恳谈中。详述了临案发生的经过和责任问题,他对这不幸事件的发生甚抱歉意,乃弟正在设法营救中,已获外人的谅解。尽欢而散,我旅对此事件绝不负任何责任,纵以暴力相加。决不屈服,倘事件不幸扩大了。 |
关键词: | 措施 临城劫车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