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山东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6818 |
颗粒名称: | 十、孙美珠尸体的证明 |
分类号: | K295.2 |
页数: | 1 |
页码: | 21 |
摘要: | 我们清扫战场时,有一理发师偷偷的对一个目兵说:“你们把大杆首孙美珠打死了。”此事报告于战胜连长后,就把理发师请来连部。这位理发师斩钉截铁地说:“如有错误不是孙美珠,我敢具结负责。”他指的这具尸体是一个四方脸,恶眉大眼,颧骨很高,指甲很长,腹部中弹阵亡的。连长借了一把铡刀来把头切下,放在洋油筒里,用盐埋上,就亲自解送枣庄了。因为何镇守使正在枣庄坐镇督剿,巨魁就歼,他就亲自转解济南督署了。马上拍摄了孙匪首级象片,悬挂津浦沿线车站,还犒赏了该连一千元的奖金。他们这次偷袭西集猛攻速退的原因,这才明白。西集事件不过是大土匪杀了几个小土匪而已,没有叙述的必要。 |
关键词: | 临城劫车案 孙美珠 尸体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