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济南开埠与地方经济》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6400 |
颗粒名称: | 六、用工制度和职工待遇 |
分类号: | F127.52 |
页数: | 3 |
页码: | 299-310 |
摘要: | 应征人很多,聪慧者入选后发给临时入厂证,称临时工友,先试工三天。试工期满,再考验其智慧能力,如有愚顽、懒惰、暗疾及其他不合工厂习性无法训练者,即予以辞退。养成期3个月,养成期内不能随便退厂,如要退厂需由保证人缴纳训练期间的津贴。养成期满经考验合格后为正式工友,依各人的能力发给工资。在日伪统治时期,对铁工部和仓库的工人已实行小米津贴的办法,1945年12月曾宣布取消,但因物价飞涨和职工的要求,仍然继续实行并普及到全厂职工。每月小米津贴入厂3个月以上者为40斤,1个月以上但不满3个月者30斤。以每月10日和25日的小米市价折款于15日和30日发放。 |
关键词: | 济南市 成通纱厂 职工待遇 |
出版者:黄河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济南开埠前后地方经济的变化、济南开埠始末、济南开埠的经济及其历史发展、20世纪初济南大规模招商引资措施、济南开埠后的修建情况、济南市各种营业统计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