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马在山、吴宝忠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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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清文史资料第三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5402
颗粒名称: 有关马在山、吴宝忠的材料
分类号: K295.21
页数: 2
页码: 76-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清县马在山系长清县万德人,其兄马在伦在万德开旅店为生,马在山则以赶马车为业,有关马在山、吴宝忠的材料的情况。
关键词: 长清县 马在山 吴宝忠

内容

马在山系长清县万德人,其兄马在伦在万德开旅店为生,马在山则以赶马车为业。兄弟俩交友多,交际面广,曾入青帮。
  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日本入侵山东,社会局面混乱。是年底,长清沦陷,日寇占领长清县城,四乡盗匪活动猖獗。马在山趁机聚集散兵游勇和部分青帮分子,在万德东峪玉皇庙啸聚山林,趁火打劫,贻害百姓。当时,长清县抗日民主政府张耀南派人同马在山联络,动员其参加抗日,而马在山却阳奉阴违;马的帮弟于秀蒲更是不走正路,为非作歹。抗日政府曾多次劝阻,他们却仍然持对立态度。为此,抗日武装不得不采取措施,限制他们的活动范围。
  一九三八年下半年,日伪县长张延年以高官厚禄收买了马在山一伙,委任马在山为日伪长清县大队长,于秀蒲为副职,下属三个中队。又同从河西来投靠日寇的阎锡胜;叛变分子王三楼,以及宋其芳等人结拜为帮兄弟,均委以中队长之职。次年,马在山为了联合城关的黑势力,扩展其统治范围,同青帮头子秦三、牛汉生等人,成立了“安清道义会”。从此,马在山成为日寇的忠实走狗,残酷参于镇压我县抗日人民的罪恶活动达八年之久。
  一九四五年八月日寇无条件投降,长清第一次解放,马
  在山为逃避人民的治裁,又潜往青岛,化名马杰,以卖烧饼为掩护,过着隐居生活。当时原国民党政府则不追究马在山的所作所为,任其消遥法外。时至一九五一年底,经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侦破,才将马在山逮捕归案,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吴宝忠,夏津县人,系“冯二皮”(冯寿朋)部队的大队长,与“冯二皮”是姑表兄弟。俩人均在原二十九军宋哲元部供职,冯寿朋是宋哲元部旅长。“七·七”事变后,宋哲元部因抗击日寇无后援而南退,冯则率其旅滞留于山东西北地区骚扰百姓,为非作歹,后曾归属“三支队”齐子休部。
  一九四三年秋,“冯二皮”接受日寇的招抚,驻军长清县。吴宝忠晋职冯部一团团长,曾驻河西曹楼,修筑碉堡,侵犯我抗日根据地,杀害抗日人员,效忠日寇,罪恶累累,是日寇的忠实走狗。
  一九四五年八月日寇投降后,吴宝忠隐匿于天津市,以蹬三轮车为掩护,企图逃避人民的治裁。
  一九五〇年底,吴宝忠潜回夏津,行至临清与夏津交界处,被人民政府公安人员查获。一九五一年押解长清县归案,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知识出处

长清文史资料第三辑

《长清文史资料第三辑》

出版者:山东省长清县印刷厂

本刊收录山东省长清县近现代历史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工商、民族、华侨和宗教等各方面的文史资料。本辑共设有4个栏目,分别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长清的工作回忆、文物古迹、原国民党统治区资料和黑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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