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长清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5367 |
颗粒名称: | 一九三六年选举伪国大代表的丑剧 |
分类号: | K295.21 |
页数: | 2 |
页码: | 84-85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一九三六年选举伪国大代表的丑剧,一九三六年国民党政府宣布结束训政时期,实行宪政。公布了选举法,要选举国民代表,召开全国国民大会,制定宪法,选举大总统,还政于民。其选举法规定,各选区第一轮选举先选出候选人若干名,上级从候选人中按一定比例圈定若干人。第二轮选举时,选民只能从圈定的候选人中选举。这样规定,就能把国民党各级组织认为不满意的候选人排斥在外,变相的剥夺了候选人的当选权等情况。 |
关键词: | 长清县 一九三六年 国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