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隆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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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章丘旧军孟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5088
颗粒名称: 济南隆祥
分类号: F721
页数: 11
页码: 109-1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隆祥是章丘旧军孟氏较早的一所商店,证明前期的隆祥经营或兼营过杂货,至于什么时候改杂货为绸缎业亦无资料可查。
关键词: 济南 隆祥 章丘

内容

济南隆祥是章丘旧军孟氏较早的一所商店。它开设于清朝乾隆年间,其店址最早是否在济南,众说纷纭,无籍可考。一九三四年,隆祥重修门面时发现一招牌,黑漆金字曰“隆祥杂货店”。又据积存的货底桂元和水烟来看,证明前期的隆祥经营或兼营过杂货,至于什么时候改杂货为绸缎业亦无资料可查。兹根据现有部分资料和本人记忆,按时间前后分述于下。
  清嘉庆初至道光末
  1985年,我去济南隆祥帮助写店志时,(本人曾于一九三一年至一九四五年,在隆祥工作),从旧资料中找出一本清嘉庆年间的《隆祥号本银大账》(账簿原文附后),上有“东昌存杂货顶银”一笔,时间在嘉庆二十四年至道光四年。据分析隆祥杂货店改为隆祥绸缎店就在这一时期。再则,此账内夹有货物盘存单二张,未注年月。上面所载货物均以整件的丝织被服成料为大宗,有各种被、褥、袍、褂、袄、裙及少数蟒袍、霞帔等,总称为顾绣(即湘绣)。而匹头货如绸、缎、纱、罗、绫、绢等则比数较小,由此可以证明这时期杂货销光而专营丝绸了。从货色和顾主来看,经营对象已而向上层。
  其组织形式、分配办法以及经营状况,嘉庆二十一年以前者,茫然无据,难以陈述。嘉庆二十一年至道光三十年者,有《隆祥号本银大账》可资参考。
  《隆祥号本银大账》建于嘉庆二十二年。清算前账为:原本银15,292.7两,资东是慎余堂和进修堂两家,慎余堂原本银7,641.6两;进修堂原本银7,651.1两。按孟氏“祥字号”独资经营的传统来估计,资东原为一家,后分炊自立堂号为慎余堂和进修堂。嗣后,经过整顿,人员有所变更。三名“份子”人员是新加入的(账面均无自存银)。是年余利1,836两,利率占原本银12%。资东与众人(指份子人员)四、六分红。资东六成得利1,101两,众人四成得利734两,除去“顶本”〔注〕235两,净得利499两。束金(工资)夥计六人(其中年银40两者三人,年银30两者一人,年银10两者二人)计束金170两,此项开支由份子人员负担。扣除束金净获余利329两,再按三份分劈,每份得银110两,相当于最高束金夥计二个半人。分红后资东本银增长为16,392两,份子人员存银308两(列入本银随东劈息),共积本银16,702两,与原本对比,增长9。21%。
  至嘉庆二十五年,本银已增长到37,500两,除资东二十三年入本银10,190两,净增12,039两。五年时间,对比原本,增长幅度为78.73%。每年平均为15.74%。该时期一年一清算,份子增多,夥计加添,束金上涨,可谓该店经营史上的“黄金时代”。这时,资东提出在份子账户名下,每整份交六两,半份交三两,作为“礼银列入资东账户。积累至道光三十年,计银829两,慎余堂退股时,作为余利与进修堂对半分劈。礼银二字顾名思义,就是份子人员(即掌柜)对资东体现于物质方面的一种礼敬。从此成为定例,一直延续到各号分治。
  道光六年,经营情况一般正常,这时改一年一算为两年一算,利率显著下降,份子人员账面出现“长支”;第四年,稍有好转;至道光五、六两年又是二年一算,份子人员账面上支大于存;至道光七、八两年,依然二年一算,份子人员全部长支;道光九、十两年情况又有起色,资东开始少量支付;道光十一至十三年,实行三年一算,其原因不详;十四、十五两年恢复正常,份子人员又有了存户,势头较好,讵料十六、十七两年决算,总共余利1,235两,抵不上夥计们的束金(束金总额2,085两),资东放弃余利不要,还要替份子人员补充束金,下差849.94两,按五个半份子均摊,一个整份应摊束金银154.43两。于是份子人员的长支由3,451两骤增为6,599两,本银由逐年递增转为下降,与原本对比减少12.4%。八年结算无余利,欠夥计束金935两,资东如数垫支。份子支银皆属长支,因此,商定自十九年起取消份子改使束金,三年以内获得余利,遂折入资东架本,三年后再开份头。这年本银又下降2.95%,长支上升到6905两。
  道光十九年至二十二年,四年清算一次,共得利银3,300两,恰好与夥计束金相等。这时期,正值鸦片战争,列强入侵,社会骚乱,致使生意萧条。此时,三个资格较老的掌柜,同时出夥,情况更加不妙。
  道光二十三年转好,份子人员由长支变为结存;二十四年稍差;二十五年至二十八年,又是四年一算,利率还算正常,年平均增长4.5%。
  道光二十九至三十年两年一算,余利10,634两,平均年利率7.5%,较前六年均高。正在好转之机,资东内部又发生问题。慎余堂支银29,006两,进修堂支银5832两,结果,账后当年清算架本余利,慎余堂拨清退出。
  为方便读者稽考,爰将“隆祥号本银大账。
  【注】顶本:
  顶本是资东鼓励和区别份子人员的一种计算方法,即每人名下虚设一笔“顶本”或一千或八百顶做资本,凭此可按余利的利率计息,顶本者得四成。但其所出,仍从众人所得四成余利中扣除(实际上是单饼卷手指一自吃自的肉)。
  清咸丰至辛亥革命
  咸丰元年以后的各种账簿散失殆尽,无籍可考,根据传闻分别加以叙述。自咸丰至辛亥革命的六十余年间,隆祥的经营情况无什么变化,大体上是在不稳定中缓慢地发展着。这期间资东屡派亲信进店监督,但收效甚微,有时甚至适得其反。他们为改变现状,也曾一度取消份子制,改使束金,均无济于事。最后改变办法,将隆祥的一切委托谦祥益总经理代管,情况逐渐好转。
  这时期,由于资东措施得当,代管人经营有方,致使全店人员精神为之振奋。特别在谦祥益副总经理孟树生兼管之后,恢复了份子,夥计束金归店支付,利润分成改为“银七人三”。资金不足,谦祥益及时调拨。从此,商品增加,业务范围扩大,如绸缎、顾绣、呢绒、中外棉布、皮货、新衣,等等。但因门面古老,设备陈旧,经营额(旺季每日约三百元,淡季一百余元)远落后于同市的瑞蚨祥、庆祥等家。于是又在普利门靖安巷设批发部,由上海进货,向本市各同业小号推销。此时从业人员在三十名左右。
  民国至抗战胜利
  民国成立(1912)至民国五年(1916),隆祥变化不大。民国六年分设隆祥东记,店址在院西大街都司门口,范围与老号相当。营业状况与同市的瑞蚨祥、庆祥昌记不相上下。
  民国十九年(1930),又在经二路纬四路分设隆祥西记,规模相当于同市瑞蚨祥鸿记,营业优于该号。开始,上海货由老号拨给,当地货由其自行购进。二年之后(这时我己进隆祥学生意),改为自办。这时的经理是韩理泉,为人性好安逸,一切由副理林丹亭主持,他有魄力,善于经营,生意良好。
  民国二十三年(1934),庆祥昌记改组为瑞蚨祥昌记,与此同时,隆祥老号一反祥字号不公开减价的陈规,门前搭牌楼、贴广告,登报宣传,开展竞争,日销货额猛增到八百多元。从此打开局面,日营业额稳定在四百元左右。此时,隆祥总经理韩振声已故去,继任的是韩理泉。“新官”上任,积极性高,在林丹亭的倡导下,决定将老号的门面翻修一新。征得谦祥益副总经理孟树生的同意后,由谦祥益助资,于民国二十四年(1935)春择日动工,夏末落成,仲秋重张。店内增设了百货柜、金柜,建作坊,自制金银首饰、银牌、银盾、钻石以及镶嵌珠翠等。重张的第一天销货额为13,000余元,以后稳定在万元左右。从此,隆祥名扬省城内外。在本市同行业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民国二十五年(1936),币制改革,“废两改元”,资金(本银)也增至60万两,折合法币一百万元。年利润6万余元。新开份股者为1厘,每年可分红四百多元;最高束金为300元,一般在200元上下。这时期是隆祥的鼎盛春秋。
  民国二十六年(1937),抗战爆发,国难临头,生意自然萧条冷淡。这期间,隆祥曾两次遭到日本汉奸的敲诈勒索,第一次是在当年,日本当局以隆祥为章丘县长冯云河存放衣物为名,诈去法币三万元;第二次是以“违反经济”之罪名强行拉走棉布一汽车。八年抗战期间,通货膨胀,币值暴跌,盈余标准无从论定。
  民国二十七年(1938),济南隆祥与济南瑞蚨祥开始了竞争。双方气势凶凶,都想吃掉对方自己垄断。首先瑞蚨祥在资东孟雒川的授意下,用亏本低价出售的办法与隆祥拼高低。当时青岛生产的一种“双龙”白布,每尺公议价为四分八(伪币),瑞蚨祥减价为四分二。隆祥也不示弱,降价为四分。这样以来,两家祥号顾客摩肩擦踵。争相抢购。当双方竞争到每尺三分六的时候,两号存货均供不应求。总理们各派伙计扮作顾客,潜入买主行列,购回布匹再以本号印记售卖。时间一久,许多同业小号天天不开张,生计难以维持,有的几乎到了倒闭的边缘。业主店员为了谋生,纷纷去济南商会请愿。后经山东商会会长辛铸九出面调解,两家才平息了这场竞争的风波。
  国民党三年统治至解放前后
  抗战胜利后,在国民党三年统治时期,法币、关金、金元券交替频繁,物价一日三涨,卖出买入之难,较前尤甚。三号一体的局面无法维持,于1947年实行各号分治,自负盈亏。这时隆祥东记、隆祥西记和本市谦祥益,因无法维持店业,要求增资。经过一年的酝酿始达成协议,由资东孟乃全卖出本市五所住房,价款投入隆祥西记,使职工免于失业。
  1948年,济南解放,市面很快恢复。9月24日,隆祥闪门开业。当时,虽然货物空乏,但人们的精神很好。在党的劳资两利政策的指引下,职工们降低伙食,折实工资,承认差别,缩小距离。经理与徒工之间的工资不准超过4.3倍。从此上下一致,艰苦奋斗,实行民主管理,使这个拥有一百六、七十年历史的古老商店,获得了生机。
  解放前的劳资关系及经营方式
  解放前隆祥的劳资关系是这样的:由于资东独资经营,形成了独裁,劳资关系成了“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具体讲就是主奴关系。资东对其代理人,不论是经理还是副理,均系委任。东家可以无条件地对其免职或解雇。但在经营业务方面,对他委任的人敢于大胆放手使用。除每年一次结算交账时,资车向其作咨询或指示外,平时不加过问。经理副理及一切店中人员,对东家必须做到言听计从,不打折扣。夥计,学徒受代理人的支配,与资东无直接关系。炊事、勤杂人员地位稍异,即永为雇工,不能转升资方代理人。
  人员任用以学徒为主,其大多数是资东或代理人的亲朋故旧,从中培养、选拔、成材和重用。这一局限性的传统用人制度,随着营业的发展逐渐冲破。三号后期的主要代理人如林丹亭、赵凤宸、刘精臣等,都是夥计出身。学徒进店,虽不同于其他行当的拜师学艺,但必须敬神、谢情。对资东、代理人,都要行跪拜礼。初进店要从事洒扫一类的苦差,学习应对、进退一类的封建礼节。至于业务本领只能在干中学,一般受不到专门培养。
  隆祥人事复杂,等级悬殊。东家以外,分经理、副经理、大掌柜、小掌柜、大账房先生、二账房先生、大伙计、二伙计、小伙计等。在伙计中又分本屋徒(门里徒)和外伙计。凡由东家或经理掌柜举荐经过验视合格然后分配各号学徒者,谓之门屋徒。他们在二十年之后就能取得开股份的资格,但不一定能开股份。能开者百不选一,而一旦开了股份,那就能发财治富了。凡就地招聘进号为店员者谓之外伙计,不管工作好坏时间长短,概不能开股份。本屋徒如果能熬上个一厘份的小掌柜,每年的收入就可相当于十个大伙计一年的总收入;要是取得一个股(即十厘份)的大掌柜(经理),其收入就等于一百个伙计的总收入。当然个别情况也许不是这样。
  在隆祥,资东与伙友之间纯是主仆关系。不管是年高望重贡献卓著的经理,还是劳苦功大白发苍苍的掌柜,见了东家都要请安问好,逢年遇寿还得跪地磕头。不分男女老少,即使是在襁褓中的娃娃也得如斯夫。
  每年岁底,各号经理去东家那里写账,那套繁礼缛节,犹如臣子面见“天颜”。东家高坐,写账者站立在下。东家问话,写账者回答时必须口称什么爷什么爷。一般经理或是掌柜在东家面前是不能平起平坐的,封建统治十分严重。
  隆祥的经营方式,是以货为主,但不囤积居奇。注重零售兼顾批发。所进商品力求货色齐全新颖。服务对象面向本市各阶层及城乡广大群众。对顾客适当区别,但必须掌握一个原则: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货真价实、童叟无欺。顾客空手出店,被“瞭高”的人员发现,报告给掌柜,营业员就要受到责问。有这样一件事:某次一衣着时髦气宇轩昂的顾客进店后,坐在招待处就喝起茶来,并且吸了几只香烟。营业员问他打算买点什么货?他站起身,沿柜台浏览看货架,不言不语。掌柜见状,便打拱问道:“先生要点啥货?”,这位顾客高傲地瞥了他一眼,说:“就凭你这个‘贼形’(该掌柜身短貌丑章丘睦里村人)我也不要!”掌柜忍着气依旧和蔼地说:“先生:我这个‘贼形’是父母生就,没法改变,再说这于你买东西也无甚关系。你如果不愿意看我,我可以马上离开,别影响先生买货。”说罢,吩咐营业员:“一定要让这位顾客满意而归!”于是挥手离去。由此,可见服务态度之一斑。
  隆祥物资雄厚。储存量大。货仓虽设专人保管,但无库存账簿。入有单据,出无凭证,半年一盘点,有啥货算啥货,长短不管。零售商品更是无人管理,营业员只负责销货,损耗丢失概不负责。所售物品,虽设销货单(号票),但不起作用。业务繁忙时,往往出现问题:交款漏报的,混水摸鱼的屡见不鲜。情节严重者,一经发现解雇了事。这种作法既遭受了损失又伤害了同事。
  零售货场,夜间改作宿舍,大部分从业人员在此搭铺,给个别人造成偷拿之便。隆祥在这方面可谓手续备而不善,制度严而不密,这是它在经营上的一个致命缺点。
  (柴象梓。本县柴家村人,曾在隆祥干过账房,现年老在家。1985年,他与张某为隆祥写店志。此文根据隆祥店志及社会调查整理而成)。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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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收录山东省章丘旧军孟的孟氏家族、地主庄园、巨商宏业、社会地位、人物薰莸、家族内部等各方面的文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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