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日帝国主义者对章丘矿产的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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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省章邱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4979
颗粒名称: 德、日帝国主义者对章丘矿产的掠夺
分类号: K250.652
页数: 10
页码: 115-124
摘要: 本文记述德、日帝国主义者对章丘矿产的掠夺的事件。
关键词: 章丘 矿产 文史资料

内容

章丘地处山东西部,南近泰沂山脉,群峰连绵,属青石岩层;北邻长白山,东陵山属岩石层。地下矿藏丰富,特别是煤的储藏量较多。东起淄博宝山,西至历城郭店,均属煤田,而主要矿区大都分布在章丘的文祖、埠村、普集、胡山和枣园一带。据1924年地质局出版的《矿业纪要》载:章丘煤藏量为三亿四千万吨;1930年《山东矿业报告》指出:按中国煤矿储量新估计为二亿六千万吨;1932年章丘县志调查记载储量估计为三亿一千万吨;1957年山东煤炭地质勘探报告储量为六亿九千六百一十一万吨。传说,本县埠村、文祖,胡山一带,元朝就已有开采。1958年,在埠村公社埠西大队的一口古井内发现一方砖,上面刻着“洪武二年第二次开空”九个字,由此可以推断,元末已有人在此处采掘过煤炭。
  清乾隆五年(1740),工部尚书哈达哈和山东巡抚朱定员都分别上奏朝廷,“凡产煤之处无关城池及古昔帝王、圣贤陵墓,无碍堤岸通衢处所,悉听民间自行开采,以供炊煮,照例定税”。《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从记载可以看出,那时官府是提倡和支持民间自由开采的。章丘煤炭业也就在这时兴旺起来。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开始了大户垄断,独资经营。光绪末年,海关道陈钦在埠村南曹范投资开办煤井(局子井也叫光棍井),1918年(民国7年),军阀曹琨在木厂涧附近的靴筒地投资60万元,创办了规模更大的“天源煤矿公司”,开始了机械化生产,并修建了轻便铁路,从矿区通到明水车站。全矿职工达千余人,年产量约40万吨。
  近代,在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德、日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对章丘的矿产进行了控制和掠夺。1897年,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用武力强占了胶州湾,迫使满清政府于1898年在北京签订了租借胶州湾条约,按照这个条约的规定,德国获得了胶济铁路的修筑权以及铁路两侧30华里以内的矿山开采权。当年,德国投资1200万马克,开办了山东矿山公司,其范围包括章丘埠村、普集一带的矿区。1898年(光绪24年),对天尊院、阎满庄和青野等地的矿藏进行了详细调查,他们未来得及开采就被日本强占了。
  最初染指章丘煤田的是日本垄断资本家犬塚信太郎,他曾任过南满铁路的理事,与中国官员及资本家早有匀结。1917年,他根据日本守备司令部的侵华方针,向章丘矿区投资。同年10月,他又伙同冈崎藤吉及其儿子冈崎忠匀结中国官僚管象坤,向地方政府提出“合办”申请,文中要求开采面积为35,004.255亩(普集区29,837.875亩,埠村区5,166.38亩)。当时,由于山东人民抗日救国运动的高涨,卖国贼管象坤这一卖国行为才没有得逞。1920年,卖国政府终于将普集区30方里的煤炭矿业权拱手交给了日本,接着成立了所谓中日合办的“旭华公司”。不久,日本三菱公司与华商李晋,在天尊院划地5,343亩7分,在北曹范划地1,274.06亩,这就是中日合办的协泰公司。
  “七七”事变后,整个山东的重要城镇以及交通要道都沦于日本,他们对章丘矿产的掠夺更加猖獗。1939年,山东矿业所在华北驻屯军特务部的领导下,制订了1939年至1943年的掠夺计划,为适应战争的需要,1942年又将计划作了修改。
  1940年,日寇为了便于对矿山的管理,将旭华与官庄两矿合并为一,改为章丘矿业所,下设旭华采炭所和官庄采炭所。1942年又将文祖煤矿收买进来,也置于章丘矿业所管理之下,其机构设置如下:
  章丘矿业所所长:角野弥三郎,副所长:吴健飞。旭华采炭所所长:木村伊百藏,总理:官泽健。官庄采炭所所长:金村正胜,董事长:官泽催重。
  从此,日寇完全控制了章丘的矿业大权。1941年以后,由于日寇在各战场节节失利,面临败局,因而对煤炭加紧了掠夺。这年,旭华官庄两矿最高日产量达到909吨。掠夺的煤炭大都用于战争和运往日本。在日寇侵华战争的8年中,仅从章丘掠走的煤炭就达170万吨之多。
  除掠夺煤炭外,对章丘赭山附近的粘土也进行了疯狂的采掘。早在1937年前,日本人就曾到这里进行过勘探,“七·七”事变后,青岛荣华公司派人持采矿执照来赭山,圈地180公顷,动工修矿,进行开采。1942年前后,日本通过青岛中日合办的荣华公司,在明水车站设了分公司,专门筹建对粘土的运输。1943年,正式建立了机构,大量开采。生产的粘土通过水、陆交通源源运往日本。从1943年至1944年,共掠夺章丘粘土达两万吨左右。
  附:日寇统治下的旭华煤矿
  旭华煤矿公司是日本冈崎忠雄与中国的资本家管象坤合办的煤矿。“旭”指日本,“华”指中国。1920年5月22日订立了旭华公司合办契约,投资20万元,中日各半,期限为30年。该公司所属矿区为天尊院和官庄。它自创建以来,可分两个时期:1920年——1937年为中日合办期,1937年以后为军事占领时期。在军事占领时期对中国劳动人民的压榨特别残酷。矿工大部分来自附近农村的贫苦农民,他们在并下从事繁重的劳动,工时长、工资低,并且直接受到日寇的压迫和剥削。当时日寇对矿工实行的是“以华治华”的把头制。旭华公司的把头,都是日寇豢养的一些丧失中华民族气节的汉奸,他们认贼作父,充当日寇残杀自己同胞的帮凶。有个名叫孙成吉的把头,曾认鬼子为干老头,在矿上横行霸道,动辄打骂工人。后被矿工打死在井下。
  1942年,日寇在战场上吃紧,为了支援战争,他们疯狂地推行以人换煤的政策,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名为8小时,实际上12小时还多。每次上班必须提前3小时去排队领矿灯,挨号挂牌,见鬼子要行礼。每班必须完成规定的定额,否则就受罚。工作点大都在低矮狭窄阴森黑暗的巷道里,空气污龊,闷热窒息。工作不慎就要挨把头的臭骂甚至棍打。吃饭时连开水也喝不上,不少工人积劳成疾。如有病或因工致伤,矿上虽有医院,但不予医治,因此每天都有死亡现象出现。当时有歌谣云:“进了旭华矿,阎王记了帐。”由此可见,工人的生命安全是毫无保障的。
  日寇统治下的旭华煤矿,是一座人间地狱。矿区四周筑有高高的围墙,并设有电网。碉堡林立,岗哨遍布,每到夜间,探照灯下露出明晃晃的刺刀,一片阴森恐怖,不知多少矿工惨死在这里。1943年,日寇加紧了对煤炭的掠夺,对矿工的迫害也愈来愈甚,矿工们不堪其苦,冒着生命危险设法逃跑。日寇为了弥补空额,从长清县骗来一部分童工,他们的工资仅有成人的百分之三十,生活更苦。一天夜里,二十几个童工企图越网而逃,结果全部触电惨死,尸体被填到枯井里。
  日寇为了从精神上毒害矿工,在公司开设了妓院、赌场和大烟馆,以消磨工人斗志,摧残人们健康,其手段之毒辣,罪恶之深重,令人闻之扼腕,睹之发指。德、日侵略者对章丘人民犯下的罪行,屡屡皆是,罄竹难书。事情虽已过去几十年,但当年身受其害者,每念及至此,不免悲愤交集,疮痛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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