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振业火柴公司的新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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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市中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4315
颗粒名称: 济南振业火柴公司的新生
分类号: F406.3
页数: 5
页码: 48-5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振业火柴公司的新生、其中包括把公私合营济南振业火柴厂并入地方国营济南火柴厂、集中生产、统一管理、利用振业旧址、形成今日之济南火柴厂等情况。
关键词: 济南 火柴 新生

内容

1948年9月济南解放,饱经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摧残凌辱而奄奄一息的济南振业火柴公司终于获得了新生,企业面貌出现了崭新的变化。为了帮助私营火柴企业克服暂时困难,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帮助他们恢复和发展生产,如国营商业部门收购统销部分火柴,对资金周转困难的厂家给予贷款。火柴生产初步趋于稳定,并逐步开展了技术革新,设计安装了排梗机的机械设备,使排梗工人减轻体力劳动60%,工作效率提高了20%以上。
  1949年10月,济南市实业公司先后委派孙潮海、岳洪西等同志来到振业火柴公司,发动、开展工人运动,发展党的组织,并正式成立了工会,首届工会主席为老工人赵鹏。工会成立后,工人参加企业管理,发挥了工人的管理和监督作用,极大地调动了工人的积极性。次年9月,火柴行业又开展了民主改革运动,振业火柴公司首先取消了封建把头制度,由工人推选了生产管理员和班组长,彻底废除了搜身制。1951年改每日工作10小时为9个半小时,同年秋又改为8小时工作制。
  1952年8月,济南振业火柴公司召开最后一次股东大会,改选第六届董事会,原董事长贺俊生因长期卧病,提出辞呈,丛贯一再次出任董事长,火柴同业公会及各火柴厂代表列席了会议。
  1950年至1956年公私合营前,振业火柴公司共选举出区人民代表一名;省、市人大代表三名;出席省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会议的代表四名,总结出了济南振业火柴工人的先进排梗工作法、先进装盒法、磨刀工作法,并通过了省、市火柴专业会议鉴定,同时在火柴行业进行推广。在这几年中,由于党对职工的关怀,振业职工的经济生活也逐步得到改善,工人福利设施不断增加,解决了职工宿舍315间。根据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先后建立了保健站,托儿所,回、汉民食堂,女工卫生室,还设立了图书馆、俱乐部、职工疗养院和职工夜校,设专职教员7名,90%的职工参加了夜校学习,职工文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1953年开始,揭开了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序幕,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的领导,于1954年11月,中共济南市委统战部委派以高波、张治华为正副组长的工作组进驻济南振业火柴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振业火柴公司于1955年4月1日业经政府审批,实行了公私合营,更名为公私合营济南振业火柴厂,高波任公方厂长,蔡吉庭担任私方副厂长。
  1955年11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统一认识,全面规划,认真做好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工作”的社论,济南市掀起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12月1日上级决定把济南私营益华、华成、国华、胜利四家火柴厂一起实行公私合营,连同已经合营的鲁西火柴厂、裕华火柴厂、济南盒梗厂(原聚茂制梗厂)同时并入振业火柴厂,仍称公私合营济南振业火柴厂,原属振业的济宁、青岛、蚌埠分厂均移交当地政府管理。
  合营并厂后的公私合营济南振业火柴厂,重新建立了生产管理机构,有职工1179人,比合营前增加78.4%,经过清产核资,股金总额为453.9万元,其中公股为181.5万元,占股金总额的39.99%;私股为272.4万元,占60.01%。公方代表王元祥任厂长,私方代表蔡吉庭为副厂长,高波担任公方副厂长,1956年又增补私方人员王子周、靳翰卿为副厂长。
  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我市尚有两家火柴企业:一是地方国营济南火柴厂(原恒泰火柴厂),系国营火柴企业;一是公私合营济南振业火柴厂。由于两家火柴厂均为单一产品,不利于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1958年5月1日经上级批准,把公私合营济南振业火柴厂并入地方国营济南火柴厂,集中生产,统一管理,利用振业旧址,形成今日之济南火柴厂。
  30多年来,济南火柴厂有计划地实施技术改造,扩大基本建设,逐步实现了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年产火柴达到120万件以上,产品外销香港、东南亚、赞比亚、也门、智利等16个国家和地区,曾荣获国家经委、轻工业部和山东省先进企业称号,是目前我国规模最大的火柴企业。

知识出处

市中文史资料

《市中文史资料》

本史记述了山东济南市中文史资料第一辑、其中,本辑选编了有关史料17篇,在编撰本辑的过程中,承蒙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市中区工商联、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谨向他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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