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市中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4309 |
颗粒名称: | 1.机构设置与生产管理。 |
分类号: | F427 |
页数: | 3 |
页码: | 37-39 |
摘要: | 振业火柴公司初创时,施行总理、协理制。公司创始人丛良弼先生任公司总理兼董事长,对内统辖一切,对外代表企业。公司按经营与生产分为前厂和后厂两部分,并分别管理。包装处的装盒工人一般不由厂方供给食宿,名为外工,外工采取计件工资,当天下班前计件发钱。后厂设理事室,负责火柴制造、原料验收、工徒招用及管理事宜,是主要的生产车间。后厂除总理丛良弼能自由出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随便进入。这也是振业火柴公司几种产品在市场上获得信誉的主要原因之一。振业火柴公司总教习张厚庵主持火柴生产20年,通过改组被解除契约,由公司名义送他慰劳金2万元。 |
关键词: | 振业 火柴 济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