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鲁丰办成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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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桥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4282
颗粒名称: 租鲁丰办成大
分类号: F424
页数: 3
页码: 259-2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经成通董事会同意,决定由苗杏村代表成通,与民生银行签订租赁合同,承租鲁丰全部资产,进行生产,改名为成通分厂。
关键词: 济南 鲁丰纱厂 发展

内容

鲁丰从开工生产到1931年,这是纱业的黄金时代,营业发达,但企业为军阀、官僚所经营,管理不良、贪污中饱、侵吞民股、开支浩繁、资金缺乏,面临倒闭。加之外国纱业入侵,鲁丰机器陈旧,无力竞争,企业一蹶不振,无法周转。潘复为维持生产,于1932年向山东省民生银行陆续商借押款。至1935年冬,本利滚结,债款达70余万元,逾期无力归还,延至1936年2月9日,依据借款合同,呈经法院将鲁丰全部财产扣押。至此,鼎盛一时的鲁丰纱厂宣告破产倒闭,全厂工人失业。同年,潘复病逝,由靳云鹏接替。
  1936年初,因鲁丰倒闭,全厂1600多名失业工人,向省政府请愿,要求复工,以维持生活。当时山东省主席韩复榘,找到省参议员、巨商成通纱厂(现济南国棉四厂,以下简称成通)总经理苗杏村,将鲁丰租与成通经营。经成通董事会同意,决定由苗杏村代表成通,与民生银行签订租赁合同,以每月3000元的租价,承租鲁丰全部资产,进行生产,改名为成通分厂。时值棉贵纱贱,又加内部管理紊乱,1936年9月因亏赔九万多元,引起成通董事会的非议,向民生银行声明退租。韩复榘既无法强迫成通承租,又无法应付工人的请愿,就提出让苗杏村个人承租,苗杏村虽感实力不足,但又不肯白白失掉这个机会,决定倾家以赴,租赁鲁丰,厂名改为“成大合资纺纱厂”(简称成大)。经苗杏村与民生银行副总经理宋谷雨商讨并签订了租赁和贷款合同,主要内容是:(一)由民生银行将鲁丰全部资产租于苗杏村,租价每月3000元,租期暂定1年。(二)由民生银行贷与成大信用透支30万元,另以苗杏村在成丰面粉厂的全部股权及房产向民生银行抵押借款50万元。(三)由民生银行派会计员、仓库管理员驻厂监督。成大是合伙企业,股东负无限责任。当时集资仅有30万元,苗杏村占了绝大多数,其余少数为恒聚成同仁们所凑集。以30万元经营28000枚锭子的纱厂,是不敷分配的,主要依靠民生银行80万元的信贷透支。这时纱价开始回升,他们便放手储存原料,到年终结算,两个多月获利15万余元。苗杏村对
  成大的经营费了不少苦心,聘请工程师都武阳为厂长,留用了成通分厂技术员,对生产工人提高计件工资标准,为各部门技术员和管理人员提高工资,扩大工人福利设施,刺激了生产,也增加了利润。当时的产量,由鲁丰时期日产60件,提高到73件。在争夺市场上,他们将16.5把16支纱改为16.8把,使用户多得3缕纱的实惠。同时,精选原料,提高质量,因而《凤仙牌》的棉纱在市场上打开了销路。1937年5月,民生银行拍卖鲁丰全部固定资产。苗杏村以85万元将鲁丰买到手。
  当时成大纱厂的总经理为苗杏村,协理苗秀生,经理苗兰亭(苗杏村之侄),副经理高翰臣,营业主任李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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