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丰纱厂的创建与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天桥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4280
颗粒名称: 鲁丰纱厂的创建与沿革
分类号: F424
页数: 10
页码: 258-2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第一棉纺织厂鲁丰纱厂的创建与发展历程。
关键词: 济南 鲁丰纱厂 沿革

内容

一、鲁丰创建
  济南第一棉纺织厂,原名鲁丰纱厂(简称鲁丰)创建于1915年。建厂时期,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帝国主义列强忙于世界战争和瓜分势力范围,暂时放松了对中国的侵略,中国的民族工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机会。鲁丰就是在“振兴实业”的口号下,利用山东丰富的原料、低廉的劳动力发展起来的。
  鲁丰的创建者潘复,是前任山东实业司司长,兼任鲁丰有限公司筹备主任。还有前山东巡按使蔡儒楷,泰武将军靳云鹏等诸军阀共同发起。一半资金的股票由政府官员认购,一半由山东各县知事用公款认购及劝导商民入股。企业属官办性质。经过四年基建,于1919年9月8日,正式开机生产。鲁丰投产后,欧战初停,纱业机会甚好,又于1922年续建二厂,扩增纱锭12000余枚。总计两厂共有纱锭28000余枚。职工增加到1960人。其中:职员60人;男工530人;女工1370人(多数为童工)。每日可产纱47件左右,颇具规模。1928年在南京工商部注册,为鲁丰股份有限公司。资本186万元。董事长潘复,常务董事庄乐峰、万绳式、黎绍基等。
  二、租鲁丰办成大
  鲁丰从开工生产到1931年,这是纱业的黄金时代,营业发达,但企业为军阀、官僚所经营,管理不良、贪污中饱、侵吞民股、开支浩繁、资金缺乏,面临倒闭。加之外国纱业入侵,鲁丰机器陈旧,无力竞争,企业一蹶不振,无法周转。潘复为维持生产,于1932年向山东省民生银行陆续商借押款。至1935年冬,本利滚结,债款达70余万元,逾期无力归还,延至1936年2月9日,依据借款合同,呈经法院将鲁丰全部财产扣押。至此,鼎盛一时的鲁丰纱厂宣告破产倒闭,全厂工人失业。同年,潘复病逝,由靳云鹏接替。
  1936年初,因鲁丰倒闭,全厂1600多名失业工人,向省政府请愿,要求复工,以维持生活。当时山东省主席韩复榘,找到省参议员、巨商成通纱厂(现济南国棉四厂,以下简称成通)总经理苗杏村,将鲁丰租与成通经营。经成通董事会同意,决定由苗杏村代表成通,与民生银行签订租赁合同,以每月3000元的租价,承租鲁丰全部资产,进行生产,改名为成通分厂。时值棉贵纱贱,又加内部管理紊乱,1936年9月因亏赔九万多元,引起成通董事会的非议,向民生银行声明退租。韩复榘既无法强迫成通承租,又无法应付工人的请愿,就提出让苗杏村个人承租,苗杏村虽感实力不足,但又不肯白白失掉这个机会,决定倾家以赴,租赁鲁丰,厂名改为“成大合资纺纱厂”(简称成大)。经苗杏村与民生银行副总经理宋谷雨商讨并签订了租赁和贷款合同,主要内容是:(一)由民生银行将鲁丰全部资产租于苗杏村,租价每月3000元,租期暂定1年。(二)由民生银行贷与成大信用透支30万元,另以苗杏村在成丰面粉厂的全部股权及房产向民生银行抵押借款50万元。(三)由民生银行派会计员、仓库管理员驻厂监督。成大是合伙企业,股东负无限责任。当时集资仅有30万元,苗杏村占了绝大多数,其余少数为恒聚成同仁们所凑集。以30万元经营28000枚锭子的纱厂,是不敷分配的,主要依靠民生银行80万元的信贷透支。这时纱价开始回升,他们便放手储存原料,到年终结算,两个多月获利15万余元。苗杏村对成大的经营费了不少苦心,聘请工程师都武阳为厂长,留用了成通分厂技术员,对生产工人提高计件工资标准,为各部门技术员和管理人员提高工资,扩大工人福利设施,刺激了生产,也增加了利润。当时的产量,由鲁丰时期日产60件,提高到73件。在争夺市场上,他们将16.5把16支纱改为16.8把,使用户多得3缕纱的实惠。同时,精选原料,提高质量,因而《凤仙牌》的棉纱在市场上打开了销路。1937年5月,民生银行拍卖鲁丰全部固定资产。苗杏村以85万元将鲁丰买到手。
  当时成大纱厂的总经理为苗杏村,协理苗秀生,经理苗兰亭(苗杏村之侄),副经理高翰臣,营业主任李营之。
  三、日军劫管
  1937年,玉符河决口,成大纱厂里成了一片泽国,水的深度淹及细纱机身,损失极大。水退之后正在修理机器恢复生产时,日军侵华战火已烧到黄河北岸,生产无法进行。在战争前夕,苗杏村也曾企图将纱厂迁移内地,因准备不及,没有搞到车皮,迁厂计划未能实现。
  1937年12月27日,日军侵入济南后,对市各大企业皆分别予以“军管理”。成大于29日由日军进驻,宣布“军管理”鲁丰纱厂。称鲁丰纱厂有两个原因:1935年,日商东洋纺曾在凤凰山私自购买土地300多亩,准备建纱厂。苗杏村了解后,报告了韩复榘,迫使日商退地,为此与日商结下冤仇,这是其一。京津失陷后,靳云鹏曾控告苗杏村霸占鲁丰,向敌伪政权提出诉讼,并与东洋纺签订中日合办鲁丰纱厂的合同草约,又派张燕卿(新民会会长)来济向日军特务机关控告,这是其二。经过苗杏村提出证件,和特务机关查对档案,并通过汉奸警务厅厅长张亚东向日本特务机关渡边花了五万元的贿赂,才承认成大的所有权,更正为“军管理”后,委托日商“东洋纺织株式会社”代为经营。成立了“成大纱厂军管办事处”。厂权由日方丹羽庆三控制。1942年3月,日军方针改变,宣布对成大纱厂的军管结束。日军又采用先利诱后强迫的办法,实行“中日合办”。苗兰亭(苗杏村之侄)看到发还无望,就与日方签订了合办草约合同,协商组办“成大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中日合办”契约合同,规定日方资金占60%,华方占40%,伪实业部认为不符合“平等”原则,改为中日各半。所谓日方投资,实际上是日军在军管时期,利用原有设备进行生产,从中国工人身上榨取血汗而来的。当时成大合办情况,资本总额定国币(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券)230万元,计分股数为46万股,每股为国币50元。中方115万元;日方115万元。日方代表为东洋纺负责人为丹羽,华方负责人为苗兰亭。董事会九人,中方四人,日方五人。所谓合办,实际上与军管无异。董事会是有名无实的组织,日方不仅在董事会的人占多数,而且在合办合同上规定:经营管理权归日方常务董事兼厂长负责。当时苗兰亭虽派有华方代表,但在厂内无事可做。这样,工厂就直接纳入日军侵华战争的轨道,生产的棉纱,均交日军作军需之用,用来为他们的侵略战争服务。由于日军的方针是“以战养战”,用掠夺来的中国经济侵略中国。其组织机构完全是按照日本的一套而设置,纯粹是一种掠夺性质的经营方式。机器破坏严重,管理极端混乱,生产一直不景气。1944年,日军接近灭亡之际,大量毁坏机器,掠夺钢材造军火,屠杀中国人民。将厂中纱锭拆毁8000余枚,又代替天津裕丰、唐山华新西纱厂拆毁一万余枚,其余机器残缺,破坏狼藉,厂房建筑任意拆毁,成大又一次遭到了浩劫。直到日本投降时,原有纱锭2.8万余枚,仅存8400余枚,细纱机能开动的只有二台,每日产20支纱约半件。
  四、国民党接收
  1945年8月,日军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结束。成大纱厂由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接收。以原有股本半数出自人民(创办时曾由各县人民集股)为由成立了成大纱厂监理委员会,由省参议会、县参议会、联谊会、民生银行和省政府组合,共同管理。1945年11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接收委员会以成大购买鲁丰纱厂为非法,派接收大员李子厚、侯耀庭、吕华廷、朱平一、束怀愉等接管成大纱厂,改厂名为:“山东成大纺织厂”。并以李子厚为经理。接收时,仅开纺机1000余锭,日产棉纱半件(每件40包,每包10磅)或一件有余。产量虽少,开支颇大,亏损日增,机器时开时停。当时接收资金仅有伪钞八万四千余元,无流动资金,且负债2400余万元,职工只有200余人。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的民族工业一度得到了复苏,成大也得到发展。1946年,成大在李子厚的积极经营下,增加了人员,添配了机件,安装了机器,增开纱锭,扩大了生产能力和经营规模。至1948年8月济南解放前夕,纱锭由开始1000余枚陆续加到10200余枚。日产棉纱由接收时的半件增至20余件。又添设织机部,一面训练工人,一面安装浆纱机及各种动力织机,生产棉布。当时,开动织布机54台,加开夜班,日产白细布70余匹。获益较多。销售途径按工厂经济状况及市面行情,随时酌定。从1946年至1947年4月,共产棉纱1537件;棉布6043匹。1946年,除去所有开支外,净获利法币五亿八千余万元。厂内设经理、副经理、监察各一人,下设工务、总务两处,各设主任、副主任一人。有职员102人,练习生27人,男工503人,女工578人,总计职工1210人。经理李子厚,副经理高汉臣,监察蒋毅生。
  1948年1月21日,成大监理委员会第14次会议决议,改聘李子廉担任经理,接替原经理李子厚职务。李子廉经营之初,尚有盈余,后被同伙贪污盗窃,使资金日短。加之国民党政府发动了全国范围的内战,为了扩大战争,横征暴敛,苛捐杂税,抽丁要粮,滥发纸币,对人民进行大规模的搜刮和掠夺,工农业遭受严重破坏,民族工商业日趋破产。据统计,仅1948年2月至8月,国民党省市政府向成大摊派绥靖临时费、棉花特捐费、73师义演劳军票款等,就达18亿5千万元(法币),布700匹。到1948年上半年,工厂已濒临停产的边缘。
  五、解放后的恢复与发展
  恢复时期(1948年9月至1952年),解放前的成大纱厂,历经军阀、日伪、国民党三个不同时期,到解放前夕,已是疮痍满目,成为机器残缺、厂房陈旧、负债累累的烂摊子。当时有纱锭一万余枚,布机54台。产品质量低劣,没有销路。原料动力供应亦成绝境。全厂职工997人,开不出工资,整个工厂处于半瘫痪状态。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经查明,成大属官僚资本企业,按经济性质,自解放之日起,收归国有,为国营企业。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部华东财办生产部接管。派军管代表封禹臣等进驻厂内,对成大实行军事监督管理。当时的主要任务是领导和恢复生产;清理敌伪遗产;发动群众,建立组织,迅速恢复生产。军代表向工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安定职工情绪。10月2日,各保全部门、原动部门进厂修理机器,点燃锅炉,职员到厂办公,工人返厂开展爱厂、护厂活动。在厂工人挖防空壕,加强岗哨,防止敌特破坏。对未到职工送发通知书,要求10月5日一律进厂。10月7日正式开工生产。开工后,巩固秩序,恢复各项制度,清理物资帐目,准备迎接山东省人民政府生产部接收。当时,有职工1405人,纱锭10040枚,织机54台。每日约产棉纱25件,棉布110匹。从此,成大纱厂(后改为国棉一厂)回到人民手中,在党的领导下,工人成了国家的主人,积极性空前高涨,生产迅速发展,为国家建设做了很大贡献。

知识出处

天桥文史资料

《天桥文史资料》

本书共刊载44篇文稿,力求以丰富、翔实的史料,展现近百年来发生在天桥区域中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沧桑变化。

阅读

相关人物

李良森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