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阴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4082 |
颗粒名称: | 解放前平阴物价初探 |
分类号: | K250.652 |
页数: | 6 |
页码: | 135-140 |
摘要: | 清朝末年,平阴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具有比较明显的“男耕女织”的特点,商品生产极不发达,商品流通仅限于手工业产品和多余的农产品,价格随行就市。清末白银、铜元是货币,没有纸币流通。当时市场既有物价,又有银价。清朝各级政府,直接向农民征收白银、劳役和实物,并不关心物价,所留物价资料甚少。白银以两为单位。大的马鞍形银锭五十两者叫“元宝”,十两、五两叫“锭子”,小的一两、二两叫“锞子”。平阴农民需高出一倍多的价格购银或支付两倍的钱纳税。在同一时期,粮食价格受市场供求影响较大。日伪政府向平阴人民烧杀、抢掠,横征暴敛,造成市场混乱,物价进一步上涨。 |
关键词: | 平阴县 解放前 平阴物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