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普通中小学和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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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52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普通中小学和幼儿教育
分类号: G649.2
页数: 5
页码: 94-98
摘要: 本篇记述了山东省根据“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普通中小学和幼儿教育的情况。
关键词: 山东省 普通中小学 幼儿教育

内容

一九四九年,山东省仅有普通中学66所,在校生3.89万人,教职工3431人,其中专任教师1585人。其中,高中22所,在校生0.58万人;初中44所,在校生3.31万人。全省有小学27476所,在校生193万人,教职工47640人,其中专任教师45710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只有20%。全省有幼儿园30所,在园幼儿2603人,教职工295人。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根据“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全省着重巩固了高中和小学,调整了初中,中小学教育稳步发展,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一九五七年,全省普通中学发展到930所,在校生31.3万人。其中,高中102所,在校生3.5万人,初中828所,在校生27.8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上升到53.7%。
  一九五八年,由于不顾客观条件,盲目发展,致使普通中小学教学秩序紊乱,教育质量下降,中小学教育受到较大挫折。六十年代初,经过调整,撤并了部分学校,使普通中小学教育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一九六四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的指示,将部分民办中小学改为工读学校,实行半工(耕)半读制度。到一九六五年,全省普通中学(含工读班)达到1071所,在校生51.9万人。其中高中212所,在校生7万余人;初中859所,在校生44.9万人。全省小学达到143202所(含工读小学70746所),在校生966.72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上升为86.6%。
  十年动乱期间,小学在校生一度出现下降趋势。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二年,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在校生数均低于一九六五年的水平,普及小学教育的工作受到严重挫折,社会上的复盲和新盲有所增加。一九七三年后,在校生和学龄儿童入学率虽有回升,但多数毕业生达不到合格标准。而普通中学师资队伍、校舍、图书仪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极大破坏,学校数和在校生畸形膨胀。到一九七六年,普通中学猛增至19249所,在校生多达433.9万人,分别比一九六五年增长17倍和7.4倍。其中,高中5102所,在校生约为103.99万人,比一九六五年增长23倍和13.8倍。普通中学的迅猛增长,造成教育质量的严重下降和中等教育内部结构的严重失调。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山东省加强了对中小学教育的领导,通过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增加教育经费,使中小学教育呈现稳步、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压缩普通中学的比例。针对“文化大革命”期间造成的普通中学恶性膨胀的现象,自一九七九年始,一方面适当压缩规模,特别是注重压缩高中规模,调整学校布局,增加职业教育内容,另一方面将部分城乡普通高中改办成职业技术中学。与此同时,各地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全省统一实行了高、初中三、三分段的六年制学制,采用了全国统编教材,加强了学校实验室建设,部分学校采用了电化教学手段。到一九八五年,全省普通中学调整为9038所,在校生356.32万人。其中,高中825所,在校生48.34万人,初中8213所,在校生307.98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占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比例,由一九七六年的95.4%调整为64.6%。
  普及小学教育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粉碎“四人帮”后,普及小学教育成为山东省教育工作中一项重要任务。经过几年的努力,小学教育发生了深刻变化。到一九八五年,山东省共有小学71062所,在校生894.06万人。全省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7.41%,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96.01%,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到66.78%。
  随着普及教育的开展,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自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五年的六年间,全省投入学校改造的资金(含工料折款)15.48亿元,其中,省、市(地)、县投资1.35亿元,乡村集资13.7亿元,其他投资4300万元,共新建、改建和大修校舍94.4万余间,添置双人课桌凳300余万套。到一九八五年,坚固适用的校舍达到89.7%,使用木质课桌凳的学生达到87.5%,完成“六配套”(教室、木质课桌凳、校门、院墙、操场、厕所)的学校占56%。长期以来农村中小学“黑屋子”、“危房子”、“土台子”的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地处沂蒙山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临沂地区,仅一九八五年就筹集学校改造资金1.24亿元,全部完成了校舍改造任务。
  改革农村中小学管理体制。自一九八一年起首先在高密、平度等县进行改革试点,废止了“文化大革命”以来联中领导小学的体制,实行了中小学独立建制,县、乡、村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体制。在试点的基础上,山东省人民政府于一九八五年下达了《关于中小学领导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地)、县、乡(镇)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划分了中小学的管理权限: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和县实验小学由县举办和主管;初中和乡中心小学由乡(镇)举办和主管;小学由村举办,乡(镇)主管,村协助管理。新的管理体制下放了部分权限,加强了宏观控制,解决了长期以来国办初中无人管和联办初中难办的问题。
  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国家下拨的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其中,中学教育经费由一九八一年的22164.5万元,增加到了一九八五年的34704.1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1.3%;小学教育经费由一九八一年的19818.7万元,增加到了一九八五年的30531.4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0.8%;中小学平均每个学生占有经费分别由一九八一年的62.9元和19.8元增加到一九八五年的97元和34元。另一方面,发动群众集资办学。为进一步解决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不足问题,山东省人民政府于一九八五年发出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的意见》,对征收范围、办法、比率、农村公办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民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等都作了规定,从而使长期以来群众的自发集资办学变成了政府的正式规定。
  中小学教师队伍得到了充实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纠正了历史上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制造的冤、假、错案。一大批优秀教师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有的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都增加了教师代表的比例;许多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被评为优秀教师和劳动模范,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表彰、奖励。山东省政府还对老教育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对民办教师实行了乡(镇)统筹工资制,将1.6万多名优秀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中小学教师住房难、就医难、子女就业难的问题,也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并已着手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社会上重视教育、尊重教师的风尚正在逐步形成。为了加速培养中小学教师,山东省重视和加强了师范院校和教师进修院校的建设。一九八五年,全省共有高等师范院校16所,在校生27857人。其中,综合性师范大学2所,普通本科师范学院2所,师范专科学校12所,中等师范学校67所(其中幼儿师范6所),在校生37261人。全省共有教师进修院校129所,在校生85940人。其中省、市(地)教育学院16所,县教师进修学校113所。一九八〇年到一九八五年,通过脱产学习、在职函授等形式,取得中师学历的小学教师82000人,占小学教师的21.7%;取得大专学历的中学教师16200人,占中学教师的7.74%;参加短期培训的小学教师20余万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50%。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还抽调了部分机关干部与中央讲师团一道,到各地帮助培训中小学教师。到一九八五年,全省已有中学教师209202人,小学教师379751人,比一九四九年分别增长了131倍和7.3倍,其中绝大部分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也有了很大发展。到一九八五年,全省共有幼儿园37010所(其中3个班以上的1970所),在园幼儿157.88万人,教师63357人,比一九四九年分别增长了1232倍、605.5倍和518倍。另外,全省有盲聋哑学校37所,在校生2564人。

知识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主要城市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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