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副产品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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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463
颗粒名称: 一、农副产品收购
分类号: F123
页数: 4
页码: 4-7
摘要: 本篇记述了山东省商业系统收购的农副产品,主要有粮食、食油、棉花、果品、黄麻、大麻、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蔬菜等品种,农副产品收购的情况。
关键词: 山东省 农副产品 收购

内容

山东省商业系统收购的农副产品,主要有粮食、食油、棉花、果品、黄麻、大麻、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蔬菜等品种。做好农副产品收购工作,是商业支持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的关键。通过收购,打开农副产品销路,提高农民购买力,为工业品开辟广阔的农村市场;通过收购,掌握货源,为轻纺工业提供原材料,为市场提供更多的商品。商业部门为了有计划地掌握农副产品,统筹兼顾各个方面的需要,根据各种农副产品生产和市场情况及其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程度,在各个时期采取了不同的收购政策。
  对关系国计民生特别重要的粮食、食油、棉花等实行统购统销(即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一九五三年,首先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当时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城市、工矿区和经济作物产区的粮食需要量大幅度增加,而这时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商品率都比较低,加之私商乘机囤积粮食,扰乱市场,存有余粮的农民也等待高价,不肯出卖,致使国家收购量减少,供应发生困难。一九五三年十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随后政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和《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中央的上述决定,山东省从一九五三年秋季开始全面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其主要内容是:生产粮食的农民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粮种、收购价格和收购数量,将余粮售给国家;农民在缴纳公粮和计划收购的粮食后的余粮,可以自由储存和自由使用;一切
  有关粮食经营和粮食加工的粮店和工厂,统一归国家粮食部门领导;所有私营粮商和私营粮食加工厂,一律不许私自经营粮食或自购原料、自销成品,但可在国家的严格监督和管理下,由国家粮食部门委托代理销售粮食或从事粮食加工;城镇居民凭证供应粮食,农村集镇、经济作物区、灾区和一般农村的缺粮户,采取由上级政府颁发控制数字和群众民主评议的办法,确定供应数量。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对粮食的统购统销进行了适当调整。在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同时,国家还先后对食用植物油脂、油料、棉花等,也实行了统购统销。
  对一部分关系国计民生比较重要的农副产品实行派购。派购首先是从生猪开始的。一九五三年以后,由于城乡居民肉食消费需要逐步增长,而生猪生产却因粮食统购统销以后受饲料粮限制的影响,不能大量发展,私商又乘机扰乱市场,影响国家的收购,一九五四年上半年出现了猪肉供应紧张的状况。一九五五年二月,中央决定对生猪重点产区实行派养派购,派购数量根据国家出口和国内需要确定。山东省根据国家分配数量和本地的消费情况确定了各地的派购计划指标,由县食品公司同养猪单位或农民个人签订派购合同,养猪户按照合同规定的派购数量、规格、质量、交货时间、地点和收购牌价等把生猪卖给国家。为了鼓励农民积极饲养和出售生猪,规定在农民完成派购任务后,剩余生猪由农民自行处理,并实行优先供应派购户一定数量猪肉、猪油的办法。
  在坚持主要农副产品实行统购、派购政策的同时,对其他重要经济作物和土特产品,先后采取了扩大预购、超购加价、奖售、换购、议价收购等辅助性政策。到一九五九年,国家将各种农副产品正式划分为一、二、三类,分别实行统购、派购和议购,形成以统购、派购为主要特征的农副产品购销制度。在当时产品不
  足的情况下,这种购销制度对于保证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的需要,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种统的过多、过死的购销制度逐渐暴露出一些弊端:一是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偏低,影响了农业自身的资金积累和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二是统购、派购的范围和数量过大,切断了农民与市场的联系,忽视了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的作用,影响了生产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三是农副产品全部由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独家经营,商品流通越管越死。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村全面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幅度地提高了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商品生产有了较大发展。为了适应这种情况,国家多次放宽和调整了农副产品的购销政策,不仅三类农副产品允许上市,完成统购任务以后的一、二类农副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也可以上市。凡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经批准后都可以从事远途运销。全省三次调减粮食征购基数,把粮食超购加价幅度提高到50%;对棉花和二类农副产品也同粮食一样确定基数,对超购部分实行加价或浮动价格,实行超购皮棉奖励粮食的办法。到一九八五年底,统购派购的农副产品已全部改为合同定购。
  一九八五年全省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主营的农副产品收购总额达109.2亿元,比一九五二年增长14.9倍,比一九七八年增长2.1倍。其中收购粮食101.8亿斤,食用植物油4.08亿斤,棉花1771万担,生猪1004万头,鲜蛋15240万斤。(见表27)农副产品收购量的增长,对于保证轻纺工业原材料和市场副食品的供应,促进农副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知识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主要城市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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