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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经济建设(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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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460
颗粒名称:
第四编 经济建设(续)
分类号:
F127.52
页数:
79
页码:
1-79
摘要:
本篇记述了山东省经济建设,包括:商业经济、对外经济贸易与旅游事业、财政和金融事业的情况。
关键词:
山东省
经济
建设
内容
第十六章 商业经济
山东省的国营商业(包括粮食商业,下同)和供销合作社商业,是在革命根据地公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基础上,通过没收官僚资本的商业,以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地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到一九八五年底,全省国营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共有网点3.41万个,职工25万人;其他集体所有制商业3.18万个,从业人员33.76万人;个体商业47.42万户,从业人员65.5万人。在一九八五年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全民所有制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占60.6%,其他集体所有制商业占22%,个体商业占17.4%。三十六年来,山东商业部门在完成商品购销任务的同时,通过扩大商品流通,加速资金周转,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国家积累了大量建设资金,累计实现利润144亿元,缴纳税金61亿元。
第一节 商品收购
山东省各级商业部门通过积极组织日用工业品收购,大力加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
发展,并为安排市场组织了丰富的商品货源。一九八五年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主营商品收购总值(不包括外贸)达258.8亿元,比一九五二年增长21.3倍,比一九七八年增长1.7倍。
一、农副产品收购
山东省商业系统收购的农副产品,主要有粮食、食油、棉花、果品、黄麻、大麻、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蔬菜等品种。做好农副产品收购工作,是商业支持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的关键。通过收购,打开农副产品销路,提高农民购买力,为工业品开辟广阔的农村市场;通过收购,掌握货源,为轻纺工业提供原材料,为市场提供更多的商品。商业部门为了有计划地掌握农副产品,统筹兼顾各个方面的需要,根据各种农副产品生产和市场情况及其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程度,在各个时期采取了不同的收购政策。
对关系国计民生特别重要的粮食、食油、棉花等实行统购统销(即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一九五三年,首先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当时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城市、工矿区和经济作物产区的粮食需要量大幅度增加,而这时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商品率都比较低,加之私商乘机囤积粮食,扰乱市场,存有余粮的农民也等待高价,不肯出卖,致使国家收购量减少,供应发生困难。一九五三年十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随后政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和《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中央的上述决定,山东省从一九五三年秋季开始全面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其主要内容是:生产粮食的农民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粮种、收购价格和收购数量,将余粮售给国家;农民在缴纳公粮和计划收购的粮食后的余粮,可以自由储存和自由使用;一切
有关粮食经营和粮食加工的粮店和工厂,统一归国家粮食部门领导;所有私营粮商和私营粮食加工厂,一律不许私自经营粮食或自购原料、自销成品,但可在国家的严格监督和管理下,由国家粮食部门委托代理销售粮食或从事粮食加工;城镇居民凭证供应粮食,农村集镇、经济作物区、灾区和一般农村的缺粮户,采取由上级政府颁发控制数字和群众民主评议的办法,确定供应数量。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对粮食的统购统销进行了适当调整。在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同时,国家还先后对食用植物油脂、油料、棉花等,也实行了统购统销。
对一部分关系国计民生比较重要的农副产品实行派购。派购首先是从生猪开始的。一九五三年以后,由于城乡居民肉食消费需要逐步增长,而生猪生产却因粮食统购统销以后受饲料粮限制的影响,不能大量发展,私商又乘机扰乱市场,影响国家的收购,一九五四年上半年出现了猪肉供应紧张的状况。一九五五年二月,中央决定对生猪重点产区实行派养派购,派购数量根据国家出口和国内需要确定。山东省根据国家分配数量和本地的消费情况确定了各地的派购计划指标,由县食品公司同养猪单位或农民个人签订派购合同,养猪户按照合同规定的派购数量、规格、质量、交货时间、地点和收购牌价等把生猪卖给国家。为了鼓励农民积极饲养和出售生猪,规定在农民完成派购任务后,剩余生猪由农民自行处理,并实行优先供应派购户一定数量猪肉、猪油的办法。
在坚持主要农副产品实行统购、派购政策的同时,对其他重要经济作物和土特产品,先后采取了扩大预购、超购加价、奖售、换购、议价收购等辅助性政策。到一九五九年,国家将各种农副产品正式划分为一、二、三类,分别实行统购、派购和议购,形成以统购、派购为主要特征的农副产品购销制度。在当时产品不
足的情况下,这种购销制度对于保证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的需要,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种统的过多、过死的购销制度逐渐暴露出一些弊端:一是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偏低,影响了农业自身的资金积累和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二是统购、派购的范围和数量过大,切断了农民与市场的联系,忽视了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的作用,影响了生产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三是农副产品全部由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独家经营,商品流通越管越死。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村全面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幅度地提高了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商品生产有了较大发展。为了适应这种情况,国家多次放宽和调整了农副产品的购销政策,不仅三类农副产品允许上市,完成统购任务以后的一、二类农副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也可以上市。凡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经批准后都可以从事远途运销。全省三次调减粮食征购基数,把粮食超购加价幅度提高到50%;对棉花和二类农副产品也同粮食一样确定基数,对超购部分实行加价或浮动价格,实行超购皮棉奖励粮食的办法。到一九八五年底,统购派购的农副产品已全部改为合同定购。
一九八五年全省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主营的农副产品收购总额达109.2亿元,比一九五二年增长14.9倍,比一九七八年增长2.1倍。其中收购粮食101.8亿斤,食用植物油4.08亿斤,棉花1771万担,生猪1004万头,鲜蛋15240万斤。(见表27)农副产品收购量的增长,对于保证轻纺工业原材料和市场副食品的供应,促进农副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工业品收购
山东省商业系统收购的工业品,主要是人民生活所需的日用消费工业品,部分工业生产用原材料、辅料,附属生产设备及零配件,中小农机具和农药、化肥等。新中国成立三十六年来,根据商品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程度和市场变化情况,在各个时期实行了不同的收购政策和办法。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营商业为了掌握货源,稳定市场,对国营工业品实行了统购和包销的办法,同时开始对私营工业进行收购和加工订货。一九五〇年全国物价基本稳定后,为了使各种经济成份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各得其所,国营商业适当扩大了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从一九五三年下半年起,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扩大了对国营工业品包销,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了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和统购包销范围。一九五六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对日用工业品的收购,基本上采取了统购、包销、加工订货三种形式。一九五八年随着“大跃进”的开始,统购、包销的范围越来越大。一九六一年以后,由于农业
连续三年遭到严重自然灾害,市场供应全面紧张,商业部门对日用工业品的收购几乎全部实行了统购、包销。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市场供应状况的好转,一九六四年对工业品的收购分别采取了统购、包销、订购、选购和工业自销等形式。“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场供应全面紧张,为了保证市场供应,对大多数工业品的收购又重新走上统购、包销等大包大揽的回头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进了工业品的购销形式。从一九七九年起,商业部门对三类工业品试行订购、选购;从一九八〇年起,取消了对工业品实行长达三十年之久的包销,分别实行统购统销(统配)、计划收购、订购、选购、代批代销或与工业联营联销等形式。一九八五年全省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计划收购的工业品,由一九七八年的88种减少到25种。由于购销形式的多样化,计划收购商品管理范围的缩小,市场调节范围的扩大,就从流通领域为进一步搞活经济、满足市场需要和促进商品生产的迅速发展开辟了新路。
一九八五年全省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主营的工业品收购总值达147.9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1.2倍,其中收购肥皂240.59万箱,增长21.5%;洗衣粉3.63万吨,增长1.95倍;缝纫机58.86万架,增长1.84倍;手表191.6万只,增长1.95倍;自行车146.88万辆,增长1.2倍;铁丝3.12万吨,增长1.2倍;元钉1.38万吨,增长42%;酒22.5万吨,增长5.5倍。
此外,为了迅速改变农村经济落后面貌,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积极组织和扩大对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一九八五年供应农业生产资料折金额24.5亿元,占社会农业生产资料零售总额的42%;其中销售化肥500.9万吨,化学农药5.64万吨,手推车外胎206.17万条,手推车内胎249.23万条,
小农具2086万件。(见表28)
第二节 商品供应
搞好商品供应,是社会主义商业工作的基本职能之一。三十六年来,山东商品销售量虽有很大增长,但由于商品生产跟不上消费需求,多数年份购买力大于商品可供量,市场商品供应经常处于紧张状态。在这种商品经济不发达、商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为了使有限的商品货源能以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山东先后实行了一些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比较合理的分配供应办法。
对地区商品货源分配,本着“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主要采取了以下三种办法:第一,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如粮食、食油、棉花、棉布等)实行按人定量进行分配。第二,对一般生活消费品,主要是按照商品销售实际和购买力水平等进行分配。在品种上考虑到不同地区的消费习惯和特点,并坚持执行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城乡都需要的副食
品优先供应城市的原则。如生猪、鲜蛋,从实行派购以来,在分配上除保证上调中央和供应出口外,优先安排城市供应。一九七九年以前,对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等4个省辖市实行年度猪肉调拨包干。为保证农村工业品供应,对肥皂、火柴、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等16种主要工业消费品,从一九八〇年起单列农村供应指标。第三,对于生产资料,根据基本建设和农业生产的需求进行分配,或按照农副产品收购情况进行奖售。如铁丝、元钉,首先保证棉花打包和大型水利工程等专项需要,然后安排市场民用。对化肥的供应,在提倡农家肥为主和广开肥源的前提下,主要用于粮棉集中产区,适当照顾其他经济作物和油料作物;对棉、烟、麻等实行专肥专用,奖售用肥,保证兑现;留有一定储备,保证救灾急需。
在居民供应方面,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紧俏商品,主要实行四项措施:第一,凭票、证供应。从一九五三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开始,先后对食油、棉布、絮棉、煤炭、猪肉、食糖、鸡蛋、肥皂、香烟、自行车等货源紧张的商品实行这种办法。一九八〇年以后,凭票、证供应的商品逐年减少。到一九八五年底为止,除个别商品外,都已敞开供应。第二,高价供应。六十年代初,少数商品曾经实行过高价供应政策。后来随着市场供应状况的逐步好转,到一九六五年底,高价商品基本上都已退出市场。第三,议价销售。主要是对部分农副产品实行这种办法。一九七九年以来,随着市场逐步放开搞活,议价商品的范围不断扩大。第四,特需供应。主要是对特殊消费者的需要进行适当照顾,如对一些紧缺商品实行凭侨汇券供应的办法。通过上述办法,在商品短缺的情况下,使城乡人民的基本需要得到保证,吃穿用等方面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从一九七九年起,对商业体制逐步进行调整和改革,实行多渠道商品流通,沟通城乡、地区物资交流,促进了工农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和更新换代。商品供应开始由紧张转向缓和,市场渐趋繁荣兴旺,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一般家庭的生活消费开始从量的满足转向质的追求,消费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在吃的方面,食品消费由谷物为主的“主食型”向营养较为齐全的“副食型”方向转变,主食比重下降,副食品比重上升。全省城市职工家庭副食比重一九八〇年为68.7%,一九八四年为76.2%;农民家庭副食比重一九八〇年为37.9%,一九八四年为46.3%。特别是一些高蛋白、低脂肪、多营养的副食品,增长幅度更大。全省城市家庭一九八五年人均消费肉类(包括家禽)37斤,比一九七八年增长75%;消费鲜蛋25斤,增长3.3倍;消费各种瓜果93斤,增长3.1倍。在穿的方面,衣着消费由单一化、低档向多样化、中高档方向转变。纯棉布、低档化纤布及服装的消费量下降,高档化纤布、呢绒、绸缎及其服装的消费量成倍增长。一九八五年全省城市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02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1倍;棉布和低档化纤布的人均消费量分别比一九七五年下降15%和20%;而高档化纤布、绸缎、呢绒则分别比一九七八年增长0.4倍、1.1倍和1.7倍。在用的方面,由过去主要购买生活必需品逐步向中高档耐用消费品转变。长期以来供不应求的手表、收音机、自行车、缝纫机等商品的传统地位已被打破,供应状况趋向缓和;电视机、洗衣机、收录机、电风扇、电冰箱等新兴家用电器,销售量成倍增长,陆续进入职工家庭和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家庭。到一九八五年底,平均每百户城市家庭拥有电视机96台,收录机43台,电风扇76台,洗衣机45台。
一九八五年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272亿元,分别比一九
五二年和一九七八年增长12.63倍和1.61倍;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品零售额达160亿元,分别比一九五二年和一九七八年增长8.6倍和39%。其中生猪销售346.12万头,比一九五二年增长34.6倍,调省外24.91万吨,增长60倍;食糖35.56万吨,增长20.5倍;粮食97亿斤,增长1.9倍;食用植物油3.3亿斤,增长2.7倍;酒24.5万吨,增长5倍;自行车200万辆,增长188倍;缝纫机93.5万架,增长444倍;手表359万只,增长277倍。
为了安排好市场,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山东商业部门在组织商品流通过程中,还组织部分产品的生产加工,以补工农业生产之不足。商业部门兴办的工业企业,主要是国家和人民迫切需要而单靠工业部门又难以大量兴办的,其产品都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业。山东省的商办工业,主要是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发展起来的,多为手工作坊,前店后厂,技术落后,生产能力小。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除发展原有的企业外,又创建了一大批新厂。到一九八五年底,已发展有屠宰及肉类加工、调味品、糖果、糕点、清凉饮料、豆制品、生化制药、服装鞋帽、商业机械、茶叶加工、棉花加工、果品加工、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和粮油加工、饲料加工等14个行业;共有独立核算单位1071个,职工25.47万人,工业总产值达82.3亿元,年实现利润3.37亿元。商办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为:畜禽肉产品36.3万吨,酱油23.95万吨,食醋4.5万吨,面食(其中包括糕点)60万吨,糖果1.97万吨,加工粮食241.01万吨,加工食油11.35万吨,加工棉花84.7万吨,酱腌菜3.06万吨,豆制品3万吨,小食品3800吨,冷饮(包括冰糕、冰激凌、汽水、果汁等)3.2万吨。山东商办工业在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的同时,产品质量也不断提高。一九八〇年至一九八五年,全省共评出国家、部、省优质产品157种。其中青岛香味花生油被评为国家金质奖,济南洛口醋、青岛高粱饴被评为国家银质奖,烟台婴儿乐饼干被评为全国优秀儿童食品奖,久负盛名的德州扒鸡、淄博烤肉、微山松花蛋、青岛特级酱油、周村食醋、临沂八宝豆、济南芝麻辣酱等,分别获得商业部和山东省优质产品称号。
第三节 市场物价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商品经济不发达、市场商品供应经常处于紧张状态的情况下,山东省商业部门坚持执行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的方针,为繁荣城乡市场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提供了必要条件。稳定物价方针的基本内容,包括稳定和调整两个方面。稳定,主要是指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稳定,把市场零售物价总指数每年上升或下降的幅度控制在较小的范围之内,不发生大幅度的涨跌。调整,是指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不合理的价格;在调整中部分商品价格有升有降,把物价水平的升降控制在一定的幅度以内。为了贯彻执行稳定物价的方针,山东省商业部门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变化,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和措施。
新中国建立初期,一些重要商品,特别是粮食、棉布、棉纱、油料等都十分紧张。一些投机分子利用私人资本乘机抢购紧缺物资,哄抬物价,先后数次掀起涨价风潮。如果不把市场物价稳定下来,人民生活就不能安定,国民经济就不能得到恢复和发展。因此,这个时期商业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确定国营商业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集中财力、物力,打击投机资本,稳定市场物价。针对这种情况,在中共中央统一指挥下,采取了一系列打击投机活动
的措施:(1)取缔封建行会把持和操纵下的投机交易所,设立了在工商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下的新的交易场所。一九五〇年山东省政府颁布了《山东省市场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花、纱、布、粮、油、生米、黄烟等主要物资之批发,必须集中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按照统一价格自由成交”,“不得抬价与压价”。除经特许者外,“在其所外或场外成交者视为非法”。这就有力地限制了奸商操纵等投机活动。(2)限制私商批发业务,取缔囤积居奇。一九五〇年十二月山东省财经委员会文件指出:“对已经批准经营棉纱之坐商采取有限制的配售办法,只准零售,不准批发,以防其投机倒把”,对于“非经营棉纱者其已购存之棉纱应进行严格检查登记,令其限期出售,否则以囤积居奇论处。”这就从货源上限制了私人资本,迫使其接受国营经济的领导。(3)实行资金大回笼、商品大调拨。在紧缩通货、整顿税收、发行折实公债的同时,国营商业严格控制批发业务、掌握货源和市场命脉,采取全国一致平衡物价的行动,紧急调运大批粮食、棉布等重要物资于主要城市,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同时大量抛售,从经济上给投机商人以沉重打击。这样就很快地做到财政收支、现金、物资接近平衡,稳定了市场物价,结束了旧中国遗留下的通货膨胀的混乱局面。
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由于“大跃进”和农业连续三年遭到严重自然灾害,粮食和经济作物产量大幅度下降,商品供需失去平衡,市场物价大幅度上涨。一九六二年全省零售物价总指数比一九五八年上升12.3%。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山东省在集中主要力量加强农业、调整工业、增加人民生活必需品生产的同时,坚决稳住了占职工开支60%左右的粮、油、肉、蛋、棉布、针棉织品、煤炭、主要药品、房租、水电等18类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
格,对其中经营性亏损的商品由国家和地方财政予以补贴;对职工生活必需的主要消费品,按定量标准平价供应,有限度地出售了十几种高价商品以回笼货币。这些措施,对于平抑物价和保证人民基本生活需要起了重要作用。
粉碎“四人帮”后,一九七九年较大幅度地提高了粮、棉、油、猪、蛋等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促进了农副业生产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牛奶等八类主要副食品的销售价格,也分别提高了15—42%。为了不致因此而降低职工的生活水平,除给每个职工以价格补贴外,还调整了部分职工的工资,提高了工资区类别,并规定粮食、油料、食糖和生活用煤等人民必需品的售价不动。对其他一般消费品的售价,作有升有降的调整,升降相抵基本平衡。山东省零售物价总指数,一九八五年比一九七八年上升18.4%,平均每年递升2.4%。国营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一九八五年比一九七八年增长90.3%,平均每年递增9.6%。因此,绝大多数职工收入的增长幅度超过了物价的上升幅度,从而保证了市场物价的相对稳定和职工生活的不断改善。
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新情况下,由于市场和物价管理工作抓得不紧,加之价格体系不合理,有些商品的价格与价值背离现象比较严重。国家正在采取措施,在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一些不合理的商品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同时加强对市场物价的监督检查,严禁乱收费、滥涨价,确保物价的基本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四节 饮食服务
饮食服务业主要包括饮食、旅店、照相、理发、浴池、洗染、修理等七个自然行业,涉及到人们的衣食住行和生活服务的各个方面,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三十六年来,山东省饮食服务行业的广大职工,努力满足广大消费者需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山东省的饮食服务业,在一九五六年以前主要是私人经营。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国家对拥有较多资本的私营企业实行了公私合营,一些私营小企业组成合作店(组),国营饮食服务业和供销合作社饮食服务业也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全省城乡初步形成了多种经济形式的饮食服务网络。到一九五七年底,各种经济成分占社会饮食服务总网点和人员的比重是:国营(包括供销社)占11%和46%,集体占57%和34%,个体占32%和20%。平均每一网点服务的人口数:饮食业为1502人,服务业为4642人;平均每一从业人员服务的人口数:饮食业为763人,服务业为1640人。当时酒菜馆、小吃店、面食铺、汤汁点分布较广,名吃较多。一九五八年以后,由于在指导思想上忽视饮食服务业具有手工操作,主要是提供劳务服务、点多面广、分散经营等特点,在“一大二公”口号的影响下,大批小商小贩撤点并店,企业规模由小变大,由分散到集中,使饮食服务业网点大量减少,给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许多不便。到一九六五年底,全省城乡饮食服务网点只剩下6334个,为一九五七年网点数的13.38%。在十年内乱期间,饮食服务网点继续减少。以城市为例,一九七三年底全省城市饮食服务网点仅有2692个,比一九五七年减少25954个;每个饭店的平均供应量由一九五七年每天接待顾客260人次,增加到1000人次以上。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社会上吃饭难、住店难的问题非常突出。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集体和个体网点大量发展,其中个体网点发展较快。到一九八五年底,全省城乡饮食服务网点增加到235631个,从业人员达541461人;平均每一网点服务的人口数:饮食业为660人,服务业为646人;平均每一从业人员服务的人口数:饮食业为249人,服务业为332人。(见表29)吃饭难、住店难的状况逐步好转。
山东省饮食服务业在兴建、发展网点的同时,还大力挖掘失传技术,发展山东菜系。山东菜在中国鲁、苏、川、粤四大菜系中居重要地位,素有“北方菜的代表”之称。山东菜选料考究,刀工精细,调和得当,工于火候,烹调技法全面,尤以爆、炒、烧、〓、炸、焖、蒸、扒见长;对海鲜的烹制有独到之处,并十分讲究清汤、奶汤的调制。在口味上则鲜咸适口,清爽脆嫩,汤醇味正,原汁原味,而且调味多变,巧以因料而用,适应性强。山东城乡承袭和流传的名菜已达2000多种,许多断档多年的名菜、名吃得到恢复和发展,并整理、编写了15册地方菜谱,列入菜品3600种,其中有220种被选入《中国菜谱》,《孔府名菜正宗》也已整理成书。
山东饮食服务行业还十分重视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早在一九五〇年,青岛第一商业学校就开设了烹饪、照相、理发三个专业,为全省培养了新中国第一代饮食服务专业技术人才。以后又在青岛、烟台建立了两所省属饮食服务技工学校,7个市、地属商业学校和4所供销学校也开设了烹饪、照相专业。从一九七九年以来,按商业部颁发的技术等级标准,在全省商业、供销系统开展了各类技师、厨师的考核评定工作,到一九八五年底授予三级以上技术职称者有5600多人。
第五节 集体与个体商业
一、集体商业
集体商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商业的基本形式之一。其主要特点是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它具有点小面广、经营灵活的优点,在方便群众、多方面的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山东省的集体商业,主要是在五十年代对个体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组成的合作商店(组),也称“老集体”商业。还有一部分是在一九七三年前后,国营商业在没有增加国营人员指标的情况下,为了弥补当时商业网点、人员之严重不足而兴办的一些“大集体”商业,即由国营商业出钱、出设备、出场地,招收留城待业青年就业。这些就业人员不算国营职工,而作为集体职工对待。粉碎“四人帮”以后,由城镇待业青年和家属自筹资金,自办公助,兴建了一批“新集体”商店,以及农村乡镇办的集体商店。新中国建立三十六年以来,山东的集体商业走过一条曲折的道路。
新中国成立初期,私营小商店和个体摊贩的经营状况比较稳定,在活跃经济、满足城乡人民的多种需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到一九五二年底,全省城乡私营小商业、个体摊贩共有463148个,从业人员648843人。一九五六年,在按行业对私人资本主义商业进行改造的同时,也开始了对小商小贩的改造。对无证商贩,根据其实际情况分别作了处理:生活有出路的动员他们停业;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动员回乡生产;有劳动条件的组织参加生产;拒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处理。对有证商贩,则组织他们走合作化的道路。对资金较多、规模较大的,推动他们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由几户、十几户组成统一核算、共负盈亏的合作商店;对规模较小而又分散的小商小贩,按行业组成合作小组。到一九五七年,全省城乡组成的合作店、组共有67359个,从业人员104924人。
在“大跃进”时期,急于搞所有制过渡,撤消了大批合作店、组,将人员并入国营商业,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主义统一市
场,基本上变成了国营商业独家经营。到一九六〇年底,全省城乡保留下来的合作店、组仅有3217个,比一九五七年减少64142个,下降95%;从业人员20550人,比一九五七年减少84374人,下降80%。这次所有制过渡造成了严重后果,不仅影响了商业购销任务的完成,而且给群众生活带来许多不便,服务质量下降,工作八小时,“你上班我开店,你下班我关门”。为了纠正这一错误,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从一九六一年下半年开始,山东省有计划、有步骤地将一大批转入国营商业的合作店、组和小商小贩退出来,恢复了核算、经营上的原有的特点,使合作店、组又出现了新的生机。到一九六三年末,全省城乡合作店、组恢复到24486个,从业人员57751人,分别比一九六〇年增加6.6倍和1.8倍。
“文化大革命”期间,合作店、组又一次遭到歧视和打击,在网点、人员、经营范围、货源供应和税收、福利等方面采取了种种限制措施。有的挤网点、抽人员,限制集体商业的发展;有的不准集体商业在主要街道上设置网点;有的侵占、平调集体商业的资金等等。普遍按照国营商业的模式对集体商业进行管理,人、财、物集中由归口的国营商业管理,干部由主管公司任命,业务由国营商业统一安排,工资分配也采用了国营商业的固定工资制,把集体商业办成了“二国营”,使其完全失掉了原有的经营长处和特色。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充分肯定了集体商业的地位和作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集体商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使集体商业真正走上了一条健康发展的道路。到一九八五年底,全省城乡共有集体商业网点107035个,从业人员543212人,集体商业零售额59.73亿元,占全省社会零售总额的22%。(见表30)
二、个体商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的个体商业也走过一段曲折的道路。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个体商业曾得到一定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国家开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对个体商业,主要通过经销、代销、联购联销、联购分销等形式,引导他们走合作化的道路,组成合作商店或合作小组。一九五八年以后,由于在所有制方面错误地提出割“资本主义尾巴”,农村个体商业几乎全部过渡到国营商业或供销合作社,城市不仅合作小组全部过渡到合作商店,并且对合作商店进行合并,也有的把合作商店升级为国营商业。“文化大革命”期间,对没有参加合作商店的个体商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统统割掉,有的被勒令停业,有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商业几乎被全部取消。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重新肯定了个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逐步放宽了对个体经济的政策,并采取了积极措施,从资金、场地上给予大力支持
和帮助,山东省城乡个体商业迅速发展起来。到一九八五年底,全省城乡共有个体商业681968户,从业人员990350人。其中个体有证商业474216户,654505人;个体有证饮食业104031户,194257人;个体有证服务业103721户,141588人。(见表31)
集体和个体商业的发展,补充了国营商业网点和人员的不足,在繁荣经济、活跃城乡市场、扩大就业门路、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六节 集市贸易
山东集市贸易历来很发达,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在全国名列前茅。新中国成立三十六年来,山东集市贸易发展虽曾几度波折,但始终在促进城乡经济和方便人民生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它是沟通城乡商品流通的一条必不可少的渠道。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省共有集市4193处,商品年成交额6.2亿元。随着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的基本完成,不少地方出现了对集市贸易管理上掌握偏严、限制过多的倾向,使集市贸易变得萧条冷落。一九五六年,遵照国务院的指示,山东放宽了对集市贸易的限制,规定凡属放开的物资,允许自由采购、自由贩运,使集市贸易又逐渐活跃起来。到一九五六年底,全省共有集市4176处,商品成交额6.4亿元。在“大跃进”时期,一些地方关闭了集市贸易,特别是城市集市几乎被全部取缔。从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及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委连续发出了关于组织集市贸易的指示,农村集市首先得到了较快发展,随后城市一些传统市场也有了恢复。到一九六三年,全省仅农村集市就发展到4621处,其中万人以上的大集525处。在“文化大革命”中,集市贸易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产生资本主义的温床”受到强烈冲击,致使不少地方关闭集市,减少集日,限制上市物资品种。到一九七六年,全省城市集市贸易已被全部强令取缔,农村集市减少到3036处,较一九六三年减少了1585处,其中万人以上的大集减少445处。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山东集市贸易又逐渐恢复和发展起来。到一九七八年底,全省有集市3621处,商品成交额11.5亿元。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发展经济和搞活流通的政策。一九七九年九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决不允许把它当作资本主义经济来批判和取缔。同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也决定放宽对农村集市贸易的管理,规定农村社队和社员的农副产品在完成征购、统一收购和派购任务以后,都可以上市;社队企业的工业品,国家没有收购任务或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后的产品,可以在集市出售或到外地出售,机关、团体、部门、企事业单位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到
农村集市收购三类农副产品。一九八〇年八月,中共山东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在办好农村集市贸易的同时,巩固发展城市农副产品市场,逐步建设一些简易设施,并要求把城市农贸市场的建设纳入国家基本建设和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随着上述政策的逐步落实,全省城乡集市贸易迅速发展起来,上市品种日渐增多,商品成交额不断扩大。到一九八五年底,全省城乡集市达到5256处(其中万人以上的大集902处,居全国之首),商品成交额达到43.9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分别增长45%和2.8倍。(见表32)
山东城乡集市贸易的发展,对于活跃城乡市场、沟通有无、调剂余缺、方便群众生活等,都起了很好的作用。据统计,一九八五年全省城乡集市为居民提供蔬菜、肉禽蛋、水产品43603万斤,其中肉、禽、蛋10957万斤,相当于国营商业零售量的148.3%;蔬菜74492万斤,相当于国营商业零售量的111.3%;水产品2615万斤,相当于国营商业零售量的51.4%。特别是一九八五年下半年城市放开蔬菜、肉禽蛋等副食品价格以后,集市贸易已成为居民购买副食品的重要渠道。
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相比,商业工作的现状还很不适应,主要是商业网点及设备严重不足,中转环节过多,经营作风和管理方面都有许多问题。因此,只有建立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不断进行改革,才能促进商业经济更快的发展。
第十七章 对外经济贸易与旅游事业
第一节 对外贸易
一、对外贸易的发展
山东省的对外贸易历史源远流长。早在上古时期,山东就开辟了通往日本、朝鲜的航线,开始了对外贸易活动。从秦朝到清朝,对外贸易时起时落,但始终没有停止。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列强侵占山东,自一八六二年起,烟台、青岛、济南、威海、龙口、济宁、潍县、周村等地先后开埠通商,以帝国主义经济掠夺为主要内容的对外贸易也得以发展。据大清海关统计,清朝同治年间(一八六二——一八七四年),经山东口岸进出的商品年进出口值约100万关两白银。一九三〇年,山东进出口商品总值约为1亿关两白银。一九四五年,全省进出口总额为1700亿元(旧国币)。当时进口的商品主要有纸烟、面粉、火柴、糖、橡胶制品、石油制品(汽油、煤油、柴油)以及一些食品和日用品;出口的主要商品有食盐、金矿砂、丝类、花生、手工艺品等初级产品和农副土特产品。
新中国成立以后,山东省的对外贸易得到了迅速发展,出口商品不仅数量增加,而且质量不断提高。一九五〇年,全省出口商品收购只有9557万元,仅占全省工农业总产值的2%;出口额只有3500万美元,进口只有700万美元,仅相当于一九八五年出口、进口额的七十六分之一和六十六分之一。主要出口商品是粮油、食品及原料产品。
“一五”时期,虽然面对帝国主义的经济封锁,但仍然同一些友好国家和地区发展了贸易往来,出口商品的生产、收购和出口都有了较大发展。一九五七年全省收购额达4.5亿元,出口1.1亿美元,分别比一九五〇年增长3.7倍和2.1倍,出口国家和地区由10多个发展到近60个。
“二五”时期和调整时期,由于苏联政府撕毁合同,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山东省的外贸遭到严重挫折。一九六〇年出口商品收购由一九五九年的6.1亿元下降到4亿元,一九六一年再度下降到2.6亿元。一九六一年全省出口额仅为4700万美元,下降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低水平。一九六三年至一九六五年期间,贸易额开始回升,收购和出口回升到5.2亿元和1.2亿美元,超过了一九五七年的水平。
“三五”和“四五”时期,山东省出口商品额虽有增长,但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有好几个年份徘徊不前,甚至下降。一九六九年比上年度下降22.7%,一九七四年比上年度下降21%。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外贸易有了较大的发展。从一九七八年到一九八五年,山东省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由8.71亿美元增长到31.33亿美元,增长2.6倍。其中进口额由4200万美元增长到4.66亿美元,增长10倍;出口额由8.29亿美元增长到26.67亿美元,增长2.2倍。(见表33)
二、对外贸易的主要成就
(一)出口创汇能力大大提高。
一九八五年,山东出口创汇26.67亿美元,相当于一九五〇年的75倍,比一九七八年增长2倍多。从一九七八年起,山东出口总值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居第四位;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一九七八年为8.5%,一九八五年上升到10.3%。
“六五”期间,山东出口贸易经历了战后西方世界最严重的经济危机,克服了国内货源组织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提前一年实现了“六五”计划中确定的到一九八五年出口创汇达到21亿美元的奋斗目标。“六五”期间,全省出口创汇总额103亿美元,比“五五”期间创汇50亿美元翻了一番多,平均年递增8.6%。
(二)外贸收购大幅度增长。
山东省出口商品主要有石油、煤炭、石墨、石料、滑石等矿产品;棉花、花生、玉米、烤烟、山羊板皮、青狐皮、兔毛、粉丝、小枣、苹果、对虾等农副水产品;抽纱、地毯、草苇制品、蜡杆制品、嵌银制品、贝雕羽毛画、陶瓷等手工艺品;以及轻工、纺织、机电、化工、医药、建材等产品,共计1100多个品类。
五十年代初,全省只有济宁一个地区有出口商品收购业务,年收购额仅有几十万元。五十年代末期,除惠民、德州、枣庄3个地、市外,其他地、市都开展了出口商品收购业务,年收购额达5亿多元。一九六二年以后,全省13个地、市均开展了出口商品收购业务,收购额逐年上升。到一九七八年,有些县(市)收购额已超过4000万元。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外贸收购额大幅度增长。到一九八五年,全省外贸收购总值达48.8亿元,相当于一九五〇年的50多倍,比一九七八年增长1倍多。“六五”期间,全省外贸收购累计完成190亿元,比“五五”期间收购总额97亿元增加93亿元,增长了近1倍,平均年递增9.6%。从一九七八年起,山东出口商品收购额在全国居第四位;山东出口商品收购额占全国的比重,一九七八年为7.8%,一九八五年上升到8.2%。
全省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对外贸易的发展建立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出口的不断扩大,又对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产生了重要促进作用,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和群众收入。一九八〇年全省平均每个农业人口(包括乡镇),从发展出口商品生产获得毛收入约15元,一九八五年增加到35元,增长1.3倍。一九八〇年全省外贸部门向农村直接投放资金约10亿元,安排劳动力就业约330万人;一
九八五年投放额达到25亿元,从业人员约490万人。一九八五年全省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达1384家,其中,年出口创汇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5家;年出口创汇500万—1000万美元的19家;年出口创汇300万—500万美元的29家;年出口创汇100万美元以上、300万美元以下的142家。以上合计为195家,形成了山东出口创汇的主力军。
(三)地方外汇支付能力显著增强。
五十年代,由于地方外汇较少,进口货物数量不多,主要商品有钢材、纸张及少量的机床、铜、铝、化肥等。一九六五年以后,地方外汇有所增加,贸易往来也由原来少数几个国家发展到日本、联邦德国、意大利、法国、美国、苏联、东欧、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全省出口贸易的不断发展,地方外汇的支付能力也随之大为增强,加快了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的步伐。一九八五年,山东仅出口贸易分成一项即分得外汇近4亿美元,超过了整个“五五”期间贸易分成外汇的总和。一九八五年,山东对外进口订货共计5亿多美元(包括各类中央外汇和地方外汇),到货近4亿美元,分别比一九八四年增长1.14倍和1.9倍;进口的主要商品有:钢材、生铁、有色金属、塑料及化工原料、合成纤维、羊毛、汽车、橡胶、各类机械设备及技术、电子器材及仪器、药品及医疗器械,等等。“六五”期间,外贸部门与省内生产部门密切配合,共完成技术改造引进项目679个。例如:由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牵头,济南针织一厂与日本郡是株式会社开展的针织内衣补偿贸易项目,经过三年的努力,实现了产品的升级换代,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生产的空白。
(四)培植了一批“拳头”出口商品。
山东资源丰富,经过新中国成立三十六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出口货源体系,每年出口的商品98%以上为省内所产。为了充分发挥山东的资源优势,使其尽快转化为商品优势,从而进一步转化为出口优势,全省各级外贸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通过兴办出口生产基地和重点扶持等方式,培植了一批大宗骨干出口商品。从“四五”时期开始,山东先后在烟台、青岛、潍坊、临沂、菏泽等5个地、市建立了出口商品综合生产基地,并在13个地、市的60多个县(市)建立了山羊板皮、猾皮、兔毛、烤烟、辣椒干、小红枣、芡实米、鲜山药、红麻、芫荽籽、芦笋罐头原料、阳梨罐头原料、大樱桃罐头原料、活牛、苹果、蔬菜、大蒜、莱阳梨、肉食兔、葡萄、大樱桃、杏仁等22个单项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和一个优质桐木育苗基地。一九八五年,由各个基地提供的出口商品总额达27亿元,占全省当年外贸收购总值的55.3%。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山东出口商品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农副产品一直是山东具有特色的重要出口商品,但其所占出口额的比重已由一九五〇年90%以上下降到一九八五年的22.6%;工矿产品所占比重则由一九五〇年的0.1%上升到一九八五年的56.7%,其中仅原油及成品油出口即达317万吨,创汇13.33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值的50%。(见表34)
经过多年的努力,山东省已培植形成了一批“拳头”出口商品,并且逐年不断发展。一九八五年出口收汇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商品已达到35种,有玉米、花生油、油籽、粉丝、花生制品、活牛、冻猪肉、水产品、罐头、啤酒、棉花、棉布、棉涤纶布、棉纱、针棉织品、服装、丝类、绸缎、烤烟、麻袋、饲料、抽纱、草制品、地毯、山羊板皮、兔毛、水貂皮、锁、煤炭、石墨、矾土、
原油、成品油、医药、工具等。这35种商品只占山东出口商品种类的3.2%,但创汇却占一九八五年出口收汇总额的86%,创汇总额达22.9亿美元。
(五)对外交往不断扩大。
新中国成立初期,山东的出口市场只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一九八五年,山东已与五大洲的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常性的贸易伙伴关系,拥有客户近2万家,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出口销售网络。为适应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山东先后在日本、美国、联邦德国、比利时、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对外贸易机构,加强了市场调研和出口推销工作。一九八五年,山东出口商品在几个主要市场的出口情况是:对日本出口5.8517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1.9%;对香港、澳门出口2.6541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10%;对欧洲共同体出口2.1126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7.9%;对苏联、东欧各国出口2.0369亿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7.6%;对美国出口8051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3%;对主要产油国出口1679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0.6%。(见表35)
一九八五年,山东在国外举办或参加展览会、展销会、国际博览会12次,除商品现货展销外,共对外成交近8000万美元;承
办国外来华展览会4次,展品留购金额400万美元,订购期货124万美元,参展观众达13万人次。全年共派出各类贸易推销、考察团组99个,564人次,走访了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多家重点客户,共对外成交2.7亿多美元,比一九八四年增加1倍多。一九八五年到山东洽谈贸易的客商共计2619批,6044人次,成交金额达4亿美元。由于对外交往的扩大,全省一九八五年出口成交累计33.4亿美元,比一九八四年增加7亿多美元。
[=此处为表格(表35 主要年份与山东省发生贸易往来的主要国家和地区贸易情况 单位:万美元)=]
总之,对外贸易的发展,不仅为国家多创外汇,而且对于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地方财政和群众收入,配合国家外交政策,扩大对外交往,活跃国内市场,增加社会劳动就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改造老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都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全省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外贸易的前景将更加广阔。
第二节 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
一九七九年以前,山东省在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方面,仅有极少数利用贷款或记帐贸易对个别项目所需部分机器设备的引进,发展缓慢。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山东省的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才得到了迅速发展,向着建立充满活力的开放型经济迈出重要的一步。
一、利用外资、引进技术不断发展
一九七九年,山东省的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工作开始起步。当年全省安排利用外资有5个补偿贸易项目,吸收外资95.7万美元,数量虽然不大,但却明显地加快了进行补偿贸易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增加了花色品种和产量,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到一九八〇年底,全省利用外资额达到800万美元;到一九八五年底,全省利用外资、引进技术规模迅速扩大,采用多种形式对外签约413项,吸收外资总额已达到2.6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亿多美元,分别比一九七九年增长279倍和106倍。“六五”期间,国家以统借统还贷款形式安排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11个,利用外资金额17.8亿美元。这些资金主要是用于石臼所港、兖石铁路、胜利油田、三十万吨乙烯工程、鲍店煤矿、东滩煤矿、蒋庄煤矿、烟台合成革厂、华北平原开发治理盐碱地、青岛前湾港区、两条二级公路等能源、交通建设项目,到一九八五年底,累计完成15.2亿美元。另外,中央各有关部安排山东省统
借统还民间贷款13项,吸收外资1555.5万美元。截至一九八五年底,山东省实际利用外资163931.6万美元。
到一九八五年底,山东省对外成交技术引进项目合同共有110项(包括使用中央外汇和中央各部委批准的项目),金额达8.09亿美元,引进技术的主要行业有:轻工、电子、化工、机械、石油、煤炭、医药、冶金、建材等。在110个项目中,已投产的有36项,占合同总数的33%。
山东省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形式逐年多样化。开始多是搞“三来一补”项目(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后来逐步兴办外商投资企业。到一九八五年底,全省吸收外商投资4560万美元,兴办投资企业44家。这些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分布在青岛、烟台、济南、潍坊、济宁、临沂、淄博7个市、地,其中青岛、烟台占总数的69%。外国投资者主要来自日本、美国、新加坡、芬兰、印度尼西亚、新西兰、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
二、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初见成效
山东省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始终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把“利用国外资金、引进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出口创汇能力,促进本省经济发展”作为指导思想。在实际工作中,一是加强宏观管理,正确引导外资投向,坚持多搞生产性并有利于本省资源开发的项目,项目结构以生产型和发展出口产品为主。在44家外商投资企业中,生产型企业有30家,占68%。二是大胆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其范围从点到面,其规模从小到大,其形式从单一到多样化,向多方位、多渠道、多元化发展。利用外资、引进技术从开始的轻工、纺织行业扩展到机械、电子、化工、医药、建材、水产、农业等20多个行业;从开始的补偿贸易方式扩展到加工装配、租赁、买方信贷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合作经营企业;国外合作者从日本、港澳扩大到欧洲、美洲、大洋洲、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三是坚持引进项目的先进性和实用性,改变了过去单纯引进机器设备的作法,开始注重并引进了一批软件技术。到一九八五年底,全省引进软件技术的费用达1.74亿美元,占项目合同总额的22%以上。四是从单纯扩大生产能力转向重视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加快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提高经济效益。五是注意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相结合,与创汇相结合,与采用先进管理经验相结合。六是把扩大产品外销、实现外汇平衡作为兴办外商投资企业的主要条件之一。到一九八五年底,在已投产或开始营业的12家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大部分能够自行平衡外汇收支,有的尚有结余。
从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五年,山东省利用外资、引进技术迅速发展,已经初见成效。
(一)加快了能源、交通运输等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建设。国家统借统还安排在山东省11个重点建设的贷款项目,主要用于能源、交通建设。如利用日本海外协力基金贷款建设的山东石臼港煤用码头,年吞吐能力1500万吨,于一九八五年底基本建成,缓解了山东港口的紧张状况。与石臼港配套的兖石铁路也于一九八五年底竣工通车,新增运输能力1200万吨,改变了华北地区的运输状况,并为山东省临沂、枣庄、菏泽等地区经济的繁荣创造了条件。
(二)解决了部分企业资金不足的困难,加快了企业的技术改造。利用外商投资兴办的44家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占总投资的36%,引进的多是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紧缺的原材料,解决了发展山东经济建设所需的部分资金问题。青岛市利用引进先进技术改造老企业,不仅使80%以上市属企业的技术装
备有了明显的改善,推动了新产品的开发,并且扩大了部分紧俏短线产品的生产能力。
(三)促进了产品升级换代,增强了出口创汇能力。济南第一机床厂从国外引进先进的设计、工艺及部分设备生产的“马札克”车床达到国际标准,产品远销欧、亚、美等许多国家和地区,出口创汇额居全国同行业之首。烟台张裕葡萄酿酒公司、山东省食品进出口分公司与日本株式会社甲州园合资经营的“中日友谊葡萄酒有限公司”,从日本引进冷冻低温发酵酿酒工艺和菌种及部分先进设备,使葡萄酒酿造周期由以前的三年缩短到两至三个月。该公司一九八五年八月投产,当年酿制出360吨干白、干红葡萄酒,出口日本300吨。
(四)加速了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一九八〇年以来,山东省的对外经贸部门组织济南、泰安、潍坊、烟台等市引种芦笋,并通过补偿贸易方式先后为9家罐头厂引进芦笋罐头生产线及封罐设备,大大提高了芦笋罐头的生产水平,使出口的芦笋罐头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均名列全国同类商品首位,畅销日本和西欧国家。另外,为了发挥山东花生生产优势,还通过补偿贸易方式,先后三次为石岛、牟平、乳山、青岛花生制品加工厂引进油炸花生仁生产线,加工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使油炸花生仁成为山东出口创汇的一项“拳头”商品。
(五)促进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一九七九年以来,山东省积极开展了国外来料加工和装配业务。如通过贸易渠道与意大利丽加美、巴尼公司等开展抽纱来料加工业务,收取加工费1500多万美元。此外,还开展了水产品、服装、食品、机器设备等方面的加工、装配业务,增加了大量外汇收入。
第三节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山东是中国沿海省份,具有对外经济交往的悠久历史。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对外经济援助和其他经济往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了很大发展。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山东省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呈现出欣欣向荣、稳步发展的景象。
一、对外经济援助
山东省自一九六八年开始承担国家下达的对外经济援助任务,到一九八五年底,先后在毛里塔尼亚、坦桑尼亚、几内亚比绍、厄瓜多尔、西萨摩亚等第三世界的20多个国家承建了70多个项目,并派出医疗卫生、纺织服装、建筑工程、农业水产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近千名。承建的项目质量优良、工艺先进,受到了受援国政府和人民的欢迎和赞誉。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山东省遵循“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的原则,把对外经援工作的重点放在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上,以帮助受援国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经济独立发展的道路。为此,山东省于一九八四年十月成立了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统一组织山东省的建筑、公路、桥梁、水利、地质、海运、轻工、纺织、机械、化工、水产、捕捞、农林、园艺、医疗、饮食服务、手工业等行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一九八五年全省承担了8项对外经援项目,总投资额8500多万元。山东参加对外经济援助的人员,不辞辛苦,勤奋工作,在技术上精益求精,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多次受到所在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赞扬。山东省援建的毛里塔尼亚体育场,对该国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增进
了两国的友好关系,该国领导人多次视察工地并亲自为其落成典礼剪彩。山东省派出的援助坦桑尼亚桑给巴尔缝纫厂技术组,积极与厂方人士合作,认真培训工人,组织生产,还为工厂提供了关键性的生产设备和部分辅助材料,形成了年生产12万件服装的生产能力,产品投放市场后深受当地人民的欢迎。坦桑尼亚总统专程视察了该厂,对工厂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山东省派往坦桑尼亚、尼日利亚、塞舌尔等国的医疗卫生队,在当地药品器械极缺乏、工作生活条件较差的环境下,努力克服困难,全心全意地为受援国人民服务,把一些当地医护人员认为无法挽救的病人从死亡线上救了回来。在近二十年的时间内,这些医疗卫生队共看门诊1880多万人次,抢救危重病人3.6万多人次,多次受到受援国政府领导人的接见和赞扬,为祖国、为山东争了光。
二、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山东省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是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它的显著特点是起步晚,发展快。山东省从一九八一年开始对外承揽工程项目,从一九八三年开始向国外派出劳务技术人员,仅有四、五年的发展历史,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五年底,山东省累计派出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人员近3000人,主要派往美国、日本、西班牙、苏丹、伊朗、利比亚、毛利塔尼亚、伊拉克、科威特、希腊、联邦德国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已扩展到建筑业、建材业、外海捕捞业、水产养殖业、农作物、蔬菜种植业和远洋船员等行业;在外建筑总面积4.5万平方米,合同金额3600多万美元。仅一九八五年,山东在国外的施工人员就有1300多人,创汇265万美元,获纯利润136万美元。另外,山东还在美国、西班牙、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开设了独资或
合资企业。
山东省出国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人员,虽然远离故土,身在异国他乡,仍然保持了中国工人阶级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高质量、高速度地完成了施工和劳务任务。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山东分公司在科威特承包的阿尔迪亚住宅建设项目,由于在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等方面完全达到了科威特国家房建总局规定的标准,一次验收合格,不仅用事实改变了施工初期科方对中方的不信任态度,而且受到了科方管理部门的表扬。据科威特人士介绍,在科威特住宅建筑史上,这支工程承包队是受到科威特国家房建总局表扬的第一家外国施工单位。该公司在科威特承建的另外二项工程,即清真寺工程和265套别墅式住宅建筑,都以当地工程中速度最快、质量最好、现场管理文明、按期竣工而被评为样板工程。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山东省水产局合作,在美国关岛独资经营的鲁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一九八五年二月正式开业,已建起一个100余亩的鱼场,水产养殖面积40余亩,兴建了16个鱼池,开业一年实现销售额11.1万美元。该公司在西班牙拉斯帕尔马斯市承租经营的一艘2300马力的冷冻拖网远洋捕鱼船,已进入大西洋西非海域作业。所有这一切,都为山东省进一步扩大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积累了经验,闯出了路子。
第四节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
一、投资环境初步形成
青岛、烟台两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在一九八四年四月国家决定进一步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以后开始兴办的。两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兴办技术密集
型和知识密型企业,发展外向经济为主要内容。两市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不仅将大大加快两市的经济发展速度,而且会成为山东省对外开放的“窗口”,支持和带动全省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更快发展。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胶州湾西岸黄岛区的薛家岛。开发区总规划面积为15平方公里,与老市区隔海相望,相距仅2.26海里。开发区地势平缓,地质条件好,总规划布局采用南、北两个组团的布局形式,其中北组团以工业为主,南组团以科研文教为主。开发区主要举办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的科研机构,重点发展电子仪表、轻工食品、纺织服装、精细化工工业和海洋开发技术。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烟台市西部,依山傍海,与市工业区仅有一条夹河相隔,地理位置优越,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易于开发建设。开发区总规划面积为10平方公里,为环带组团形结构,重点发展轻工食品、电子仪表、纺织服装、精密机械、精细化工和新型建筑材料等工业。
自一九八四年四月到一九八五年底,两市开发区本着“积极开发,慎重从事,全面规划,统筹安排,量力而行,分期实施,先抓基础设施,尽早形成一小片投资环境”的指导思想,经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已经完成投资1.38亿元,其中青岛7200万元,烟台6600万元。由于对所有建设项目都实行了招标、投标的方法,推行了建筑承包责任制,大大加快了施工进度。供水、供热、供电、通讯、道路、煤气、排水、平整土地等“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已部分完成。地面建筑,青岛开工12.5万平方米,烟台开工4万平方米,约有三分之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已交付使用。到一九八五年底,两市开发区都在近期开发1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初步形成
了投资办厂环境。
两市开发区在首先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坚持项目引进同步进行,广泛开展外引内联,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取得了可喜成果。一九八五年,两市先后接待了来自香港、日本、东南亚、欧洲和美洲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410多批,1200多人次。通过广泛接触与洽谈,共签订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9项,总投资额9300多万美元,其中外商投资4260多万美元。这些项目生产的产品,将基本或全部外销。另外,两市开发区还签订外引内联项目协议或意向书共计70多份。在上述成交项目中,烟台市标准件厂与香港凯迪有限公司合资兴办的亚东标准件有限公司,于一九八五年底开业投产,生产情况良好,实现了当年洽谈成交、当年开工建设、当年投产见效,成为开发区第一家工业生产企业。
二、勇于开拓,不断进取
青岛、烟台两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是在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两市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为了加强两市开发区建设的领导,山东省成立了由梁步庭、李昌安等主要领导人参加的省经济开发区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具体抓两市开发区建设;青岛、烟台两市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省、市还多次召集会议研究确定开发区建设的大政方针,制定两市开发区的总体规划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加快了两市开发区建设的进程。
(一)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是一项崭新的开拓性的事业和大的系统工程,不仅内容丰富、结构复杂、参变量大,而且没有固定的模式。因此,只有经过开发建设者的共同努力,勇于开拓,才
能闯出一条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路子来。两市开发区均于一九八五年三月奠基开工,不久便遇到了全国范围内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问题。两市开发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宏观控制的精神,本着“开发一片、建设一片、收益一片”的原则,积极调整基本建设计划,三次压缩基建规模,各自把近期开发范围由2平方公里压缩为1平方公里。青岛开发区把建设资金由年初计划的1.7亿元压缩到9700万元,建设项目由32项减为27项,并对这27项又分别轻重缓急作了安排。烟台开发区也相应地压缩了建设资金和项目。由于两市开发区坚决服从国家的调整方针,加强了宏观控制,没有因摊子铺的太大而造成难以收拾的被动局面;相反地,经过调整进一步端正了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理顺了各项工作的关系,把有限的资金管好用活,促进了开发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发展。
(二)积极鼓励竞争,实行招标承包。
两市开发区在规划、勘探、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大胆实行改革,积极鼓励竞争,全面推行了招标承包制。这样不仅降低了工程造价,为国家节省了资金,而且加快了工程进度,缩短了工期。青岛开发区在设计评选的基础上,以改革的精神冲破地域界线的束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工程招标,省内外有80多家施工企业竞相参加开发区的投标。经过决标,一九八五年上半年,来自北京、沈阳等地17个中标的施工单位2000多人,陆续进入开发区工地。经过不到八个月的紧张施工,开发区起步阶段的基础工程与配套建筑工程项目都取得了很大进展。这些工程建设之快,质量之好,是以前所没有的。烟台开发区的土方工程,由于实行招标承包制,施工单位竞争激烈,仅此一项,便节约资金600万元。回填土方工程仅用了七个多月,便完成340万立方米。开发区的工程
技术人员说:“如果没有招标承包制,工程达到这样的速度和质量是不可能的。”
(三)制定开发区法规,改善投资环境。
两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办以后,建立一套地方性的开发区法规,是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办厂的重要条件之一。为此,一九八四年下半年,山东省制定了《青岛、烟台两市进一步对外开放的若干优惠政策》,特别对在开发区内投资办厂的外商提供了方便和优惠。为了加强两市开发区的对外吸引力和投资保障,一九八五年制定了《山东省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管理暂行规定》等三个地方性法规,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生效。
(四)努力开拓,艰苦创业。
两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工作,是在全国实行对外开放的高潮中起步的。一九八五年三月,两市开发区的建设者们冒着凛冽的寒风,进入开发区破土动工,艰苦创业。宏伟的事业吸引着有志于开拓的建设者们,从四面八方满腔热忱地投身于开发区的建设。他们被一种神圣的使命感所驱使,自愿地离开原来优越的工作岗位、良好的待遇和舒适的家庭环境,不为名,不图利,甘为开发事业献身。开发区的一位领导人满怀豪情地说:“光辉的业绩来自艰苦的创业。一个崭新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在我们手中建成!”他们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带头参加开发区建设。广大职工兢兢业业地在开发区埋头苦干,充分展示了开拓者们艰苦创业的精神风貌。正是这种崇高的精神境界,推动了开发区建设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
第五节 旅游事业
山东省的旅游事业,基本上是从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在短短的七年时间内,已经有了一个相当的规模。旅游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山东人民同其他国家和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以及经济、文化、科技等各个方面的交流。
一、旅游资源丰富多彩
山东省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无论是自然资源还是人文资源,都有着自己的优势。就人文资源来说,山东古称齐鲁,是中国古文化发展最早的地区之一,在山东大地上留下了众多的名胜古迹。就自然资源来说,山东三面环海,风光秀丽,气候宜人,地理环境得天独厚,港口条件良好,是旅游、度假胜地,每年都吸引着大批国内外游客。随着对外开放和旅游事业的发展,到一九八五年,全省已有8个对外开放地区:济南、青岛、济宁(曲阜)、泰安、烟台、淄博、潍坊、东营(胜利油田),其风景名胜各具特色。
泉城济南,是中国历史名城之一,素以清泉绿柳的美景而著称。济南市内有趵突泉、大明湖、千佛山等游览点。市南郊区的柳埠古迹,有中国现存最古老的单层石塔——四门塔,在它的附近还有龙虎塔、千佛崖、墓塔林等古代佛教遗址。位于济南西南80公里的灵岩寺,是中国古代名刹之一,建于唐宋时代。千佛殿是寺内的主体建筑,殿内有40尊珍贵的宋罗汉造像,造型生动,栩栩如生,被誉为“海内第一名塑”。
海滨城市青岛,是旅游者休养、避暑、游览的胜地。市内的
栈桥、鲁迅公园、水族馆、海产博物馆、海水浴场等吸引着众多的旅游者。位于青岛东郊的崂山,兼有山、海、林、泉之胜,自古被称为“神仙之宅,灵异之府”。崂山风景区地域广阔,有风景点50多处,主要名胜古迹有太清宫、上清宫、太平宫、华严寺、华楼宫、北九水、龙潭瀑、潮音瀑布等。太清宫是崂山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一处道场。崂山矿泉闻名中外,青岛啤酒就是由它酿造而成的。此外,青岛市所属平度县天柱山和烟台市所属掖县的文峰山,有许多魏碑摩崖,都是北魏著名书法家郑道昭、郑述祖父子的手迹。其中《郑文公之碑》尤为珍贵,是中国书法艺术的瑰宝。
曲阜是古代大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故里,素以丰富的文物古迹闻名于世。除了被称为“三孔”的孔庙、孔府、孔林以及鲁国故城遗址外,还有颜庙、周公庙、少昊陵、尼山孔庙建筑群、九龙山、孟母林等。孔庙是中国历代帝王为祭祀孔子而修建的庙宇,其建筑规模仅次于北京的故宫,大成殿是孔庙的主体建筑,“杏坛”是孔子讲学的地方。“奎文阁”原名藏书楼,是中国著名的古代木结构建筑之一。孔府是历代衍圣公——孔子嫡系长子长孙的官署和私邸,共有厅、堂、楼、房463间,九进院落,占地16公顷。孔林是孔子及其后代家族的墓地,总面积达200公顷,有树10万余株。林下古冢累累,碑碣成群。另外,距曲阜约25公里的邹县,是孟子的故里,至今保存着孟庙、孟府、孟林和孟母三迁处等古迹,也是引人入胜的游览胜地。
泰山自古被誉为“五岳之首”,是驰名中外的旅游胜地。泰山古称岱宗,海拔1545米,形成于约二十五亿年前的太古世纪,较中国其他大山更为古老,名胜古迹众多。据史书记载,中国历代共有72位郡主曾经到此封禅告祀,建庙塑神,题字刻石。历代文
人墨客也都以游览泰山为快,题咏刻石,对泰山极言盛赞。泰山风景名胜遍布山野,主要有龙潭瀑布、柏洞、中天门、云步桥、五大夫松、望人松、仙人桥、瞻鲁台、日观峰、天柱峰等。著名的文物古迹有岱庙、红门宫、王母池、斗母宫、南天门、碧霞祠、玉皇宫、普照寺古建筑群,以及天贶殿壁画、经石峪、秦汉刻石、唐宋摩崖碑、石坊等。其中的岱庙和碧霞祠建筑,在中国古代建筑中极为著名。另外还有孙中山奉安纪念碑、冯玉祥墓等。一九八三年,在泰山建起了中国第一条现代化的高山旅游索道,从而方便了游人,使泰山的旅游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烟台是海滨城市,市区内有清秀宜人的毓璜顶、烟台山和南山公园等风景区,有瑰丽的天后圣母庙古代建筑。在烟台市西北83公里的蓬莱县有一著名的旅游胜地——蓬莱阁,至今已有九百多年的历史。很多古人古书,都把蓬莱阁描写成神仙境界,留下了“八仙过海”的传说,秦始皇、汉武帝曾经到此谒神祈福。蓬莱阁下的水城,是古代海防要塞,明朝民族英雄戚继光,就是在这里领兵镇守海防的。除此之外,烟台各地还遍布着许多游览点,如威海市刘公岛甲午海战遗址,牟平县的养马岛,长岛县的半月湾,荣成县的铁槎山、成山头,掖县的文峰山等等。
潍坊是一座有一千多年历史的古城,不仅有“手工业之乡”之称,而且名胜古迹众多。这里有被称为古代五镇之首的沂山,以巨“寿”石刻闻名的云门山,山东省规模最大的石窟造像群陀山佛窟,古代书法珍迹玲珑山魏碑,清代园林十笏园,景色宜人的老龙湾。特别是临朐山旺古生物化石,其品种之多,保存之完整,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被誉为“万卷书”。
淄博是历史上的名城重埠,古代齐国曾设都于临淄,至今留有齐国故城遗址。在临淄县,有许多古坟冢,如“二王冢”(齐桓
公、齐景公墓)、管仲墓等,还有春秋时期规模宏大的殉马坑。淄川区蒲家村,是清代著名作家、《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的故居。
鲁北平原的胜利油田,是中国新开发的第二大油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旅游者到此参观、考察。
除以上8个对外开放地区外,山东还有下列旅游点:水泊梁山;德州苏禄王墓;东汉孝堂山石祠;嘉祥武氏墓群石刻;济宁太白楼和铁塔;邹县峄山;聊城光岳楼;临沂银雀山、金雀山;定林寺刘勰故居;菏泽牡丹园;枣庄万亩石榴园等。
二、旅游业蓬勃兴起,迅速发展
一九五六年,济南成立了华侨旅行服务社(后来改为山东省华侨旅行社和山东省中国旅行社),其主要任务是为接待海外华侨探亲访友,搞好生活服务。一九六〇年,山东第一家专门接待外国人的旅行社——中国国际旅行社济南分社成立,当时主要任务是负责由中央和中国国际旅行总社安排来山东的外宾、外国代表团、外国在华工作人员的生活接待工作,接待的旅游者很少。十年动乱时期,旅游业遭到很大破坏,旅游业务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山东的旅游事业同全国旅游事业一样,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
(一)旅游机构有了很大发展,专业队伍不断扩大。一九七八年底,山东省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成立(一九八二年改名为山东省旅游局),随后济南、青岛、烟台3市以及蓬莱、长岛、海阳、曲阜县也相继成立了旅游局。到一九八五年,国际旅行社已设有济南、青岛、烟台、曲阜、泰安、淄博、潍坊、胜利油田等8个分、支
社,并成立了山东省、青岛、烟台、曲阜、泰安等5个中国旅行社和华侨旅行社;全省共有旅游从业人员3000多人,其中翻译、导游人员130多人;有各类服务人员2200多人,管理人员近600人。
(二)接待旅游者人数逐年增加,外汇收入不断提高。一九七七年全省接待旅游者5400人次;从一九七八年开始,接待人数急剧增加。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五年,全省共接待入境旅游者25.7万多人次,创汇6912万元。其中一九八五年接待入境旅游者5.3万人,相当于一九七八年的5.8倍;创汇1841万元,相当于一九七八年的18倍。一九八五年全省主要风景区接待国内旅游者1300万人次,社会消费总额为2.9亿元。
(三)旅游宾馆、交通设施有所增加。一九七八年以前全省可接待外宾的床位只有1600个,一九七九年为1984个,到一九八五年底已增加到3450个。特别是新建的拥有500个床位的齐鲁宾馆和有300床位的曲阜阙里宾舍在一九八五年投入使用后,大大改善了宾馆的设施条件。另外,全省拥有大、中、小型旅游汽车400辆,绝大部分装有空调设备。
(四)同国际旅游界的联系日益广泛,经营业务不断扩大。一九八五年,山东旅游部门已同近百家外国和港澳地区的旅行社、旅游组织建立了业务联系,这对于了解国际旅游业动向,掌握信息,开拓国际旅游市场,开辟客源,提供了便利条件。山东省自行同国际旅游界联系组织来的游客,从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五年,平均每年有近1500人。到一九八五年,全省经营的旅游路线有40多条。
三、发挥优势,初具特色
山东旅游业之所以能较快地发展起来,主要是坚持从山东的实际出发,不把眼光仅仅局限在名胜古迹、自然风光上,而是开
阔视野,积极开发和利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资源,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山东旅游。如潍坊风筝会、春节花灯会、书法绘画交流、烹饪技术交流、民俗旅游等等,既是文化资源,也是对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补充,使山东省的旅游业具有更大的竞争力和生命力。山东省的旅游资源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西部内陆旅游区有“一山(泰山)、一水(济南泉水)、一圣人(孔子)”。泉城济南与五岳之首泰山和历史文化名城曲阜紧密相连。全省11处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这里就集中了8处,其中有龙山文化、大汶口文化遗址,举世无双的“三孔”古迹等等,这些著名文物古迹,足以反映出山东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发祥地之一,突出地体现了“古老”的特色。而这许多文物古迹同雄伟锦秀的泰山、美丽如画的泉城等自然风光融合在一起,又集中地代表了山东历史文化古迹同自然景观浑然一体这一特点。
在济南,对主要的风景名胜点都进行了整修;在泰安,一个综合开发治理泰山上下游览区的规划正在扎扎实实地实施;在曲阜,国家每年都拨出大量资金用于整修和保护“三孔”等文物古迹,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一九八四年,重塑孔子像工程已经竣工,恢复了被破坏前的面貌。一九八五年交付使用的曲阜阙里宾舍,其建筑形式与“三孔”游览区周围环境和谐统一,把民族传统形式与现代建筑技术融为一体,为历史文化名城增添了新的光彩。
(二)东部以青岛、烟台为一线,构成了海滨旅游区。山东省濒临黄海、渤海,海岸线长,海洋性气候宜人,海产丰富,海上交通便利,这是山东具有另一特色的旅游区。青岛、烟台两市利用独有的自然条件,大力发展了以避暑、疗养、度假为目的的旅游,游客不断增加。与此同时,从接待日本日中友好访华船开始,
发展到接待大型的国际游船,如“北欧宝珠号”、“沙卡海湾号”、英国“伊丽莎白女王二世号”、瑞典“新探险家号”、英籍“亚里安娜号”、联邦德国“欧洲号”、希腊“世界开发号”等,每个航次少则几百人,多则上千人,并且航次逐年增多。另外,还开始接待一些比较大的国际会议和体育比赛,举办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青岛、烟台已被列为全国进一步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旅游业将会有更快的发展。
(三)民俗旅游。山东旅游部门针对大部分国外旅游者对中国人民的生活、风俗习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等十分感兴趣,创造性地开展了民俗旅游。开始,首先组织旅游者到城市居民家中进行家庭参观访问,逐步发展到在普通工人家中做客,同工人一起在工厂食堂就餐、联欢,后来又发展到在农村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同联欢”。这种形式的旅游活动别开生面,受到广大旅游者的热烈欢迎。一九八三年十一月,日本三重县联合青年团“第十四次国际交流讨论会”团,到安丘县石家庄大队同农民“四同”。他们同那里的群众仅仅相处了两天时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临别前夕,日本朋友多数都激动得无法入睡,同主人亲切交谈至深夜,回国后还经常保持书信往来。这种别开生面的旅游活动,还吸引了来自美国、荷兰、联邦德国等国的旅游者,引起国内外旅游界的广泛注意。民俗旅游已在省内外推广,形成了具有中国民族特点的一个旅游项目。
(四)多种形式的专项旅游。利用本省独具地方特色的资源来发展专项旅游,是山东发展中国式旅游的一个重要方面。例如:临朐山旺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古生物化石蕴藏量极为丰富,种类繁多,生物形象完好精美,是研究古生物的“万卷书”,于是就开展了“研究、参观古生物化石旅游”;山东自秦代以来的历代碑
刻非常多,其中属于全国有名的重要碑刻不下百处,这些“稀世珍宝”令日本书法爱好者为之倾倒,于是就开展了“学习交流书法旅游”;孔子这位世界性的历史人物,对于渴望了解和研究中国古代历史和文化的人们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于是就开展了“孔子诞辰故里游”;山东菜独具一格,为中国四大菜系之一,名噪海内外,于是就开展了“学习烹饪品尝山东菜旅游”;传统的潍坊风筝引起了国内外旅游者的极大兴趣。一九八四年举办了第一届潍坊国际风筝会,到会的外宾达170余人,有4家外国通讯社的11名新闻记者参加现场报道,盛况空前。风筝这项蕴含着奇特魅力的国际旅游资源,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海外游客。潍坊风筝协会还应邀出访了美国、英国、荷兰、新加坡等国家,不仅与各国交流了文化,缔结了友谊,而且也使这项旅游资源得到更广泛的传播。
总之,这些多姿多彩的专项旅游活动,适应了旅游者的不同兴趣和爱好,同时把旅游和学术文化交流、贸易、科学考察等各项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和生命力。
第十八章 财政和金融事业
第一节 财政事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省的财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运用财政的分配、调节、监督职能,积极支持社会主义建设,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一、财政事业的发展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山东省经济处于恢复阶段,一九五〇年工农业总产值为45亿元,其中工业只有13.5亿元,财政的收支范围也比较小。一九五〇年全省财政收入4.43亿元,扣除关税后,只有3.82亿元,其中农业税占40%,工商企业上交的利润只有672万元。这一年的财政支出1.03亿元,主要是用于政府和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供给,生产性的支出只有635万元。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财政力量不断壮大。到“一五”时期最后一年的一九五七年,全省财政收入达到10.73亿元,比一九五〇年增长1.42倍;财政支出4.92亿元,比一九五〇年增长3.77倍。
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三大改造完成以后,中央和地方先后在山东建立了一批起主导作用的大中型国营企业,为
财政的发展和壮大打下了越来越雄厚的基础。到“四五”时期的最后一年一九七五年,地方财政收入达到45.97亿元,比一九五七年增长3.18倍;财政支出21.26亿元,比一九五七年增长3.32倍。但是这一时期由于“左”的错误,使经济发展几经挫折和破坏,财政事业也不例外。“二五”时期,由于“大跃进”的失误,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工农业生产下降,财政收入开始几年出现虚收。一九六一、一九六二两年又连续下降,五年平均递增速度只有3.2%,大大低于“一五”时期和后来几个时期的增长速度。“文化大革命”期间,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特别是一九七四年的“批林批孔”,导致生产大幅度下降,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18.8%,财政收入下降40%,减收18亿元。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进行,财政收入也有了较快的增长。一九八五年全省财政收入达到67.53亿元(如果加上中央管理的企业的收入,在山东省内实现的财政收入实际为130亿元),按相同口径比一九七八年增长51.75%,比一九五〇年增长14倍,年递增8.1%,其中“六五”时期递增速度为11.4%。财政收入的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交纳的农业税和其他个人交纳的税收在总收入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小,90%以上的收入是由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上交的,这一变化是财政发展和壮大的一个重要标志。
三十多年来的财政收支状况表明:在山东省的财政收入中,有一半左右是由本省安排地方财政支出的,一半左右是上交中央统一分配使用的。因此,山东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不仅对本省,而且对全国的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财政支出有了较快的增长。一九八五年全省财政支出为51.3亿元(包括当年由冲退收入改列支出的粮
油超购加价款),比一九七八年增长60.82%,比一九五〇年增长48.8倍,平均年递增11.8%,其中“六五”时期增长11.3%。在财政支出中,生产性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一五”时期为22.52%,“二五”、“三五”、“四五”时期均占40%以上,“五五”时期为29.73%,“六五”时期约占20%。不论生产性支出,还是非生产性支出,大部分都是直接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方面,体现了社会主义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征。
除了上述国家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外,还有一部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不纳入国家预算管理,而由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自收自支的财政资金,即预算外资金。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预算外资金的数额越来越大。全省一九五四年预算外资金只有6200万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7%;而一九八五年增加到54亿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80%。管好用好这部分分散在千家万户的预算外资金,对于发展地方生产建设和各项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三十六年来,山东省的社会主义财政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但是在前进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收入较大较稳定的企业(如石油、石化、电力、煤炭、汽车等)上划中央管理,地方财政收入“底盘”缩小,对地方财政有一定的影响。二是省内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财政状况相差也很悬殊,一九八五年全省有48个县全部财政收入抵不上支出,差额为2.1亿元。三是有些企业经济效益不高,在政策性的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的情况下,成本上升,亏损增加,利润减少,对财政收入的增长是个不利因素。这些问题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加以研究解决。
二、积极支持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经济是财政的基础,只有生产发展了,经济繁荣了,财源才
能茂盛,财政才会有坚实可靠的基础。三十六年来,山东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各个方面积极支持和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
早在五十年代,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就强调树立“三大观点”(即政治观点、生产观点、群众观点),多年来坚持面向生产,服务生产,利用财政税务部门联系面广、经济信息灵通等特点,积极为企业穿针引线、挂钩搭桥,解决了许多生产、流通中的问题,被企业誉为服务生产的“红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财政税务部门进一步端正了财政税收为生产服务的指导思想,不断研究和开拓生财、聚财、用财之道,实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促产增收措施。一九七八年省财政厅动员全省基层税务部门开展“五处、十项、万元”活动,即要求每个基层税务所一年帮助社队发展工副业五处,多种经营十项,增加集体收入1万元。当年,各基层税务所搞支农点1470多个,支工点2100多个,帮助社队发展企业5400多处,发展多种经营5300多项。据不完全统计,增加产值2.15亿元,为社队增加纯收入5000多万元。一九八四年以来,各级税务部门针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创造性地开展“促产、导流、增收”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德州地区各级税务部门一九八四年一年建立促产点1800多个,帮助筹集资金453万元,发展多种经营1700多项,当年实现纯收入1080万元,增加税收246万元。
为了支持工业生产的发展,全省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额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企业流动资金。一九五〇年至一九八五年,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共142亿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用于工业交通及能源建设。同期,增拨企业流动资金24亿元(一九八四年以后
改由银行管理)。从一九七六年开始,又设置了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项目,从预算内安排一部分资金专门用来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更新设备,到一九八五年共安排这方面的资金11.52亿元。为了支持轻纺工业的发展,从一九七二年开始,由财政发放轻工借款和小型技措性贷款,主要扶持轻纺企业中投资少、见效快的技措性项目,到一九八五年共发放7.5亿元。一九七八年以来,国家对国营企业先后实行了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利润包干和利改税等办法,将企业实现利润中的相当一部分留给企业,建立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一九七八年全省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留利额为7500万元,一九八五年增加为7.7亿元,占当年企业实现利润总额的41.8%。同时对企业生产中出现的暂时困难,以及某些政策性亏损企业,按照税收管理权限,从税收方面给予减税免税照顾。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包括财政方面的大力支持,山东省的工业有了较快的发展。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支持农业的发展,是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中国建立以来,财政部门除通过基本建设拨款拿出相当数量的投资用于农业外,每年还安排一定数量的支援农村集体生产资金和农业事业费。从一九五〇年到一九八五年,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支农资金(不包括基建投资)共计64.18亿元。这对于兴办农田水利建设,开展农业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新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支援农业,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各级财政部门普遍建立了扶持农村多种经营、山区开发、水产养殖、饲料加工等专项基金,特别是对资金暂时有困难的乡、村、经济联合体、专业户和农民,重点给予支持。同时,按照管理权限,从财政税收政策上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支持农业的发展。如对新办乡镇企业免
征所得税一年,其中对菏泽、聊城、德州、惠民、临沂、东营6个经济困难地、市,以及海岛地区、沂蒙山区、南四湖等地新建乡镇企业,免征所得税二至三年;新办乡镇企业交纳销售税金有困难的,给予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一年的照顾。这些措施对于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增加文教卫生事业投资
新中国成立三十六年来,财政部门把文教卫生事业作为支持的重点,除通过基本建设拨款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文教卫生方面外,还拨付了大量的文教卫生事业费。一九五〇年全省文教卫生事业费为2052万元,一九八五年增加到16.76亿元,增长80多倍;三十六年共开支150亿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25.73%,平均每年递增13.4%。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更加注意了这方面的投资。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全省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达77.8亿元,相当于前二十九年支出的总和。
为了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财政部门拨付的教育事业费逐年增加,一九八五年达到9.76亿元,比一九五〇年增长了61倍。特别是一九七九年以来,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各级财政部门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仍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间,全省共拨付教育经费45.66亿元,与一九七八年相比,七年增加投资19.44亿元,平均每年增加2.77亿元,递增14.7%,大大高于同时期财政收入递增6.1%、财政支出递增7%的速度。
为了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还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集中一部分资金,与地方集资相结合,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帮助一些困难地区的中小学改善教学条件。到“六五”时期末,农村学校黑屋子、土台子当课桌的状况已有了明显改变,部
分县、区的公办中学教学条件也有了一定改善。原来教学条件较差的临沂地区,通过财政补助和社会集资,到一九八五年,新建、改建校舍9.87万间,占校舍总数的57.9%,购置课桌凳38.6万套,改善了全区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各级财政部门还积极支持开展勤工俭学,合理组织收入,弥补教育经费之不足。为此,一九八五年省财政部门发放了扶持文教卫生等事业周转金1500万元,其中用于教育部门774万元,结合教学兴办了一些生产服务项目。另外,还发放了一部分勤工俭学周转金,帮助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初步统计,一九八五年全省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收入9000多万元,占当年教育事业费的9.33%。这一活动的开展,既锻炼了学生,又增加了收入,对支持和促进教学发挥了很大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支持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全省财政部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财政用在卫生事业费方面的支出,一九五〇年只有312万元,一九八五年增加到3.62亿元,增长115倍,平均每年递增14.5%。自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全省财政用于卫生事业方面的开支共计18.03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1.6%。为了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财政部门还结合分配和安排经费,积极帮助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和改善财务管理,改进拨款办法,实行内部经济责任制,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针对公费医疗经费和计划生育经费超支多、增长快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公费医疗、计划生育等项经费进行改革,实行经费包干,改变了过去敞口花钱的状况,使经费的增长有所控制。
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在发展生产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一贯方针。山东财政部门根据“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善人民生活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尽可能
地保证了城乡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需要。
新中国建立初期,在财政经济还十分困难的时候,国家就拿出大量资金进行生产救灾和安排就业,迅速稳定了人民生活。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山东财政在保证重点建设资金需要的同时,积极贯彻国家为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有计划地提高了职工工资水平,一九五七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达550元,比一九五二年增长51.93%;在农村,国家直接拨付大量投资发展农业生产,逐步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使农民从增产和价格两个方面增加了收入。
一九五八年以后的一段时间,由于经济工作的失误,国民经济遭受严重挫折,人民生活的改善受到严重影响,居民消费水平一度下降。后来经过国民经济调整,财政经济状况有了显著好转,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又有所提高。一九六五年全省城乡居民平均消费水平比一九五七年提高23.52%。在十年动乱期间,由于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城乡人民生活的改善受到很大的影响。一九六五年全省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6元,一九七六年只有568元。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解决十年动乱期间遗留下来的人民生活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逐步调整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通过各种渠道,提高城乡人民的消费水平。在城市,扩大了城镇劳动就业,逐步提高了职工工资,实行了奖励制度,增发了各种补贴。一九八五年全省职工平均年工资总额达到1110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96.11%。为了加强城镇建设,按照国家规定,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泰安、枣庄等市先后实行从工商利润中提取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以及在部分县城征收专项附加税的办法;从一九八五年起又全面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专门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和城市公用设施,加强环境保护,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一九八五年全省财政支出的城市维护费3.56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8.49倍,七年间这方面开支共12.21亿元,平均每年递增37.9%。在农村,实行低税免税政策,连续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较多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一九八五年全省农民平均每人全年纯收入408元(按新口径计算),比一九七八年增长3倍。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七年间,仅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一项,全省农民从中增加收入107亿元,平均每人160元。此外,国家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抚恤和社会救济,帮助贫困的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全省支付的抚恤和社会救济费达12.84亿元。
五、积极稳步地搞好财政体制改革
财政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山东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支持经济改革的同时,积极进行了自身的改革。经过几年的努力,财政管理中存在的“统”(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之间统收统支)、“包”(国营企业的盈亏、行政事业单位的开支等都要由财政包下来)、“均”(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工资福利待遇平均分配)等弊端逐步得到克服,使财政工作较好地适应了新的经济形势的要求。
(一)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方面,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一九八〇年,国家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决定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即按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支
范围,然后实行分级包干,“分灶吃饭”。一九八五年国务院又决定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的权利、责任和收支范围。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中变化因素较多的情况,确定一九八五年先采取过渡的形式,没有按照税种划分收入,而是按地方财政收入,实行总额分成,分级包干。在保证完成上交中央财政任务和保证省级必不可少的支出的前提下,省对市、地和市、地对县的收入分成,采取了较为灵活的办法。(1)总额分成,即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总额进行分成。(2)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即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总额进行分成,其中比上年增长部分再按规定的比例进行分成或分档分成。(3)定额上交加比例递增,即按规定的数额上交,上交数按一定比例每年递增,其他部分全部留用。(4)收入全留,不足支出部分定额补助。省内实行的这种灵活办法,较好地适应了市(地)、县之间情况各不相同的特点。
(二)在处理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分配关系上,实行利改税。长期以来,国营企业基本上是实行统收统支的办法,企业自主权很小,不利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一九七八年实行企业基金制度,一九七九年又实行了利润留成制度,企业可以按一定比例留用一部分利润,建立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扩大了企业财权。一九八一年以后实行利润包干办法,打破了统收统支的局面。一九八三年、一九八四年,经国务院决定,先后实行了两步利改税:将国营企业应上交的利润改为以税收的形式上交,税后利润留归企业自行安排使用,并同时对工商税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改革。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它把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用税收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国家所得和企业所得都有了法律保证。在实行利改税时,山东
财政部门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给企业以较多的财力。对国营小企业进一步放宽了标准和使用范围,在调节税减征办法上,给了企业更多的优惠;对国营小企业和集体企业实行新的所得税率,使企业税负比原来降低;对某些商办、粮办工业给予了特殊照顾等。一九八三年实行利改税的1387户国营工业企业,各项留利比上年增长30.89%;一九八四年实行利改税的1413户国营工业企业,各项留利又比上年增长12.46%。当然,国营企业利改税仍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调节税,一户一个税率,仍带有上交利润的性质,有待于改进。对大中型企业如何进一步改革,也还需要探讨新的办法。
(三)在处理国家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分配关系方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靠国家供应经费,“花钱向上要,开支国家包”,是一种“供给制”、吃“大锅饭”的状况。这种状况压抑了事业单位及其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事业单位失去了活力,既影响事业的发展,又增加了财政的负担。因此,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势在必行。到一九八五年底,全省除大中小学外,共有事业单位1.6万个,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5500个,其中已达到经费自给或自给有余的单位1562个,其他有的开始逐年递减国拨事业经费。全省有收入的事业单位,一九八五年纯收入达到1.22亿元,除用于事业发展和建立三项基金外,还上交税金1042万元,上交财政或主管部门575万元,充实了支援事业发展周转金。有不少长期亏损的事业单位,通过实行企业化管理扭亏为盈,出现了兴旺发达的新局面。
(四)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对一部分生产性资金改无偿供应为有偿供应。一是基本建设投资自一九八四年由财政拨款改为建设银行贷款。这是一种有偿供应基本建设基金的国家财政信用制
度,有利于发挥信贷和利率的杠杆作用,增强建设单位的经济责任,合理地使用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二是自一九八〇年以来,逐步将一部分支农资金由原来的无偿拨款改为有借有还、有偿使用的周转金,按信用原则定期收回,周转使用。从资金的性质和来源看,仍然是财政支农资金的一部分。这一改革既支持了生产的发展,又壮大了财政支农力量。到一九八五年底,各级财政发放的支农周转金已有4亿元。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五年,各级财政部门用于扶持乡村企业加工增值、储藏、保险的支农周转金2亿元,为受援单位增加一次性收入即达2.1亿元。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五年,各级财政部门用支农周转金扶持的生产项目,累计提供税收1.5亿元。
第二节 金融事业
山东的社会主义金融事业,萌芽于一九三八年秋在胶东革命根据地成立的北海银行。一九四八年十二月,随着全国解放战争胜利的进程,华北银行、西北农业银行和北海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以北海银行总行为基础,改组成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山东金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财经工作方针、政策,有效地制止了新中国建立初期的通货膨涨,支持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促进国民经济调整和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银行调节经济和支持生产流通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一九八五年同一九五二年相比,银行各项存款由
2.8亿元增加到274.5亿元,增长97倍;银行各项贷款由1.6亿元增加到449.5亿元,增长280倍;国际金融、外汇收支、金融保险、信托投资、汇兑结算等项业务从小到大或从无到有逐步发展起来。
一、增加存款,扩大信贷资金来源
银行吸收存款是开展各项金融业务的基础。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制止通货膨胀,实现全省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人民银行就负担起“收存款、建金库、灵活调拨”的繁重任务。从一九五〇年开始,按照中央统一步署,全省实行了现金管理,并推行货币收支计划和转帐结算,广泛开展人民储蓄工作。各级银行机构都建立了代理国家财政金库制度,及时进行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拨和调度。鉴于当时市场物价波动较大,为奖励节约储蓄并保障储蓄存款的购买力,银行在城市开办了折实存款和保本保值定期存款,受到群众欢迎。到一九五二年底,银行吸收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8亿元,比一九四九年增长16.7倍,通过银行集中建设资金的作用初步显示出来。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七八年这二十多年中,多数年份存款增长速度比较平稳。一九七八年全省存款总额达到86亿元,比一九五二年增长30倍,平均每年递增14.3%。但个别年份存款起伏较大。“大跃进”中银行搞了一些所谓“实物存款”,加上财政虚收,造成存款增长的虚假现象。一九五八年和一九五九年两年,全省存款陡增10.7亿元,比一九五七年增长1.6倍,其中群众储蓄存款增长75.5%,财政性存款增长3.3倍,导致六十年代初存款的大幅度下降。
决定存款增减的因素,一是经济的发展水平,二是国民收入的分配形式,三是银行提供服务的优劣和利率高低,其中经济发展始终是第一位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山东省加快了发展商品经济的步伐,国民收入的分配形式也发生了重大变
化,即初次分配的比重加大,再次分配的比重缩小。银行信用不仅集中了城乡居民很大一部分货币收入,集中了很大一部分生产和流通中的间歇资金,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预算外资金也进入银行信用渠道,这就使运用银行大力开发生产建设资金有了现实的可能性。一九八五年,全省银行存款总额达274.5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184.5亿元,增长2倍多;同期全省银行增加的各项贷款,有58.9%是由吸收的存款提供的。
银行国内存款分为对公存款和个人存款两大类,前者包括财政性存款和企业存款,以及农村集体单位存款,后者主要指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一九七八年以前,全省各类存款构成状况,大体上是对公存款占80%,个人存款占20%,而对公存款中又主要是财政收支缴拨过程中的“过路”资金。一九七九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进行,存款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首先是缩小财政初次分配国民收入的比重,财政存款增长平缓,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七八年平均每年递增速度为16.6%,一九七九年以后递增速度下降到9.2%,财政性存款占全部存款的比重逐年下降。其次是企业存款稳步增长。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闲余的货币资金必须存入银行,企业商品交易的资金支付主要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一九七九年以来,企业自主支配的货币资金增多,这项存款平均每年递增29.4%,呈稳定上升的趋势。三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集体存款占全部存款的比重有所下降。这反映了农村经营结构的变化。四是城乡储蓄存款大幅度增加,一九八五年余额达到130.2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115.8亿元,平均每年递增31.7%。储蓄存款占全部存款的比重,一九七八年为16%,一九八五年上升到47.8%。由于对公存款增长幅度放缓,通过储蓄渠道集中的资金,已成为银行
增加贷款的最大量、最稳定的来源。
城乡储蓄的迅速增加,反映了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收入的较快增长。一九七八年全省农民人均货币收入仅104.6元,一九八五年增加到408.6元,增长近3倍。同期,城镇居民的工资性货币收入也有较大幅度增长。为了扩大存款,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银行四次调高储蓄存款利率,抵补了一部分因物价上涨而造成的存款贬值。一九八五年底,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储蓄169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8.4倍;农村个人平均储蓄119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9倍。大力开展人民储蓄,不仅对吸收人民群众的闲散资金支援生产建设有直接作用,而且越来越成为平衡商品供求、稳定市场物价、安定人民生活的重要手段。
二、发放贷款,支持生产发展
通过发放贷款融通和分配资金,是银行的基本职能。三十多年来,山东省的银行信贷工作,遵循“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经工作总方针,面向经济建设,服务生产流通,执行信贷政策,支持了各个时期的经济发展。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五七年,全省银行贷款增加了9.8倍,主要是支持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支持国营商业掌握商品物资,支持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这一时期在贷款政策的掌握上虽有过急、过偏的问题,但总的来说业务方式比较灵活,政策措施比较得力,对信贷利率杠杆的运用也比较成功。在这以后的较长时间里,经济工作受“左”的错误影响,追求“跃进”,盲目“过渡”,信贷工作受到很大冲击。在“二五”时期,银行从放宽信贷政策和下放管理权限着手,支持生产大步前进是对的。但由于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只讲服务,不讲监督,在资金使用上甚至提出“需要多少贷多少,哪里需要哪里贷,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贷”的错误口号,致使不少贷款投放失
当,没有发挥作用。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〇年,三年时间银行贷款增加了35亿元,贷款余额增长2倍多,一些贷款根本无法收回。三年调整时期,经过很大努力,才改变了贷款失控的状况。从这以后到一九七八年,由于受“左”的指导思想和外来模式的影响,银行信贷被长期禁锢在流动资金贷款的小圈子里,资金供应跟着生产流通计划跑,贷款种类少,利率水平低,经济杠杆调节不灵,分配融通资金的职能受到很大影响。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适应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客观需要,银行贷款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一是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信贷原则,大力支持商品性生产;二是放宽贷款政策,扩大贷款范围;三是充分运用信贷、利率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资金结构合理化,提高经济效益。实行上述政策措施,扩大了银行信贷规模,保证了贷款的有效使用。一九八五年全省银行贷款总额达到449.5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2.4倍,平均每年增加信贷投放45亿多元。(见表36)通过发放贷款,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发展。
(一)工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分配和使用突出两个重点,效果较好。一九八五年工业贷款总额为89.2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1.5
倍,重点支持了国营企业增产市场适销产品和出口创汇产品,支持集体企业利用当地资源和技术优势扩大生产能力。这期间全省工业产值由291.15亿元增加到539.98亿元,平均每年递增9.6%,而同期银行贷款递增速度为14.2%,高于工业产值增长速度。
(二)农业贷款的使用对象有很大变化,农村金融活动向新的领域延伸。适应农村经济改革不断发展、深化的新形势,农村金融部门因地制宜,把农贷资金的使用重点转移到支持农村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上来,改变了贷款“贷公不贷私,贷贫不贷富”,用贷款“堵窟窿、搞救济”的不正确做法。一九八五年全省农业贷款总额达到63.1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3.6倍。其中乡镇企业贷款达到28.4亿元,扶植起一大批有发展前途的乡镇企业。
(三)商业贷款集中支持了农副产品和外贸出口产品的收购与储备。为保证农副产品和外贸出口产品的收购与储备,银行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提供贷款支持。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全省供销合作贷款(主要用于棉花贮备)增加101.7亿元,增长6.5倍;外贸贷款增加26.6亿元,增长1.3倍;全部商业贷款余额达到249.5亿元。
(四)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了投资效果。银行由过去只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改为既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又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山东省从一九七三年起由建设银行发放了一批小型技措贷款,但规模太小。一九八〇年起,各家银行先后开办了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老少边穷”地区贷款和开放城市经济开发贷款。到一九八五年,全省固定资产贷款总额达到47.8亿元,占全部银行贷款的10.6%,其中用于技术改造措施和开发性的贷款有37.4亿元,用于基本建设的贷款有10.4亿元。银行发放的技术改造措施和开发性贷款,是按照国家的宏观经济政
策和投资计划,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择优安排的。贷款放出后一般只需要一两年,多则三五年就能收回,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的特点。根据山东省工商银行统计,一九八〇年至一九八五年,全系统共发放技术改造贷款27.6亿元,支持了8500个项目。在已经投产的7000个项目中,贷款期间累计增加产值110亿元,增加税利23亿元,除去归还贷款以外,企业和财政净增加收益10亿元。到一九八五年底,中国银行发放外汇贷款4.1亿美元。据对317个还清贷款的项目计算,发放1美元外汇贷款,可年创产值13.64元,提供税利2.73元,增加出口产品6.84元(以上三项均为人民币),换汇2.32美元。
三、调节货币流通,保持货币稳定
货币流通是反映国民经济状况的一个综合性标志。市场货币多少,流通是否正常,与生产发展,经济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息息相关。山东省人口多,经济比较发达,货币发行和流通的规模也比较大。因此,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保持市场货币稳定,是金融部门肩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三十多年来,银行根据国家各个时期的经济建设任务,执行稳定货币的方针,坚持按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投放货币,保持了全省市场货币流通的基本正常和稳定。
山东省是全国最早组建人民银行机构和发行人民币的省份之一。解放初期,银行的首要任务是消除国民党政府时期遗留下来的通货膨胀,稳定金融市场。当时山东境内各种解放区货币和人民币混合流通,大量伪币尚未肃清,物价上涨,纸币贬值,投机盛行。银行一方面迅速收回各解放区发行的地方币,一律使用人民币;一方面按照国家的政策法令限期清兑伪币,打击金融投机活动。通过这些措施,人民币开始占领市场,金融市场逐步趋向
稳定。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从一九五〇年三月开始全省物价水平回落,结束了解放前长达十二年之久的严重通货膨胀局面,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条件。据一九五二年测算,全省市场货币流通量达到2.62亿元,比一九五一年六月末的5338万元增长3.9倍。其根本原因就是人民币下乡,以商品货币交换代替了物物交换,推动了生产的发展和流通的扩大。
从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七八年,山东省多数年份是从市场回笼货币,少数年份是向市场投放货币。这期间累计净回笼货币12.5亿元。由于山东农副产品和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流向外地较多,这个期间由省外流进货币22亿多元。据一九七八年底测算,全省市场货币流通量达到12.2亿元,是一九五二年的4.7倍。这个期间,山东省除“二五”时期和“文化大革命”中的前几年以外,多数年份的市场货币流通量是正常和基本正常的。出现问题较大的是“大跃进”那几年,由于经济比例失调,货币投放敞开了口子,市场货币流通量由一九五七年的2.7亿元猛增到一九六一年的5.1亿元,增长0.9倍。同一时期的货币流通量与商品零售额的比例由1∶10.4降到1∶6.5;与商品库存的比例由1∶6.5降到1∶3.6。货币流通量超过了商品流通的需要。结果是商品奇缺,物价猛涨,人民深受其害。“文化大革命”期间货币流通也不正常,一方面是经济萎缩下的货币投放不足,一方面是商品严重短缺,众多的商品实行凭票配给,实质上是隐蔽着通货膨胀。这些历史的教训,应当认真汲取。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和发展,给山东省货币流通带来深刻影响。突出变化是,货币收支规模扩大,投放量大幅度增加。全省货币由过去净回笼变为净投放,由省际间流入变为流出。一九八五年全省的市场货币量达到
85.5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6倍。(见表37)
山东省市场货币流通量大量增加,从总体上讲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各项经济政策取得重大成果的反映,是全省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客观标志。一九八五年与一九七八年相比,全省工农业总产值增长85.5%,农副产品商品率由31.3%上升到55.7%,国家收购农副产品总值增长2.5倍,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长1.6倍。生产和流通的扩大,是市场货币流通量增加较快的经济前提,因而这种增加是好事而不是坏事。
从商品运动形式和流通货币结构的变化来分析考察,一九七九年以来的货币投放和流通渠道有如下变化:第一,收购农副产品投放货币大大增加,是增加货币投放的主要因素。一九七八年,全省收购农副产品总值36.7亿元,一九八五年达到129.5亿元,增长2.5倍。一九八五年收购农副产品投放的货币达84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6.9倍。这里面既有收购数量增加的因素,也有收购价格提高的因素,还有现金结算比重扩大的因素。通过这条主要渠道投放的货币,多数是有适用适销的物资做保证的。第二,城乡居民手持货币量增多,人均持币量逐渐拉开距离。一九八五年,城镇居民人均持币79.65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2.5倍;农民人均持
币82.36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5.9倍。在商品性生产中一批农民率先致富,出现了手持货币过万元的农户。据典型调查测算,从事种植、养殖、运输、经商和工副业生产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专业户,人均持币量比一般农户高出3—10倍,这使货币流通量出现相对集中的趋势,从总体上提高了城乡居民的持币水平。第三,在市场货币量中,处于流通、周转的经营性货币占较大比重。过去居民持币是服务于生活消费,现在农民手持货币中有一半是用于生产过程的准备金,农村专业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手持大额货币也是不断投入生产经营过程的周转资金,这个变化扩大了流通中货币的需要量。第四,流通体制改革,增加了货币流通的渠道和环节。商品实行多渠道流通,要求货币在市场上不断转手流动,扩大了市场货币容量。一九八五年底全省市场货币量中,集团单位库存现金占16.8亿元,流动人口手持现金达5.6亿元,许多经济交易由原来的转账结算变为现金支付。一九八五年全省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达到44亿元,以现金每季周转一次计,在集贸市场上辗转流通的货币就有10亿多元。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山东省几年来货币大量投放基本上属于经济发行,是正常的、合理的,货币运动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
同时,也必须看到山东省货币流通状况不利的一面。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五年,全省连续七年货币大量投放,累计净投放货币99亿元,一九八三年以来连续三年投放量均在20亿元以上,年货币流出量近10亿元。货币流通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主要在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信贷外汇运用过多,消费基金增长过快,确有一部分货币属于超出正常需要的过度投放,其结果是部分商品价格上涨较大。要合理地调节货币流通,使之与商品流通相适应,还要付出极大的努力。
四、开展社会保险,组织经济补偿
保险是人类为了对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采取的一种经济互助形式。无论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都难免发生不测。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要求一旦出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能够及时得到补偿,以便迅速恢复生产,正常安排生活,这就是建立经济保险制度的根本目的所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省的保险事业走过了一条艰难曲折的道路,经历了初建——低潮——发展三个明显的历史时期。
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八年,是全省保险事业建立、开办和初步发展时期。一九四九年在整顿、改造旧保险业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并在市、县一级建立110多处分支机构。人民保险公司遵循“保护国家财产,保障生产安全,促进物资交流,增进人民幸福”的方针,积极开展业务经营。全省先后开办起火灾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农村牲畜保险等10多种,十年内全省保险业务总收入达9100万元,为受灾企业和个人支付了1500多万元的赔款,为社会提供了76万多元的防灾补助费,向国家提供了5900多万元的税利,起到了补充国家财政后备资金的作用,对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安定产生了明显的作用。
一九五九年到一九七八年这二十年,是全省保险事业发展相对萎缩和低潮时期。由于“左”的思想影响,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对一切灾害和损失都可以包下来,没有必要实行保险了。一九六九年全省的保险机构全部撤消,国内保险业务一律停办,国际保险业务交由中国银行青岛分行代行办理。在“文化大革命”中,国外保险业务又受到很大冲击和干扰。
一九七九年国务院批准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保险事业进
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山东省自一九八〇年四月正式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业务领域从大城市逐渐向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发展,承保对象由主要是国营企业发展到千家万户,保险种类由单一的企业财产保险,逐步发展到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68种。到一九八五年共收入保费5.25亿元,平均每年递增31.9%。保险公司以其集中的巨额保险基金,用于防灾费用和补偿灾害损失,全省共承担了674亿元的保险经济责任。六年内共理赔了负有保险责任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2.7万起,赔款2.1亿元,使受灾单位得以及早恢复生产。其中理赔了高唐棉厂火灾、菏泽地震、德州棉田灾害等一些较大保险赔案。一九八五年胶东半岛遭受9号台风袭击,保险公司及时赔款3500万元,帮助受灾企业和居民迅速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山东省保险公司对棉田、台风等巨灾实行保险的做法,受到国内和国际友人的赞赏。
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山东省的涉外保险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原来国外保险业务只在济南、青岛、烟台三市开办,一九八五年已扩展到内地的一些中小城市。一九八〇年以来,收入国外保险的保费5195万美元,平均每年递增9.1%,为国家创造外汇积累3400万元。
五、发展对外金融业务
山东省地处祖国东部沿海,是贸易出口的重要省份,发展对外金融业务有较好的基础和条件。但是,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对外金融业务主要限于办理国际清算、管理和经营为数有限的外汇资金,这方面的优势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自从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山东省金融部门开始积极地、有步骤地进入国际金融市场。银行通过开展多种涉外金融业务,改
善和加强外汇资金的管理与经营,较好地发挥了集聚和利用国外资金的枢纽作用,促进了全省经济建设的发展。
一是积极供应资金,支持出口创汇。山东省外贸企业自有流动资金比重低,中国银行提供的贷款占企业流动资金总量的80%。一九八五年银行发放外贸贷款余额已达到44.9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1.3倍。中国银行每年还安排一定数量的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支持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扶植生产出口产品的重点企业更新设备,一九八五年底余额已达到2亿元。这对扩大外贸商品流转规模,提高出口创汇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当好吸收与引进外资的窗口,管理好外汇资金的使用。银行筹措融通国外资金,是利用外资的主要渠道。山东省以金融形式运用外资,主要由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办理。银行通过大力组织侨汇收入,办理买方信贷,参与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和合资经营等多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运用了国外资金。中国银行利用在国外银行机构吸收的存款,向国内企业发放外汇资金贷款,至一九八五年共支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926项,年底贷款余额已达到4.1亿美元。
三是扩大对外金融业务交往。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山东省金融部门从过去只注意国内资金运用的封闭型经营,逐步转向立足国内、面向国际市场的开放型经营,开始注意国际市场资金供求、行情、利率的变化,为发展对外经济关系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作为全国五大口岸银行之一的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充分运用其资金雄厚、客户多、国际信誉高的优势,积极扩大对外金融业务联系与交往。到一九八五年已同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和地区1100多家银行的3000多处分支机构建立了业务代理关系,开展了国际债券买卖发行和同业拆放业务。
六、深入进行金融体制改革
山东省的金融体制也和全国一样,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人民银行的“大一统”管理,信用形式单一,资金融通不活。为充分发挥银行调节国民经济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加快了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山东省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
一是初步健全和完善了金融体系。一九七九年以前,全省只有人民银行一家管理和经营金融业务,这种状况同日益发展的商品经济越来越不适应。改革的第一步是分设专业银行。从一九八〇年到一九八三年,全省先后恢复或设立了农业银行、保险公司、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开始经营一部分信贷业务,管理关系逐步纳入了金融体系。一九八三年九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山东省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另设工商银行,负责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人民银行做为领导和管理全省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工作职能开始转变。经过这两步改革,初步形成了以人民银行为领导、以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以其他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分工合作的金融体系,为全面发挥银行职能创造了条件。
二是改革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一九八〇年全省银行试行存贷差额包干的资金管理体制,即核定存款和贷款基数,存贷挂钩,多存可以多贷。这比多年实行的“存款往上交,贷款向上要”的统存统贷办法有很大改进,促进了各级银行抓存款,灵活调度资金。在实行差额包干的四年中,银行各项存款平均年递增26,7%,各项贷款平均每年递增18.3%。各家专业银行分设后,资金管理体制遂改为“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差额控制”的新办法,旨在把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的资金分开,鼓励专业银行自主开展业
务经营。一九八五年是实行新办法的第一年,计划执行结果表明这个办法是可行的,效果也是显著的。全省银行存款在减存因素较多的情况下,仍保持了稳定增长的势头,各项贷款的使用效益明显提高。全省有信贷关系的4600户工业企业,一九八五年工业总产值增长15.3%,而银行贷款仅增长12.3%,实现了多增产少增资。企业资金周转天数为八十八天,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人民银行利用专业银行资金使用中的时间差、地区差、项目差,调剂发放临时贷款56亿元,专业银行系统内调拨资金500多亿元,大大提高了资金运用效率。
三是开辟了多条融通资金的渠道。在银行信用为主的前提下,全省积极、稳妥地开放了商业信用、国家信用和民间信用等多种信用形式。从一九八四年下半年开始,社会集资已作为资金融通的重要补充形式出现,一九八五年有很大发展。集资方式有的是企业向社会发行股票、债券,有的是在企业内部集资,或是合作经济单位的扩股。据粗略统计,这一年全省生产性集资规模达到3亿元左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宏观控制下资金供应紧张的矛盾。全省金融信托投资业务发展也比较快,到一九八五年各专业银行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有20多家,专门办理委托收款和放款、投资、租赁、咨询服务等综合性业务。一九八五年底资金运用余额达到4.2亿元,成为另一条灵活有效的融资渠道。作为改革的一个尝试,一九八五年工商银行首次向社会发行金融债券400万元,资金“高来高去”,重点支持经济效益好的建设项目完成收尾工程,垫补新建企业投产所需自筹流动资金的缺口,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
四是正确执行货币政策,在搞活金融方面开始破题。山东省“六五”初期出现货币投放偏多、市场商品供应紧张的状况。银行
没有采取六十年代经济调整时紧缩货币的做法,而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一方面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支持生产名优产品的企业扩大生产能力,一方面择优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企业调整生产方向。银行发放轻重工业贷款的比例,一九七九年是49∶51,一九八三年调整为55∶45。通过支持调整产业结构,使市场商品供应状况大大改善,银行通过商品销售的渠道完成了回笼货币的任务。
经过初步的改革实践,山东省的金融事业已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已经进行的改革仍然是初步的,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市场机制尚未建立起来,资金融通不活、金融调控不灵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因此,全省金融体制改革有待于向深层发展,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事业。
知识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主要城市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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