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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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340
颗粒名称: 一、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
分类号: F325
页数: 2
页码: 320-3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就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省委、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在阳谷县城关、寿张、阎楼、石佛等公社进行调查研究的内容。
关键词: 山东省 农村改革 人民公社 管理制度

内容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就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省委、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在阳谷县城关、寿张、阎楼、石佛等公社进行调查研究。调查中,基层干部反映,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有四个弊端:一是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公社直接向生产队下达生产计划和农副产品征购任务等命令,而公社干部和社队经济的经营好坏没有直接的经济利害关系,干部关心的是如何执行上级的行政命令,而不考虑客观实际,不注意经济效果,不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强迫生产队搞这搞那,“种田的不当家,当家的不种田。”二是随意调拨生产队的人力、物力、财力,很少考虑等价交换、自愿互利的原则,助长一平二调,加重生产队和社员的负担,损害广大社员的物质利益。三是党、政、企不分,形成了“一人抓大家,大家靠一人”。四是公社分管业务工作的干部很难发挥作用。这个调查使多数人赞成政社分开,但对公社管理体制怎么改,以及建立什么样的体制好,认识上不尽一致,也没有形成比较明确的意见。
  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明确提出设立乡政权的问题。根据宪法修改草案的有关内容和要求,一九八三年四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了由各地、市行署,民政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建乡座谈会。会议确定在济宁的邹县、潍坊的昌邑、菏泽的巨野、淄博的张店,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试点工作。各地、市也选了一、二个公社进行建乡试点。同年六月,在邹县召开了省建乡工作座谈会,进一步部署、安排试点工作,并确定宁阳县也列入改革试点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的指示精神和山东建乡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一九八三年十一月省政府拟定了《山东省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强调乡政府是基层政权,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建立乡政府必须以“给人民以民主”为指导思想;从便于领导、方便群众出发,合理确定乡的规模,以便既有利于干部熟悉群众,又便于群众监督干部;并指出在建乡工作中要重视集镇建设,具有一定条件的集镇,可以成立镇政府,以促进农村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在工商业和多种经营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多的集市,或者历史上曾经建过镇和新兴的物资集散地、港口、工矿区,也可以建立镇政府,为在全省建设星罗棋布的小城镇创造条件。省辖市的农村区,只建乡、镇,不再设区。省辖(县级)市范围很大的,可以设办事处,作为市的派出机关。为了加强建乡工作的领导,山东省委成立了农村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地、市、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全省建乡工作在一九八三年底、一九八四年初普遍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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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山东

《当代中国的山东》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的自然环境和行政区划情况,并有着悠久灿烂的古代文明还有反帝反封建的光荣传统。山东省在曲折前进的二十七年中,创造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反动过土地制度改革、抗美援朝及镇压反革命以及“三反”、“五反”的运动,取得了“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完成了社会主义的改造,进行了“大跃进”的挫折和国民经济的调整,十年动乱的山东发生过全省大动乱,局势出现起伏以及大反复大倒退的时期。接下来中国山东就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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