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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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315
颗粒名称: 第三编 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
分类号: D614
页数: 140
页码: 253-3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山东省经历的历史性的伟大转折事件,山东农村的改革事件,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提前和超额完成的内容。
关键词: 山东省 社会主义 建设时期

内容

第八章 历史性的伟大转折
  第一节 徘徊前进中的山东
  一九七六年十月中国共产党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使中国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但是,由于十年“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政治上思想上的混乱不容易在短期内消除,同时也由于当时担任中共中央主席的华国锋在指导思想上继续犯了“左”的错误,致使到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两年,全国的各项工作出现了一种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
  山东省在这两年间,清查了江青、张春桥在山东的罪恶历史,揭发批判了“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清查了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基本上摧毁了他们的帮派体系;共产党和政府组织的整顿,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也开始进行;工农业生产得到比较快的恢复,教育科学文化工作开始走向正常,各项事业都有了发展。但是,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的两年间,由于中共山东省委的领导接受了“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的错误观点,继续执行了一套“左”的东西,因而使全省拨乱反正的各项工作,呈现徘徊状态,挫伤了群众因结束“文化大革命”的动乱而激发起来的热情和积极性,许多工作不能迅速前进,形势没有根本转变。
  一、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党羽在山东的罪行
  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展了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从政治上清算他们篡党夺权的罪行,从理论上揭发和批判他们的反革命政治纲领,并且深刻揭露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形成的阶级根源和历史根源。山东的广大干部和群众以极大的热情投入了这一斗争。全省各地、各条战线抓住“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实质,联系“四人帮”及其党羽在山东影响深、危害大的问题进行了逐步深入的批判,澄清了一些大的路线是非问题。
  江青反革命集团在山东的代理人王效禹及其亲信张延成等人,秉承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动思想体系和政治纲领,进行了大量的篡党夺权阴谋活动,造成了严重恶果。通过历时两年多的揭发和批判,全省人民彻底清算了他们的反革命罪行,认清了山东十年动乱的背景、原因和根源,提高了政治觉悟和分辨是非的能力,对于统一思想、稳定局势起到了明显作用。全省揭露的大量事实表明,“四人帮”插手山东是很深的,在山东结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帮派体系。他们对山东人民犯下了严重罪行。
  二、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上的拨乱反正呈现徘徊状态
  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两年间,山东在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至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份,平反处理了2458起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造成的冤案、错案和假案,公开平反处理了原省公安厅所谓“阴谋陷害江青的重大反革命集团案”等一大批重大案件,恢复了事实真相。但是,在此期间,“左”的错误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一九七八年开始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是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的思想准备和理论准备,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最基本的思想建设。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在全国迅速发展成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解放运动。它宣传了共产党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开始恢复经过长期历史考验证明为科学理论的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它破除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多年以来宣扬的个人崇拜,冲决了各种禁区,使人们的思想大大解放。但是,在这一重大原则问题面前,当时的省委领导在一段时间里采取了等待观望的态度,这就不能不直接影响到领导思想的解放和各方面的拨乱反正。截至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底,全省揭发批判“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清查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以及落实政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打击迫害的干部、群众的平反工作,仍是抓得不力,进展不快,遗留问题很多。经过清查资产阶级帮派体系,有2000多人还没有作出结论;对有些问题的复议比较潦草,处理偏严。“文化大革命”中受审查的干部,过去已有结论但尚未复议的还有9000多件,占应复议数的29%。“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的干部,还有17%没有复议处理。此外,地富分子摘帽以及右派摘帽和错划右派人员的改正、安置工作也只是刚刚开始。这两年间,继续宣传了“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左”的口号,推广大寨的所谓“经验”;还因袭了“文化大革命”中曾经提出过的山东“建立独立作战的经济体系”的“左”的思想,提出“一定要高速度发展国民经济,尽快把山东省建成社会主义工业省”的任务。这种一个省的经济自成体系、自成比例的思想,实际上背离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规划和全国生产力合理配置的要求。在这种“左”的思想指导下,全省搞了不少大计划、高指标和形式主义、瞎指挥的项目,办了一些力所不及的事情,耽误了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宝贵时间。
  三、国民经济的初步恢复和经济建设中新冒进的错误
  粉碎“四人帮”以后,结束了社会动乱,逐步澄清了被混淆的是非,为全省经济生活的正常化创造了比较安定的环境;被破坏了的社会经济秩序初步得到恢复,工农业生产有了发展。一九七八年全省的工农业总产值(按一九八〇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达到456.07亿元,以一九七六年为基数,年递增11.8%。其中工业总产值达到309.65亿元,年递增16.4%;农业总产值达到114.84亿元,年递增1%;财政收入达到64.13亿元,年递增13.6%。一九七八年,农业生产战胜了两年大旱,夺得了好收成。粮食总产量达到450亿斤,比一九七六年增产1.7亿斤;棉花总产量308.22万担,减产8.49万担;花生总产量1878.41万担,增产735.49万担。工业通过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企业的基础工作和生产、质量管理有所加强,主要工业产品产量都提前和超额完成了一九七八年的年度计划。但是,在当时的形势下,省内有些领导对粉碎“四人帮”以来经济恢复所取得的成绩估计过高,对经济建设中“左”的思想没有清理,不但看不到山东经济比例失调的严重状况,而且不切实际地提出“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大干苦干加巧干,我省的工业就一定能来一个大跃进”的口号和要求,并且规定了一些脱离实际的“奋斗目标”。
  由于工作指导上的失误,致使农业和工业之间、轻工业和重工业之间、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失调状况更加严重。一是,农业同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同人民生活的需求很不适应。全省每人平均占有粮食只有600多斤,粮食状况还没有过关;一九七八年棉花产量比历史最高的一九七〇年的546万担,减少了238万担,只能满足全省纺织工业生产能力的40%左右,影响棉纺市场供应的改善;林牧副渔各业发展不快,产值仅占农业总产值的29%;农民的收入水平很低,一九七八年农民人均收入只有62元,还有三分之一左右的生产队没有现金分配。二是,工业内部的比例关系很不协调。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八年,重工业产值增长6.5倍,轻工业产值只增长2.5倍;轻工业的产值在整个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由60%下降到45%;加工工业的发展超过了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的实际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开工不足。三是,基本建设战线长,摊子大,工程进度慢,投资效果差。一九七八年,5万元以上的基建和技措项目竟达到6441个,除已用投资外,全部建成还需100多亿元,即使不再上新项目,也要四年才能完成,其中,计划外的项目约占三分之一。基本建设中的这种无政府状态,使资金、材料和施工力量严重分散,许多工程成为“胡子工程”,不能发挥应有的经济效果,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以大中型基建项目为例,“一五”、“二五”期间,平均建设周期为五至六年,一九七八年上升到十二至十三年。四是,工业管理水平低,企业经济效益不高。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8项主要经济指标,与“文化大革命”以前比较,有5项低于一九六五年。一九七八年,百元固定资产提供产值125.01元,比一九六五年减少5.46元;百元产值占用流动资金27.17元,比一九六五年增加9.12元;流动资金周转天数一百天,比一九六五年增加四十二天;百元资金提供利税32.5元,比一九六五年减少4.7元;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为3.9%,比一九六五年下降4.2元。全省100种主要产品的100项质量指标,52%的没有达到历史最好水平;100项主要产品的100项消耗指标,有46%没有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国营企业亏损面达18.4%,亏损金额3.24亿元。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山东工作的转折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一九七六年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开始全面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的错误,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
  从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一九八三年七月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这四年多的时间,山东省认真贯彻执行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纠正“左”倾错误,抓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干部和群众逐步从过去盛行的个人崇拜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出现了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生动景象。全省工作开始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
  一、工作重点的转移
  从一九七九年开始,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方针指导下,中共山东省委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的步子大大加快了,认真解决思想、政治、组织等方面的遗留问题,坚决为“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冤假错案平反,果断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抓紧各项政策的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努力消除“文化大革命”的恶果。这期间,对山东的“二·三”夺权予以全盘否定,对王效禹的问题重新进行了处理;对袁升平的错误批判予以彻底纠正,并加快了冤假错案问题平反和落实政策的步伐。尽管还有一些遗留问题需要解决,但揭批“四人帮”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已经结束,把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已经具备。对此,中共山东省委和全省人民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一)解放思想,推进工作着重点的转移。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对新时期政治路线的基本内容作了概括,即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进一步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并立即行动起来,群策群力,为把中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强国而斗争。这就不但从根本上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的错误的阶级斗争的理论和方针,而且抛弃了前两年延续使用过的一些错误口号。
  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社会主义建设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路线的重大转变,也是历史的伟大转折中最重要的一个步骤。但是,由于多年来林彪、“四人帮”大批“唯生产力论”,大搞脱离经济建设的空头政治,鼓吹政治可以“冲击一切”、“代替一切”,把人民的思想搞乱了,严重阻碍人们大胆地抓经济建设。为了迅速克服这种状况,全省深入开展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的活动,并且从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三十多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入手,深刻理解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战略转变的伟大意义。
  (二)着手干部制度和组织机构的改革,适应工作重点的转移。
  选拔一大批年富力强、懂得经济工作、具有专门科学知识和技术的干部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是实现工作重点转移的组织上的重要保证。从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一九八三年底的五年时间内,全省共提拔县以上领导干部4351名,年龄在50岁以下的占78%,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7%,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各级领导班子文化程度偏低、专业人才偏少和年龄偏大的状况。同时,对少数“软、散、懒”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对极少数坚持派性,经过教育仍然不改和革命意志严重衰退的干部,进行了组织清理。
  改变机构设置不合理、臃肿庞大、党政不分和职责不清的状况,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使各级组织机构由适应搞政治运动改变为适应于现代化建设。据一九八二年十月统计,仅省级机关就有84个党政群工作部门、698个处室,工作人员9200多人,比“文化大革命”前的一九六五年,部门增加29%,处室增加53%,人员增加了3000多名。由于部门增多、层次增多、人员增多、分工过细,致使工作互相推诿和效率不高的现象相当突出。因此,从一九八二年底至一九八三年期间,集中进行了省、市、地、县机构的改革,精简党政机构和人员,充实加强了经济、科技、教育等机构。
  在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方面,省委强调要努力实现五个转变:首先,各级领导的精力由主要抓阶级斗争转变为主要抓经济建设,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于、服务于这个中心。第二,从党政不分转变为党政明确分工。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要计划由党委讨论决定,日常的经济组织工作由行政和经济部门具体负责。第三,把政治工作由过去脱离经济工作转变为结合经济工作、围绕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去做,使政治工作对经济工作真正起到保证作用和促进作用。第四,改变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方法,探索和运用经济规律,按照经济原则,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第五,改变思想窒息和民主生活不正常的状况,创造活跃思想、健全党内外民主生活的条件,逐步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三)排除“左”的和右的干扰,保证工作重点的顺利转移。
  全省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方面,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因而使人民的民主权利有了保障,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日趋稳定,党内外民主生活逐渐活跃,为调动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四化建设的积极性,搞好工作重点的转移,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在这期间,仍受到一些来自“左”的或右的错误倾向的干扰。为了顺利地进行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全省人民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既反对了企图回到“文化大革命”和它以前的错误理论、错误政策上去的“左”的倾向,又反对了怀疑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右的倾向。对闹派性、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斗争,引导他们从思想到行动走向正确的轨道;对造谣诬陷、进行非法活动,经过教育坚持不改的人,追究其政治和法律责任。在此期间,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曾一度相当猖獗。一九八〇年全省刑事案件发案率比一九七九年上升32%,其中重大和特大案件上升1倍多,激起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义愤。因此,从一九八一年起,全省依法对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进行了多次集中和严厉的打击。
  二、贯彻“八字方针”,实行国民经济的调整
  为了纠正一九七八年新冒进的错误,解决经济建设上长期以来执行“左”的方针引起的严重比例失调,一九七九年四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工作会议,要求全国下最大的决心,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迅速把严重失调的比例关系基本上改变过来,同时着手经济体制的改革,并继续对现有企业进行整顿。这本来应当成为山东经济建设的根本转折,但由于省委领导的思想认识不一致,对经济形势好的一面看得多,对国民经济中的严重问题估计不足,甚至不承认比例严重失调,在一些部门和地方,仍摆着大上基本建设的架子,没有退的思想准备。因而在一九七九年四月至一九八〇年底的一年多时间内,虽然部分地做了一些经济调整工作,但从总体上抓得不得力,没有根本解决比例严重失调问题,直至一九八一年一月中共山东省委召开了工作会议,才认真汲取了经济建设中“左”的错误教训。自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二年,全省逐步深入地对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调整,集中力量解决重大比例关系失调和经济领域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使各项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各条战线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一)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农业生产有了重大突破。
  一九八〇年山东的粮食生产已经达到476.8亿斤,全省人均653斤,初步解决了7296万人民的吃饭问题。但是,在对农业生产的指导上存在着片面性,忽视了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的发展,林牧副渔各业发展得很慢。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对农业的内部结构进行了调整,即继续抓好粮食生产,适当扩大大豆、谷子和小杂粮种植面积,在保证粮食产量不断增长的同时,把发展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作为重点来抓,开创农林牧副渔五业兴旺的新局面。在计划和管理工作上,重点抓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调整农业内部的比例关系,逐步改变农业结构,把调整粮食生产和经济作物生产的比例关系放在首位。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前提下,适当扩大棉花种植面积,落实国家关于棉花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二是积极促进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发展。进一步贯彻森林法,广泛宣传社造社有、队造队有、群众宅基四旁植树归己的政策长期不变;按照集体饲养和农户饲养并举的方针,努力发展以食草为主的牛、羊、兔和其他家畜家禽;充分利用海岸线长,内陆水面广阔的良好条件,在保护好资源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水产捕捞和水产养殖,使水产业逐步向农牧化发展。三是降低农业的各项费用,增加农民收入。经过加强经营管理、成本核算、增产节约,把农业生产的各项费用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控制在30%以内。四是搞好农田基本建设和发展农业机械化作业,不断改变生产条件。五是相应地调整农业内部的投资比例,地方财力主要用于农业和农用工业,用于农业的部分以60%发展林牧副渔和社队企业。
  经过对农业内部结构和农村政策的调整,这个时期山东的农业有了重大突破,农业生产出现了新的高潮。农业总产值,一九八二年达到195.6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加22.2亿元,平均每年增长6.2%,超过了前三十年平均年增长4.6%的速度。粮食,一九八二年占用耕地面积6609万亩,比一九八〇年调减了720.8万亩,但每亩单产比一九八〇年增加90斤,因此粮食总产量仍然达到475亿斤。经济作物,一九八二年的播种面积达到3325万亩,比一九年增加了35%。其中,棉花增长幅度最大,一九八二年的播种面积增至2008.6万亩,比一九八〇年扩大81.7%,总产量达到1920万担,比一九八〇年增产79%,接近“六五”计划规定一九八五年达到2000万担的指标;花生,虽然东部重点产区干旱严重,总产量仍达到2800万担,与一九八〇年的产量持平;烤烟,一九八二年播种面积增至161万亩,比一九八〇年扩大52%,总产量达到673.9万担,比一九八〇年增长115%。大牲畜,一九七〇年以后年年减少,一九八〇年为343.5万头,比历史最高水平的一九五五年下降37%;从一九八一年起制止了大牲畜锐减的状况,一九八二年恢复到363.96万头,比一九八〇年增加6%。社队企业总收入,一九八二年达到81.4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长38%。随着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农业结构的调整,主要从事商品生产的专业户、重点户大量涌现,一九八二年农副产品的收购金额达到94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长20.5%;多种经营总收入一九八二年达到160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长52.5%,全省农业经济的自给性和生产的单一性有了很大改变。
  (二)调整工业内部的比例关系,进一步加强轻纺工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经济工作指导思想的变化和生产的发展,山东省轻、重工业产值比例的变化很大。在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产值一九四九年占87%,九八〇年降到51%;重工业产值一九四九年占13%,一九八〇年上升到49%。按历史分期统计,一九四九年轻、重工业产值比例悬殊,一九五二年开始逐步缩小差距,到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的一九五七年,轻、重工业产值的比重分别为71%和29%。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于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出现比例失调。一九六二年与一九五七年相比,工业总产值下降3.6%,其中轻工业下降22.7%,而重工业却上升54.2%。通过三年调整,一九六五年轻、重工业比重分别为60.3%和39.7%。第三、第四两个五年计划的十年间,重工业上升过快,所占比重由一九六五年的39.7%上升到一九七五年的53.3%,同期轻工业的比重由60.3%下降到46,7%。粉碎“四人帮”后的前两年,轻、重工业倒置的状况不但没有改变,反而加剧了已经失调的比例关系。在一九七八年的工业总产值中,重工业占54.9%,比重升到了新中国建立以来的最高点;轻工业仅占45.1%,比重掉到了新中国建立以来的最低点。从一九五〇年至一九七九年的二十九年间,轻工业每年平均增长9.2%,而重工业每年平均增长速度达18.2%。长期形成并且逐渐严重的轻、重工业比例的失调,直接影响了资金积累,影响了人民生活,影响了外贸出口,也影响了农业和工业的协调发展。因此,山东的工业调整,在第六个五年计划开始的一九八一年和一九八二年,坚持把发展轻纺工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大轻工业投资,调整重工业服务方向,“关、停、并、转”了700多个企业,促进了消费品的生产。同时,对轻纺工业所需的燃料、电力、钢材、木材、化工原料,按核定的指标,做到适时供足,专料专用。对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同全民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省、地、县都安排一部分资金、材料和设备,有重点地扶持了集体企业的发展。对社队企业,认真贯彻了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的基础上,发展了适宜于社队企业经营的农副产品的加工和土特产品、手工艺品的生产以及为当地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建材、食品、服装、小商品生产。
  通过重点发展轻纺工业,相应地加强能源和交通运输的生产建设,压缩冶金、机械的长线产品,使轻重工业的比例开始走向协调,保证了工业生产的稳定增长。全省工业总产值,一九八二年达到397.9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加47.1亿元,两年平均增长6.5%。轻工业产值,一九八二年达到236.4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加47亿元,两年平均增长11.7%。重工业产值,一九八二年为161.5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加2000万元,两年平均增长0.06%。由于对轻、重工业发展速度进行了有力的调节,所以,在一九八二年的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的比重从一九八〇年的54%提高到59%,重工业的比重从一九八〇年的46%下降到41%。同时,轻纺工业积极创新,增产适销对路产品,使主要消费品的产量有了较大的增长,商品供应日益丰富,市场逐渐繁荣。
  (三)调整商品流通环节,活跃城乡经济。
  流通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重要环节,是联系城乡经济的桥梁和纽带。工农业生产和城乡经济的发展,要求增加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改变工农业产品的购销方式,从流通体制上解决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问题。在这期间,山东省在流通体制和购销政策上进行了许多重大的调整。一方面,根据城乡商品生产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发展了集体和个体商业,扩大了城乡农贸市场,向建立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另一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搞活流通的政策,在保证完成国家计划和合同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按照社会需要增加生产,给予部分产品自销权,原料供应不足的,允许以产品交换原料;商业企业可以自行选点进货,允许在紧缺商品上与外省互相调剂;农村在完成国家统购、派购任务以后,除常年禁止上市的产品外,其他产品一律放开,可以就地销售,也可以远距离运销。
  通过上述调整和初步改革,流通渠道不畅通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一九八一年全省城乡仅农贸市场就达到3900多处,成交额比一九八〇年增长20%以上。一九八二年的商品流通更趋活跃,全省集市贸易成交额达到27.7亿元,集体商业企业发展到8万多个,个体商业户达到32.6万多户,商业、供销系统自行选点进货总值达37.3亿元,占当年商品零售总额的20%以上。全省商品购销稳定增长,一九八二年商品收购总值199.9亿元,比一九八〇年的168.9亿元增长18.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78.3亿元,比一九八〇年的143.5亿元增加24.3%。其中,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2.99亿元,比一九八〇年上升6.3%;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23.67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长26%;对农村集体和农户销售农业生产资料总额为41.62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长27%。许多长期紧缺,凭证、凭票限量供应的商品,绝大多数可以敞开供应,整个市场已经由商品数量不足的矛盾,转化为质量、品种、规格、花式与消费者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
  (四)争取财政状况好转,逐步改善人民生活。
  一九七九年和一九八〇年两年,全省都没有完成省财政收入任务。一九七九年省财政赤字是2.28亿元,一九八〇年赤字是1.08亿元。从一九八一年开始,各级人民政府在认真贯彻国民经济调整的八字方针中,通过推行财政包干制度,加强对税收的集中统一的管理,调整某些税收政策等措施,使财政状况逐年好转。一九八一年省财政当年赤字减少到3252万元,一九八二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达到49.29亿元,比一九八〇年的48.11亿元增长2.45%,扭转了连续三年出现赤字的被动局面,实现了省财政收支平衡,当年结余8631万元。这一财政状况转折性的变化,是全省国民经济在调整中得到稳定发展的综合反映。
  在调整国民经济中,对解决人民生活方面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尽了很大的努力,做了大量工作。从一九七九年起按国家规定大幅度提高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农副产品收购以一九八〇年的价格为100,一九八二年的收购价格指数上升到105.6。一九八〇年调整了部分职工工资,一九八一年提高了中小学教师、部分医务人员和体育工作者的工资级别,加上奖金制度、安排城镇人员就业、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和支付各项政策性补贴等,用于提高人民消费水平的支出连年增加。一九八一至一九八二年两年,全省增加这方面支出70多亿元。
  通过上述旨在改善人民物质福利的重大措施,城乡人民的收入有了较大增加。一九八二年职工家庭人均年收入达到489元,比一九八〇年增长17.8%。农民收入增加的幅度更大,一九八二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4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一九八〇年增长38%。一九八二年,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178.3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加34.8亿元;全省群众储蓄余额50.7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加21亿元。同期,城乡人民居住条件也有了新的改善。一九八二年,城镇新建居民住宅竣工面积452万平方米,农村新建住房403万间、6530万平方米;加上一九七九至一九八一年三年的竣工住宅面积,城镇共建住宅2100多万平方米,农村共建新房1500多万间、2亿多平方米。
  (五)调整教育结构,开展科学研究。
  实现四个现代化,教育是基础,科学技术是关键。为了改变科学教育事业不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落后状况,在国民经济的调整中,各级人民政府不但增加了对这些事业的投资,而且抓紧了教育结构和科技工作方向的调整。一九八二年省财政用于教育、科技经费的支出7亿多元,占当年地方财政总支出的23.8%。经过一九八一和一九八二年的调整,教育结构从单一化开始向多样化发展。高等教育主要是巩固和加强现有大专院校,调整专业设置,补充缺门,同时,积极扩大业余高等教育。一九八二年高等学校由一九八〇年的40所减为38所,招生人数由14402名增加到15765名。电视大学、职工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和教师进修学院发展得很快,已达53所。中等教育机构的改革有了突破,中等专业学校由一九八〇年的203所减为174所,但招生人数由28137名增加到29235名。农业技术中学、农业中学和各类职业中学发展到425所,普通中学开设的职业班、农业班达到372个,在校学生占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比例,由一九八〇年的16.5%上升到26.7%。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的职业学校、技术学校、补习班、专修班大量涌现。职工教育发展很快,县以上机关和县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的办学面达70%,参加学习的职工有134万人,占应进行文化补课职工总数的90%。在科技工作方面加强了应用研究以及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一九八一和一九八二两年内,全省共取得重要科研成果1330项,推广应用科研成果446项,县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技术改造项目1413项,职工群众实现重大革新项目98900多项。农业科学普及活动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广大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增高,参加技术夜校、技术讲座和各种短训班的群众越来越多。在农业科普活动和农业生产的结合上,全省涌现出了农业科技带头户25万多。
  经过从一九七九年开始的,特别是一九八一至一九八二年两年集中的调整工作,山东省经济发展状况比较好,摆脱了“左”的一套的束缚,国民经济不协调的问题有所解决,经济建设工作从被动逐步转向主动。特别是农村形势发展之快之好,超出了人们的预料,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在前进中仍然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对固定资产投资控制不严,管理混乱,基本建设战线仍然过长。一九八〇年全省完成基本建设投资26.9亿元,比一九七八年上升7.9%,比一九七九年上升8.15%,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一九八〇年期间基本建设投资最多的一年。一九八一年,贯彻了中央关于缩短基本建设战线的指示,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作了较大的压缩,实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18亿元,比一九八一年减缩33%。一九八二年经济形势好转以后,一些地方和经济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头脑又开始发热,忘记盲目扩大基本建设规模造成经济上几次大的折腾的经验教训,争投资、争项目之风又有抬头,全年完成基本建设投资26.96亿元,比一九八一年增加49.8%。加上当年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技措投资16.3亿元,城镇集体企业基本建设和技措的投资4.38亿元,三项合计使一九八二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达到47.6亿多元,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一年。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地方固定资产投资中,预算内投资只占33.63%,对增加过猛的预算外投资失去控制;用于能源、交通重点建设的投资只占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的44.5%,其他均是对一般加工工业的投资;有些基本建设项目是属于盲目发展、重复建设的;有些项目是以技术改造的名义搞了基本建设。由于基本建设战线重新拉长,一方面造成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全面紧张,影响了重点建设;另一方面新建工程势必同老企业争原料、争能源、争动力,限制原有企业潜力的发挥,影响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为此,省人民政府专门发了关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通知,要求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的前提下,压缩一般加工工业项目,适当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和非生产性建设,把财力集中起来,确保国家重点建设;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综合平衡,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突破;擅自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者,以违反财经纪律论处,并对突破部分加收30%的能源交通建设基金。
  第三节 全面开创山东工作的新局面
  从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一九八二年底,山东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带领全省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一步清除“左”的影响,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正确路线和方针、政策,平反冤假错案,整顿领导班子,实行工作着重点的转移,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各条战线都发生了深刻巨大的变化。这几年,由于农村稳定和完善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农副产品产量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成倍增加;工业生产在调整中稳步增长,经济效益逐年提高;商业购销两旺,市场繁荣。一九八二年同一九七八年相比,全省工农业总产值增长30%,四年平均递增6.8%;农业总产值增长35%,四年平均递增7.8%;工业总产值增长28.5%,平均每年递增6.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70.8%,平均每年递增14.3%;外贸收购和出口换汇均增长1倍左右。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人民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全省农民人均年收入比一九七八年增长1.6倍;职工家庭人均年收入比一九七八年增长52%;城乡人民储蓄余额比一九七八年增长2.5倍。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各项事业,都有了新的发展。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全省出现了政治上安定团结、经济上欣欣向荣的局面。这些,为全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必要的主客观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一九八三年七月十三日到二十一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根据新的历史时期总任务的要求和山东的实际情况,中共山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确定了自己的任务和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确定今后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健全和改善党的各级领导机构,以便更好地动员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起来向前看,集中力量搞“四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促进团结,促进改革,促进建设;对过去工作的回顾,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着重集体总结经验教训,不追究个人的责任,把主要精力用到研究如何全面开创全省工作的新局面上来。大会对省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十二年的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回顾,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以改革的精神,明确提出了山东省到本世纪末的和近期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民主和共产党的建设的方针、任务;推进了省委领导班子的新老合作和交替,民主选举产生了中共山东省第四届委员会:苏毅然(一九八五年六月离职)、梁步庭任省委书记,陆懋曾、李昌安、李振(一九八五年六月离职)、姜春云任副书记。会议还选举产生了中共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和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从省第三次党代表大会到第四次代表大会,山东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动乱、粉碎“四人帮”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这样一些时期,其经验教训是很深刻的。这次省党代会总结的经验教训,反映了党内思想在新的基础上的统一,对全面开创山东工作的新局面有着深远的意义。大会强调要牢牢记取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教训:一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是行动的唯一正确指针,违背了它就犯错误。二是坚持正确的组织路线是实现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必须十分注重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要求,选配好各级领导班子。三是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实行正确领导,做好工作,不犯或少犯错误所必须遵循的根本组织原则。四是提高党性觉悟,坚持同中共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是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的中国经济建设到本世纪末的总的奋斗目标的要求,结合山东的实际情况,大会提出了山东省到本世纪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初步设想:工农业年总产值实现翻两番。到二〇〇〇年,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全省工农业总产值由一九八〇年的524亿元达到2100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将由194亿元达到700亿元,工业总产值将由330亿元达到1400亿元,财政收入平均每年递增6-7%。力争前十年工农业总产值翻一番。
  实现了这些目标,全省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将全面振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迈出重大的一步,国民收入总额和若干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在全国将居于前列。大会指出,这是一个非常光荣而又十分艰巨的任务,在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很多困难需要克服。但是,山东省发展国民经济有着许多优势,地理、气候、自然资源和交通运输条件都比较好,生产潜力很大。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全省已经建立起较好的物质技术基础,又有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只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巨大创造力,奋发图强,鼓足干劲,积极进取,艰苦奋斗,到本世纪末的奋斗目标一定能够达到。
  根据中共十二大提出的经济建设的战略重点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中国经济建设的十条方针,中共山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了今后全省的经济建设要紧紧抓住农业、能源和交通、教育和科学三个战略重点,充分发挥省内的优势,切实抓好农业多种经营、消费品生产和对外经济贸易,以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
  (一)加速农业的全面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坚持把发展农业作为战略重点,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路子,加速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化农业转化。
  坚定不移地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建立和保持合理的农业机构。全省要保住1.1亿亩耕地,粮田面积不少于7000万亩,力争一九九〇年以前,把黄河两岸的4000万亩耕地,基本上改造成高产稳产田,成为重要的棉花和粮食基地。整个农业的发展,要着眼于全省2.3亿亩的总面积,在充分利用现有耕地的基础上,向荒山、荒地、荒水、荒滩进军,把一切可以开发利用的资源都合理地开发利用起来。在抓好种植业的同时,全面发展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工副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和各种家庭副业。要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立足当地资源,积极扩大以农副产品加工增值为主的合作经济,逐步形成各具特色、成龙配套的县、社、队工业和合作工业。到本世纪末,全省林牧副渔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将由一九八〇年的31%提高到60%以上,多种经营和合作企业要争取容纳60%以上的农村劳力,使剩余劳力离土不离乡。
  坚持抓好农业基本建设,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技术条件,把改造黄河两岸的中低产田、开发建设山区、开发利用浅海滩涂和黄河三角洲,作为全省农业基本建设的重点。把解决水资源不足和植被率低的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来抓,大力搞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包括南水北调,科学利用黄河水和引黄济青、济淄,挖掘地下水资源和充分利用地上水,努力改善灌溉条件,扩大灌溉面积。抓紧植树种草,前十年对林木采取多种少伐的方针,争取基本控制水土流失,到本世纪末全省林木覆盖率达到25%,逐步实现生态平衡。
  继续稳定和完善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积极发展各种专业户、重点户和经济联合体,普遍建立各种专业服务公司,搞好各项产前产后的社会服务,为加速农业的现代化创造条件。
  (二)以能源和交通为重点,大力发展具有优势的工业。
  加快煤田、油气田的勘探,合理加大开发强度:继续抓紧电力运输,重视利用沼气、太阳能、风能、核能等多种能源。交通运输到本世纪末要在全省基本形成与“四化”建设相适应的铁路、公路、港口、航运相连接的交通运输网和邮电通讯网。
  加快石油化工、煤焦化工、海洋化工、基本化工和精细化工工业的发展速度,力求把山东省建设成为全国重点化工基地之一,并有较多的石油、化工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大力发展消费品生产,把纺织、食品、塑料、建材、医药、造纸、陶瓷、日用机械、家用电器等具有优势的行业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步伐,形成若干有竞争力的骨干产品,以带动整个消费品工业的生产。同时,大力发展手工艺品、日用小商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以丰富人民生活,扩大出口货源。
  (三)狠抓智力开发,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发展。
  抓紧应用科学的研究、开发和各种新技术的推广,制定适合山东省情的技术政策,建立健全科研、技术教育和科技情报体系,办好重点科研、技术开发、情报机构和科技中心;加强经济发展战略重点的科技工作,搞好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经济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科学的研究,抓住经济建设中牵动全局、有重大经济效益的课题,组织科研协作攻关;结合引进国外对山东适用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消化吸收,自行制造,推动各行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的更新换代。
  继续抓好教育改革。采取专业和业余等多种形式,在二十年内培养130万大专程度的人才和相当数量的研究生,以及相应的中等技术人员;下最大的决心筹集较多的财力和物力,用于教育和科研事业;全省财政支出中,教育、科研事业费的增长速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在当前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更应充分注意调动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
  (四)积极扩大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
  加快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和专厂、专矿、专车间的建设,有计划地培植“拳头”商品,逐步形成农贸联合、工贸联合、产销结合,能够适应国际市场需求变化的外贸生产体系。大力发展以进养出和进料加工出口业务。青岛、烟台等沿海城市,要按照“内联外挤”的原则,尽快建成外贸基地,逐步转向以生产出口和进料加工出口商品为主。济南、潍坊和其他一些技术条件较好的城市,也要扩大出口商品和进料加工出口商品的比重。根据对国际市场的研究和信息交流,不断调整出口商品的结构,扩大国外市场,提高出口换汇效益。全省外贸出口的增长速度要高于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速度。积极开展对外承包,劳务合作和发展旅游事业,使非贸易外汇的收入有较大增加。
  根据中共十二大提出的关于实现社会风气和党风根本好转的要求,中共山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今后三、五年内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建设的任务是:通过全体党员和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使人们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精神境界有一个显著提高,新的社会风尚、革命的优良传统奋发有为的献身精神,得到广泛发扬;人民群众的文化和科学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在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方面缩短同先进省、市的差距;人们的劳动态度、工作态度和服务态度普遍有明显的改善,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先进行列;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进一步完善,社会秩序、社会治安达到新中国建立以来最好时期的水平;从而在建立人民内部的新型关系方面迈出新的一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心情舒畅地进行现代化建设。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四次代表大会,是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会议。这次会议明确提出并充分体现了“促团结、促改革、促建设”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推动了山东省的拨乱反正、统一思想和改革的深入,对发展山东的大好形势、促进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山东的贯彻落实,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这次会议以后,山东各级党组织的思想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和统一,党内外更加团结,各项工作进一步走上了正常的、健康发展的轨道,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山东省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提出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六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六五”计划)的编制工作,经历了一个反复讨论和多次修订的过程。早在一九八〇年的下半年,就提出了计划的基本轮廓和主要指标。由于当时国民经济正在进行全面调整,大的比例关系定不下来,一些行业的发展前景尚须进行缜密的预测和论证,制定具体计划的条件还不成熟,只是根据对主要指标的设想,先后安排了一九八一年和一九八二年的年度计划。随着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深入贯彻,对原来的轮廓设想,进行了两次较大范围的讨论和修订。一九八二年十一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全国第六个五年计划以后,山东又按照全国计划的要求作了调整,完成了省第六个五年计划草案的编制工作。一九八三年四月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正式批准了《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同时授权省人民政府对计划执行中的具体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解决。
  第六个五年计划,是实现土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第一步。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在《关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的决议中指出,第六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是实现中国共产党十二大提出的宏伟目标的重要一步。“六五”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全面分析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实事求是地估价了“六五”前两年的工作,总结和汲取了前几年经济调整中的经验教训,体现了全国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指导方针和基本要求。具体指标为:
  经济增长速度和建设规模。1.工农业总产值,一九八五年达到895.5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1.3%。其中,农业总产值276.6亿元,平均每年增长7.8%;工业总产值618.9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2%。在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355.8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3.4%;重工业283.1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1.9%。2.国民收入,一九八五年达到335亿元,平均每年增长4.4%。3.财政收入,一九八五年达到67.5亿元,平均每年增长7%。4.固定资产投资地方安排的规模,“六五”期间共87亿元,比“五五”期间增长29.1%。其中,基本建设投资30亿元,比“五五”期间减少46%;更新改造措施投资57亿元,比“五五”期间增长3.9倍。
  经济效益。能源消耗,计划五年节约标准煤520万吨,平均每年节能率2.5%;主要原材料消耗,平均每年降低1-2%;国营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平均每年提高3%;国营工业企业可比产品成本,平均每年降低1-2%;国营商业企业的商品流通费用,平均每年降低1-2%;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稳定在80%以上。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是贯彻执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思想、文化建设,提高全省人民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保证各项经济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二是广泛持久地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进一步搞好优质服务,建立优良秩序,创造优美环境;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不断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和各种错误倾向,提高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使越来越多的人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劳动者;四是把社会主义民主扩展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使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五是继续打击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社会秩序,加强社会治安,争取社会风气有明显好转。
  第九章 农村的改革
  山东的农村改革同全国一样,从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一九八五年基本上走了两步:第一步是成功地实现了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改革;第二步是在此基础上,从一九八五年开始进行以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为中心内容的改革。同时,逐步实现了农村管理体制的改革。
  第一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与发展
  一、改革前山东农村的经济概况
  从新中国成立到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山东的农村经济,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在许多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至一九七八年,全省农村的基本状况是:有2012个人民公社,83325个生产大队,851773个生产队,6533万农业人口,10944.59万亩耕地,人均占有1.68亩耕地。农业总产值144.84亿元,比一九四九年的47.19亿元增长206.9%;粮食总产457.6亿斤,人均占有639斤。社员人均口粮409斤,社员人均分配68.4元,其中现金19.6元。农业机械总动力1475.6万马力,平均每万亩耕地拥有1348马力;农业用电140578万度,平均每亩耕地用电13度;化肥使用(实物量)529.3万吨,平均每亩施化肥75斤。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固定资产总额98.85亿元,社队企业总收入48.53亿元(按一九七〇年不变价格计算),多种经营总收入68.76亿元(按一九七八年当年价格计算)。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近三十年,山东的农村经济虽然得到很大发展,但是,由于一九五八年公社化以后,在管理体制上片面强调“一大、二公、三平调”,在分配关系上搞平均主义,在管理方式上过分强调集中统一;特别是经过十年“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严重地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致使农村经济长期徘徊不前,农民付出的劳动与取得的经济效益不相称。例如,一九五六年全省农业总产值比一九四九年翻了一番,每年平均递增10.61%。而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的二十一年间,农业总产值仅增长93.6%,平均每年只递增3.2%。随着人口的增长,从一九五六年到一九七八年,全省每个社员集体分配收入只增加了16.5元,平均每人每年仅增加0.75元。
  从全省来看,由于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的不同,受“左”的影响的程度和干部管理水平的不同,农村经济的发展极不平衡:胶东沿海、胶济铁路沿线基础比较好,发展比较快;鲁西北菏泽、聊城、德州、惠民四地区经济落后,发展缓慢,一九七五年曾被国家列为十大贫困片之一;其他地区则处于中间状态。山东农村经济发展的这种不平衡性和存在的较大差别,在烟台和鲁西北四区之间显得尤为明显。
  例如:一九七八年,烟台地区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271万马力,平均每个大队占有农业机械总动力245.6马力,比全省平均水平高68.22马力;平均每亩用电11度,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度;平均每亩施用化肥147斤,比全省平均水平高72斤;农业总收入206775万元,人均分配121元,现金分配55.6元;社员人均分配在百元以上的,占核算单位总数的68.7%。粮食总产83.13亿斤,人均占有955斤,人均口粮484斤。而鲁西北四区,平均每个生产大队占有农业机械总动力比全省平均少36.5马力;平均每亩耕地用电5.31度,比全省平均低58.5%;平均每亩施用化肥55斤,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6.6%;大牲畜117.36万头,在113219个基本核算单位中,有三分之一左右的队是“无畜队”;农业总收入为198879万元,社员分配仅占47.38%,人均44.2元,相当于烟台地区的11%;人均分配在40元以下的生产队有53558个,占基本核算单位总数的47.3%;有52935个生产队没有现金分配,占基本核算单位的46.75%。粮食总产1049659万斤,人均占有550斤,社员人均口粮354斤。有61278个生产队社员平均口粮在365斤以下,占基本核算单位总数的54.12%。
  为了改变鲁西北四区的落后面貌,中共山东省委从六十年代初期开始就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和政策措施,对改变鲁西北的面貌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在当时的环境下,不可能从根本上摆脱“左”的思想束缚,所以,直到一九七八年,这四个地区仍然没有摆脱贫困落后的面貌。例如,有悠久植棉历史的聊城地区,从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七八年的二十九年间,农业总产值只增长了0.95倍,粮食总产量只增长1.02倍。一九五八年至一九七八年,全区净吃国家统销粮21亿斤,花国家救济款8800万元,社员欠集体款3190万元。一九七八年社员人均分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2元;全区有54%的生产队没有现金分配。该区历史上靠种棉花而较富裕的临清县,没有现金分配的生产队竟占到总队数的72%。德州地区一九七八年有9440个生产大队,27748个生产队,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总值仅有36709万元,集体拖欠国家贷款12105万元,约为固定资产总值的三分之一;每个大队平均负债12820元。有些大队和生产队将全部家当变卖之后,也归还不了国家贷款。菏泽地区从一九五七年到一九七七年的二十一年间,全区购销相抵,净吃国家统销粮25.5亿斤,花国家救济款2.06亿元,国家无偿投资1.17亿元,免征农业税0.97亿元,发放农业贷款7.1亿元,一九六二年国家豁免1.8亿元,到一九七七年仍有陈贷1.3亿元。一九七七年社员人均口粮301斤,集体人均分配34.8元,其中现金1.63元,无现金分配的核算单位占70%。全区每年约有15万人外出逃荒谋生。这个地区的东明县,一九七八年有562个生产大队,4156个生产队,两级所有的固定资产总值为2781万元。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的二十一年,全县净吃国家统销粮6.9亿斤,花国家救济款5000多万元,共欠国家贷款3400万元,豁免了1200万元,还剩下2200万元,约占集体固定资产总值的80%。如果再扣掉国家给生产队的预付定金22万元,社员向集体投资19万元,公积金赤字198万元,农业账户历年拖欠下的992万元,那么生产大队、生产队的集体积累就变成了一个“负值”。所以,多数生产队难以进行正常生产活动。一九七八年这个县人均分配收入28.8元,每人每天平均只有8分钱,连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向全党全国人民提出集中精力发展生产搞四化,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任务。经济贫困、生产落后的地区能不能在短时间内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经济发达的地区怎样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子应该怎样走?人们在思考着,实践着,探索着。
  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萌发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山东农村曾实行过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例如,一九五四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实行过小段包工责任制;一九五六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时,不少单位实行过“三包一奖”和“四固定”责任制(即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和土地、劳力、牲畜、农具固定到组);公社化时期,当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发生连续三年自然灾害时,不少社队曾自发地搞过“包产到户”责任制;以后又广泛地实行过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等责任制。这些责任制形式,有的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变化而改变,有的因“左”的错误思想的干扰被否定。特别是在十年“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批判“工分挂帅”,推行“大寨记工法”,“割资本主义尾巴”,使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等责任制形式受到批判,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被否定,农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
  一九七六年粉碎“四人帮”以后,山东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首先从经济最困难的菏泽地区萌发。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当时的中共菏泽地委书记周振兴和东明县委书记司黎明一起到该县码头公社小井大队调查研究。农民的贫穷状况及农村基层干部的反映对地委和东明县委的领导震动很大,东明县委要求地委在政策上给开个口,把收归集体耕种的自留地退给社员,再分一点开荒地叫群众耕种。大量事实使菏泽地委领导认识到,多年来限制农民的清规戒律太多,菏泽要上去,必须把政策放宽,给农民以自主权。农村工作的拨乱反正,最重要的就是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济政策。菏泽地委从一九七八年农历正月初召开了有各县县委书记、地委直属部、委、办的主要负责人和农林口各局负责人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就如何松动农村政策的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当时,中共中央在这方面虽然没有具体指示,但拨乱反正这个总题目已经提出来了。经过讨论,地委提出了三条原则:一是中央在“文化大革命”前有明文规定而又未宣布改变的政策,凡适合当前情况的要继续贯彻执行;二是“文化大革命”中批判过而又被实践证明是批错了的政策,要理直气壮地纠正过来;三是群众迫切要求落实而又不违背中央一贯指导思想的一些具体政策,允许群众实行。根据这三条原则,提出了农村急需解决的八个方面的政策问题,其主要内容是:搞好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减轻生产队和社员的负担,退回社员自留地,分配要兑现,坚决不购过头粮,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正当的家庭副业等。八条政策措施在全区传达以后,立即引起了强烈反响。为了进一步纠正“左”的错误,针对当时思想上的混乱,地委帮助干部、群众进一步划清三个界限:按劳分配不是产生资产阶级的土壤和条件;信任群众,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体现了共产党的群众路线,不是小农经济思想、放弃共产党的领导;正当的家庭副业和自留地,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不是资本主义的尾巴。通过纠正“左”的错误,增强了干部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自觉性,不少单位提出了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一些具体措施和规定。菏泽全区在这次会后的不长时间内,就把在“文化大革命”中“批判资本主义”时作价收归集体的16万辆地排车,全部退给了社员;把收归集体耕种的80多万亩自留地,陆续退给了社员。一九七八年六、七月间,全国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进一步开阔了菏泽地委领导人的思想,使全区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步子迈得越来越快。到这年九月以后,全区有组织有领导地逐步推行“五定一奖”①(指定人员、定面积、定产量、定措施、定报酬,超产奖励。)生产责任制。到春节前后,全区有19000个生产队实行了“五定一奖”到组责任制,约占生产队总数的三分之一。
  东明县是菏泽地区、也是全省最穷的一个县,群众要求摆脱贫困的愿望特别强烈。一九七八年春天,这个县最先把自留地退给社员,把作价归集体的地排车退给了各家各户,接着又把10万亩撂荒地、村头荒地分给了社员自种自收。这期间,有的生产队没牲畜、没肥料、没种子,劳力外流,只好把集体耕地包给社员,让各户想办法播上种;收入分配,有的队规定交队一部分,有的全部归个人。大多数队实行了“口粮田”,即把一部分耕地分给社员耕种,收入归己,作为口粮;一部分队实行了“责任田”,即把一部分耕地定产定工包给社员耕种,包产部分统一分配,超产部分归己。有的队对经济作物,主要是花生,实行了“大包干”。例如,沙窝公社柳里大队党支部根据社员的要求,把600多亩多年不种的碱地分给社员耕种,谁种谁收。这一作法极大地调动了社员的积极性,使过去几乎连草都不长的老碱地长出了庄稼,产量超过了集体的大田地,社员一年扔掉了购粮证,解决了吃饭问题。
  当农业生产责任制在菏泽地区萌发的时候,山东其他地区也星星点点地搞起了一些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例如,一九七八年德州地区陵县郑寨等公社搞了花生、棉花“五定一奖”到组责任制,特别困难的队还试行了包产到户。烟台地区莱西县牛溪埠公社后庄扶大队,从一九七八年起对农副各业实行了“四定一奖惩”的联产计酬责任制。
  总之,一九七八年在拨乱反正、落实党的各项农村经济政策的过程中,山东的一些地方,特别是菏泽地区开始萌发着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三、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兴起和发展
  一九七八年底,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草案)》。这一决定,象春风一样吹遍了山东大地,极大地鼓舞了全省人民。在中共中央重新确立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引下,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逐步从“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在贯彻党的农村政策的过程中,全省人民注重从实际出发,摸索发展农村经济的新路子,在实践中创造了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其中最重要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第一阶段,从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一九八〇年九月,责任制由包工发展到包产,在定额包工的基础上,开始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
  一九七八年,山东一些地方萌发的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其影响不胫而走,仿效者越来越多,从而使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在一九七八年急剧地兴起和发展起来。首先,菏泽地区东明县沙窝公社柳里大队在一九七八年分碱地的基础上,又每人分了一亩口粮田。与此同时,曹县砖庙公社杨庄大队也采取“借地”的办法,即包给每户社员半亩口粮田,生产队定出产量,定产部分顶口粮,多收多吃。其他大队的社员都说这个办法好,保证一年后不再要购粮证、救济款,并纷纷向公社要求试行这个办法。与此同时,各地有不少社队,特别是德州、聊城、惠民地区的不少社队竞相试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但是,由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山东省一九七九年初制定的《关于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等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中也指出“不准包产到户”,因此,人们对能否实行包产到户,存在着种种疑虑。这个时期的报刊宣传对一些地方在实行责任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提出种种异议。这样一来,各种形式的责任制,特别是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便在各种不同看法和议论中艰难地发展着。
  一九七九年九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修改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删去了草案中“不许包产到户”的提法,但把包产到户限定在“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的范围内。十月,中共山东省委召开了工作会议,正式修改公布了年初制定的《关于落实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个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结合山东的实际,申明了一系列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中共山东省委的这个文件虽然还明文规定“不准包产到户”,但它强调了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倡导实行“五定一奖”,肯定了联产计酬,并要求“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要积极推行‘四小管理’(小组作业、小段计划、小段包工、小段检查评比),普遍建立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社队企业管理等专业管理的或者综合管理的小组和个人的岗位责任制”等等。这就为想实行责任制的社队撑了腰、壮了胆,促进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发展。据一九七九年底统计,全省35.3万个基本核算单位,实行定额包工的有23.6万多个,占基本核算单位总数的67.5%;实行联产到组的有4.9万多个,占14%;实行包产到户的有1215个,占0.3%;没有搞责任制的6.6万多个,占18.7%。而在鲁西北四区,则有1000多个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户”。这些地方既不属于“边远山区”,也不是“单家独户”,从而突破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划定的实行包产到户的范围,也突破了省委关于“不准包产到户”的规定。
  一九七九年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发展,使人们明显地感到,中共中央是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在农村政策方面,密切注视着群众的实践,不断从群众实践中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以适应群众的要求,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实事求是的路线,坚定了搞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干部、群众的信心,责任制的效果鼓舞着广大干部、群众,因此,一九八〇年春,又有一些社队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在菏泽地区,地委召开了由县、社党委书记参加的全区农业生产责任制经验交流会,推广了定陶县马集公社包干到户、包产到户的经验,要求全区把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来抓,尽快把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建立起来。聊城地区、德州地区在菏泽地区的影响下,也搞起了生产责任制。在德州地区,召开了由公社书记参加的全区经营管理大会。德州地委明确指出:农村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以建立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形式;联产计酬责任制形式,可因地制宜、多种多样,不搞一刀切;对经济作物,如棉花、花生、瓜菜、小宗工副业和个别困难队的大田生产,可以联产到劳(力)、到人、到户。地委的这一指导思想,尽管在当时还有不少干部认识不一致,但还是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这样一来,一九八〇年春天,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尤其是包干到户、包产到户责任制便像雨后春笋一样出现在鲁西北大地上。一九八〇年六月底统计,全省37.2万多个核算单位,实行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的近35.7万个,占基本核算单位总数的95.8%。其中,粮食大田作物实行四小管理、定额包工的近21万个,占56.1%;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到组的近8.7万个,占23.3%;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到劳的近3.5万个,占9.3%;实行包产到户的2.6万多个,占7.1%。
  从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一九八〇年上半年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过程中,山东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在实践中冲破了只准包工不准包产的束缚,在定额包工的基础上开始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
  第二阶段,从一九八〇年九月到一九八一年底,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广泛发展。
  一九八〇年九月,中共中央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指出,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实行任何一种政策,开展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照顾农民的经济利益和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凡有利于鼓励生产者最大限度地关心集体生产,有利于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增加商品的责任制形式,都是好的和可行的,都应加以支持,而不可拘泥于一种模式,搞“一刀切”。这个《通知》还明确指出:“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虽然这个《通知》对包产到户在适用地区和认识程度上还有一定的局限,把它看成是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措施,但对包产到户的认识却大大地前进了一步。
  中共中央《通知》的精神,打开了人们的眼界,肯定了农民在实践中的创造性,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干部、群众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积极性。之后,山东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山东省率先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菏泽地区,广大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并结合实际,对一九七八年以来在本地区农业体制中实行的“责任田”和“大包干”等做法,进行了讨论。通过总结,大家更加坚定了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决心。
  一九八一年,在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发展过程中,全省的干部、群众在实践中认真地对各种形式的责任制进行比较、筛选,看哪一种最有利于生产的发展。经过比较、筛选,大家普遍认为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这几种责任制形式较好。因此,在各种责任制形式的频繁变动中,实行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越来越多。一九八一年八月统计,全省有85%的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了联产计酬责任制。其中,统一经营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占69%以上。由此可见,从一九八〇年下半年到一九八一年秋末,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过程中,山东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又进一步冲破了只准集体包产不准个人包产的束缚,从联产到队、到组向着联产到劳、到户发展。
  第三阶段,从一九八一年底到一九八五年底,责任制由包产发展到包干,在普及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提高。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中共山东省委召开了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推动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发展。一九八一年底,全省41万多个基本核算单位实行各种形式责任制的已达99.4%,其中,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占10%;统一经营联产到组、到劳的占31%;统一经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占45%;统一管理包干到户的占4%;定额包工的占9%。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和四小管理定额计酬的主要是烟台、潍坊地区。
  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中共中央转发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农业生产责任制“大规模的变动已经过去,现在,已经转入总结、完善、稳定阶段”,要坚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长期不变,集体经济建立生产责任制长期不变。《纪要》精神在全省的传达贯彻,进一步促进了各地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发展,特别是烟台、潍坊地区和济南、青岛、淄博等城市郊区县农业生产责任制有了较快发展。烟台地区吸收了其他地区实行大包干责任制的经验,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加以创新,因地制宜地推行了统一经营、专业承包、包干分配,即“统、专、包”责任制。与此同时,潍坊、济南、青岛、淄博的一些社队也实行了“统、专、包”责任制。据一九八二年三月统计,全省有99.5%的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了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其中,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有36804个,占全省基本核算单位总数的8.81%;实行五定一奖联产到劳的有87868个,占21.21%;实行五定一奖联产到组的有5500个,占1.32%;实行四小管理定额计酬的有22751个,占5.3%;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占62.93%。而到一九八二年底,全省424864个基本核算单位,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的有423624个,占基本核算单位总数的99.7%。其中,包干到户的有411081个,占96.8%。至此,山东基本普及了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一九八三年一月,中共中央发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仍然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关键是,通过承包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要建立和健全承包合同制。这是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重要环节,也有利于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把国家对农产品的收购同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供应结合起来。”在这个精神的指引下,山东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在一九八二年基本普及的基础上,进入完善、提高的新阶段。在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全省农村各地进行了多方面的实践和探索。
  正确处理统与分的关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集体统一经营和农户分散经营相结合的责任制形式,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是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关键。在统与分的问题上,开始实行责任制时,有的地方片面强调分,认为分得越彻底越好;有的地方则片面强调统,认为统得越多越好。后经过不断地实践,山东在完善提高责任制的过程中,一般是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到统:一是统一承包和管理;二是根据国家计划,统一安排主要农作物的统购、派购及合同定购任务;三是统一提留;四是统一管理大型水利设施;五是统一调配使用义务工和基建工。
  完善土地承包。对土地实行承包,是实行责任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开始时,有些地方为了处理好承包土地的好坏、远近等问题,把土地分得过于零碎,出现了“浇水打不开沟,耕地使不开犁”的情况;有的地方承包户承包土地的数量,超过了劳力负担的能力;有的农户成了工副业专业户后,要求减少或不包土地;有的人口变动,要求增加或减少土地;等等。针对土地承包中的这些问题,各地都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种好承包地和发展多种经营,有利于农村向专业化、社会化、商品化发展的原则,逐步地完善土地承包办法:一是按人口承包;二是按人劳比例承包,其中包括分包口粮田和责任田;三是按劳力承包。其中有的按自然劳力数承包,有的按标准劳力数承包;有的承包给全部劳力,有的只承包给农业专业队的劳力,并鼓励发展承包大户。为鼓励承包者向土地投资,都延长了土地承包期,一般是十五年到三十年不变。
  搞好对其他生产资料的承包。土地以外的其他生产资料,主要是指耕畜、中小农具、大型农机具、水利设施和队屋、场屋等生产资料。对这些生产资料,各地的主要做法是:对耕畜和中小农具,一般是作价归户或保本保值归户;对大型农具和水利设施,一般是承包给专业人,实行服务收费,上交提留①(提留是指承包者根据承包的项目应上交国家和集体的部分(包括实物和现金)。),单项核算。同时鼓励农民个人或合伙购买农机具,兴办水利事业,开展有偿服务。
  合理确定承包产量(包括产值和纯收入)。确定承包产量一般有两种做法:一是按前三年的平均产量;二是以前三年的平均产量为基数,加、减一定比例数。对工副业多种经营项目,一般是实行投标法。
  合理确定和使用提留。提留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也关系到能否正确处理消费和积累的关系。一般情况,上交国家的部分,主要是农业税和征购、派购、合同定购任务。对集体提留的确定,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按当年的需要提取;有的按上年或前三年的扣留平均数提取;有的只提管理费(包括干部补贴)、公益金(用于烈军属、五保户的照顾等);有的还提折旧费、公积金、生产费等等。由于提留的项目不同,因而提留的数量也不同。有的提留占总产量、总收入的7%,有的占到30%以上。尽管各地具体情况不同,但一般都遵循以下几条原则:一是国家任务必须完成;二是必需的管理费、折旧费以及用于烈军属、五保户的照顾费和民办教师补助费必须提留;三是随着生产的发展,用于兴办公共福利事业的公益金和用于扩大再生产的公积金也应适当提取;四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每个劳力一年应出的义务工和基建工;五是既要搞好提留,又不增加农民负担。提留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民上交的劳动成果的去向,是农民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开始时,有些地方曾发生拒交提留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没有向群众讲清楚提留的用途,帐目不公开,或者是干部多吃多占,没为群众办事。通过整顿财务,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各地都对提留的使用加强了管理。
  建立健全合同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的统与分,是通过“包”把它们结合起来的。“包”的内容,甲乙双方的责、权、利,是通过合同明文规定,并具有法律效力。搞好合同制,是完善和提高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中心环节。可是在开始实行责任制时,由于对合同制的认识不够,不少地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全面,执行不严格,成了“一面子合同”或“任务通知书”。在完善合同制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并把合同制推向更广阔的领域,从而使责任制逐步完善。
  解决好各业之间劳动报酬平衡和各业内部按劳计酬问题。在实行专业承包和专业包干的地方,由于各业的生产条件和产品价格不同,各业投入的劳动量虽然相等,但创造的产值和利润却差别很大。如果简单地以各业产值和利润的多少来衡量各业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量,并以此来计算报酬,就会使等量劳动得不到相等报酬,甚至会出现付出劳动多的所得报酬少,而付出劳动少的所得报酬反而多的不合理现象。为了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调动所有承包者的积极性,使各业共同发展,各地注意了对各业劳动者的收入作必要的平衡。
  四、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形式和发展特点
  山东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从不同的角度看,反映着不同的内容、发展过程和特点。
  (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形式。
  农业生产责任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四小管理、定额计酬。这种责任制形式,以定额为基础,实行小段计划、小段包工、小组作业、小段检查验收。在这种责任制形式下,生产队根据每个时期各项农活的要求,订出阶段计划,提出劳动定额,明确对农活的数量、质量要求和工分标准,包工到作业组。作业组因人派活,因活派人,既分工,又协作,共同承担生产队交给的各项任务。作业结束后,由生产队检查验收,合格的按标准记工分,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返工重做,或扣罚工分。
  五定一奖、联产计酬。这是一种在生产队统一支配生产资料、统一调配劳动力、统一制定生产计划、统一确定重大生产措施、统一处理产品和收益分配的前提下,实行定劳力、定地段、定产量、定费用、定报酬、超产奖励、减产受罚的联产计酬责任制形式。在这种形式下,联产既可以联到组也可以联到劳、联到户。
  包产到户。在坚持生产队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前提下,以户为单位,生产队把耕地按劳力或人劳比例包到户;队与户签定合同,包产量,包工分、包费用,超产奖励、减产赔偿;包产部分交队记工,由生产队统一核算分配,超产或减产实行全奖、全赔或比例奖赔。
  包干到户。这是在坚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生产队把耕地按人口或人劳比例承包到户,把耕畜和小农具作价到户,以合同的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户以保交提留的形式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和集体提留,取消工分分配。包干到户,也叫大包干,也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在生产队或大队统一经营的条件下,根据经营内容和劳力的特点,实行专业分工;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经营出发,分别包到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专业人,联系产量或产值(利润)计算报酬,包产部分由队记工、统一分配,超奖减赔。
  统一下的专业分工大包干。这是一种把专业承包和包干分配结合起来的责任制形式,简称为“统、专、包”责任制。“统”,主要是集体对生产过程的统一协调、决策、安排,包括统一生产计划,统一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和水利设施,统一重大生产措施和生产资料的供应,统一平衡各业人员的报酬。“专”,即专业分工,主要是根据本单位的自然资源、劳力资源、专业基础和各类人才等方面的客观条件,按专业分工,因人因业地进行专业承包。“包”,即在统一经营和专业分工的前提下,用大包干的分配办法把生产者的责、权、利紧密地结合起来。
  (二)农业生产责任制发展的特点。
  1.从实行责任制的领域看,首先是从经济作物开始,逐步发展到粮食作物;再从种植业发展到林牧副渔各业。
  从总体上看,首先是在经济比较贫困的鲁西北四区搞起来的。这四个地区都是产棉区,种植业主要是粮食、棉花和花生。棉花的管理专业性、技术性都比较强,再加上这四个地区多种经营、工副业不很发达,因此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多数是先从植棉开始,然后发展到粮食作物,并逐渐由种植业发展到林牧副各业。
  一九七八年,当农业生产责任制在鲁西北四区萌发的时候,一些社队便根据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棉花专业队实行了定人员、定面积、定产量、定措施、定报酬、超奖减罚的“五定一奖罚”责任。例如,聊城地区有30%的植棉队,1.6万多个植棉小组实行了“五定一奖罚”责任制,全区定产的棉田约占植棉面积的三分之一。再如德州地区,一九七九年春节后在各县、市召开的三级干部会上,有1.8万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60%)要求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到一九八〇年春节前后,棉花、花生等经济作物的生产责任制已全部落实。麦收前,又落实了粮田,特别是玉米生产责任制。
  在种植业普遍实行责任制的基础上,林牧副渔各业也相应地建立起各种形式的责任制。一九八二年二月统计,德州地区的林业,建立生产责任制的有28950个队,占总队数的91.5%。其中承包到专业组的占20.2%,承包到专业人的占32.6%,承包到户的占47.02%。牧业,实行集体喂养的队占13.5%,分组喂养的占6.3%,分户喂养的队占66.1%,实行其他形式的队占14.1%。工副业,全区有工副业的生产大队有4930个,占大队总数的51.5%,有工副业的小队有10830个,占生产总数34.3%,由大队统一经营的占23.5%,实行承包到组的占43.3%,实行包干到户(人)的占33.2%。渔业,全区有渔业生产的队5809个,占总队数的18.4%,由队统一经营的占20%,实行专业队(组)管理的占30.7%,承包到户(人)的占49.3%。农机业,全区有拖拉机的队9840个,实行统一管理使用的占49.4%,实行包到人管理、由队统一使用的占31.1%,实行承包到人、谁用谁交费的占15.6%,实行其他形式的占3.9%。全区有排灌机械的队共29070个,实行统一管理的队占25.2%;包到人管理,由队统一使用的队占36%;包到人管理、谁用谁交费的队占28.6%;由队(组)管理、谁用谁交费的队占10.3%。
  2.从实行责任制的地域上看,是由点到面,由经济比较贫困的单位和地区发展到比较发达的单位和地区。
  从全省总的趋势看,山东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首先从菏泽地区搞起来的。接着,聊城、德州、惠民等地搞起来,后来逐步遍及全省。
  以鲁西北四区和烟台地区相比,情况更为明显。一九七九年,当各种形式的联产计酬责任制在鲁西北四区兴起的时候,烟台地区只是批判了“大寨记工法”,纠正了记“大概工”的平均主义分配办法,恢复了合作化期间的劳动定额管理。一九八〇年到一九八一年,当各种责任制形式在鲁西北四区竞相比较、筛选,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成为主要形式的时候,烟台地区除多种经营方面实行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专业人承包、联系收入计酬的“四专一联”责任制外,大部分社队在粮油生产中实行的是专业承包、联产到组责任制。只是在文登、乳山、威海、蓬莱等县的一些大队试行了联产到劳责任制,并且不少人还认为“联产到劳、包干到户是落后地区治穷的办法,不是烟台这种经济比较发达地区致富的办法”。因此,一九八〇年烟台地区9228个生产大队,实行几定一奖的有5686个,占大队总数的61.6%;以产定工的有3221个,占34.9%;其他形式的有321个,占3.5%。一九八一年全区9253个生产大队,实行联产计酬的有6597个,占71.3%;定额计酬的有2656个,占28.7%。一九八二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下达后,烟台地委召开县、市委书记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一号文件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鲁西北四区几年来的变化,总结了自己的经验,推广了文登县粮油生产联产到劳的经验,使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烟台地区迅速推开。会后一、二个月,全区有80%的大队粮油生产实行了联产到劳责任制。烟台地委根据群众“既要打破‘大锅饭’,又能机器照样转,专业不散,收入不减”的要求,从当地实际出发,吸收外地大包干的长处,创造性地推行了“统、专、包”责任制,从而使烟台地区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一九八二年,全区9274个村,实行联产到队、到组、到劳的有6994个,占75.4%;定额计酬的有2280个,占24.6%。一九八三年年底,全区9378个村,有90%的单位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特征的“统、专、包”责任制,土地转包的有70806户,转包面积达18663亩。至此,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遍及全省整个农村。
  3.从责任制形式的发展看,山东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由不联产到联产,由联产到队、到组到联产到劳、到户,由包产用工分分配到取消工分实行包干。
  第二节 农产品统派购制度的改革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农村经过六年多的探索和改革,一九八五年全省出现了加速发展商品生产的极其有利的时机。但是,在农村生产向商品经济转化中存在着种种不协调现象。例如:农业生产不能适应市场消费需求,产品数量增加而质量不高,品种不全,商品流通遇到阻碍,出现了许多“卖难”和“买难”的现象;生产布局和生产结构不合理,地区优势不能发挥,一部分地区贫困面貌改变缓慢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农村经济的管理体制存在缺陷是一个重要原因,其中国家对农产品实行统派购的制度,就日益影响着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还必须进一步改革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扩大市场调节,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的需求,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进一步把经济搞活。一九八五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明确提出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任务。
  一、农产品统派购制度的改革
  一九八五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从今年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粮食、棉花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由商业部门在播种季节前与农民协商,签订定购合同。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如果市场粮价低于原统购价,国家仍按原统购价敞开收购,保护农民的利益。定购以外的棉花也允许农民上市自销。生猪、水产品和大中城市、工矿区的蔬菜,也要逐步取消派购,自由上市,自由交易,随行就市,按质论价,放开的时间和步骤,由各地自定。取消统派购以后,农产品不再受原来经营分工的限制,实行多渠道直线流通,农产品经营、加工,消费单位都可以直接与农民签订收购合同;农民也可以通过合作组织或建立生产者协会,主动与有关单位协商签订销售合同。
  为贯彻中共中央一九八五年一号文件和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一九八五年一月山东省委召开了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拟定了具体落实一九八五年一号文件的通知。
  一九八五年,国家向山东定购棉花2200万担,比一九八四年实际收购量减少1000万担;定购粮食75亿斤。省里确定定购花生仁8亿斤,烤烟350万担。各地在春播前都同农民进行了协商,把定购合同签订到户。
  水产品和果品,从一九八四年下半年起已经放开。水产品除个别品种外,全部划为三类产品,一律不派购,渔民可以就地生产、就近销售,也可以长途远销。价格可随行就市,有升有降。对国营捕捞企业和商品鱼基地生产的产品,实行包干上缴,超产部分由企业和基地自行处理。为了保证重点城市特殊供应和外贸出口的需要,除国营企业和商品鱼基地包干上缴的产品外,水产供销部门可以用渔需物资同生产者换购,平来平去,履行合同。
  一九八五年上半年,生猪、牛羊肉、禽蛋和蔬菜的购销也先后放开。
  农产品统派购制度的改革,不但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搞活了市场,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农村产业,不仅包括种植业,而且包括林果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农村商业、建筑业、采矿业、运输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各种服务业。发展农村产业,应该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从自然资源、经济技术条件和社会需要出发,经过综合分析,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才能卓有成效。
  山东属于温暖带季风气候区,温暖适宜,光照充足,降水多集中在作物生长期,土质也较好,适宜多种作物生长。因此,种植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独特的优势。比如粮食作物中的小麦,生长期长,产量高,内在质量好,蛋白含量比较高,山东是全国冬小麦主要产区之一。油料作物中的花生,山东是全国最大的产区,素有“油库”之称。全省适宜种花生的耕地面积约3600多万亩,产量历来居全国之首,出口量占全国出口总量的90%左右。经济作物中的棉花、烤烟,在全国也占有重要地位。林果业中的苹果、红枣、山楂,特别是苹果产量居全国之首。胶东半岛、鲁中南山区一直盛产苹果,鲁西北大部分地区也可以种。从畜牧业看,全国的畜牧业主要是农区畜牧,而山东这个大农区,饲料资源丰富,同时还有约900多万亩的天然牧场。有些家畜家禽,如鲁西黄牛、青山羊、德州驴、莱芜猪、寿光鸡等等,都是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良品种,经济价值也较高。从渔业来看,山东海岸线长,仅次于广东、福建,浅海滩涂面积大约1700多万亩,近海海域约14万平方公里,为寒暖流交汇区域,浮游生物多,特别是渤海湾,是中国唯一的内海,适合鱼、虾栖息繁殖。山东的海产品,仅经济鱼虾就有30多种,其中大对虾、海米、鲍鱼、刺参、扇贝等,都是国内外著名的海珍品,海带产量在全国居第一位。除了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渔业中的有利条件之外,山东的矿产资源也十分丰富。全国已发现的矿产约130多种,山东就有90多种,特别是各种砂石等优质建筑材料资源更为丰富。
  从地形地貌上看,全省可分属于三大经济区域,即以胶东半岛为主的东部沿海地带,以鲁西北四区为主的半月形的鲁西平原(包括湖区)经济区域和以鲁中南泰沂山区为主体的山丘区域。如果从农村产业的内容和发展方向看,可分属六大块:胶东农林渔区;渤海农牧渔区;鲁西北农林牧区;南四湖农渔区;胶济农业区;鲁中南林农牧区。
  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良好的经济条件,为农林牧渔业、建材业和各种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但是,由于长期受“左”的影响,特别是在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单一经营的情况下,农村各业的发展受到很大影响,经济优势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据统计,一九七八年农林牧副渔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是:种植业占69.5%,林业占2.1%,牧业占12.6%,副业占12.3%,渔业占3.5%,与一九四九年相比,种植业减少10.3%,林业增长1.6%,牧业增长4.3%,副业增长2.3%,渔业增长2.1%。显然,这五业之间的比例虽有变化,但仍不协调。
  为了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从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注意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自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五年,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大体可分两个阶段。
  (一)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四年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四年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是农业内部结构,特别是种植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指引下,着重调整了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种植结构,冲破了“以粮为纲”的束缚,注意发展林牧渔多种经营。
  这期间,盛产棉花的鲁西北四区重点调整了粮棉种植结构,其中德州、聊城地区调整的幅度较大。在鲁西北四区着手调整粮棉结构的时候,国家从一九七八年开始连续四年对棉花收购价格和收购政策进行调整,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粮棉结构的调整。在调整粮棉结构的同时,烟台、潍坊等地市也从本地实际出发,调整粮食和花生、黄烟、瓜菜等经济作物的种植结构。例如,烟台地区从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五年七年间,花生种植面积每年平均增加18万亩。一九八五年花生播种面积达419万亩,比一九七八年增加了127.21万亩,占播种总面积的比重由一九七八年的16.95%上升到25.47%;粮田面积由一九七八年的812.9万亩下降到644.2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比重由75.3%下降到59.7%。
  从全省看,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八年棉田面积基本上稳定在1000万亩左右,一九七八年为941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5.8%;一九八三年达到2250.3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14.3%。经济作物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大幅度上升,一九七八年经济作物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16.4%,一九八三年占36%,增长了19.6%。
  在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的同时,也重视了发展林牧副渔各业。但是总的看,山东林牧副渔各业的优势还没有发挥出来。一九八三年全省林牧副渔各业产值总计只占农业产值的32.6%,除渔业外,林牧副业产值所占比重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林业比重,全国是4.1%,山东比全国低2.2%;牧业全国是14.7%,山东比全国低2.6%;副业全国是17.4%,山东比全国低1%;种植业全国是62.1%,山东比全国高5.3%。
  为了加快林牧副渔业的发展,一九八四年七月山东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强调从信贷、税收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以促进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八月五日省政府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放宽林业政策的若干规定》。九月五日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大力开发水域发展水产事业的决定》,并在同年11月召开了全省第一次海岛工作会议,指出海岛的经济建设方针,应以渔业为主,多种经营。会后,又采取措施组织有关地、市对口支援海岛和山区建设。
  (二)一九八五年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一九八五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继续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今年,国家将以一定的财力物力大力支持粮棉集中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调整产业结构。”根据文件精神,在第一阶段农业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山东开始按照农村产业系统的思想,在种植业、大农业、农村各业三个层次上调整整个农村产业结构。为此,一九八五年一月底,山东省委召开了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一九八五年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八条意见:调减棉花,搞好转产;抓紧粮食生产,搞好转化;发展畜牧业;发展林果业;发展水产业;发展加工业;发展建筑建材业和开矿业;发展商业、运输业及其他服务业。会议之后,各地、市、县按照因地制宜,从市场需要出发,从三个层次上对农业结构进行了系统的调整。
  1.继续对种植业内部结构进行调整。在这方面,大体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棉花集中产区,调减棉花,发展粮食生产和其他经济作物。如菏泽地区,一九八五年粮田面积1357.34万亩,比一九八四年增加149.98万亩;棉花由587万亩减为346万亩,减少241万亩;花生由8万亩扩大到122万亩;瓜菜由45万亩扩大到60万亩。
  第二类是粮棉集中产区,稳定粮田面积,压缩棉田,扩大其他经济价值高的作物。如济宁市粮田面积稳定在400万亩,重点是抓好小麦、水稻、玉米等高产作物,适当扩大经济价值较高的高粱、绿豆、谷子等小杂粮,把压缩的棉花面积改种其他高值经济作物,做到减棉不减收。安排各种经济作物251万亩,其中棉花100万亩,花生40万亩,红麻30万亩,瓜菜等80万亩。
  第三种类型是山丘地区,压缩粮田面积,扩大经济作物。如临沂地区在种植业内部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占耕地的比例由一九八〇年的28%,上升到一九八五年的33%。
  2.对大农业内部结构进行调整,大力发展林牧渔业。沂蒙山区、南四湖区和东营、惠民一带是发展林牧渔业的重要区域。为了加快这些地区经济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一九八五年七月至十月,省委、省政府领导梁步庭等带领省直各厅局及临沂、济宁两地的市委、市政府负责人,先后深入沂蒙山区和南四湖区进行调查研究,确定该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从全省看,不论是鲁西北四区,东部沿海地区,还是鲁中南山区,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中,都注意把发展林牧渔业放在重要位置。例如,临沂地区一九八五年林牧副渔各业产值达到13.35亿元,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一九八〇年的21.9%上升到33%。
  3.对农村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加快乡村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例如,东营市为发展乡镇企业,坚持乡镇办、村办、联办、户办,“四个轮子”一齐转,重点发展建筑建材、运输、机械加工、饲料加工业和为胜利油田职工服务的第三产业。菏泽地区一九八五年乡镇企业发展到45350个,比一九八四年增加3239个,从业人数达37.6万人,其中出县搞劳务的有9.5万人;乡镇村企业总产值58393万元,比一九八四年增长21.4%;个体工商户由一九八四年的62933户,增加到74132户,从业人数达11.46万人,增加2.23万人,其中进城务工经商的个体户由一九八二年的750户、1165人增加到1800户、2167人。
  第三节 以改革供销社体制为中心的农村流通领域的改革
  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给农村流通领域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改革供销社体制为中心内容的农村流通领域的改革,成为整个农村改革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供销社本来是五十年代初期,在国家扶持下,由农民集资入股组织起来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可是一九五八年以后,由于受“左”的影响,农村供销社逐步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升级,由“民办”变为“官办”,使供销社的所有制形式、管理体制、经营方式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以致使供销社的优良传统受到削弱,经营灵活性受到限制,同农民的关系逐渐疏远,为农民生产服务、生活服务的观念日益淡薄,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低,成了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不改变这种状况,就无法适应农村商品经济日益蓬勃发展的需要。
  一、改革的发展过程
  山东农村供销社体制的改革,到一九八五年,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
  (一)试点阶段。
  一九八二年五月,首先在诸城、巨野两县进行改革试点。诸城县有22个基层供销社,在试点过程中,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革:1.改“官办”为“民办”。首先,清理了五十年代以来的农民股金,通过清理股金把红利全部兑现给个人,并在此基础上,又发动农民扩大入股。全县有18.6万户农民入股,占总户数的93.7%,股金82.6万元,比原有股金增加94%,从而扩大了供销社民办因素。2.改单纯依靠行政领导为民主管理。恢复了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各社普遍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并民主选举产生了供销社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供销社的购销计划、经营活动、利润分配、职工奖惩、财务预决算,都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改变了过去一切由上级社统着办,基层社没有自主权的状况,保障了农民在供销社的主人翁地位,加强了基层社管理上的民主性。3.扩大经营范围,开拓了新的服务领域,改变单纯搞买卖业务,加强资金扶持、技术指导,物资供应、产品推销、商品信息等方面的综合服务。4.对人事、报酬进行改革。供销社的职工,通过考核从农村高中生中择优录用,不转城镇户口,不吃商品粮,表现好的长期录用,表现不好的,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予以辞退,做到职工能进能出。供销社的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利润包干,工资浮动,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供销社领导人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选上的给予职务津贴,落选的回原岗位工作,取消职务津贴。为了加强对基层供销社的领导,县供销社改为县联社,成为基层供销社的联合经济组织。
  为把县联社办成基层社的经济联合实体,诸城县联社从八个方面作了探索。一是坚持民主办社,县联社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理事会扩大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个基层社选定2至3名农民代表作为联系人,凡是涉及农民直接利益的事,就把他们请上来共同研究解决。二是兴办服务中心,发展农商联营。各基层社都建立了农副产品购销服务公司、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公司和生活资料供应服务公司。三是联办商品基地,发展骨干项目。例如县联社与桃林、郝戈庄、城关等8个基层社同515个大队的4310个专业户,联营兴办19000亩果园,占全县总产量的67.7%。四是扩大购销。一方面增设经营机构,从各基层社吸收入股20万元,兴办了贸易服务公司,所得利润按投资额的10%向各社分红,每年一次;一方面组织多种形式的联营,既有社社之间的联营,又有基层社与公司之间的联营。五是成立信息服务中心,指导购销,引导生产。县联社成立了市场预测和信息交流小组,通过报纸、电台、电视以基层社提供的需求情况,把县内和外地市场的货源和需求情况集中起来,经过分析、比较,筛选出最有价值的信息,以小报形式通报全县。六是联办储藏业务,提高经济效益。七是联办运输业务,加速商品流转。八是开展技术服务,促进商品生产。县联社成立了技术服务指导站,主要为各基层社和各公司培训技术骨干,指导农村商品生产。全县供销社系统配备了180多名技术人员,巡回到专业户、重点户进行指导。在对供销社进行改革的同时,还把原受基层供销社委托,经营范围只限于代购代销的825个“双代店”,改为队办合作商业,同时改进批发工作,搞起批发联营商店。各基层供销社也普遍开展了代批发业务,直接为农村合作商业、个体商业服务。
  在对供销社体制进行改革试点的同时,一九八二年下半年,山东省通过贯彻国务院《关于疏通城乡商品流通渠道扩大工业品下乡的决定》,进一步疏通城乡商品流通渠道,积极扩大工业品下乡,使农村市场初步出现了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坐商、行商都发展的可喜变化。据一九八二年底统计,全省新下伸的国营批发商店有36处,委托供销社代营批发网点有122处。另外,还有县以上全民所有制商业组织的下乡流动推销队(组)6万多人,约占经营日用工业品的国家职工总人数的六分之一。全省农村工商户发展到30多万个、37万多人。全省国营商业调往农村的商品总额比一九七八年增长41.9%。疏通城乡商品流通渠道的改革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城乡商品流通渠道不畅,仍然是一个突出问题。一九八二年全省共有各类下伸工业品批发网点288处(包括国务院决定下达前已下伸的67处),只占全省基层供销社总数的14%;新下伸的批发网点,只占全国同期下伸批发网点总数的6.6%,是进展较慢的省份之一。
  (二)初步改革阶段。
  一九八三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对供销社的体制改革进一步指出:“已进行试点的地区,要总结经验,逐步向面上推开。”“基层供销合作社应恢复合作商业性质,并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逐步办成供销、加工、储藏、运输、技术等综合服务中心。原来的县供销社,应当成为基层供销社的联合经济组织。”二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体改委、商业部关于改革农村商品流通体制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
  遵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的精神,以及全国供销社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要求,一九八三年四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供销社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全省供销社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到六月底,全省已进行体制改革的基层社达1858个,占基层社总数的91%。到十月底,全省县以下供销社的初步改革基本结束。在初步改革阶段,主要进行了以下几项改革。
  1.清股、扩股、发展新社员,增强供销社组织上的群众性。
  通过清股分红、落实股权、登记造册、扩大入股,使二三十年的股金得到了清理,社员拿到了红利,提高了入社的积极性。据一九八二年十二月统计:全省共清理股金3072.44万元,占应清股金的90%;共分红利1209.8万元,占应分红利的73.6%;新增股金4764万元,新老股金合计为8244.2万元,社员股金占基层供销社自有流动资金的比例上升到9.6%以上;全省入股农户1100多万户,占总农户的70%以上。
  2.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成立理事会、监事会,恢复和增强供销社在管理上的民主性。一九八三年底,全省2069个基层社都召开了社员大会,民主选举了理事会、监事会,有105个县成立了县联合社。据对1505个基层供销社统计,共选出代表145369名,其中农民代表99829名,占代表总数的68.7%。82个县联社共选出社员代表21770名,其中农民代表10274人,占47%,从而增强了供销社管理上的民主性。
  3.对劳动人事制度作了初步改革。一是按干部“四化”标准选举领导干部。据对1085个基层供销社统计,共选出理事会正、副主任2841人,平均每社2.6职,比改选前减少2.5职;平均年龄40.2岁,比改选前降低5岁;文化程度,初中以上人员占76.7%;供销社工龄在五年以上的2673人,占94%,并有975名职工和92名长期临时工或亦商亦农工当上了理事会正、副主任。在87个县联社中,共选出理事会正、副主任314人,平均每社3.6职,比改革前减少1.7职;平均年龄45.2岁,比改选前降低5.1岁。文化程度,大专24人,占7.6%;中专34人,占10.8%;高中34人,占10.8%;初中186人,占59.2%。二是部分单位改革了职工录用办法。供销社对现有亦商亦农和长期临时工经过统一考试,合格者留用,改为合同工;表现不好的或工作不需要的予以辞退。三是部分单位对民主选举的基层领导人实行职务津贴制,落选的取消津贴。
  4.扩大了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初步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联营业务,积极搞好产前产后服务。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积极为农民推销农副产品,解决群众“卖难买难”的问题。据对77个县联社统计,一九八三年一至九月份共为农民推销“卖难”的农副产品总额为1.3693亿元。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多层次的联营。据潍坊地区一九八三年八月统计,全区有90%的基层社与生产队、专业组、专业户、重点户开展社农联营,签定合同3000多项。三是改进供应办法,增设网点,拆整卖零,送货到村,供应到户,严格执行供应政策。四是提供信息,引导农民从事商品生产。从省社到基层社,层层建立了市场预测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加强对市场需求的调查和预测。多数基层社、县公司以统计科为主,成立了信息服务中心;省社经常印发全省《市场行情》,交流市场信息,从上到下组成了全省的信息网。五是搞好技术服务,提高商品生产的科学管理水平。各地供销社除对原有的多种经营管理员(每基层社3-5人)进行整顿,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其作用外,许多基层社和县公司用招聘的办法,聘请一批有经验的专业技术员,对专业户和重点户分片包干巡回技术指导。还有不少基层社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5.逐步把县联社办成基层社的经济联合实体。为此,县联社一是加强了对基层社的领导。二是实行民主管理,县联社的理事都要有部分基层社的代表参加,从组织上和制度上加强对县联社的发言权和监督权,县联社认真研究办理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的提案。三是基层社要向县联社入股实行入股分红制度。县联社的基层社股金,基层社吸收的社员股金,可用于增加企业流动资金,兴建经营性和生产性设施;联合举办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企业,改善农副产品仓储、运输、加工条件等。四是县联社(包括县公司)坚持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尊重基层社的经营自主权,凡是基层社能够经营的,县联社不插手,不互争业务,不互争利润,积极承办基层社力所不及的商品购销业务。县联社对从远地外采日用工业品实行联购分销,对农副产品实行分购联销,扩大经营,利润分配坚持上少下多的原则。县联社积极为基层社提供市场信息,培训各类专业人才,兴办商品生产基地、加工业和服务设施。
  (三)深入改革阶段。
  一九八四年和一九八五年是供销社体制改革深入进行的阶段。一九八四年五月,省里召开了供销社主任会议,讨论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深入进行供销社体制改革的试行规定(讨论稿)》。这一年,全省供销社的改革着重抓了“五个突破”,即在劳动纪律上有新的突破;突破对农民入股的限制;突破对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的限制;突破按劳分配上存在的问题;价格上要让供销社有一定的灵活性。通过抓“五个突破”,进一步推动了供销社的改革。据八月份不完全统计:全省新扩社员股金1000多万元,加上原有股金已达1亿多元;在基层社全部理事成员中,有农民代表177人,其中18位农民代表担任了主任、副主任;在全部监事会成员中,已有农民代表5156人。据对90个县社统计,经过考核合格录用,续订合同的职工有13933人,不合格而被辞退的有1500人。全省联营新办企业有594个,签定各种联营合同18.8万份,与27.1万户农民联营。此外,各地还开展了信息、咨询、租赁、维修、技术服务,加强了生产资料、农机具、民用建材的经营,日用工业品的经营也更加灵活,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九八五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供销合作社应该完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由群众民主管理。”随着国家对农产品统派购制度的改革,供销社在经营上有了更大的灵活性,不再受经营范围、行业分工、地区界限的限制。因此,山东的供销社改革,在一九八五年又着重抓了“两个扩大”,即扩大经营范围,扩大服务领域。据上半年统计,全省新兴办的生产、加工、服务项目有1800多个;供销社直接扶持发展的“两户”有19.8万户,帮助农民推销粮油4.7亿元,生猪近10万头,鲜蛋95万斤;向农民提供扶持生产资金2500多万元;为乡镇企业代购原料总值6000多万元,代销产品1亿多元,使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都有了新的扩大。在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方面,据一九八五年八月统计,全省已有32692个经营单位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占经营单位总数的98%。
  二、供销社体制改革的初步成绩
  山东的供销社体制围绕“官办改民办”这个核心和办成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经过四年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与改革前相比,在许多方面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一)扩股、集资有了新发展。
  改革前,全省社员股金仅有3400万元,占基层社自有资金的2.4%。到一九八五年十二月,股金、集资总额已增加为3.1亿元,比改革前增加了8倍,占基层社自有资金的20%。入股户数占农户的90%以上,其中入股万元以上的有271户,千元以上的有2.2万户。全省有6个地、市股金、集资额超过2000万元,有25个县、市的股金、集资超过300万元,从而增强了供销社组织的群众性。
  (二)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全省2060个基层供销社和127个县、市、区供销社,都逐步建立健全了民主管理制度。在全省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共有农民代表11974人,占理事会、监事会中成员的41.1%;其中,1133人担任正、副主任。各地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中农民成员的增加,促进了管理上的民主性。
  (三)对干部和用工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改革。
  基层社和联社的领导干部,由原来的任命制,改为由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制,不少合同工被选为正、副主任。到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对原有亦商亦农工、长期临时工经考核转为合同工的有4.6万多人,不合格被辞退的有1500多人,同时通过考试择优录用的新职工有3700多人。其他方面,如财务、计划、统计管理等制度也按照合作企业的性质进行了一些相应的改革。
  (四)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不断扩大,综合服务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一九八二年底,全省供销社共有经营服务网点31500处(不包括双代店)。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五年,先后新增各类网点4700多处,其中与农民和村镇联办的网点837处,新建信息服务机构2800多处,进一步方便了农民。通过各种形式培训各类技术人员61万多人次。一九八四年和一九八五年两年共集资兴办各类加工、储藏、运输企业2000多个。到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全省已有冷库、加工厂及运输专业企业4000多处,其中冷风库71处,容积14万吨;冷库61处,容积9000多吨;各类加工厂2900多处,年产值53亿元;供销社新兴办的企业安排了农村劳动力20多万人。供销社为农民提供的多功能的综合服务,使供销社由购销为主的经营型逐步向经营加工、服务型发展,增强了经营的灵活性,促进了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
  (五)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增强了企业活力。
  一九八四年全省供销社商品纯购进额完成86.3亿元,比一九八二年增长27.1%;其中农副产品购进额59.5亿元,占农民出售农副产品全部收入的52%。在多家经商、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商品纯销售额实现85.6亿元,比一九八二年增加2.4%;其中生产、生活资料销售69.8亿元,占县以下社会商品零售额的51%。全年实现利润2.96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一九八二年增长20%。
  (六)干部、职工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全省各级供销社,四年来用各种形式先后培训干部、职工44万人次,其中省社直接培训干部、职工4600人次,地、市、县社培训13万多人次,基层社组织职工学习、培训30万人次。通过培训及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全省供销社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进一步提高。
  四年来,随着供销社体制改革,农村的流通领域逐步放开、搞活了。但总的看,流通领域里的问题还不少,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深度不够,发展也不平衡。据调查,全省2060个基层社,改革成效显著、综合服务能力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明显提高的占30%;一般的约占50%;改革进展不快、适应能力不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无明显提高,甚至继续下降的占20%。同时人们对供销社改革措施的认识也不完全一致。因此,进一步统一认识、放宽政策,巩固、发展和完善供销社的改革,仍然是一项十分紧迫而繁重的任务。
  第四节 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改革
  农村的改革,特别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多种经济形式的发展,使“政社合一”、“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改革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已势在必行。
  一、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就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省委、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在阳谷县城关、寿张、阎楼、石佛等公社进行调查研究。调查中,基层干部反映,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有四个弊端:一是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公社直接向生产队下达生产计划和农副产品征购任务等命令,而公社干部和社队经济的经营好坏没有直接的经济利害关系,干部关心的是如何执行上级的行政命令,而不考虑客观实际,不注意经济效果,不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强迫生产队搞这搞那,“种田的不当家,当家的不种田。”二是随意调拨生产队的人力、物力、财力,很少考虑等价交换、自愿互利的原则,助长一平二调,加重生产队和社员的负担,损害广大社员的物质利益。三是党、政、企不分,形成了“一人抓大家,大家靠一人”。四是公社分管业务工作的干部很难发挥作用。这个调查使多数人赞成政社分开,但对公社管理体制怎么改,以及建立什么样的体制好,认识上不尽一致,也没有形成比较明确的意见。
  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明确提出设立乡政权的问题。根据宪法修改草案的有关内容和要求,一九八三年四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了由各地、市行署,民政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建乡座谈会。会议确定在济宁的邹县、潍坊的昌邑、菏泽的巨野、淄博的张店,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试点工作。各地、市也选了一、二个公社进行建乡试点。同年六月,在邹县召开了省建乡工作座谈会,进一步部署、安排试点工作,并确定宁阳县也列入改革试点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的指示精神和山东建乡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一九八三年十一月省政府拟定了《山东省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强调乡政府是基层政权,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建立乡政府必须以“给人民以民主”为指导思想;从便于领导、方便群众出发,合理确定乡的规模,以便既有利于干部熟悉群众,又便于群众监督干部;并指出在建乡工作中要重视集镇建设,具有一定条件的集镇,可以成立镇政府,以促进农村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在工商业和多种经营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多的集市,或者历史上曾经建过镇和新兴的物资集散地、港口、工矿区,也可以建立镇政府,为在全省建设星罗棋布的小城镇创造条件。省辖市的农村区,只建乡、镇,不再设区。省辖(县级)市范围很大的,可以设办事处,作为市的派出机关。为了加强建乡工作的领导,山东省委成立了农村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地、市、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全省建乡工作在一九八三年底、一九八四年初普遍铺开。
  二、以乡、村管理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形式的形成
  在建立以乡、村为主要管理形式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形式的过程中,首先从搞好和加强宣传工作入手,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实行二十多年,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影响很深。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首先要破除“左”的观念和模式,改革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要向农民讲清楚,使农民心里踏实。
  其次,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乡的规模。山东的特点是大县、大社比较多,全省平均每个公社有3万多人,有的地区平均每个公社5万多人,最大的公社有10万多人。山东省委和省政府经过多种类型的试点比较,确定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原则上要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群众和干部之间的监督和联系。本着这个原则,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搞“一刀切”。从建乡情况看,全省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以原公社范围建乡的,有70个县、市(区),占54.7%;二是基本上以原公社范围建乡,大一点的社适当划小的有28个县、市(区),占21.9%;三是基本上以原公社范围设区,以原管理区范围建乡的,有30个县、市(区),占23.4%。全省平均每个乡、镇2.2万多人,多数比较合适。
  第三,在建乡的同时,注意了镇的建设。掌握的原则:一是积极发展,严格条件。凡已具备建镇条件的都批准建镇,条件暂不具备的积极创造条件,不搞一轰而上。全省原有110个镇,新增建了615个。二是通盘规划,合理布局。东部地区经济比较发达,建镇较多,烟台、潍坊两市各建镇100个左右;西部地区建镇较少,菏泽、聊城地区各建镇50个左右。全省平均每个县、市(区)有6个镇,每200平方公里有一个建制镇,初步形成了星罗棋布的小城镇。三是普遍实行了以镇管村的体制,每个镇辖村30个左右。
  到一九八四年底,全省建乡建村工作基本结束。全省共建乡(镇)3368个,其中建镇825个。在建乡的同时,以原生产大队为基础建立了村民委员会。全省共建村民委员会8万多个,比原生产大队略有增加。
  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以乡、村管理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形式,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第一,初步改变了党不管党、政不管政和政企不分的状况,党、政、企三者工作都有所加强,各方面的工作出现了新的起色。乡党委开始摆脱行政事务,集中抓党的建设。乡政府一般都按照自己的职权开展了工作,重点抓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处理了一大批民事纠纷,开展了两个文明建设,促进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的好转,同时兴办了大量公共福利事业,在群众中树立了威信,受到群众的称赞。乡一级经济组织注意搞好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多种服务,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第二,乡镇和村级领导班子的结构发生了变化。干部平均年龄下降,文化程度、专业知识、领导素质都有所提高,使农村基层工作开创新局面有了组织保证。第三,基层民主空气较过去浓厚,调动了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那些当选的乡干部普遍感到这是群众的信任,因而增强了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了工作热情。但是,由于这一改革时间较短,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不健全,民主和法制建设还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党政企不分、党委包揽一切的现象仍然存在;基层行政管理没有真正就序,各部门下设机构多,条块分割情况大量存在;一些基层干部在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上与发展商品经济的新形势还不适应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完善农村基层政权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的过程中进一步加以解决。
  第五节 农村经济关系的新变化
  农村的改革,引起了农村经济关系的重大变化,带来了生产的迅速发展和整个农村经济的空前活跃。虽然这一改革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但改革已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经济体制展现了广阔的前景。
  改革使农村出现了新的合作经济形式。过去那种统得过多过死、行政干预过多的经济体制和经济形式,已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通过改革,实行以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过去旧体制的束缚,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在这个基础上,农村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和形式开始出现,表现了强大的生命力。例如,全省从事多种经营的专业户到一九八五年已发展到110.76万户,占农户总数的6.8%,但年产值总收入达到45.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2.8%。各种形式的农村新经济联合体发展到4.8万个,从业人员41.9万人,年人均分配1155元。农村各种新的合作经济形式,在深入改革的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完善,它将更适合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改革促进了农村经济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农村改革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促进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一九七八年以前,山东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农产品数量增长缓慢。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七八年的二十六年间,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粮食平均每年增加14.9斤,而一九七八年到一九八四年六年间,平均每年增加76.5斤,一九八四年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粮食达到2440斤,比一九七八年增加459斤。一九七八年与一九五二年比较,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棉花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10斤,一九七八年只有13斤。一九七八年以后逐年增加,一九八四年达到138斤,比一九七八年增加125斤,平均每年增加20.8斤。一九七八年与一九五二年比较,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花生减少29斤,一九七八年仅有81斤。一九七八年以后逐年增加,一九八四年达到144斤,比一九七八年增加63斤,平均每年增加10.5斤。一九八三年,山东农村每个农业劳力创造的总产值达到884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27.2%,相当于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七八年二十六年间的增长幅度,平均每年递增4.9%。每个农业劳力创造的净产值达到598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30.3%,大大高于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七八年二十六年间21.8%的增长幅度,平均每年递增5.4%。每个农业劳力创造的商品产值达到416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1.67倍,也大大高于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七八年二十六年间1.33倍的增长速度。
  专业户和经济联合体的发展,推动了农业生产向大规模商品生产的发展,使农副产品商品率有了较大的提高。一九八三年山东省农副产品商品率达到42.2%,比一九七八年提高11.4%,比一九五二年提高16.9%。其中,粮食商品率为20.7%,比一九七八年提高7.1%,比一九五二年提高3.5%。棉花商品率为97.9%,比一九七八年提高10.5%,比一九五二年提高38.6%。一九八四年全省农产品商品率为56.4%,一九八五年为55.7%。
  改革加快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学科学、用科学、实行科学种田的积极性。他们在实践中体会到,“科学是个宝,生产离不了;科学技术学得好,生产才能搞得好。”“鲁棉一号”的迅速推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过去山东省棉花的主要品种是“岱字十五号”,由于种植时间过长,已经严重混杂和退化。一九八〇年全省开始推广“鲁棉一号”新品种,棉区农民共种植了850多万亩,占全部棉田的90%以上。这一年全省棉花平均亩产提高的幅度超过25%,总产量比一九七八年增长2倍多。
  随着农村兴起的“科学热”,全省各地采取了多种形式推广普及农业技术。例如,烟台市荣成县,一九八四年全县有农技推广服务公司29处,农技队600个,科技户5200多户,科技示范户1500多户。县、乡镇和村三级成立各类农业技术学校27处,举办各种农民技术培训班500多次,培训骨干6万多名,举办广播技术讲座6000多次,印发《荣成农业技术》和《荣成科普》小报5万多份。泰安地区肥城县、乡、村建立了以科协为主体的科技服务组织,发展了4500多个科技示范户,成立了农民专业协会,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四级科技服务体系。一九八五年组织人才培训385期,参加人数达1.5万人,引进先进技术303项,开发新品种95项,提供科技信息660多条,农民中学科学致富的户达2810户,其中有774户收入在5000元以上。他们在花生、棉花、瓜菜生产中,推广地膜覆盖技术近万亩,平均亩产增值50多元;推广配方施肥24.2万亩,平均亩增产10%以上;推广应用硼肥、亚硫酸氢钠光呼吸抑制剂,增产10%以上;推广应用禽畜新技术,提高了疫病防治效果;研制推广了机井测试改造新技术,提高机井综合装置效率在15%以上。同时,还注意了繁育、推广作物良种和禽畜良种。一九八四年,全省参加各类农业技术培训的约有400多万人次,在农业技术中学、农民技术学校、农业广播学校等学习的人数有150万人。据一九八五年不完全统计,全省县、乡(镇)、村办的科普学校、科普夜校和文化技术学校12000多所,根据农时季节举办的各种生产技术培训班25000多期,共培训农民技术骨干185.5万多人。
  改革使农民走上致富之路。发展农村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使农村走上普遍富裕的道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山东省农民人均分配收入的水平一直比较低,增长速度也比较缓慢。到一九七八年全省农民人均分配收入只有64.8元,一九七八年以后,农民人均收入迅速增加。(见表7)一九七八年到一九八五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316.4元,增长了3倍多,平均每年增加45.2元,平均年递增22%,一年的增加量相当于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七八年二十六年增加的数量。从地区看,鲁西北地区变化较大。一九七八年,惠民、德州、聊城、菏泽四个地区的农民人均收入分别是53.3元、47元、46元、40元,大大低于当时全省64.8元的平均收入水平。经过农村改革之后,这四个地区的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一九八四年分别达到433.7元、455.5元、420元、297元,其中惠民、德州、聊城三个地区大大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与一九七八年比较,惠民地区增长7.14倍,德州地区增长8.69倍,聊城地区增长8.13倍,菏泽地区增长6.43倍。
  农民收入增加,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农村储蓄的大幅度增加。(见表8)一九八五年农村储蓄余额比一九七八年增加74.64亿元,平均每年增加10.66亿元,平均每年递增40.05%。
  农民收入增加,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另一个重要标志,是农民生活消费品支出不断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变化。据有关部门对40个县、4000个农户的抽样调查,一九八五年农民生活消费品支出为314.90元,比一九八四年增长11.30%,其中吃、住、用、穿、烧的支出,分别为168.19元、47.68元、44.44元、36.3元、18.29元,比一九八四年分别增长12.74%、3.4%、22.4%、4.85%、9.46%。从其消费结构看,吃的方面,主食支出与一九八四年基本持平,副食支出一九八五年为56.99元,比一九八四年增长21.9%。在主食用粮中,细粮为348.83斤,占78.88%,比一九八四年上升8.12%。住的方面,一九八五年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5.13平方米,比一九八四年增长4.06%。用的方面,一九八五年用的支出为44.44元,比一九八四年增长22.4%。穿的方面,成衣服装的消费呈增长趋势,而面料的消费量下降。此外,在生活消费品支出中,商品性支出比重上升,自给性消费支出比重下降。一九八五年商品性支出为211.69元,比一九八四年增长13.9%,比重由一九八四年的65.69%上升到67.22%。
  山东的农村改革同全国一样,在六、七年的实践中获得了很大的成功。第一,建立了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中心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按照商品生产发展的需要组成各种经济联合体,这就冲破了在所有制关系方面“由个人发展到集体、再由集体发展到全民”的过渡模式,逐步形成了适合农村生产力水平、符合农民意愿和需要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合作经济形式。第二,在分配关系上,由于采取了打破“大锅饭”,纠正平均主义的做法,实现了“责、权、利”的紧密结合,使喊了多年的按劳分配原则得到了贯彻落实,广大农民的个人利益得到了保障。第三,在劳动管理方式上,强调了“统分结合”,把集体统一管理的优越性和农户分散经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对农业生产实行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使农民有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农村的改革虽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改革并没有完结,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如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结合的最优形式,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的管理等等,都需要通过深化改革,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逐步加以解决。
  第十章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从农村到城市逐步展开。一九八四年九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三中全会,制定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宏伟蓝图。从此,山东省的经济体制也进入了全面改革的新阶段。
  第一节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尝试
  山东省同全国一样,多年来形成的经济体制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这种传统的经济体制的弊端主要表现在:政企职责不分,国家对企业统得过死,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压抑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经济运行缺乏活力;条块分割、对外封锁,割裂了经济的内在联系,因而使经济的发展遇到了严重的障碍。这就从客观上提出了改革经济体制的要求。农村改革所取得的突破性进展,推动了城市经济从各个方面开始进行改革的初步尝试。
  一、扩大企业自主权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首先是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的。过去,对企业控制太多、太死,领导部门权力过于集中,企业缺乏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权力,扩大企业自主权已成为当务之急。一九七九年九月,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管理体制和扩大企业自主权通知的精神,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五个改革管理体制文件,做好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一定要充分理解扩大企业自主权的重要意义,改变过去干好干坏一个样、盈利亏损一个样的“大锅饭”状况,把经济利益、经济效果、经济责任结合起来,把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并决定首先在部分经过整顿、领导班子比较健全、生产秩序和管理工作已经正常、独立经济核算,并有盈利的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进行试点。全省第一批试点企业共有58个。
  针对当时企业中存在的弊端,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1)扩大企业在产品生产、销售、试制方面的权限,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允许自销一部分产品,鼓励支持企业发展新产品。(2)改企业基金制为利润留成制,利润留成分为生产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3)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扩大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4)企业有权按国家计划自行择优录用职工,确定对职工的奖惩,决定自己的机构设置、任免中层干部。(5)提高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这些措施对克服企业吃“大锅饭”的状况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果。一九七九年同一九七八年相比,工业总产值,全省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增长5.78%,试点企业增长15.1%;实现利润,全省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增长3.62%,试点企业增长24.6%。试点企业利润增长部分,国家得66%,企业和职工得34%。试点情况表明,扩大企业自主权不仅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一九八〇年,除原有58个企业继续试点外,又增加了117个工业企业进行试点,并从计划、产销、物资、价格、劳动、人事各个方面逐步扩大了试点内容。
  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取得一些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一九八一年开始,陆续在全省工商企业中普遍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一九八四年五月十日,国务院下达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方向和政策更加明确。至此,从一九七九年下半年到一九八四年,全省扩大企业自主权从点到面,全面展开,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在人事管理制度方面,企业厂长(经理)由单一的委任制改为委任、选举、招聘等多种办法。到一九八四年,全省已有460个国营企业民主选举了厂长(经理)。这一改革,开始打破企业干部终身制,增强了企业领导层的责任感,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领导班子职数一般减少了2到3职,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也有较大提高。由于放宽了人事制度方面的权限,促进了科技人员合理流动,到一九八四年,全省调整交流了2865人,其中,从省外引进1050人,使一些长期使用不当的工程技术人员得到了合理使用。
  在劳动管理制度方面,开始走向多样化。企业根据生产需要,采用了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轮换工等多种用工形式。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四年,全省共招用合同工4.1万人,占全部招工人数的18.7%。济宁市一九八四年新招工人4000名,全部实行了合同制。
  由于企业在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资金使用、产品价格等生产经营方面有了较大的权限,企业开始从一潭死水中摆脱出来,增强了活力。企业自销产品已扩大到53%;实行浮动价格和市场价格的产品近百种;新产品的产值已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9%,比扩权前提高了4%;全省有90种产品达到了国际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水平。这就为下一步企业内部的各项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推行经济责任制
  随着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实施,工商企业开始推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一九八〇年至一九八一年为开始推行阶段,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四年为完善提高阶段。
  (一)开始推行阶段。一九八〇年推行的经济责任制,主要是国家对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盈亏包干和定额补贴,改变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状况。在全省预算内地方国营工业2065个企业中,实行上述经济责任制的共有814个企业,占39.4%。实行经济责任制后,大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在少数企业中,开始运用奖金作为考核奖励职工的经济手段,实行了经济考核制度,个别纺织企业试行计件工资或超定额计件工资。一九八一年五月全省工交工作会议,总结了试点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的经验,提出在全省普遍推行经济责任制,把经济责任、经济效果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使企业发展有一个内在的动力。同时,强调企业内部也要实行经济责任制,解决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问题。到一九八一年底,全省实行以盈亏包干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的企业达1641个,占全部国营企业的88.7%,亏损企业实行包干补贴的已占93%,微利企业全部实行了盈亏包干,在企业内部已有35%的企业实行计件或超定额计件工资制。经济责任制的推行,使企业的利润分配和经营成果直接挂钩,使职工的收入和劳动成果直接挂钩,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促进了生产。全省一九八一年下半年工业产值比上半年提高了10%以上,上缴利润提高了40%以上。
  (二)完善提高阶段。经济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为了争利润,有的企业不顾产品质量,粗制滥造;企业内部分配还不尽合理,有的企业职工收入水平提高幅度过大,未能正确处理经济责任、经济效果和经济利益三者的关系,影响了企业发展的后劲。
  为了克服上述弊端,把全省工商企业的经济体制改革引向健康发展的道路,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一九八一年九月,在全省工交工作座谈会上,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一方面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行经济责任制,另一方面着重指出在推行经济责任制中,必须正确处理三者利益关系。为此,对经济责任制作了一些调整,主要是对利润包干基数过低的适当调高;企业奖金发放超过三个月标准工资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对于企业留利中要留出的生产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各占多大比重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强调奖金分配不能超过规定的比例。这些措施,都对经济责任制的健康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一九八三年到一九八四年,结合学习首都钢铁公司推行经济责任制的经验和第二步利改税,全省经济责任制又有新的发展。(1)在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上,进一步强调了责、权、利相结合。通过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对大部分企业不再实行盈亏包干,而是把企业对国家承担的责任,用税收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2)一部分小型国营企业,主要是小型国营商业零售业、饮食服务业、修理业,改为集体经营或个人承包经营,盈亏自负。一九八四年全省5928个小型国营商业企业中,有1375个改为集体经营,其中,通过租赁、转让等形式变为个人经营的有224个。(3)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范围,由生产岗位发展到各类人员、各个部门,从车间到科室普遍都建立了岗位责任制。(4)责任制的形式有新的发展,主要有:指标承包,基本做法是将经济指标分解,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个人;专业承包,根据各类人员的工作特点确定承包任务,主要是对企业后勤服务、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等二、三线职工实行;单项承包,对单独核算的一次性项目实行的承包;综合承包,对可以单独核算的生产或经营单位实行内部核算,主要用于企业内部各种专业生产单位和服务机构;百分计奖或记分计奖,将职工应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划分为若干分值,按分给予奖惩。
  工商企业经济责任制的推行,从微观上着手解决平均主义,把经济责任、经济权力、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把职工收入的高低同企业经营好坏和个人贡献大小结合起来,从而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提高了经济效益。一九八〇年至一九八四年,工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8.4%;企业经济效益也有了相应的提高,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每年递增6.7%;产品质量逐年提高,全省共有25个产品被国家评为金质奖,143个评为银质奖,591个评为优质产品。
  经过几年的实践,经济责任制所产生的巨大威力,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它已经成为工商企业生产经营所必不可少的关键措施和手段,并为经济体制宏观上的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三、改革流通体制
  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供应紧张的状况开始缓和,为改革流通体制创造了条件。
  (一)物资流通体制的改革。
  物资流通体制的改革,一九八三年开始酝酿,一九八四年在物资供应、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改革。
  1.减少计划分配品种和计划分配的范围。一九七九年国家确定统配物资为256种,一九八四年只对其中30种重要的燃料、原材料和汽车实行计划分配。对物资需要量大、有定额核算基础的用户,继续按隶属关系分配物资,其余不再直接分配,由物资部门的经营网点组织供应。
  2.建立物资贸易中心,开辟多种流通渠道。全省以城市为依托,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等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县城,建立了物资贸易中心、公司、商场等贸易场所27处。这些贸易中心,资源渠道多,经营范围广,方法灵活多样,为搞活生产资料流通发挥了积极作用。
  3.改革经营管理。在继续加强指令性计划物资管理的同时,根据商品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改变坐在家里等计划分配的旧办法,大力开展市场调查,走出去积极筹集货源,发挥各级物资部门的主渠道作用。与此相适应,还把企业应有的权限逐步放给企业,企业有权经营计划外物资,允许企业在一定范围内搞活库存,搞活经营,初步改变了统得多、管得死的做法。部分市、地开始试行经理负责制,推动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4.发展配套承包供应。根据生产建设项目的需要,对原材料供应定数量、定质量、定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共同负责、共同遵守。这种方法有利于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保证生产建设的顺利施工。一九八四年配套承包发展很快,承包供应的范围,由基建、技术改造扩展到生产和维修,由城市扩展到农村;承包供应的品种,由钢材、木材、建材,扩展到机电产品、化工原料等。
  5.改善农村物资供应。为繁荣农村商品经济,县以下普遍建立了适应农村物资供应的经济联合组织,改变了过去物资供应只对国营和城市集体单位负责的做法,把乡镇企业和专业户、联合体作为新的服务对象;对它们需要的物资,纳入采购供应计划,尽力满足需要。一九八四年,全省直接供应农村物资比过去增长近30%,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商业流通体制改革。
  一九八〇年,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后,改革开始在商业流通的各个方面逐步展开。
  1.改进商品购销形式。对农副产品,逐步缩小了统购包销的范围,扩大了议购议销范围。对工业品,除棉花、棉纱和石油等少数商品继续实行统购统销,其他商品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对全国和全省统一平衡分配、调拨的商品,实行计划收购;二是对销售面广,与市场和人民生活关系较大的商品实行订购;三是对一般商品由商业部门选购。生产部门在完成国家计划、订购任务后,允许自销产品。商业零售单位突破了长期以来按行业分工经营的限制,从生产和消费的实际需要出发,实行以本业为主,合理兼营。服装、鞋帽、糕点、副食等行业,增强了企业对市场的反馈能力,提高了产品质量,更好地满足了市场需要。
  2.打破城乡封锁,实行城乡通开的新体制。一九八二年七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疏通城乡商品流通渠道,扩大工业品下乡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改变长期以来城市由商业经营,农村由供销社经营的旧框框,实行按商品分工、城乡通开的新体制,商业部门可以下乡,供销社也可以进城。为促进工业品下乡,推广了城市商业同农村供销社联营的方式,一般是由县百货公司或批发站同基层供销社建立批零兼营的联营店,全省每个县都建立了一处联营店。城市商业也可以委托基层供销社代批发,有的县还发展了国营商业批发机构直接下伸到农村,开展批发和零售业务。
  3.调整社会商业结构,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对集体和个体工商户采取扶持、保护的政策。从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四年,全省集体和个体商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五年间集体商业网点增加43,7万个,人员增加79.6万人,个体商业网点增加42万个,人员增加57万人。一九八四年,集体商业所占比重达到14.5%,比一九七九年提高了7%,个体商业提高了66%。集体和个体商业的发展,对繁荣经济,活跃市场、扩大就业门路,方便群众生活起了积极的作用,群众吃饭、做衣、住宿、修理、理发难的状况有了较大程度的缓和。
  4.发展城市贸易市场。一九七八年以前,集市贸易只局限在农村集镇,在大中城市基本上没有固定的集市贸易场所。一九七九年后,济南、青岛、烟台、淄博等大中城市的集市贸易重新得到恢复。到一九八一年,全省城市集市贸易场所已发展到108处,农民在贸易场所设立固定的销售网点,贸易范围也由单纯农副产品扩大到工业品,经营规模由零售发展到批发。一九八四年,全省集市贸易场所已达4944个,其中城市239个,交易额达34.58亿元,相当于社会零售总额的14.7%。为了打破地区封锁,加快流通速度,减少流转环节,一九八四年,济南、潍坊等大中城市试办了贸易中心和批发市场。全省共建立各种形式的贸易中心109个,其中工业品贸易中心74个,农副产品贸易中心35个。贸易中心不但销售商品,还积极开展流通协作,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提供服务。
  5.改革批发机构管理体制,提高商业企业经营水平。一九八四年撤销省属专业公司,将50个工业品二级批发站下放给所在市、地管理。在扩大商业企业自主权,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基础上,商业企业从一九八二年开始进行了全面整顿,着重解决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问题,使全省商业企业的素质和服务质量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四年上半年,全省商业流通体制的初步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也为以后商业体制的全面改革准备了必要的经验和条件。但这些改革,从总体上说仍然是初步和局部的,多年以来所形成的闭塞、呆滞的流通体制还没有根本打破。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城乡之间未完全通开,城乡交流还存在种种障碍。二是管理体制还不适应,商业部门的经营管理体制基本上是政企合一,行政层次束缚还很严重。三是工商之间还不够协调,特别是扩大工业企业自销权后,工商矛盾显得更突出了。四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在如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关系,进一步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均待进一步探索。
  四、促进企业改组和横向经济联合
  根据经济合理、协调发展的原则,一九七九年对全省工业系统的356个企业,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了关停并转。一九八〇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强调要发挥优势,增强竞争能力,必须走联合的道路。企业改组联合的主要内容是调整工业内部结构,大力发展消费品和短线产品生产,扩大优质名牌产品产量,实行专业化协作,提高社会综合经济效益。主要形式有:
  (一)经济实体性联合。对全省经济发展影响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如冶金、烟草、丝绸、医药、煤炭、电子、陶瓷、自行车等,组成了全省性的经济实体性公司,实行人财物、产供销统一领导。这些公司既是经济单位,从事经营活动,又代行政府机构的管理职能。如一九八一年七月,对冶金工业管理体制进行了重要改革,上收了原归市、地领导的济南钢铁厂、青岛钢厂、张店钢铁厂、金岭铁矿等25个企业和冶金厅直属的7个企业,成立了山东省冶金总公司,实行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管理,对国家实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总公司成立后,在国家停拨基建投资、能源供应减少、产量受限的情况下,冶金工业稳步发展。一九八三年,全省钢、钢材和生铁产量都提前两年完成“六五”计划,实现利税比一九八〇年增长35%,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松散性联合。将一些产品结构和工艺设备相近的企业,以生产优质名牌产品或骨干产品的企业为“龙头”联合起来,成龙配套,提高生产能力。如潍坊电子工业公司,围绕录音机、计算机、通讯机等整机产品,将全市电子企业组织起来,协作生产,仅一年就形成了年产录音机20万部、录音机芯100万部、磁头50万部、磁带100万盒的能力,产品畅销全国,成为全省电子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又如以济南第一机床厂为龙头,将德州、沂水、鲁南、济宁等地的机床厂联合起来,组成了济南第一机床厂联营公司,既保证了原有机床的生产,又发展了数显和数控新车床,生产能力有了显著提高。
  (三)工艺专业化协作。一九八〇年,首先在济南、青岛、烟台3市结合工业调整改组,建立起13个电镀、铸造和热处理中心,撤消了分散的384个加工厂点,每年可节电890万度、节煤1135吨、节水21.7万吨,减少有害物质排放近3万立方米。到一九八四年,全省共撤消了833个铸造、锻压、电镀、热处理厂,成立了85个服务中心。还有的地方组织了生产服务的社会化协作,如济南市五个系统,将所属各企业的维修车间,联合组成维修服务中心,统一担负本系统各种设备的大修任务,并承接社会上修理任务,维修的效率、质量大大提高,成本也下降了。这种联合有利于打破“小而全”、“大而全”的束缚,使企业的组织结构逐步趋向合理。
  (四)工商联合。一九八四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将省纺织品批发站划归省纺织工业厅领导,将各市、地纺织品批发站同纺织工业生产部门合并,实行工商合一的经济管理体制。除此之外,各地普遍开展了企业与商业部门联营联销,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产品扩散,发展城市工业同乡镇企业联合。一九七九年以来,威海市发挥城市工业经济技术较好的优势,搞好产品的开发、创新和提高质量以及产品的推销、原材料的采购,初加工由乡镇企业承担。该市先后组织皮革、服装、地毯、绣花、抽纱、机械、钟表、塑料等8个经济联合体,带动了全市乡镇企业迅速发展。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四年,全市工业总产值年递增12.1%,其中乡镇工业产值年递增27.20%以上,工业产值在全省县级市中居第一位。威海市产品扩散,城市与乡镇企业联合发展工业的成功经验,受到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认为这是一条城乡合作、扬长补短、共同发展的有效途径,并在全省推广了这一经验。青岛市将140多种产品扩散给32个县属企业和66个乡镇企业,使这些企业得到了发展,一九八四年这个市乡镇企业工业产值比上年增长60%。
  发展企业经济联合的做法:一是贯彻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除实体公司外,其他各种联合基本上都是企业自由联合而成,行政部门没有过多干预,只是起指导和牵线、搭桥的作用。联合的形式和内容,都是在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强调参加联合的企业按章程规定有进出的自由。二是打破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的界限,不搞“门户之见”。参加联合的企业坚持“三不变”,即不改变所有制性质,不改变隶属关系,不改变财政体制,企业可以交叉参加联合。三是在机构设置上,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经济联合体一般都以主导厂为依托,实行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四是在联合的方法和步骤上,不硬套一个模式,灵活多样,有生产、技术联合,有供销、经营联合,也有资金、设备联合。联合是在企业彼此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一哄而起。
  由于这一时期按条块管理的体制没有根本改变,条块分割,部门、地方自成体系,各自维护自己的利益,加之财政体制、物资供应、统计制度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的要求,因而企业的改组和联合仍然阻力重重。有一些公司,实际上只是原有的行政机构换了一块牌子,并未办成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性公司。有的则是借联合的名义,将一些企业归属于自己领导之下,增加了行政管理人员,对企业统得更多、更死。特别是跨行业、跨地区的经济联合,困难就更大一些,往往由于地区、部门干涉,使联合不能发展下去。因此,要进一步推动企业改组和横向经济联合,必须结合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使各个方面都配起套来,创造出适应经济联合的良好社会经济环境。
  五、改革基本建设体制
  一九七九年以后,按照中央关于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山东省在压缩建设规模,调整投资方向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全省基本建设总规模由一九八〇年的26.9亿元,调减到18亿元;投资结构也发生了变化,过去长期落后的非生产性建设投资比重一九八〇年上升到27.3%,比一九七八年提高了10.3%。但是,基本建设中仍然存在许多严重问题,主要是:重复建设、盲目建设的问题仍有发生;建筑施工水平低,质量差、工期长、浪费大;建筑材料远远不能满足建设的需要;城市建设欠帐大,环境污染严重。针对这些问题,从一九八一年以来,着重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改革:
  (一)改变投资方法,调整管理机构。一九七八年前,基本建设投资主要靠国家预算内财政拨款。一九七八年以后,增加了国内贷款、利用国外资金等预算外投资;自筹资金也有增加,约占总投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建设中争投资、工期长、效益低的问题,从一九八〇年开始,将基本建设投资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改为由银行贷款。一九八〇年二月成立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负责基本建设的贷款工作。一九八四年开始推行基本建设投资包干,由建设单位与基建工程的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包干协议,包投资、工期、规模、质量、材料、投产,节约归己,超支自负。这些改革使承担基本建设的地方和施工单位,有了较明确的经济责任,基本建设中长期吃“大锅饭”的情况开始得到改变,投资效果有所提高。一九七八年以前,固定资产投资年交付使用率为66.5%,有的年份只有57%,而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三年五年平均交付使用率达到72.2%。建设项目投产率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〇年仅为37.5%,一九八一年到一九八三年提高到51.7%。
  (二)建筑业推行以招标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由于长期以来没有把建筑业当作一个独立的物资生产部门来对待,使建筑行业的发展长期处于被动、落后和缺少活力的状态之中。一九八四年五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了建筑业改革的意见,全省建筑业的改革逐步深入。主要内容有:
  1.推行招标承包制,鼓励建筑市场的竞争。一九八四年六月至十二月的短短半年时间,全省有425项工程实行招标,总建筑面积133万平方米,总投资达2.49亿元。济南市不仅对民用项目实行招标,工业项目也实行了招标,而且从规划设计开始,就采取招标的办法,招标的范围扩大到全国19个省、市。这一改革,增加了企业的压力,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实行招标的工程一般可降低造价5-8%,缩短工期15%左右。
  2.推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改变对企业按人头核定工资总额的办法,工资总额随企业创造的产值和经济效益浮动。一九八四年,全省建筑系统90%以上的企业实行了这一改革。在应得工资总额内,企业有了自主选择内部工资分配形式的权力,对施工队主要采取了劳动定额为依据、多劳多得、高不封顶的办法,开始打破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弊端,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全省建筑系统全年共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9.8亿元,超过年计划17%,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5937元,比一九八三年提高10.1%。
  3.用工制度和建筑设计改革开始起步。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流动分散,劳动强度高,受季节影响大,施工任务常常处于不平衡状态之中。为适应这一情况,在国营企业中,逐步降低了固定工的比例,采取了根据施工需要招收长期合同工、短期合同工和临时工等不同用工形式。在工程设计方面,共有172个勘察设计单位试行了企业化管理,对外实行合同制,收取设计费,对内实行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
  (三)鼓励乡镇发展集体建筑企业,允许乡镇建筑队进城承包工程,提倡乡镇建筑队伍通过各种渠道出省承包工程。全省乡镇建筑队一九八四年已有3400多个,共50万人,其中进城施工的达30万人,有力地支持了城乡建设,成为建筑施工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
  从总体上看,山东基本建设的改革只是刚刚起步。一方面改革的范围和内容不够广泛,主要是进行了资金、财务、分配领域的改革,而管理体制方面基本上没有进行。有的地方将建筑工程局改为建筑公司,对企业限制更多了,并向企业收取过量的管理费,加重了企业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搞活企业。另一方面改革的发展不够平衡,各部门改革不配套。如城市建设的物资供应体制,许多环节上与招标承包不相适应,有的项目迟迟不能实行招标承包,其主要原因就是物资供应障碍重重。有的地方建筑管理部门为了保住自己企业的市场,没有推行招标承包制,仍然固守旧的模式和框框。基本建设要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和繁重。
  六、改革计划体制,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
  一九七九年以后,山东省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央计划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针对过去存在的控制太多、限制太死的弊端,对计划管理开始采取灵活的形式,注意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一九八二年中共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进一步明确了计划体制改革的方向。以后,中央又对计划体制改革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大的方面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本着这一精神,山东省在计划管理体制上,主要做了如下改革:
  (一)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一九八二年以后,省计委管理的年度计划种类,由30种调减为16种;各市、地和省直部门的计划管理的范围也都作了相应的调整,减少了计划控制的指标。为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和城乡经济的稳定发展,对210种产品实行了指导性计划。各地和企业可以按照计划指导的方向,自行安排生产和销售,政府主要运用经济杠杆,而不是用行政办法促进计划的完成。在工业计划方面,对总产值和主要产品的社会总产量,由过去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指令性计划产品,其超产部分,除国家有规定不准自销的外,企业也可以自销。凡没有列入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的产品,均由市场调节,原料自购,产品自销。
  (二)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改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计划的作法。价格是调节经济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山东省先后对农副产品购销价格和煤炭、木材、生铁、矿石、钢材、轻纺等部分工业产品的价格有计划地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对生产起了重要的调节作用。如一九七九年、一九八〇年两年,对棉花价格上调40.81%,从而调动了棉农生产的积极性,使全省棉花产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下放了一批价格管理权限,改变了长期以来所实行的冻结物价的政策,将过去只有国家计划价格,改为计划价格、议价和市场多种价格形式并存。对国家计划内的产品,实行计划价格,地方和企业不得随意变动;对企业超计划的自销产品,实行了议价,主要是参照计划价格和国家有关规定在一定幅度内上下浮动;国家计划外产品,实行市场价格。全省把965种小商品的价格全部开放,价格由购销双方协商确定,不再受国家规定的进销差价、地区差价、内部作价等办法的限制。这些改革,使物价管理上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变,企业之间有了竞争压力,体现了奖优罚劣,有利于运用价值规律调节生产,实现经济的平衡发展。在价格体系改革中,根据国家的指令,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十分注意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处理好稳定物价同改革物价体制的关系。如一些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后,销售价格却没有相应提高,相差部分采取了财政补贴的办法。一九八〇年至一九八四年,全省用于各种价格补贴近100亿元。同时普遍加强了物价监督检查。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对银行管理机构也进行了改革。一九七九年以来,先后成立了农业银业、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和保险公司,各市、地也相应建立了机构。一个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以各专业行、公司为主体的新的金融体系渐趋健全。在信贷管理上,围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试行了“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办法,改变了过去信贷资金统支统收、存贷分离的状况,调动了各地吸收存款、用好资金的积极性。在存款政策上,扩大了存款计息范围,多次提高储蓄存款利率。在贷款政策上,首先调整了扶持重点,对轻纺工业给予优先照顾,轻重工业贷款比例逐年变化。轻工业贷款从一九七八年占49%,上升到一九八三年的55%。这一调整,促进了工业内部比例关系的协调发展。其次,陆续扩大了贷款范围。从一九七九年起,银行先后开办了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措施改造贷款,放宽了集体企业贷款条件,恢复了对个体经济的贷款,办理了文教、科研、服务等部门的贷款,还试办了消费性贷款。从而使银行贷款由流动资金领域扩大到固定资产领域,由生产、流通领域扩展到消费领域,由国营、集体企业扩展到个体工商户。一九八四年银行贷款比一九七九年增加174.23亿元。一九八〇年至一九八三年,全省利用银行贷款支持建成投产的有4591个技术改造项目,提高了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增产了一些市场短缺的商品。
  (三)开始重视中、长期计划,注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协调和结合。新中国建立以来,山东长期没有能够建立科学、完整的计划体系,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长远发展缺乏战略研究,往往只是根据国家的计划指标,层层落实,即便有一些战略设想,也是一些遥远的目标,没有真正同本省的实际结合起来,因而在经济发展上难免造成盲目性。二是忽视了社会经济的综合协调发展,只是围绕几项主要经济指标算帐定任务,使经济的发展同科技、文教、人民生活、环境保护等社会发展脱节。如山东省工农业总产值多年来一直在全国前4位,财政收入也在前4位,而教育却十分落后,大学在校学生数居全国24位,初中升高中入学率居全国29位,小学升入初中入学率居全国19位,适龄儿童入学率居全国13位。
  一九八三年,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强对山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研究,以全面地把握山东省自然、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情况,把山东的国民经济计划建立在科学的战略研究基础之上。为加强战略研究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一九八四年成立了山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中共山东省委书记苏毅然任主任,聘请了全国部分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任顾问,并设立了山东省经济研究中心。
  七、改革财政体制
  长期以来,财政体制存在着许多弊端,其主要表现:一是统得过死。国家与地方和企业在财政体制上统支统收,即每年核定收支,收大于支的部分上缴国家,收小于支的部分国家补助。二是平均主义严重。国营企业的盈亏、行政事业单位的开支都由财政包下来,干好干坏一个样。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财政体制开始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核心是恰当地分配财权、财力,正确处理集中和分散的关系。
  (一)改革各级财政之间的收支体制。一九八〇年,国家对各省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新体制,将财政收入分为地方收入和调节收入两部分;在一九七九年财政收支的基础上,确定地方收支基数,用地方收入解决地方支出。根据中央的政策,一九八〇年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从当年起,省对各地、市也实行这一体制,具体划分了省和地、市的收入分成比例和支出项目。属于地、市范围的支出,不再由省下达指标,由各地自己安排;对个别因特大自然灾害造成财政十分困难的,省里给予一定的补贴。一九八二年,中央对山东省财政体制由“划分收支,分级包干”改为“总额分成,分级包干,五年不变”,确定了全省支出总额占收入的比例,作为以后中央同省财政收入分成比例。其中地方收入部分,用来安排地方支出,多收多支,少收少支。省对地、市也相应将财政体制改为“总额分成”,从而使各级财政之间的分配关系更加明确,由过去的“条条”管理为主,改为“块块”管理为主,改变了过去财政统收统支、吃“大锅饭”的状况,扩大了地方财政权,也增加了地方压力,对于调动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二)实行利改税,进一步调整国家同企业的关系。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二年,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利润留成或包干制度,对打破统收统支的局面,调动企业积极性起了良好的作用。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好国家同企业的关系。企业基金和利润留成办法,范围比较狭窄,管得仍然比较死,企业的财权、财力和活动余地比较小。而利润包干办法,由于生产任务和产、供、销关系经常调整变化,加上价格的变化,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效果很不稳定,因而利润包干基数和包干比例很难确定得合理,常常一年一变,甚至一年几变。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不能相对稳定下来,往往出现争基数、争比例和利润分配上苦乐不均等弊病,既不利于有效地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也不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为此,国务院决定从一九八三年一月一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第一步利改税。主要是对盈利的国营企业普遍征收所得税,并依不同企业类型区别对待,小型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后,利润较多的,再上缴一部分承包费。大中型国营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企业合理留利外,再采取利润分成、调节税等形式上缴国家。经过改革,将一部分上缴利润改为所得税,仍然保留税、利两种上缴形式。这一年,全省有5352家国营工业、交通、商业企业实行了第一步利改税,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九八三年,全省实行利改税的工业企业,产值比上年增长7.95%,实现利润增长11.27%,上缴税利增长12.28%。实行利改税后,财政税收监督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税利拖欠情况明显减少。
  但是,第一步利改税仍然保留了利、税两种形式,税种也比较单一,税制不够完善。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一九八四年十月起,进行第二步利改税的改革。主要是使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在更大程度上以税收的形式固定下来,企业上缴的财政收入由过去的税利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企业依法向国家纳税,税后利润归企业自行安排使用。推行第二步利改税,山东省主要掌握了四条原则:一是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使企业能从新增收入中得到一定的利益;三是力求解决利税并存所未解决的某些弊端;四是既增加企业活力、动力,也要使企业有一定的压力。一九八四年,全省符合第二步利改税条件的工商企业共有5431个,到年底全部进行了改革。通过利改税,使税收的杠杆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缓解了价格不合理带来的某些矛盾,也有利于解决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之间苦乐不均的矛盾。
  (三)对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的开支,都是靠国家供应经费,花钱向上要,开支国家包,基本上是“供给制”、吃“大锅饭”的做法。一九八〇年,全省有1300个事业单位按照企业管理的办法,进行独立核算,合理组织收入,用自身的能力促进事业的发展。这项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事业单位过去那种吃“大锅饭”,缺乏动力、压力、活力的状况迅速改变,增强了自身发展的能力。如省直农业系统事业单位,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三年,在国家补贴减少的情况下,通过扩大对外服务,开展经济合作,三年增加了2800万元固定资产,1500万元的生产周转金。
  (四)改革财政投资拨款办法,将无偿投资改为有偿借用。这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基本建设投资由拨款改为贷款,实行有偿供应,促进了建设单位慎重确定建设方案,加强经济核算,合理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果。二是企业流动资金改由银行统一管理。一九八三年国务院决定,财政不再拨给流动资金,企业原有流动资金留给企业作自有流动资金,由银行进行管理,新增流动资金由贷款解决。三是部分支农资金改为有偿使用的周转金,有偿支援,到期收回,不付利息。这些改革,增强了经营单位讲求效益的责任感,逐步形成财政资金的良性循环。
  一九七九年以后财政方面的改革,对调动地方、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起了重要作用。但这一时期由于十年动乱遗留下来的问题很多,各方面欠账很大。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四年,仅提高农副产品价格,就增加财政补贴共92亿元;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一九八四年比一九七八年增加31亿元,增长118%,财政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正是由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才保证了各项调整措施的顺利实施。随着国民经济状况的好转,财政收入从一九八〇年开始回升,到一九八四年达到53.6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20.4%,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这表明这一时期财政体制改革的尝试是成功的。当然,在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财政体制进一步改革也提出了新的课题和要求。
  八、改革对外经济贸易体制
  山东省的对外经济贸易体制,在中央确定的范围内,主要进行了四项改革。
  (一)政企分开,扩大对外贸易的自主权。政企不分,限制了地方和企业发展对外贸易的积极性,是长期以来中国对外贸易体制中存在的一个严重弊端。一九八〇年以后,国务院多次指出要把政企分开作为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依据这一精神,一九八〇年山东省成立了对外贸易总公司,设有15个专业进出口分公司,独立经营进出口业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省进出口委员会和对外贸易厅只负责行政管理,不再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与政企分开相适应,逐步扩大了地方和企业对外贸易的自主权,对各外贸专业公司,下放了物价管理权、财务计划权、固定资产管理权、转内销商品处理权、对外谈判宣传权和劳动人事管理权。在对外贸易经营方面,外贸部门和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由过去相互保密、封锁,改为出口企业对外贸部门公开生产成本,外贸部门向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公开出口换汇成本,允许企业同外商直接洽谈贸易。这些措施开始打破外贸独家经营的局面,增强了企业适应国际市场的能力。对生产企业来说,可以更直接地了解国际市场的动向,了解国外消费者对产品的要求,对于提高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及时调整生产方向十分有利。为了适应日益发展的外贸经营需要,一九八〇年经国务院同意,山东先后购置了五艘海轮,办起了自营船队,通航香港、日本和东南亚,基本上承担了本省对香港出口鲜活商品和零杂物资的任务,在体制上使出口和运输结合起来。
  (二)推行工贸结合,采用灵活的贸易方式,扩大对外出口。工贸分离,相互脱节,严重影响扩大对外出口,是对外经济贸易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为探讨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找出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外贸新体制,一九八一年十二月,经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同意,青岛市率先成立了纺织品联合进出口公司。这个公司包括青岛国棉三厂、国棉六厂、第一印染厂、第二印染厂、青岛印染厂、针织一厂、针织三厂、绒布厂、服装厂9个企业,实行工贸合一,进出口合一,是独立核算的生产和外贸经营实体,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联合公司成立后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一九八三年比一九八二年创汇增加58.27%,这一改革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肯定。此后,又陆续成立了青岛饮料进出口公司、全省性的煤炭和设备进出口公司等。为了扩大出口,山东利用本省工业基础较好、劳动力充裕的优势,采用了多种灵活的贸易形式,如发展了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定牌生产等。其中尤以来料加工发展最快,一九八三年,来料加工产品收购额已占全部出口额的27%。
  (三)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在利用外资方面,一九七九年以后,山东采取的主要方式有合资经营、合作开发、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租赁及让外商独资办企业等。一九八四年,青岛在利用外资方面签订了71个项目,包括5种形式。其中,中外合资经营的3项,占4%;中外合作经营的2项,占2.8%;租赁的50项,占70.4%;补偿贸易的14项,占20%;加工装配的2项,占2.8%。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四年,全省共利用外资2.45亿美元,主要用于轻工、纺织、化工、机械、交通运输等方面的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在引进技术方面,除国家统一安排引进的30万吨乙烯、兖州煤矿、石臼所煤码头等大型骨干项目外,山东省自己用分成外汇也安排了一些引进项目。
  (四)扩大沿海中心城市的对外经济贸易权限。青岛、烟台两市,是省内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口岸城市,两市工农业总产值占全省的28%以上,出口额约占全省的43%。一九八四年,国务院确定青岛、烟台为全国14个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城市之一,并在两个市设立经济开发区。到一九八四年底,两个开发区已基本完成了勘察规划任务,初步进行了开通道路、平整场地、通水通电等基础建设;同时同外商已签订投资合同金额4.9亿美元。
  山东省的经济体制改革,在中共中央正确路线的指引下,中共山东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加深对改革的认识,真正把改革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一九八三年成立了山东省体制改革委员会,由省委书记、省长梁步庭任主任,并设立了体制改革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加强了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领导。经济体制改革在全省已经开始成为广大干部和群众自觉的行动,成为各项工作的中心,改革的范围和深度也有了重大突破:改革已从农村扩展到城市;从扩大企业自主权扩展到推进经济责任制;从生产领域扩展到流通领域;从国内经济部门扩展到对外经济贸易领域;从微观上的改革扩展到宏观上的计划、财政、信贷、物价等各个方面;从经济领域扩展到劳动人事制度。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左”的思想影响和传统习惯势力的束缚,历史形成的一整套僵化模式的经济体制,不是一下子能够改变的。尤其是多年形成的按行政区划、行政层次、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以政代企、政企职责不分,企业实际上成了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条条分割,地区分割,块块分割,人为地切断了经济的内在联系;计划、价格、劳动工资制度等重大配套改革还没有跟上,仍然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妨碍着生产力的更快发展;对企业仍统得过死,企业缺乏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特别是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上的自主权就更少一些;中心城市的作用尚未能充分发挥出来,其经济辐射力还受到种种限制;城市改革和农村改革的配套衔接还不协调,各种经济关系还没有理顺,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也远远没有挖掘出来。同时,在新的形势面前,如何加强宏观控制也是一个新的课题。这些说明,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四年期间的改革,仍然是初步和探索性的改革,也可以说是全面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
  第二节 全面改革的新阶段
  一九八四年九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是一个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纲领性文献,从理论和原则方向上为经济体制改革制定了蓝图。
  一、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七日,中共山东省委召开了四届四次全会。这次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情况作了全面总结,通过了《山东省一九八五年经济体制改革试行方案》,对全省经济体制改革作了全面的部署。这次会议强调了要搞活大中型企业,要求各部门和各地方,都要坚决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把一切应该下放给企业的权力坚决下放给企业,不得层层折扣;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政府部门不再经营管理企业,并要强调企业自我改造发展的能力,在技术进步、进行技术开发方面给予企业更大的权限;继续搞好企业内部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搞好企业转轨变型,允许企业“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广开生产门路,发展横向经济联系。在配套改革方面,要求在计划体制上,进一步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加强综合平衡和经济杠杆的运用;在财政体制上,要求本着有利于各行业生财、聚财的积极性,同时也要保证国家建设和其他开支所必需的原则进行有计划、分步骤的改革;在价格体系上,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的统一部署,按照走小步和走一步看一步的原则进行改革,在物价管理权适当下放后,要加强物价监督,不允许任意提高物价;在流通体制上,把改革批发制作为重点,冲破一、二、三级批发的限制,开辟更多的流通渠道;在劳动工资制度上,推行劳动合同制,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对工资制度按国家统一部署进行改革,鼓励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总额随同企业经济效益按比例浮动的办法,以更大地调动企业和职工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会议还对如何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对扩大对外经济贸易交往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原则意见。
  这次会议以后,全省各地、各部门普遍制订了包括各方面配套协调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改革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普遍展开。从此,山东省开始进入一个全面改革的阶段。
  二、简政放权,搞活企业
  一九八五年,山东省大中型企业共有433个,占全省工业企业总数的2%。全省大中型企业数量虽然不多,但经济地位突出,其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41%,利税占64%。它在发展生产、提供产品、满足社会需要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围绕搞活企业特别是搞活大中型企业,省里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一)简政放权。按照《山东省一九八五年经济体制改革试行方案》规定的原则精神,省各有关部门普遍进一步制定了简政放权的改革方案。一是扩大企业自主权,进一步下放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销售、价格、资金使用、物资选购、人事劳动、工资奖金、联合经营等权限。针对普遍存在的行政机构中间截留权限的问题,一九八五年五、六月间,全省对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将国务院和省关于扩大企业权限的各项规定尽快落实到企业。二是下放企业,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一九八五年,省直厅局所属企业已有120个下放到市、地管理,占应下放企业的61.5%。另外,德州、聊城、菏泽、惠民等地区也将所属企业下放给所在市、县管理,地区行署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三是对已有各类公司进行清理和整顿。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四年期间,省和市、地组建了不少各类公司。其中省31个厅局中,就有各类公司128个,职工7155名,各市、地建立的公司有800多个。这些公司除一小部分是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组建的以外,大部分是原有的政府职能部门采用行政命令和行政手段组建的。很多公司是集政企于一身,对上要权、对下收权,严重阻碍着企业积极性的发挥。为此,省委、省政府要求对这些公司进行认真的清理和整顿。一九八五年在对各类公司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首先,对原来赋于行政职权的省丝绸、冶金、医药、电子、煤炭、建筑、烟草、陶瓷、农机等省级公司,逐步取消他们的行政职权,实行政企分开。其次,停止或减少公司向企业摊派管理费,并对部分公司着手进行了整顿。
  (二)推行厂长负责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一九八五年,全省已有2160个企业试行厂长负责制。在试行中,一些企业开始推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使厂长在任期内有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在确定目标时注意了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为企业发展积蓄后劲;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关系,在保证国家多收的前提下,逐步增加企业和职工的收入;坚持了两个文明一起抓,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推行厂长负责制后,生产行政指挥系统得到了加强,出现了信息灵、决策快、指挥有力、办事效率高的新局面。许多企业在实行厂长负责制后,相应地改革了内部机构设置,精简了管理部门,减少了行政人员。党委也从日常事务中逐步解脱出来,加强了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以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不断深化。在前几年经济责任制的基础上,承包从内容到形式又有新的发展。1.推行了领导干部或经营者承包责任制。由企业领导干部与企业主管部门签订承包合同,小型企业多是厂长个人承包,大中型企业多是领导集体承包。承包的内容是在国家第二步利改税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实现利润、上缴利税、产值、产量、质量、产品开发、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等多方面的指标。主管部门按上述承包内容进行考核,依据完成情况确定对承包者的奖惩。全省实行领导干部责任制较早的济南、潍坊两市,一九八五年有640多个企业实行了这种承包形式,占市、县属企业的86%。2.强化了技术和经营部门两个薄弱环节的责任制。主要是围绕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在工程技术人员中实行课题承包、项目承包、设计承包。针对市场调节增大的新情况,在经营部门中推行了联供联销承包责任制。如潍坊市一九八五年通过市场调节购进煤炭、钢材、木材等物资,价值1亿元以上,缓解了企业原材料燃料供应不足的矛盾。3.把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纳入经济责任制。许多企业面对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局面,开始注意研究和确定自己的经营发展战略,确定产品开发、质量创优、技术引进和改造、管理现代化、人才开发等方面的战略发展目标,并将战略目标按年度分解,纳入经济责任制体系,使企业的经济责任制不再单纯只是围绕当年经济指标,而且还着眼于企业发展的后劲。4.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完善责任制。主要包括运用系统工程健全经济承包的指标体系;运用控制论原理加强指标的检查和考核;运用信息论原理完善生产计划和购置经营,使经济责任制在系统化、标准化、定量化方面不断趋向科学合理。
  (四)进行企业工资改革试点。一九八四年下半年,根据中共中央有关企业工资改革方面的指示精神,在51个国营企业中实行了工资总额包干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试点。主要是对企业指定工资总额上交利税的比例,作为工资利税率。随着企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职工工资按规定的工资率浮动,减人不减工资额,增人不增工资额。一九八四年济南有20个试点企业,当年完成产值比上年增长16.35%,实现利润增长15%,上缴利税增长17.8%,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一九八五年全省扩大了试点范围,由原来的51个增加到124个企业。这一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国家价格、税收、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关系未完全理顺的情况下,客观条件的变化对企业影响很大。实行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后,客观因素一有变化就直接影响到职工工资,一旦变化较大,工资也就或者大幅度增加,或者大幅度减少。
  三、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建立开放型经济结构
  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各地、各部门对发展经济联合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断深刻,增强了搞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一九八五年成立了山东省经济协作办公室,各市、地也相应建立了经济协作机构,全省上下初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经济协作管理系统。从此,经济联合由过去分散的联合向有领导、有组织的联合发展;由单项的、企业自发的联合向综合的、有计划的联合发展;由短期的、松散的联合向稳定的、较紧密的联合发展;由个别项目的联合向区域性联合发展,无论从深度和广度讲,横向联合都有了新的突破和发展。
  (一)经济联合开始向省外扩展。在立足省内广泛开展经济协作的基础上,面向全国,与外省、市建立经济联合或协作关系。例如,山东省同上海经济区建立了比较密切的联系;青岛、烟台两市参加了由天津、辽宁、河北等省、市组成的渤海经济圈;德州地区的4个县同河北省的3个毗邻县组成了冀鲁经济区;济宁、菏泽参加了江苏、山东、河南、安徽4省15个地、市组成的淮海经济区;聊城、菏泽参加了山西、河北、河南、山东4省经济区。同时,济南与西宁市、青岛与延边自治州、烟台与昌吉自治州、淄博市与自贡市、潍坊市与海东地区等结成了姊妹城市,建立了密切的经济协作关系。这些区域性的联合,突破了行政区划和部门的界限,在相互需要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有利于发挥各自的经济优势,开发地区资源,促进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经济共同繁荣。如聊城、菏泽参加晋冀鲁豫经济区后,通过经济联合每年从山西、河北调入20-30万吨煤炭,解决了一部分能源缺口。烟台自行车厂建厂九年累计亏损1000多万元,同上海经济区建立协作关系后,利用上海的技术,联合生产永久牌自行车,一九八五年实现税利577万元。
  (二)省内各区域的经济联合更加密切。全省的经济发展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性。东部沿海和胶济铁路沿线经济力量相对雄厚一些,工农业总产值约占全省的56.3%,工业产值占72.1%;鲁西北和鲁南山区经济相对薄弱一些,但资源丰富潜力大。开展地区间经济联合,有利于发挥山东省的整体优势,加快“富民兴鲁”的步伐。在发展省内地区间经济联合中,主要采取了四种办法:一是开展投资补偿和技术输出;二是投资办分厂,扩散产品和零部件生产;三是技术援助,由先进企业派人帮助落后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盈利分成;四是对口支援。济南、青岛、烟台、淄博、枣庄5市同临沂地区和枣庄市的7个较贫困的山区县建立了对口协作关系,一九八五年共签订联合协作项目146项。
  (三)科学技术联合已成为经济联合的主要形式。在各种联合中,科学技术性联合的比重已占60%以上。科学技术性联合的形式,主要有技术成果转让,企业与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建立科学技术合作关系,建立生产科研联合体及开辟技术市场。烟台市与全国93个科研单位和43所高等院校建立了联系,一九八五年通过技术转让、联合进行科研等途径,开发新产品418个。一九八五年,全省已建立市、地以上的技术市场14个,共举办市、地以上规模的技术交易会13次,有12万多人次参加了技术交易活动,组成技术联合或协作的项目有3100余项。济南市还采取技术洽谈会的形式,将企业提报的技术难题汇编成册,发给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进行难题招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仅一九八五年该市企业从科研单位吸收的科研成果就达340项。
  四、进行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指导全省的改革
  一九八四年六月,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济南、潍坊两市进行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经过半年多的酝酿准备,一九八五年两市全面进入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一)增强企业活力。省委、省政府规定,对济南、潍坊两市的企业在生产计划、产品销售、技术改造、人事劳动等权限,可以放的比其他市、地更宽一些。根据这一精神,两市相应作出了一些规定,给予企业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在企业内部,还普遍发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如济南市工交企业成立各种劳动服务公司40多个,共有36个生产服务项目,有2万多职工参加,年实现利润达2300万元。在部分大中型企业内部,适当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分级分权管理,企业向车间下放生产管理、经营核算、干部任免、职工调配、奖金分配、对外协作等权限。有的将车间改为分厂,赋予更大的权限,有效地调动了车间、分厂的积极性。
  (二)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这两个试点城市在综合改革中,都把发展第三产业作为增强城市经济活力的重要措施,具体做法为:一是放宽政策。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鼓励国内外、省内外厂商、客户及农民进城兴办第三产业,并在财政、税收政策上予以适当照顾。如一九八五年到济南市开店经商的有9个省50多个县的130多户,活跃了城市市场。二是开展地区间的商品流通协作。济南市同泰安、济宁、枣庄、德州、聊城、菏泽6市、地建立了固定的商业联营和协作关系,一九八五年商品协作的项目达18个,交流各种商品2万多种,总值达6293万元。同时,通过建立贸易中心,开展联营联销业务,改革了商业批发体制,同全国各地181个企业建立了直接的购销联系。潍坊市对土产杂品公司进行了划细批发业务的改革,将过去“大而全”的批发机构,按经营特点分为12个专业经营部,实行自主经营,商品经营额比上年增长了60%以上。三是蔬菜产销体制放开搞活。这两个市取消了蔬菜指令性上市计划,放开蔬菜价格,实行多渠道进货。国家主要是安排好蔬菜种植面积,保证不减少供应网点,搞好淡旺季的市场调节和平抑菜价。四是提倡多层次兴办第三产业,支持工厂、街道开设服务网点,增加服务项目。这两个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一方面使长期存在的人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困难开始有所解决,另一方面也扩大了对外交流的范围,为生产提供了信息和方便条件,给城市注入了新的生机。
  (三)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在城市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方面,过去长期存在的主要弊端是“层次多、效率低”。不少行业是地市、局、公司、企业四级管理,企业要解决一个问题,需层层上报,逐级批复。为改变这种状况,改革中着重调整了局和公司这两个层次,一般实行市、局(公司)、企业三级管理,减少了一个层次。在城市建设和市政管理方面,将过去分散建设,缺少统一规划协调,改为以集中建设、统筹规划为主,成立了城市综合开发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全面考虑城市建设方面的问题。对重点工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拆迁、统一使用资金、统一组织施工、统一供应原材料。
  (四)搞好市管县,增强中心城市的经济辐射力。一九八三年后,实行市管县的新体制,济南市所属县由3个增加到4个。潍坊市原是地区建制,一九八三年十月改为市,下辖12个县、区。城市的改革不仅要加快自身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带动周围地区共同繁荣。为此,当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在两市全面展开时,都在城乡通开、城乡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潍坊市把增强城市经济辐射力归结为一条“辐射、反辐射”的路子,即以城市骨干企业、优势产品、技术力量为依托,发挥其市场信息快、交通运输便利的有利条件,利用产品扩散、技术转让、经济协作、设立分厂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把城市工业向农村扩散、转移,增强辐射力。农村则发挥农副产品丰富、工业原料多、劳动力充足等优势,为城市提供原料来源、投资场所和劳务服务,向城市反辐射。按照这样一条路子,一九八五年潍坊初步形成了六大经济网络,即:以城乡横向经济联合为主体的工业经济网络;技术交流的科技协作网络;资金合作的金融网络;城乡通开的商品流通网络;城乡开放的交通运输网络;多层次交流的经济信息网络。这六大网络的形成,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一九八五年潍坊市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5.2%,财政收入增长了25.8%。
  在济南、潍坊两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同时,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在黄县、昌邑、陵县3个县着手进行县级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改革除进行简政放权、搞活企业、完善经济责任制和流通体制外,还对县级经济的管理体制、金融信贷、财政税收、商业物价等方面做了一些调查研究,提出了一些积极的设想。但无论从改革的深度,还是从范围上说,县级经济体制综合改革仍没有全面展开,仅仅是处于酝酿准备阶段。
  山东省经济体制的各项改革,给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带来了新的生机,经济开始走上了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道路。但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只是刚刚起步,还有一些新的课题尚待进行新的探索。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山东省委四届六次全会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内,山东省的经济体制改革将着重围绕三个方面进行:一是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二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三是在减少国家对企业的直接控制的同时,建立健全间接控制体系。这三个方面的新的突破,将会使山东省经济体制逐渐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九十年代山东省更大的振兴打下坚实可靠的基础。
  第十一章 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提前和超额完成
  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山东卓有成效地进行了农村的改革,逐步展开了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教育等体制的改革,积极推进了对内搞活经济和对外开放,全省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比预料的要快要好。第六个五年计划执行的结果表明,全省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增长,国民经济的主要比例逐步协调,城乡经济的活力不断增强,国民经济日渐趋向良性循环。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在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宣布:“经过全省人民的积极努力,截止一九八四年底,我省第六个五年计划规定的一九八五年的主要指标,已经提前完成。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六五’计划的要求,业已实现。这是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端正经济工作指导思想的结果,是坚持改革、开放取得的重大胜利。”在一九八四年提前一年完成“六五”计划要求的基础上,一九八五年加快了城乡经济改革的步伐,有关利税、价格和劳动工资等改革措施逐步出台,各项经济政策进一步落实,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干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六个五年计划,工农业生产在持续、稳定发展中进一步趋向协调,经济和社会面貌在九个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
  第一节 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六五”期间,山东的国民经济改变了过去或是大起大落或是徘徊不前的状况,出现了在稳定中持续、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工农业总产值,一九八四年为772.8亿元,提前一年实现了“六五”规定的675亿元的计划指标;一九八五年实际达到895.4亿元,超过计划指标的32%;五年增长70.8%,平均每年增长11.3%,超过“六五”计划规定平均每年增长5%的速度。其中,农业总产值,一九八三年为260.7亿元,提前两年实现了“六五”规定的248亿元的计划指标;一九八五年实际达到355.49亿元,超过计划指标的42%;五年增长83.4%,平均每年增长12%,超过“六五”计划规定平均每年增长5%的速度。工业总产值,一九八四年为456.2亿元,提前一年实现了“六五”规定的427亿元的计划指标;一九八五年实际达到540亿元,超过“六五”计划指标的26%;五年增长63.5%,平均每年增长10.3%。国民收入,一九八五年实际达到460.2亿元,超过“六五”计划指标125.2亿元,五年平均年增长11.2%,超过“六五”计划规定的每年增长4.4%的速度。财政收入一九八五年达到67.53亿元,超过“六五”计划规定指标10.53亿元,平均每年增长7%。
  “六五”期间,通过贯彻国民经济的调整方针,工业与农业、轻工业与重工业、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逐渐趋向合理。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的发展速度加快,一九八五年农业总产值所占比重由一九八〇年的37%,提高到39.7%。在工业内部,轻重工业的比重由一九八〇年51.1%比48.9%,调整到一九八五年的54.9%比45.1%,进一步改变了重工业过重,轻工业过轻的状况。在国民收入分配中,虽然积累率由一九八〇年的26.9%上升到一九八五年的36.75%,但由于生产的迅速发展,国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因此一九八五年用于消费的绝对额仍达291.07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长46.98%。以上几个主要比例关系的积极调整,使经济的活力不断增强,不论农村还是城市,不论工业战线还是农业战线,都出现了蓬勃发展、繁荣兴旺的新局面。
  一、农村经济迅速发展
  “六五”期间,全省农业总产值的增长,比一九五三年至一九八〇年平均增长3.7%的速度快2.5倍,特别是种植业、养殖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是历史上少有的。粮食生产,一九八三年为540亿斤,提前两年实现了“六五”规定的520亿斤的计划指标;一九八五年达到627.6亿斤,比一九八〇年增长31.6%,超过“六五”计划期末指标20%。一九八五年全省人均粮食占有量为814斤,创造历史最高水平。棉花生产,“六五”期间有了很大突破,彻底改变了二十多年中一直在三四百万担徘徊不前的状况。一九八三年就达到2450万担,提前两年实现了“六五”规定的2000万担的计划指标。为了缓解当时棉花供过于求的矛盾,一九八五年按国家下达的指标调减了820万亩棉田,实产仍达2124.6万担,比一九八〇年增长97.8%。五年的棉花总产量比前三十年的总和还多,为轻纺工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料。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在放宽、搞活政策的推动下,农村产业结构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在大农业中,由过去单一的种植业逐步向林牧副渔多种经营转变,一九八五年与一九八〇年比较,多种经营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由32%提高到41%。在种植业内部,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与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的比例作了新的调整,经济作物比重上升,粮食作物比重相应下降。一九八五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中的比重由一九八〇年的80.2%下降为73.5%,经济作物由19.8%上升为26.5%。乡镇企业,一九八五年从业人员657.8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的22.6%,企业总收入达到241.9亿元,五年中平均每年增长32.6%,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在中国共产党的农村政策的推动下,广大农村从当地资源优势出发,大搞综合利用,实行多次增值,重点发展了农副产品加工业、建筑材料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和旅游业。一九八五年全省乡镇企业总收入超过1亿元的县(市、区)达77个,超过5000万元的乡(镇)达43个,提供的商品占整个市场商品的四分之一左右,乡镇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近五分之一(包括村办工业在内)。在乡镇企业发展的同时,农村的其他各业也蓬勃兴起。
  二、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和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
  “六五”期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完成固定资产总投资额289.5亿元,比“五五”期间增长114.6%。一九八五年,国民经济各部门基本建设投资48.65亿元,五年累计152亿元,比“五五”期间增长35%。一九八五年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35.97亿元,五年新增固定资产105.6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由一九八〇年的67.2%提高到一九八五年的73.9%。
  “六五”期间,投资方向开始转向内涵型扩大再生产和重点工程建设,更新改造措施投资在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中的比重由“五五”时期的16.6%,提高到28.5%。在基本建设投资中,用于能源、交通等重点项目的比重也有新的变化。全省50个大中型重点建设项目,“六五”期间建成投产的15个,部分建成投产的27个,能源、交通建设项目在竣工或部分竣工的重点项目中约占三分之一。五年累计,全民所有制单位新增原油开采能力1185万吨、原煤开采能力1013万吨、发电装机容量126.9万千瓦,新建改建公路4300公里,新增铁路正线铺轨里程578公里,港口吞吐能力2150万吨,新增市内电话装机容量7.6万门,长途电话842条。掖县镁矿、青岛新啤酒厂、兖石铁路、石臼港、岚山港等5个项目已经全部建成投产;兖州矿区、肥城矿区、新汶矿区、龙口矿区、胜利油田、十里泉电厂、龙口电厂、邹县电厂、黄县电厂、黄台电厂、青岛港等重点建设工程也均已完成或提前完成了“六五”计划的要求。这样的建设速度,在山东能源、矿山、交通电讯发展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
  三、工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六五”期间,通过工业结构、投资结构、产品以及技术结构的积极调整,压缩长线,拉长短线,适当限制耗能高的和一般加工业的生产,大力促进适销对路产品和消费品的生产,使整个工业对市场需求变化的适应性不断增强,把速度和效益对立起来的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从一九八三年起达到了工业生产产值、实现利税与财政收入的同步增长。国家重点考核的90种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中,棉纱、棉布、机制纸、火柴、缝纫机、自行车、手表、钢材、合成氨、汽车、小拖拉机等38种产品的产量,提前两年达到“六五”期末的计划要求。主要能源产品原煤、电力、天然气、原油,超额完成了“六五”计划指标。原油开采,一九八四年已经破2000万吨大关,一九八五年达到2703万吨,占能源生产总量的50%以上,为国家下达的“六五”期末计划产量1620万吨的166.9%,比省“六五”计划期末的争取数2000万吨还超额35%。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除了发展速度均衡外,还表现在综合考察指标的完成情况好于上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一九八五年工业产品被评为国家金、银质奖55个,省优质产品487个,优质食品51个。每万元产值的综合能耗降低到20.8吨标准煤。国营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6628元,比一九八〇年提高18.5%,平均每年提高3.5%。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一九八五年降低到84天,比一九八〇年加快15.5天;实现利润39.16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长15%;实现税金41.85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长113.8%。
  四、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成倍增长
  “六五”期间,通过商业、供销社体制的改革,减少了流通环节,扩大了工贸之间、城乡之间的流通渠道,商品供应量和销售量逐年扩大。一九八五年,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271.85亿元,超过“六五”计划期末指标28.3%,五年中平均每年增加13.6%。其中,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达53.76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长63.6%;居民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96.6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长1倍。在“六五”期间的后三年,居民对消费品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对家用电气及中、高档商品如彩电、电冰箱、录音机及名牌自行车的需求大幅度增长。
  五、对外开放和对外贸易迅速发展
  “六五”期间,山东认真执行了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不仅扩大了对港、澳地区和日本、东南亚一些国家的经济贸易往来,而且发展了同欧洲、美洲、大洋洲一些国家、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领域逐步扩大,合作方式越来越灵活,对外贸易额逐年增长。一九八五年已经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济贸易关系,打破了过去的闭塞状况,国民经济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一九八四年,国务院确定青岛、烟台两市为对外开放城市以后,对外经济工作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青岛、烟台两个新建开发区,经过紧张的建设,吸引外商投资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新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雏型业已形成。“六五”期间,山东除利用国家统建统还外汇贷款进行了11个大中型项目的建设以外,还签订利用外资合同401项,吸收外商资金2.64亿美元,建成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43家,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改造了500多个老企业。同时,强调了对引进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增强了自主开发能力。在进出口贸易方面,一九八五年出口商品收购总值达54亿元,比一九八〇年增长69.6%,五年中平均每年增长11.1%;出口商品收汇总值达26.7亿美元,比一九八〇年增长51.7%,五年中平均每年增长8.69%;五年收汇总额达103亿美元,比“五五”计划期间翻了一番多;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进口总额达10.37亿美元,为“五五”计划期间的进口总额2.71亿美元的3.82倍。
  六、财政状况有很大的好转
  “六五”期间,山东省各级人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增产节约和增收节支的措施。从一九八一年起推行了“总额分成,分级包干,五年不变”的财政体制(仍然是分灶吃饭的一种形式),加强了税收的集中统一管理,调整了某些税收政策,开展了企业财务和税利大检查,严格了财经纪律,财政收入逐年增加,财政状况明显好转。一九八二年,扭转了连续三年出现赤字的被动局面,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财政决算总收入49.29亿元,按相同口径,比一九八〇年增长10.6%。一九八三年,财政决算总收入50.41亿元,按相同口径又比上年增长10.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7.02亿元;全省统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000多万元。一九八四年,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中央分配的任务,地方可用财力增加较多,但财政支出也增长过大,超过了当年的可用财力,发生了较大赤字。全年财政决算总收入53.6亿元,比上年增长6.3%,支出比上年增长了20.5%。全省统算,当年收支相抵赤字9357万元。一九八五年,全省财政决算收入67.53亿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2.8%,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22.55%;财政决算支出51.3亿元,按地方财政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79亿元。这样,历年累积下来的赤字,由1.92亿元减少到1300万元。“六五”期间山东省财政状况基本好转表明,狠抓增产增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和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的政策措施,是有明显成效的。
  第二节 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一、科学教育事业发展迅速
  “六五”期间,地方财政用于科技、教育的投资大幅度增加,总额达40.9亿元,占地方财政支出的23.8%,比前几个五年计划时期占的比重都高。五年中,部门、单位和群众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的资金在12亿元以上。广大科技教育工作者,辛勤劳动,呕心沥血,为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做出了宝贵的贡献。
  “六五”期间,以国家和省安排的科研攻关项目为重点,同时加强了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一九八五年全省地方全民所有制单位共有自然科学技术人员32.9万人,比一九八〇年增加26%;社会科学专业人员30.6万人,比一九八〇年有更大的增长,均超过了“六五”计划的期末要求,初步形成了研究、推广、服务比较配套的、具有一定攻关能力的科学技术体系。五年中,全省共培养中等专业以上人才56.3万人,取得重要科研成果4606项,相当于一九八〇年以前三十年的总和。其中,119项获得国家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152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样众多的科技成果和建设人才,是山东逐步走向振兴的重要力量源泉。
  教育事业采取了多层次、多形式办学,加快了发展步伐。五年间,全省高等学校累计招生10.7万人,超过“六五”计划20%;毕业生累计达7.65万人,超过“六五”计划要求4%;在校学生8.36万人,超过“六五”计划的26%,平均每年增加10.2%。中等专业、技工学校五年累计招生22.6万人,超过“六五”计划17%。普通中学适当进行了压缩,一九八五年在校学生356.3万人,低于“六五”计划期末指标。普及小学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省至“六五”期末已有88个县、市、区达到国家规定的普及标准,占县、市、区总数的64.2%,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7.4%,小学在校生巩固率达96%。从一九八三年以后,适应新技术革命和工农业生产对科学文化的迫切要求,成人教育事业发展很快,提前完成了“六五”计划要求。一九八五年,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达到8.59万人,超过“六五”计划期末指标80%;接受成人中等教育的达40多万人。广大劳动群众这种竞相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盛况,是前几个五年计划时期所少有的。
  “六五”期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平均控制在6.96‰以下,低于“六五”计划年人口自然增长率10.5‰的要求。
  二、人民生活有较大改善
  “六五”期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长,广大劳动群众的生活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一九八五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700.2元,比一九八〇年增长69%,扣除物价因素以后平均每年增长7.7%以上;农民年人均纯收入418元,比一九八〇年增加1.1倍,平均每年增长16%,创造了解放以来的最高水平。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六五”期间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很快,因此,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人民年收入水平的比例,由一九七八年的3.45:1,缩小为一九八五年的1.68:1。“六五”期间,城乡人民储蓄存款继续增加。一九八五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30.2亿元,为一九八〇年的4.4倍。“六五”期间,五年累计城镇新建住宅2700多万平方米;农村平均每年约有13%左右的户建新房。一九八五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7.7平方米,比一九八〇年增加83%;农村人均使用房屋面积达16.19平方米,比一九八〇年增加47%。过去的陈旧住房大半都已经得到更新,城乡人民的居住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在此期间,城乡卫生面貌不断改进,人民健康水平继续提高。一九八五年,全省卫生机构发展到10304个,病床增加到14.72万张,都比一九八〇年增长15.9%。此外,文化、新闻、广播事业的主要指标也都提前和超额完成了“六五”计划。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尽管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但这五年改善之大,是城乡人民都亲身感受到的。
  “六五”期间,山东的经济建设和社会面貌虽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是,各方面的改革都还是在摸索中前进,新问题和新矛盾不断出现。从客观上看,经济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消费基金在一个时期内的增长幅度过大,货币流通量增加过猛,社会总供给跟不上社会购买力的增长,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水平不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够理想。这些问题,在一九八六年五月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山东省第七个五年计划中,已经予以充分注意。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心认真总结和汲取“六五”时期的经验教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发挥优势,扬长补短,努力争取把山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到新的水平。

知识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

《当代中国的山东》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的自然环境和行政区划情况,并有着悠久灿烂的古代文明还有反帝反封建的光荣传统。山东省在曲折前进的二十七年中,创造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反动过土地制度改革、抗美援朝及镇压反革命以及“三反”、“五反”的运动,取得了“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完成了社会主义的改造,进行了“大跃进”的挫折和国民经济的调整,十年动乱的山东发生过全省大动乱,局势出现起伏以及大反复大倒退的时期。接下来中国山东就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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