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本主义商业逐行业改造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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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264
颗粒名称: 三、资本主义商业逐行业改造的发展
分类号: F121.1
页数: 5
页码: 141-1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一九五三年是对私营商业进行有计划改造的第一年。针对上半年市场出现的社会主义商业比重下降,私营商业比重上升的情况,八月,中共山东分局召开了扩大会议,按照中央财经会议的精神,对商业工作的错误倾向及时作了批评和纠正。会后中共山东分局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切实巩固和发展国营商业批发阵地,缩小私营商业批发业务。首先在粮食和工业原料方面逐步挤掉私营大批发商,限制中批发商,暂时维持小批发商。对于私营零售商要求各地采取更为稳妥的步骤,在保证其正当经营的前提下,使新增零售额的主要部分归国营和合作社所有。
关键词: 山东省 资本主义商业 改造发展

内容

一九五三年是对私营商业进行有计划改造的第一年。针对上半年市场出现的社会主义商业比重下降,私营商业比重上升的情况,八月,中共山东分局召开了扩大会议,按照中央财经会议的精神,对商业工作的错误倾向及时作了批评和纠正。会后中共山东分局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切实巩固和发展国营商业批发阵地,缩小私营商业批发业务。首先在粮食和工业原料方面逐步挤掉私营大批发商,限制中批发商,暂时维持小批发商。对于私营零售商要求各地采取更为稳妥的步骤,在保证其正当经营的前提下,使新增零售额的主要部分归国营和合作社所有。
  各地商业部门接到这个指示后,从第四季度起,开始扩大货源,控制加工订货额。十月,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全省实行了粮食、油料的统购统销,取缔了粮食和油料的自由市场,取消了私营粮油批发商的业务经营,并将私营粮、油零售商改造成为国营商业服务的经销、代销点。对私营粮、油商的改造,为逐行业改造私营商业开辟了道路。国营与合作社商业因经营范围扩大,批发比重直线上升;私营商业则因与农村市场的联系逐步缩小,批发比重直线下降。一九五三年国营商业的批发比重上升到78.7%,而私营商业的批发比重则下降为21.3%。
  一九五四年至一九五五年,是国家对私营商业逐行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期。继粮、油统购统销之后,一九五四年国家又采取了对棉花的统购和棉布的统购统销,并对烤烟、麻实行包销的政策。统购统销范围的扩大,使全省城乡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若干主要农副产品已完全脱离自由市场,为国营与合作社商业所掌握。这一切,断绝了私营批发商与农村市场的联系,使其失去了在城乡商品流通中的作用,从而为改造私营商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了促进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九五四年七月中共中央发出指示,明确规定要采取“前进一行,安排一行”的办法,将私营批发商和零售商改造成为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商业。七月上旬,中共山东分局召开全省改造私商会议,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的精神,对私营批发商的改造作出了具体规定,即能继续经营、国营商业不能代替的,让其继续经营;有条件并且为国营商业需要的,委托其代理批发;有条件转业的,辅导其转业;无法经营又无法转业的,其从业人员由国营企业包下来,按行业吸收录用,以利用其设备、资金和经验,将从业人员逐步改造成为国营商业的工作人员。对于经营次要商品的小批发商,要注意发挥其积极性,充分利用他们在城乡交流中的作用,以补充国营、合作社商业之不足。会后,各地首先开始了对私营批发商的改造和安置工作。凡城市中难以维持的批发商,有条件转业的大部分转入工业、手工业、文娱事业、服务业、畜牧业、园艺业等行业;无条件转业的则由国家分别在商业部门和其他行业给予安置。一九五四年,全省共安置、改造私营批发商1159户,占私营批发商总户数的51.5%。至此,全省较大的私营批发商基本上被国营商业所代替。
  对私营零售商的改造,特别是对实行统购统销的粮、油、棉、布行业的零售商的改造,采取经销代销的方式,由劳资双方协商,匡定销售额,由私商同国家签定经销合同,从国营公司进货,按国家牌价出售。一九五四年全省零售额比重,国营、合作社商业占64.3%,公私合营占0.2%,私营占35.5%,改变了私营商业零售额比重一直居先的状况。在城市,国营、合作社商业的批发比重达到92%,零售比重占59.8%;在农村,国营、合作社商业的零售比重占64%,私营商业只占36%。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不断深入,国营和合作社商业逐步扩大,私营商业逐步缩小,这是完全自然和正常的。但在具体改造过程中,由于领导部门只偏重对批发和粮、油、棉布等重点行业零售商的改造,未能充分估计当时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缺乏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国营商业的一些行业前进步伐过快,致使许多行业的私营零售商发生困难,大批停业歇业。一九五四年,全省城乡被挤垮的私营商业达20.6万户,其中纯商业户占10.3万户(农村9.8万户,城市5638户)。在国营、合作社商业尚不能取代的地方和行业,私营零售商的急剧减少与经营上的困难,造成城乡物资交流严重壅阻,市场供应出现紧张。许多被挤垮的私商生活遇到困难,给社会就业安排增添了负担。
  出现这种状况是与国家统筹兼顾、积极改造的方针不相符的。为了保障城乡物资交流畅通,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各地根据中央提出的“总的踏步,着重市场安排,改造私商”的方针,开始对国营、合作社商业的经营比重实行控制,并加强了对私营零售商货源的分配,以尽量使他们能够维持下来。一九五五年二月,中共山东省委召开全省农村私商改造工作会议,传达讨论了中央对农村小商贩的改造政策,使干部明确了农村私商改造的途径是组织他们走合作化道路。三月,省委又召开全省财经工作会议,对加强国营商业批发业务和退让零售业务作了具体部署。两次会议通过对全省市场特点和形势的分析,加深了对私营零售商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作用的了解,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过去“只挤不安排”的偏向,对引导各级干部正确对待私营零售商安排改造工作起了积极作用。
  一九五五年上半年,各地遵照省委的指示,逐步把私营商业改造的重点转到对零售商的安排上来。在城市,商业部门根据“先安后改”、“安改结合”的原则,首先对私商进行了调查分类,匡算营业额和公私比重,扩大私商货源供应,让出国营、合作社商业部分零售阵地。上半年,全省有20个城市撤去97个门市部、235个专业柜台,对私商增加了10-20%的“热”货供应。其次,在私营零售商中扩大了批购、经销业务,辅导私商组织经销小组或合作商店,使他们在国营商业的计划指导下开展经营。
  在农村,各县商业部门根据各类私商的不同特点,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政策。对小商贩,由合作社派出干部组织合作试点工作,采取经销小组、合作小组或代购代销等形式,逐步把小商贩组织起来,发挥他们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作用;对农村商业资本家,采取了经销或合营的办法,将其改造为供销合作社;对富农兼商者,使其弃商转农,由供销社予以代替。
  随着全面安排改造方针的贯彻实施,城乡市场渐趋活跃,物资交流恢复畅通,私营零售商大部分安排维持下来。安排工作促进了改造工作,许多零售商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一九五五年,全省私营零售商共成立各类合作小组与合作商店4093户,经销、代销已占私商销售额的45%。经销、代销、合作小组等改造形式,不仅适应小商小贩的经营特点,而且也使他们同社会主义商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成为国营与合作社商业的补充和助手。
  在安排改造零售商的同时,私营批发商的改造也取得进展,国营商业成为主要商品的唯一的批发机构。一九五五年底,绸布、煤炭、新药、茶叶、粮油、猪肉、烟、木材等行业的私营批发商已不存在;只是在少数国营商业未完全控制货源的行业,尚有小私营批发商603户。在改造私营批发商的基础上,这一年全省建立了37户公私合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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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山东

《当代中国的山东》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的自然环境和行政区划情况,并有着悠久灿烂的古代文明还有反帝反封建的光荣传统。山东省在曲折前进的二十七年中,创造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反动过土地制度改革、抗美援朝及镇压反革命以及“三反”、“五反”的运动,取得了“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完成了社会主义的改造,进行了“大跃进”的挫折和国民经济的调整,十年动乱的山东发生过全省大动乱,局势出现起伏以及大反复大倒退的时期。接下来中国山东就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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